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别于科学的宗教生命教育
有别于科学的宗教生命教育
作者:郑志明 辅仁大学宗教学系教授
摘要:宗教教育是文化教育,同时是根本性的生命教育,从物质性的身体提升到精神性的心性世界之中,是以人性为核心发展而成的生命观与宇宙观,来面对生命真实感受的人际处境,从科技物化的工具理性处重视人的道德涵养与伦理实践,进而能在现实生活中建构起真善美统一的心灵情境。从这样的观点来看,生命教育不仅不能切除或断绝与宗教的关系,更需要与宗教有着合则两利的互动联结,共同地教养人们的心灵世界化解人间的混乱与现实的矛盾,指导具体摆脱烦恼与消除苦难的对应技术与方法,培养现代人自我完善的文化内涵。所谓宗教经验或神圣经验,是指人与超自然力量的直接遭遇、相会、会合、一致,甚至合一等,是人对超自然力量的直观,是难以言说的神圣体验,表现出对此超自然力量的敬畏感与依赖感,以及强烈渴望与其相交接的神秘感与安宁感。这是宗教体验的特殊性,其精神性的终极感受,是无法借助语言或文字来表述与解答,完全是心灵最深刻的主体感受,或者语言、文字可以作为心灵体验的象征符号,却不等于神圣体验。这种直接来自于灵性感通的生命教育,正是当代必需正视的课题,本文分成灵性教育、灵感教育与灵修教育等三种形态来加以论述。
关键词:宗教、生命教育、灵性教育、灵感教育、灵修教育
一、前 言
神圣性的宗教体验,是直接贯穿于生命的教养之中,是以精神性的生活体验向内凝聚成文化的价值人格。宗教与生命的神圣体验是来自于直观性情感交织与升华而成的行为活动,是一种精神性的文化教育,是直接来自于自我意愿下的身心领悟与修持,来完成人与神圣交感的信仰目标与价值实现。此一神圣体验本质上是无法用科学的方式来加以检验,是诉诸于直觉的超验体会与精神体现,是属于精神性的文化,其生命的教育模式是有别于重物质性的科学,双方是分属两种不同的文明领域,应该是井水不犯河水,彼此不要有交集也没有关系,不会妨害各自的发展空间。宗教的生命教育是不需要经由科学的教育模式来支配与束缚,应尊重其原本神圣性的文化内涵。
很遗憾的是,近代随着科技的蓬勃发展,科学被视为是最高的价值指针,也侵入到人类原有的精神活动之中,要求各项人文活动都要合乎科学的检验真理,在这样的状况下,有以物质文明来排斥或否定精神文明的趋势,哲学、文学与艺术等文明大多偏重在以人为主体的精神创作,虽然与科学不兼容但是冲突不大,加上悠久的文化内涵,被视为科学以外人类重要的生活文化。最激烈的还是科学与宗教的冲突,当以科学的检验标准将宗教的神圣经验视为愚昧的不科学或迷信行为时,双方已埋下了意识形态的对抗火种,从十九世纪延续到二十世纪,更在科学主义的推波助澜下掀起了惊天动地的交战炮火,助长了唯物论与无神论的漫延与扩散,几乎全面否定以神圣体验为核心的宗教文明。
到了二十一世纪科学主义没有完全消退,有些人还是无法接受以神圣体验为核心的宗教,更无法把宗教还原到精神文明的领域之中,还是要以科学的可实验性来检验宗教的神圣体验。其中也包含部分的科学家,企图引进科学仪器与数据来证实宗教种种的神圣体验。宗教的神圣体验或许包含了某些物质层面,比如人的肉体,或许与科学有交集的成分,但是不等于宗教的神圣经验是可以被纳入到科学的范畴。以科学来排斥宗教的神圣体验,是文明范畴的误用,同样地,要以科学来证实宗教的神圣体验,仍存在着科学主义教养下的心态问题,强调科学是人类最高的验证真理,可以从物质范畴引申到精神范畴,甚至用来主宰与判断精神范畴的真假,认为被科学证实的神圣体验,此宗教才能获得信仰的认同,这是一种被科学主义扭曲过后的心态,仍以科学是唯一的真理来看待宗教,再以这样的心态侵入到教育体系之中,排斥宗教性的生命教育。 宗教与科学的对立情结,是历史所造成的,也是文明间相互扭曲的现象,比如近代科学在发展的初期,与基督教神学爆发了争论,日心说与地心说引发了基督教与科学家激烈冲突,这原本纯属于科学范畴的课题,与宗教神学无关,但是哥白尼(Copermicus,1473-1543)、布鲁诺(Bruno,1548-1600)、伽利略(Calieo,1564-1642)等人的日心说与地动说,却引起教会强烈批判与围剿,布鲁诺于1600年被罗马宗教裁判所定为异端分子,被烧死在百花广场,1616年伽利略的著作被天主教教宗列入禁书,于1933年被宗教法庭判定为重大异端嫌疑,处于终生监禁,这是宗教以其外在权力对科学的禁锢与迫害,也种下了科学反宗教的意识形态 。随着科学的日愈发达与系统化,人们逐渐依赖科技的便利性,增强了对宗教的除魅运动,企图以科学来挣脱掉宗教的束缚,强调科学的真理将取代了宗教的真理,科学将成为未来社会的最高价值指针。这种反弹的心态,也误将科学侵入到宗教的范畴。
