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五代寺院经藏管理制度—以敦煌材料为考察中心
晚唐五代寺院经藏管理制度—以敦煌材料为考察中心---赵青山
晚唐五代时期,敦煌僧尼寺院有灵图寺、开元寺、净土寺、莲台寺、普光寺、大乘寺、金光明寺等17所寺院,[1]每寺藏有多少不等的藏经。[2]依据敦煌点经历、佛经目录、借经历等文献记载,这些寺院经藏有三个特点:
第一,藏内佛经丰富,特别是当地一些著名寺院藏内藏经颇丰。如龙兴寺佛经共三千一百八十卷,经帙二百八十个(P.3432),净土寺“都计诸杂经帙一百六十帙,《大般若》六十帙”(S.2142)。
第二,佛经出入频繁。除寺院僧人学习念诵佛经外,敦煌地区每年都有定期的诵经活动,如在二月八日、四月八日、腊八、燃灯节等传统节日都将举行大规模的诵经活动。此外,当地官吏和民众作福田同样会延请僧人诵经,因频繁的转经和诵经活动,寺院经藏进出流动量很大。
第三,不断有新抄写的佛经入藏。佛经是释迦去世后,僧众学习和皈依的主要依据,寺院历来重视当寺经藏的贮藏,利用一切机会抄写藏内所缺佛经和新译佛经,如P.T.999记载,某年为普赤祖德赞一次写《无量寿经》六百一十五卷,全部藏于龙兴寺经库中[3]。此外,信众为了积累功德,也不断地将佛经施入寺院,供养流通。
正是以上原因,敦煌地区寺院经藏每天都会有大量佛经借出还入,事物繁忙。为佛经借阅有章可循,妥善保管藏内藏书,并使之实现快速流通和充分利用,寺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藏内佛经管理体系。本文将在前贤研究基础之上,对敦煌寺院经藏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研究。
一、藏经之所
寺院是佛、法、僧三种要素共同构成的实体,缺一不可。而佛经是法的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佛陀灭世后僧徒修行的重要依据,诚如白居易所言:“寺有佛像,有僧徒,而无经典,寂寥精舍,不闻法音,三宝缺一,我愿未满。”[4]中土历代寺院都十分重视佛经的收藏,于寺内建立贮经之所——经楼。到了唐代,“左钟右藏”已基本成为寺院建筑布局的定制。[5]这种布局格式在敦煌壁画中也有体现。盛唐第217窟壁画中央大殿前方左右配殿外面两侧左有钟台,西有经台;盛唐第91窟壁画前殿的前方左右与配殿之间各置一六角形砖台,台顶有六角亭,西亭悬钟,东亭贮经;中唐第361窟南壁阿弥陀经变画中的佛寺为“左钟右藏”的建筑格式。但是也有例外,如晚唐第85窟北壁药师经变画中,则是按照“左藏右经”建造的。然而,不论是按照哪种布局形式,以上种种说明,唐代寺院一般开辟专门场所贮藏佛经。
藏经之所除“经楼”一名外,还有其他多种称呼。
经堂。《金石萃编》卷一〇七《邠国公功德铭并序》:
邠国公即内侍梁守谦以元和(806-820)、长庆(821-824)释教大兴……谨于大兴唐寺华严院为国写古今翻译大小乘经论戒律合五千三百二十七卷……又立经堂一所,三间徘徊,安住法轮。[6]
经藏院。S397《五台山行记》载:
次有藏经院,有大藏五千六百卷,经并足。
藏经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载,圆仁在五台山普贤道场见到:
经藏阁大藏经六千余卷,总是绀碧纸、金银字、白檀玉牙之轴。[7]
转轮经藏。《白居易集》卷七十《苏州南禅千佛堂转轮经藏石记》:
千佛堂转轮经藏者……开成元年(836)春成……经函二百五十六,经卷五千五十有八。南阎浮提内大小乘经凡八万四千卷。[8]
此外还有经库、藏殿、法宝殿、轮藏等等,名称不一而足。[9]
敦煌地区也建有经楼,S.5832《年代不详某寺请便佛麦牒稿》首尾保存完好,共7行。该文书第1行至3行言:“请便佛麦壹拾驮右件物,缘龙兴经楼置来时久,属土地浸湿,基阶颓朽,若不预有修戢(葺),恐后费功力。”此件文书没有明确纪年。文中麦子以“驮”计算,“驮”是具有吐蕃特色的一种计量单位,在北咸五九(背)6件吐蕃时期的文书中同样使用了“驮”这种计量单位。此外,S.5832第3行中有“都僧统”一职,此职为吐蕃统治敦煌时期对僧团最高领袖的称呼。所以可以肯定S.5832《年代不详某寺请便佛麦牒稿》是吐蕃占领敦煌时期的文书。从该件文书可以得知,龙兴寺有经楼时来已久。陈大为先生根据P.2032V《后晋时期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和P.3763《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中有关记载,得出净土寺也有经楼。[10]
有藏经之所,必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工具。
(一)经巾
经巾是保护佛经的常用物之一。白化文先生认为巾经是经藏内必备之物,但其形制和用途不明。[11]有幸的是敦煌文献和出土文物有助于我们对经巾的认识。
1957年,苏州虎丘塔施工时,发现一石函,长约三市尺,宽约尺余,四周凸雕菩萨像,雕刻精细,函底遗有木盒的底版,盖上有金字书:“信心,造金字法华经”等字样。石函内有一木盒,残存《法华经》八卷,第一卷和另两卷由三层绢包裹。[12]猜想这就是经巾,起保护经卷的作用。此外,敦煌文献也可以提供佐证,如S.1642有《后晋天福七年(942)某寺交割常住什物点检历》:“千佛经巾一条”,[13]此经巾以千佛经命名,说明此经巾是专门包裹《千佛名经》用的。
