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做好宾川小寺小庙宗教管理工作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做好宾川小寺小庙宗教管理工作
作者:王志善
宾川县位于大理州的东部,地处金沙江南岸的干热河谷地带,是四川省通往滇西和南亚的枢纽和门户,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全县有10个乡镇,3个华侨农场,总人口334476人,居住着汉、白、彝、回等24个民族,县内还有来自印度尼西亚、印度、缅甸、越南等7个国家的归难侨、侨眷4610人。全县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佛教是全县信教群众中最多的教派,宗教活动场所主要集中在鸡足山,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有信教群众42000多人,佛教协会1个,伊斯兰教民主管理委员会5个,天主教爱国联络小组3个,基督教“三自”爱国管理小组1个,全县除依法登记的20个宗教场所外,还有小寺小庙192座,占地172633.8平方米,宾川县属于全省64个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
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宾川县委、县政府,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当前,能否做好宗教工作,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宾川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明确提出了宗教问题的关键是群众性,做好宗教工作,最根本的是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终目的是使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是宗教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宾川和谐社会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自身的具有信仰功能和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小寺小庙宗教活动的管理、引导,笔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对宾川县的小寺小庙作了一些调查了解,对抓好小寺小庙的宗教管理工作有了以下思考。
基本情况
从宾川小寺小庙活动情况看,一是管理情况好,有专人负责的有26所,占13.5%,如:宾居大王庙,州城观音阁、平川观音寺、金牛念佛堂、甸头莲花庄大王庙、上沧本主庙、杂石棚本主庙、沙址罗卜地本主庙、沙址二庙等,其特点是寺庙历史悠久,有些是宾川名胜古迹和文物保护单位,如:上沧本主庙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小寺小庙的活动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宗教文化,香火相对旺盛,宗教活动也正常,相对较多。另是由信教群众推选、聘请的主持、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工作尽职尽责,主持的宗教活动都是按照教义教规开展,烧香、拜佛、诵经等佛事活动规范,是正常的宗教活动。再是这些场所的管理、主持人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有一定宗教学识,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扬善抑恶、净化心灵,启迪智慧,抚慰痛苦的宗教理念正确引导信教群众,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齐备,有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这些管理人员认真负责,有无私奉献精神,公心公道、不贪不占,信教群众信任、拥护。二是管理情况一般化的有107所,占55.7%,如:萂村本主庙、白荡坪本主庙、白草龙本主庙、金牛西山庙、太和天子庙、州城后所“三官殿”、周官营文昌宫等,这些寺庙有的建盖年代久远,但是多数交通不便,信众不多,功德收入也不高,管理制度不全,有负责人,宗教活动一般化,而且不大规范,只能成为信教群众寄托哀思,虔诚祈祷一心向善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三是活动较差的有59所,占30.7%,这些小寺小庙,没有明确的管理人员、负责人,没有管理制度,寺庙地处边远、偏僻、交通闭塞地区,活动只限于群众所需才自发组织,宗教活动与民间信仰等鱼目混珠,不伦不类,有的还掺杂一些驱鬼、送神等迷信活动。有的邪教也乘虚而入。
存在的问题
1、在一些地区,部分群众和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上认为小寺小庙是民间信仰的问题,信与不信是群众的事,“与己无关”,管理是上级主管部门的事。
2、大多数小寺小庙的管理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有些甚至是文盲,宗教知识贫乏,一知半解,适应不了信教群众的需要,宗教活动也不规范,不正常,不伦不类。有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无管理制度,一些善男信女只知诵经拜佛,一心求善,政策观念、法律意识不强,往往被一些不法分子以宗教作为诱饵搞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使其上当受骗,产生一些矛盾纠纷和不团结不和谐的社会因素。
3、有些小寺小庙建筑古老、房屋破朽,而信教群众多数为老年人,存在危房多、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偷盗、消防安全等也存在隐患。
几点建议
一是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关于“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共青团、妇女、治保、党支部的作用,村组党支部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积极占领农村思想文化这块阵地,坚决克服小寺小庙管理与己无关的错误想法,自觉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把引导小寺小庙的规范管理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思想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决不能放任自流。
二是宗教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小寺小庙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小寺小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那些有规章,严格教义教规,寺院相对规范,信教群众较多,管理组织健全,宗教活动健康开展的小寺小庙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条件成熟的,报请政府予以登记,纳入依法管理,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使其邪教封建迷信等没有乘虚而入之机。
三是小寺小庙分布广,涉及10个乡镇,比较分散,交通不便,而绝大多数在农村,信教群众又多,危房、消防安全隐患又大,但到目前为止,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法规规章,一些矛盾、纠纷会不断的发生,长时期发展下去,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将会有一定的影响。建议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尽早出台相应的小寺小庙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使其宗教主管部门对小寺小庙的管理、指导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作者系宾川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出处: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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