如同虎丘塔出土的经巾,敦煌地区的经巾也是用昂贵的绢、绫、罗、锦等材料制成,并附有里子。S.2607《年代不详(约公元10世纪)某寺交割常住什物历》:
织成锦经巾壹,白里,古(故)破锦绣经巾壹,无里。新锦绣大经巾壹,红川锦缘、红绢里,面破。古(故)青缬经巾壹,欠里壹副。[14]
但并非所有的经巾都用价值不菲的绫、罗做成,有的也用普通布料裁剪而成。如S.1774《后晋天福七年(924)某寺法律智定等交割常住什物点检历状》:“黄布经巾一条。” 上揭S.1642:“黄布经[巾]壹条,又程阇梨入黄布经巾壹。”还有用块布补缀而成的,S.1776《后周显德五年(958)某寺法律尼戒性等交割常住点检历》:“故破幡额壹条,铜楪壹,在柜。百纳经壹。”[15]
至于经巾的尺寸大小,则没有定制。P.3432《龙兴寺卿赵石老脚小依旧蕃籍所附佛像供养具并经目录等数点检历》[16]:
故高离锦经巾壹,色绢里,四方各长壹箭半。又细画布经巾壹,长叁箭壹指,阔壹箭半,不勘受用,又经巾壹,花罗表,红卷里,长壹箭半,阔三尺伍,不勘用。
此件文书为吐蕃占领时期的文献,文中经巾大小不一,长短各异,有四方各长一箭半的;有长三箭、宽两箭半的,还有长一箭半、宽三尺伍的。法国学者侯锦郎估计每块经巾可以包11卷经文[17]。从P.3432文书看,他所给出的判定仅仅是个案研究,并不代表普遍性。
经巾一部分是寺院制作,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信众施舍的。S.3565记载弟子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太保曹元忠及浔阳郡夫人为当地寺院“造五色锦绣经巾壹条。”则天时,诏慧能赴京,慧能“谢病不起”,则天“遂赐摩纳袈裟一缘钵一口编珠,织成经巾绿质红晕花绵巾绢五百匹充供养云。”[18]
虎丘塔发现的第六卷《妙法莲花经》外一层经巾上写着:
武丘
曹二娘舍裏妙法莲华经第六卷
塔上
第二层经巾上写:
顾氏八娘舍
第三层经巾上写:
李氏六娘舍裏经
另外两卷也有类似的记述,不一一赘举。
(二)经函
经函是存放佛经的盒子,考究者,多用楠木、檀木,并镶嵌宝石、金箔,配以图案。经函使用年代较早,《洛阳伽蓝记》卷四《白马寺》就有记载。唐代白居易记载苏州南禅院千佛堂转轮藏中“经函二百五十有六,经卷五千五十有八。”[19]可见古代寺院经藏内使用经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出土的文物更加有助于直观地认识经函。1966年浙江瑞安慧光塔出土的长方形经函,内涵高11.5厘米,长33.8厘米,宽11厘米。檀木制作,雕工精美,十分华丽[20]。1978年又在该塔第三层塔心窖内发现了一件五代花鸟纹嵌螺钿黑漆经函,高12.5厘米、长35厘米,须弥座壶门内的花朵用贴金制作[21]。如上总总说明,在晚唐五代,经函已经是盛放佛经十分普遍的工具。
法藏P.3459V共一纸,抄写在兑废的《妙法莲花经》纸背,属于报废经卷再利用。
1、第六帙全,一个函子别。第九帙全,无别。第十三
2、帙全,三函子别。 第二十二帙,全,两函子别。第二十三帙全,
3、六函子别,欠七十不来。第二十四帙,全,无别,并手巾。三十二帙,
4、全,一函别,并手巾。四十二帙,两函别,并手巾。
5、四十五帙,全,并手巾。四十六帙,全,并手巾,函杂。
6、四十七帙,全,无别,并手巾。四十八帙,全,并手巾。杂
7、函子。五十帙,全,并手巾一,无函。五十二帙,
8、并手巾,函杂,欠一卷;欠一卷,第四不来。五十三帙,全,并手巾。
9、五十四帙全,并手巾,杂。五十五帙,全,函杂,
10、并手巾。欠一,第六不来。五十七全,函杂,并手巾。五十八
11、帙全,无别,并手巾。五十九帙,全,两函别,并
12、手巾。六十帙,全,无别,无手巾。[22]
对于这件文书的定名,《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编撰者定名为《经帙录》,[23]虽然指出了文书的性质,但是较为笼统。黄永武博士定名为《大般若波罗密多经卷帙记录》,[24]我们应该知道,在敦煌佛教文献中,只有《大般若经》才能编排成六十帙,如S.6031、P.3060、S.2142等等,所以黄氏的定名是正确的。方广锠先生则更进一步指出了这部《大般若经》组织形态,定名为《〈大般若经〉函帙历》,[25]但是在录文过程中,方先生认将“函”字释读为“逐”字,作者以为“函”字可能更能够解释通。
函也是由信者供养施舍入寺的。如S.1776《后周显德五年(958)某尼寺交割常住点检历》:“员定经函壹□,破。”[26]该经函是由员定施入寺院,故称之为“员定经函。”又P.3161《年代不详某寺常住什物交割点检历》:“函大小七口,又新附函壹口,官施入。佛名经壹部,又新附函壹,智圆施入。”[27]
(三)经帙
为了保护佛经不受磨损,在卷轴装佛经外套一副包袱皮,称之为“帙”、“帙皮”、“帙子”,由竹子、锦和绫编织缝补而成。如ДХ1058《藏经帙子点检历》:
1.《[大方]广十轮经》竹[帙]子
2. 《日藏》分紫绵绫帙子子壹个
3.《十住经》非(绯)绵油()帙子壹个,《度世经》非(绯)
4.子壹个,《本行集经》竹帙子陆个,《摩诃
5 绵绫帙子肆个,《大集譬喻王经》绯绵帙子壹个
6 帙予壹个,《最胜王经》紫绵绫帙子壹个,《入
7.绵帙子壹个,《维摩诘经》绯绵帙子壹个,
8.独织帙子壹个,《法集经》竹帙子壹个,
9.轮经》竹帙子壹个,《等集众德经》无,
10.《[萨]遮女(尼)乾子经》绯绵帙子壹个,《大法炬陀[尼]
11.《大方等大雨级》竹帙子壹个,《菩萨璎珞
12.子壹个,第二无帙子,《菩萨善戒
13. [报]恩经》绯绵帙子壹个,《大树
14. [帙]子壹个,《观佛三昧海经》竹帙
15.伽经》绯绵帙子壹个,《般若道
16.《解节经》无帙子,《五千五(后缺)[28]
除此之外,还有用布、草、纸、麻布等编织而成。[29]为便于查找佛经,一般用千字文排列经帙序号,并在帙皮上书写佛经名,如法国集美博物馆藏MG23082之皮上有“道/大方广佛华/严经第四帙/旧译”。编号为MG23083经袟上则有:“姜/摩诃般若第一帙。”,其中“道”和“姜”分别表示经帙号。有些则是在经袟上缝上经袟标签。敦煌研究院藏、编号为D.0816丝质经袟标签上存有明显的针脚,显然是缝于经帙上的。[30]ДХ274经袟带,尺寸高16厘米,宽2.8厘米。其上“大般若经第廿五袟”则用黄线刺绣而成。有些寺院还在经袟上表明佛经所属寺院。S.11455经袟上标“四十三袟”、“净土”等字样。S.11049墨书“五十九帙”、“净土”。
与经巾和经函一样,一部分经帙也是由信徒施舍入寺的。S.3565a《曹元忠布施疏》:“弟子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太保曹元忠……施红锦壹疋,新造经帙贰拾壹个,充龙兴寺经儭,楼绫机壹疋,经帙拾个,充灵图寺经儭,生绢壹疋,经帙伍拾个,充三界寺经儭。”
(四)经柜。
不同的佛经有专门的佛经架,P.2613《唐咸通十四年(873)正月四日沙州某寺交割常住物等点检历》:“前都师义进,法进手下,常住……具色目如后。佛名经架子一,在经家。莲花架二。经案二。”有些则放在经柜里,并配以锁子。S.4225《庚子年(940或1000)后某寺交割常住什物典检历状》:“苻僧正又鏁壹副并钥匙具全,在般若藏,侯糟头大鏁壹副,并钥匙具全,在杂藏,又邓县令鏁壹副并钥匙具全,在花(华)严藏,鏁壹副并钥匙在藏门。”
二、经藏内执事僧之职责
藏经之地设有专人负责管理。敦煌地区管理佛经的执事僧称作“所由”。所由是对具体负责人的统称,“因事必经由其手,故称。”[31]因负责的具体事物不同,又有“执仓所由”[32]、“度支所由”[33]、“虞候所由”[34]、“干事所由”[35]、“乡所由”[36]之分。寺院经藏内所由全称为“知经藏所由”或“知经所由”(S.3983),亦称之为“知藏僧”(BD14676)。现在可见到的敦煌知经藏所由有:大慈(P.3188)、广信(P.33188)、谈颙(S.3983)、光灿(S.3983、S.2447)和伯明(S.2447)。知经藏所由一职与中原寺院知藏性质相似,主要负责而经藏日常事务。
(一)经目的编撰
编撰藏内目录是寺院组织藏经活动的重要环节,其目的首先是宏观上揭示寺院藏内佛经的总体面目,使借阅者对本寺佛经有一个整体认识。其次,为快捷寻找所需佛经提供途径。作为知经藏所由,编撰目录的工作核心是造册登记藏内所藏佛经,随时增补新的入藏经目,详细记载每部佛经排架位置、所在帙号和保存的状况。
隋唐时期,藏经丰富的寺院都有藏经目录。如唐代长安义宁坊化度寺有《化度寺录》、延康坊西明寺有《西明寺录》、安定坊福林寺有《福林寺录》等。[37]敦煌各个寺院藏内也有佛经目录,现遗留下来的各寺经录有20多件,如P.3432《龙兴寺供养佛经目录》、P.4039《龙兴寺藏经录》、北新八七六《灵图寺藏经录》,以及寺名不清的佛经目录如:P.4664+P4741、P.4664、S.1519、P.3060、S.1519(V)、北新八六九、北周四二、北简六八一〇五等。[38]这些目录大约属于吐蕃至曹氏归义军时期,跨度将近一个世纪,保存了敦煌寺院佛经贮藏的基本形态和佛经收录状况,是研究敦煌地区寺院佛经流传状况的重要材料。综观这些目录,与诸如《开元释教录》相比,有众多不同之处。
首先,佛经目录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辨真识伪。《出三藏记集》、《法经录》、《仁寿录》、《静泰录》、《大唐内典录》、《大周勘定众经目录》、《开元释教录》等均有疑伪经条目。《安公疑经录》现存26种,其言“今列意谓非佛经者如左,以示将来学士,共知鄙信焉。”唐《开元释教录》之“别录中伪妄乱真录第七”收疑伪经共392部,1050卷,亦叙述言“今为甄别真伪可分,庶泾渭殊流无贻后患。”都表明编撰目录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明是非,辨真伪,正本清源。
但是敦煌寺院的情况恰恰相反,目录编造者似乎并不排斥疑伪经,而是将目录学家认定的伪经、疑经、邪经等毫无区别地一并列入佛经目录。北新329是敦煌著名僧人道真为三界寺配补修复的目录,在这份目录中,开列了他修复的172部佛经,其中就有《佛母经》、《救护身命经》、《八阳神咒经》、《大佛名经》、《阎罗王授记经》、《父母恩重经》、《无量大慈教经》、《相好经》、《要行拾身经》、《续命经》、《证明经》等十多部伪经。这说明敦煌寺院经藏概念已经非常泛化,经藏的范围亦随之拓宽,大大突破了佛经目录学家的规范,所以敦煌经藏,无论是正经、伪经、邪经,都同样受到尊奉,并肩流行,畅通无阻。[39]
其次、佛经最初是随游方的西域僧人,或东西往来的商人传入中国的。因个人信仰不同,所带来的佛经亦不成体系,或大乘或小乘、或经或律或论、或单篇或整部,杂乱无章,蜂拥而至。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出现同本异出,旧目新名,割品殊译、支品单行等混乱情况。为解决上述问题,历代佛经目录学家志在清本溯源,于所撰写的目录中详述每一部佛经的译者、译地、译时,别列异译篇目以正视听。这种工作早在道安编写《综理众经目录》时就开始,之后为历代目录学家承袭。相比之下,敦煌各寺院的编写的佛经目录非常简陋,仅记录佛经名目、卷数、保存情形和合帙情况,如P3432《龙兴寺供养佛经目录》、北新876(1)《灵图寺藏经录》[40]等等。从中不难看出,敦煌寺院经藏目录就是一份名目登记簿,最大特点就是实用性强。
(二)负责经藏流通
敦煌地区有严格的课考制度和频繁的法事活动,因此藏内佛经每天流通量都很大,作为经藏所由,职责之一就是认真做好佛经流通记录。如S.2447是某寺借经记录,详细地记录了借经者的法号、所借佛经、借阅日期等等。这些信息是日后经藏所由勾销佛经账目的重要依据。
书籍在唐五代仍然是非常稀少和珍贵的物品,无论是个人收藏还是馆藏都不轻易外借。唐人杜暹在其藏书皆钤“清俸买来手自校,子孙读之知圣道,鬻及借人为不孝”之印,如果子孙将书借阅他人视为不孝。寺院佛经也是如此,白居易为江州司马时,常常出入东林寺披阅经藏,东林寺藏内书籍便是“不借外客,不出寺门”。那么敦煌地区的寺院是什么样的情况呢?浙敦70《寺院欠经请经账目》用红色和墨色两种颜色书写而成。账目中有多处涂抹,当为借阅者还经后的销账记录。全文如下:
普慈欠第卌袟内第九 一卷 剩第五十
三袟内()第二卷卌五袟内剩第五乘卷在
普慈边
八月廿五日已前转经普正请五十二袟内欠第
一卷
灵修寺普心请五十四袟 九卷第
十三袟内欠第四卷 又新经第卌袟欠九卷
圣光智慧戒慈请新经卅七袟内欠第十一卷
三界寺惠明请十九袟内欠第四第十
安国乘惠请卅二袟内第八卷 五十三袟内欠第二卷
龙兴弘福请第故十袟内欠第八 新经廿八袟内
第五十八袟 欠第一卷 入了
这份文书与S.2447明显不同之处是有借经者所在寺院的信息,如“灵修寺”、“圣光寺”、“三界寺”、“龙兴寺”等,如果是本寺僧众借阅的话,则无需记录这些情况。根据方广锠先生研究,除诸寺藏有佛经外,敦煌地区还有一套官经,藏于龙兴寺。[41]从上来看,敦煌地区的官经是可以在各个寺院内流通的,因此浙敦70号文书是敦煌官经知经藏所由记录的借经目录。而至于诸寺经藏是否也对外开放不得而知。
官经虽然可以流通,但是借阅官经有有严格的手续,北临914是另外一件龙兴寺经藏借阅账目:
□﹟□请龙兴寺藏本
《佛华严经》三帙,新写本,三帙,内一
□﹟□卷,并分付法镜勒手帖。法镜。第六帙内欠两卷,法镜
《□﹟□般若》藏本,第六十帙(后缺)[42]
文中强调借阅佛经要留下手帖,即相当于借据一样的证明,无疑是日后寺院作为追还佛经的依据。
英藏S.9413《王法律、杨法律借经契》则告诉我们,敦煌寺院借阅佛经有另外一种严格的制度。记录如下:
《未曾有经》
《萍?沙王经》
通记六卷,承人县泉王法律,若不得者,仰王法律面上取
杨法律将去受易(?)经名目
《须达拿经》一卷 《金色王经》
《银色女经》 《鬼问目连经》[43]
此件文书中“承人”一词值得关注。承人是敦煌契约文书中经常出现的经济担保人。如S.4445《乙丑年(929?)龙家何愿德贷褐契》:“比至南山到来之日,还褐六段,若东西不平善者,一仰口承弟定德丑子面上取本褐……口承弟定德(押)口承丑子(押)”S.4504《乙未年(935?)押衙就弘子贷绢契》:“若身东西不平善者,一仰口承男某甲伍(祗)当。”对于出贷者,口承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其经济损失的危险,如果借贷人远离他方(身东西不在),或者死亡(不平善者),债务就自动转到口承人身上,口承人与借贷者形成债务连带关系。S.9413《王法律杨法律借经契》告诉我们敦煌地区借阅佛经需要有人担保,担保人和借阅人形成连带责任,如果借阅者不能按时返还佛经或者将佛经丢失,保人负责偿还佛经。
可见借经契中保人要素是效法于民间世俗借贷契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佛经借出后能够顺利收回。这说明寺院在借阅佛经方面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从另一角度来讲,久借不还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才有此种制度。S.3983《光灿催经状》首尾齐全,是敦煌吐蕃时期,龙兴寺管理经藏的僧人光灿催促秘藏律师归还所借佛经的信函:
报神建先 秘藏律师于龙藏知经所由谈颙师手下
请旧藏本:《五千五百佛名》八卷;《文殊师利问菩萨署经》一卷;
《佛说观音贤菩萨经》一卷;《商主天子经》一卷;《济诸方等学
经》一卷;《月灯三昧经》一卷;《演道俗业经》一卷;《普门品
经》一卷;《观弥勒上生兜率天经》一卷;《三私呵昧经》
一卷;《东方最胜灯王如来经》一卷;《大乘三聚忏悔
经》一卷;《菩萨见宝三昧经》一卷;《道行般若》第六、第七
两卷;《能断金刚经》一卷;《度世经》六卷;《无所
有菩萨经》一卷;《放光般若经》三卷。
已上在秘藏
律师请将,未还本藏,切要打口(原缺),速发遣。
十二月五日,光璨[44]
秘藏律师于上届经藏所由谈颙任职时借阅的佛经,一直到下届所由光璨任职时还没有归还,而且借阅卷数较多。类似的情况在诸如在ДХ1746+ДХ5260、北临一六二二、S6314等点经历记录了僧人欠经的情况。正是如此,S.2447记载的前知经藏所由伯明,在其卸任后,仍然需要为追回佛经而奔波,而期限从壬子年二月二日至丑年五月十五日,达一年之久,期限如此之长,说明索要佛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一些借经手帖、信函中,负责佛经的所由也着重提到借经者要按时退还佛经:
P.4707《归真借经函》
归真上
闻刘大师,今欲转读《长阿含经》二帙二卷。幸望
尊念入藏简取 惠及,及当
恩甚。其经转了却送,必不迟滞及其涴损矣。
七月 日 新□﹟□夏归真批上。[45]
一些还经者,也会因为不能早日归还佛经而心生歉意S.8662《还经状》:
喜
洞 阇梨来 送与 久滞多时,幸垂不责布。
《遗教》一卷;《观音》四卷;《无常》三卷;《多心》两卷[46]
正是一些借阅佛经者不能按时归还佛经,寺院才制定了严格的借阅佛经制度。
(三)勘点佛经
经藏负责人随时整理架上的佛经,务必使经帙、经函排列整齐、次第不乱,查看佛经是否有脱落残缺。英藏本S.4686首尾均残,存13行,是一部佛经点勘录:
第一帙:见在一、第二、第三,第□#□
第二帙:见在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八、第九、第十
第三帙:见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足、
第四帙在:见在第一,全(后略)
从文书看,点勘佛经时,逐帙点校,把每一帙所存的佛经卷次全部记录下来,如果帙内佛经完整,则在尾部写“足”字,或者“全”字。这种点勘方法的优点是记录详细,点勘时工作量较小,点勘者只要依照帙内所存佛经一一唱和即可,记录人则依照所报数目一一记录在案。缺点则是目录显得繁杂,不利于经藏管理者最后配补佛经时使用。
S.5046《般若经点勘录》是点勘上藏和下藏所藏《般若经》的记录。
四月十二日上藏点《般若经》数
第十五十六帙内欠第十卷;第三十帙内欠第八卷,第三十
五帙内第四卷欠头,要接。
点下藏欠《般若经》数:第二十二帙内第六卷里、表、头破,第七卷表破,要接。第二十
卷无表、头破。欠第五卷﹃ 第二十一帙内欠第一卷、欠第六
第十七帙内第十卷五表、欠头。第二十七帙内第四卷无头,第
八卷欠头纸,欠十卷。第五十六帙内欠第十卷,第三
十帙内欠第八卷。第三十五帙内第四卷要接头。第八帙
欠第一卷。第卅一帙内欠第八卷。
方广锠先生认为,下藏指寺院抄写的佛经,上藏可能指官府抄写的佛经。此件点勘佛经记录方法正好与S.4686相反,这种点勘方法特点是工作量较大,点勘者需要对照另外一本完整目录,核对帙内所欠佛经。但是依据这种点勘方法记录的欠经目录简单明了,配补佛经时只要依据目录记载“按图索骥”即可。这份点勘录中,在一些佛经之后有“欠头,要接”、“表破,要接”、“要接头”等注记,既是对所存佛经破损状况的描述,也是此后经藏管理僧的工作指南。
一些寺院经藏较大,点勘佛经需要另外增加人手,ДХ1437是点勘佛经者写下的一首满腹气愤的七言诗:
请得二人交勘经,都来不肯意专精,糜时趁食着行坐,吃了身心乱东西,青鼠皮裘充价值,买将婇疋分割停,今生喜欢同受用,他时必恐(坠)泥犁。
请来点勘佛经的人不尽人意,偷奸耍滑,不但不肯尽职尽责地勘点佛经,还将“青鼠皮裘”经帙卖掉,中饱私囊,所以诅咒他们死后必定坠入泥犁。
(四)修补和寻求脱落经本
敦煌寺院经藏佛经出入频繁,所以佛经破损也比较严重,P.2727是一件吐蕃时期,寺院为国家建福水则道场转诵《大般若经》前的一次点经历,记录了诸经帙内佛经欠数及无头尾者,从抄录名目上,我们可以看到佛经损坏的比较严重:
第四帙:内欠第一、第三。第七、第四两卷无头
第六帙:第三、第五两卷欠头,欠第一,换。
第七帙:内欠第七。第八、第十两卷欠头。
第九帙:内欠第四。第五欠头。欠第六。
第十五帙:内欠第三,第九。第七无头。
第十七帙:内欠第七。第八无头。
第十九帙:内欠第四、第六、第九。第五、第十两卷无头。
是二十一帙:内第二、第九欠头。第八欠头。见在,余欠第七卷。
第二十四:内第三欠头。见在,余九卷欠。
第三十二:内欠第七。第三欠头。
第三十三帙:内欠第七。第二卷欠头。
第三十四帙:内第一欠头。第七欠尾。
第三十五帙:足。内第四无头。
第三十六帙:内欠第二。
第三十七帙:内第三欠尾。第三欠头。
第三十八帙:内欠第四。第三卷欠头。
第四十九帙:内欠第二。第九欠头。
第五十一帙:内欠第三。第二卷欠尾。
第五十四帙:足。第九欠头。
第五十五帙:内第九欠尾。
《大般若经》共600卷,而这次点勘的《大般若经》仅仅“计经卷三伯玖拾捌卷”,欠202卷,丢失严重。而且,所存佛经相当一部分缺头欠尾,破损不堪。因此,修补破败佛经,成为经藏执事僧管理佛经的日常事物。在敦煌地区,整修佛经最为著名的僧人是三界寺道真和尚。道真大约生活于五代宋初,俗姓张氏,曾任敦煌三界寺观音院主、沙州僧政。道真最晚在19岁时已是经藏执事僧,在其任职期间积极修补、搜集和抄写佛经。记载道者修补佛经最早的文献是北图BD5788号《佛名经卷十三》:“沙门道真修此经,年十九,俗姓张。”纸背骑缝处有“三界寺道真念”六字。道真比较集中地、大规模地补修佛经反映在敦煌研0354、北图续0329、S.3624等文献中。敦煌研0354是道真整理当寺经藏的佛经目录,存188行,共录佛经171种。可能是经过此次点勘整理,道真深感寺内所欠佛经部帙较多,而且所存佛经残损严重,故发宏愿整理藏内佛典,其愿文如下:
长兴五年[47](934)岁次甲午六月十五日
弟子三界寺比丘道真乃见当
寺藏内经论部(帙)不全,遂乃启颡
虔诚,誓发弘愿,谨于诸家函藏
寻访古坏经文收入寺(内),修补头尾,
流传于世,光饰玄门,万代千
秋永充供养。(后略)
施萍婷先生研究,这是道真发起修整三界寺经藏的第一步,因为在敦煌研0345发愿文中有“应有藏内经论见为目录”,而在目录最后有“此录不定”一语。[48]此后,道真“寻访古坏佛经,收入寺中,”进行修补整理,经过一年的努力,到清泰二年(935),也就是道真发愿后的第二年,他已经修补藏内佛经十一部,并抄写多部佛经, S.5663《中论卷二》题记中详细记载了他在一年内修补佛经的具体情况:“乙未年(清泰二年)正月十五日三界寺修《大般若经》兼内道场课念沙门道真,兼修诸经十一部,兼写《报恩经》一部,兼写《大佛名经》一部,道真发心造《大般若(经)》帙六十个,并是锦绯绵绫俱全……以上施入经藏供养。”
道真寻访范围可能仅仅当地寺院,而沙州灵台寺僧应宝(或“应保”)则可能在沙州以外的寺院寻访佛经。ДХ1376号文书书写凌乱,有多出涂抹的地方,应该为书写的底稿。为保存原貌,依照原来书写顺序录文[49]:
7.练于行由详 凭印而放过。伏听 处分
6.于因果,虑恐之开津口铺,不勒之行化,乡人所到不
5.之欠教,傥或成就,传授后来,且有利于凡夫,亦不无
4. 都求十信之坛那,添三乘
3.遂发微愿意欲上
1.沙州住莲台寺律僧应保
2.右应保状睹当寺藏内布袟中遗失经本,实无得处,应保另外一件ДХ1438+ДХ1438(V)[50]内容基本相同,但是乞经人为“沙州住莲台寺律僧应宝”,与ДХ1376相比,此件文书书写顺序正常,卷面相对整洁,应该是在1376基础上的修改稿,所以“沙州住莲台寺律僧应保”很有可能是“沙州住莲台寺律僧应宝”之误。这两件文书是沙州律僧应宝为去“上都”求取佛经而准备的过所。
与ДХ1376相应的文书是《沙州乞经状》,它们是藏于巴黎的P.3851、P.4607,藏于伦敦的S.2140、P.3607、S.4640,以及藏于列宁格勒的孟2939、孟1655、孟1707等8个卷子,[51]在这些文书中保存了僧应宝乞求的佛经目录。那么应宝要去哪里寻求佛经呢?土肥义和先生认为“上都”为开封。[52]竺沙雅章则认为是向长安檀那乞求敦煌陷蕃后缺失的佛经。[53]方广锠先生则认为“上都”只是模糊的提法,是对五代时期各国首都的尊称,而不是特别的指某一城市,[54]笔者倾向于方先生的观点。
(五)经藏所由交接
经藏所由任职有一定的期限,任职期满后,需要进行工作移交,其中佛经的交接是最为重要的事情。英藏S.2447号文书首尾齐全,是吐蕃统治敦煌时期龙兴寺前后经藏所由伯明和光灿交割本寺经藏时留下来的手帖[55]:
壬子年二月二日,共前知经藏所由伯明交割经论律等,除先亥年九月算计目录上欠数及判状教填欠少者外,见应交得都计若干卷。其数内又欠若干卷。伯明云:其欠经律,先日诸人请将为本抄写,未收入藏。昨交割日其应在诸人上经论律等,准交历并收入见在额数。其在诸人上经论律等,并仰前所由伯明勾当收拾,限至丑年五月十五日已前,并须收入,分付所由光灿等讫,如违限不收拾,一任制夺家资什物充填经值。如中间伯明身或不在,一仰保人填纳,恐后无凭,故勒手帖为记。
前计大乘经二千七百两卷,又八十卷,共计二千七百八十二卷。小乘经都三百卅一卷,同。律计二百四十一卷,不同。大乘论计二百七卷。计小乘论六百七十八卷,同。计[三]贤圣集传一百五卷。计新写经一百一十二卷。计新写论二百八十七卷。计大乘经二千七百五十四,三十。计二千六百五十四;又计二千七百四十七;又计二千七百五十五。计小乘律二百二十八卷,同。大乘论二百七十一卷,同。贤圣集传一百一十二卷。新写杂经五百三十二卷,杂论二百八十五。
我们可以从这件文书中看出前后所由交接任务的时的大致情况:
首先,新旧经藏所由交接任务时,双方需要对寺内佛经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如P.3188《乾元寺前经司交后经司状》记载乾元寺前经司大慈与后经司广信交接时,对藏佛经进行了一次彻底勘点。伯明向光灿交递知经藏所由一职时也不例外,他们清点的依据是伯明接任所由时,由上一任经藏所由留下来的寺内佛经目录。
其次,前任所由有责任在交割日之前将诸人所借佛经追回入藏。经这次清查,伯明任职期间,参照“亥年九月算计目录”,藏内部分佛经没有追回,伯明给出的理由是“其欠经律,先日诸人请将为本抄写”。如果佛经无法追回,前任所由将收到经济制裁,在这份材料中则是“如违限不收拾,一任制夺家资什物充填经值”。
最后,在签订这份手帖的过程中,若前任所由管理期间佛经有欠缺,则需要中间人作担保,如“中间伯明身或不在,一仰保人填纳”,防止寺内所欠佛经在伯明卸任后无法追回。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在晚唐五代时期,敦煌寺院经藏每日都有很多佛经借出和还入。为实现寺院经藏快速流通和得到充分利用,使借阅有章可循,寺院内特设“知经藏所由”一职,全面执掌经藏事宜,管理经藏日常流通。在借阅佛经方面,形成了完善健全的制度,保障了佛经正常流通,减少了佛经的丢失和损坏的危险,特别是保人制度的实行,更加严格了佛经的借阅程序,这在正史资料和佛教文献中很少见到。敦煌地区虽然远离中原,但是与之有着多方面的、密切的联系,可以说敦煌寺院藏经制度是当时寺院藏经制度的缩影,从中我们可以窥视晚唐五代寺院经藏保护措施的概貌,对了解和认识当时佛经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有见一斑而知全豹的作用。
本文为兰州大学交叉学科青年创新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隋唐五代宋初敦煌地区写经活动”(项目批准号:LZUJC2007022)的阶段性成果。
[1]李正宇《敦煌地区古代祠庙寺观简志》,《敦煌学辑刊》,1988年第1、2合期,第70-85页。但是具体到不同时期,寺院数量并不相同,参见陈大为《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寺院建筑研究》,杜玉文主编《唐史论丛》第十一辑,陕西:三秦出版社,2009年,第221-250页。
[2]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诸寺藏经与管理》,郑炳林主编《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三编》,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1-24页。
[3]王尧、陈践《敦煌吐蕃文书论文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02页。
[4]《白居易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498页。
[5]龚国强《隋代长安城佛寺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75-176页。
[6]《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3册,第1812页下-1813页上。
[7]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27页。
[8]《白居易集》,第1487页。
[9]参见陈大伟《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寺院建筑研究》,第223页。
[10]陈大为《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寺院建筑研究》,第224页。
[11]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第595页。
[12]王冶秋《虎丘塔发现北宋经卷等文物目击记》,《文汇报》1957年4月12日。
[13]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3辑,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19页。
[14]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3辑,第 42页。
[15]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3辑,第22页。
[16]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3辑,第5页。
[17]谢和耐等著,耿昇等译《法国学者敦煌学论文选萃》,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88页。
[18]《大正藏》第50册,第755页。
[19]《全唐文》卷六七六。
[20]图版可见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精华大辞典·金银玉后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第180页。
[21]高大伦等主编《中国文物鉴赏辞典》,漓江出版社,1991年第12页。
[22]图版见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藏编《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75页。
[23]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藏编《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4册,第275页。
[24]黄永武《敦煌宝藏》第128册,第392页。
[25]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下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637页。
[26]唐耕耦《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3辑,第24页。
[27]唐耕耦《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3辑,第39页。
[28]上海古籍出版社、俄罗斯科学出版社东方文学部《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藏敦煌文献》第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89页。
[29]参阅方广锠、许培玲《敦煌经袟》,《敦煌学辑刊》1995年第1期(总第27期)。P4000《壬寅年六月十日勘校报恩寺藏旧经袟数》,图版见黄永武编《敦煌宝藏》132册,第461页。
[30]郭俊叶《敦煌研究院藏丝质经帙标签及其相关问题》,《敦煌研究》2005年第6期,第88-92页。
[31]见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所由”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8页。
[32] S4613《庚申年(960)八月至辛酉年(961)三月后执仓所由于前执仓所由等手上领得豆麦粟历》:“庚申年八月十九日,后执仓所由法律惠澄、福臻、法清、智升、智光、戒论无人,于前执仓所由法律惠清、福达、保员、惠慈四人手上,现领得豆壹佰肆拾玖硕为定。(签字)”录文见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3辑,第125页。
[33]《剧谈录》卷上:“已鲔密言有一事或可救之然须得白牛头及酒一斛因召左右试令求觅有度支所由干事者径诣东市肉行以善价取之将牛头而至”
[34]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二:“及明年四月,杀刺史裴郎中,举头见执捉者一人,乃虞候所由”参见李昉等编《太平广记》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864页
[35]《因话录》卷一:“德宗初登勤政楼,外无知者。望见一人衣绿乘驴戴帽至楼下,仰视久之,俯而东去。上立遣宣示京尹,令以物色求之。尹召万年捕贼官李镕,使促求访。李尉仁立思之曰:“必得。”及出,召干事所由于春明门外数里内,应有诸司旧职事伎艺人,悉搜罗之。”参见丁如明等校《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836页。
[36]《录异记》卷六:“繁阳山麻姑洞……光化二年己未五月四日丙申,土山摧落,洞门自开。县吏时康、乡所由杨靖、道士张守真等以事申府。”参见丁如明等校《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539页。
[37]冯国栋《唐宋亡佚佛经经录考》,《浙江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第52-60页。
[38]参见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
[39]李正宇《唐宋时期敦煌佛经性质功能的变化》,《戒幢佛学》第二卷,2002年,11-19页。
[40]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 493-510页。
[41]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第139页。
[42]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第796页。
[43]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第724页。
[44]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第707页。
[45]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第720页。
[46]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第720页。
[47]“长兴”是后唐明宗李嗣源的年号,开始于930年,终于933年,只至“长兴四年”。“长兴五年”实际上是悯帝应顺元年。
[48]施萍婷《三界寺·道真·敦煌藏经》,《1990年敦煌学国际研讨会文集(石窟考古篇)》,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178-210页。
[49]图版见上海古籍出版社、俄罗斯科学出版社东方文学部《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藏敦煌文献》第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24页。
[50]图版见《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藏敦煌文献》第8册,第172页。
[51]参见方广锠《敦煌遗书〈沙州乞经状〉研究》,《敦煌研究》1989年第2期。
[52]土肥义和《讲座敦煌》第二卷《敦煌的历史》,东京:大东出版社,1980年,第268-270页。
[53]竺沙雅章《中国佛教社会史研究》,京都:同朋社,1982年,第403-404页。
[54]方广锠《中国写本大藏经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390页。
[55]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第7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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