宗教侵入科学范畴是谬误的锗置,同样地,科学侵入宗教范畴也是谬误的错置,双方应回归本位,各自认清自己的本质与范畴,如蒂利希(Tillich,1998- 1965)、汤恩比(Toynbee,1889- 1975)等人提出的分离论,主张宗教与科学各有特性或不同领域,二者应区别开来与分而治之 。科学与宗教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宗教信仰无权干涉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也无权干涉宗教信仰,双方应该可以并行不悖,不必要在不是交集处誓不两立与一决雌雄。科学与宗教可以是没有交集的两大领域,历史上的各种冲突是各自不安本位侵入他者领域所造成的,背后是夹杂着各种外在意识形态的对立,不是科学与宗教本质上的矛盾。真正问题出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是宗教过于强势就是科学过于强势,造成各种难以避免的对决心态,甚至引发出全面性文明间的强烈对抗,其激烈程度不亚于武力对抗的世界战争。
各归本位是宗教与科学应该谨守的立场与本分,即宗教回归宗教,科学回归科学。所谓宗教回归宗教,是指对宗教的认知应着重在宗教的神圣体验的本质及其发展而成的神圣领域,其它外在的宗教形式只是用来帮助人们体验到宗教的神圣内涵,若这些外在形式发展成世俗权威参与社会运用,已不属于宗教的神圣本质,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化工具而已。宗教的本位是专指神圣的体验,是超越一切世俗的形式,提供最高的精神安顿,其最终目的是经由神圣的体验将人与宇宙关联起来,感通或契入到神圣领域变化自身的生命气质,展现出圆满自足的价值世界。所谓科学回归科学,是指对科学的认知应着重在自然与社会的非精神领域上,是建立在物质的可实验性与可重复性的法则,科学本质上可以说是一种认知活动,是以严格的逻辑或数学性的演绎步骤,来从事理论建构,以及运用有组织、有效控制的实验过程,来从事经验数据的获取 。宗教与科学最大差别,就在于非客观的认知体系,是建立在主观的精神证验上,是不可实验性与不可重复性。
严格的区分宗教与科学的根本分际之后,或许现代人们可以摆开长期历史纠缠下的对立与冲突,重新思考科学与宗教相互对待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二者的相互尊重上,科学尊重宗教的神圣体验,宗教尊重科学的客观认知,不要用神学的观点来排斥科学,也不要用科学的方法来否定宗教。所谓尊重,还包含对二者本位的坚持,不必用科学的方法去证实宗教的神圣经验,也不必用宗教的神圣经验去左证科学的命题。但是在二者有了明确的分际下,宗教可以引进科学的方法来处理非神圣领域的相关课题,比如宗教行为与宗教组织等,虽然是源自于宗教性的神圣实践,但是其实践形式包含有物质的层面,可以接受科学范畴的分析与检验,但是只局限在宗教的外在形式,包含神圣经验的外在形式,不能延伸到宗教神圣领域,比如「宗教社会学」关注的是作为社会组织的宗教形式,视宗教是一种社会群体现象 ,可以采科学的方法来理解宗教群体的运作模式,却不能涉入超自然的信仰本质。又如「宗教现象学」是以科学方法观察宗教生活与宗教行为,甚至深入内在宗教经验的观察,是从经验科学的立场去研究宗教现象,企图去解释宗教现象的神圣内涵,但是不能完全等同于宗教的神圣体验 。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中,应尊重宗教这种不可验证的神圣内涵,尊重生命主体主观性的精神教育。
宗教的神圣体验,本质上是无法言说与难以描述,任何的言说与描述,只是企图对现象的分析与注释,这种解说或许可以采科学的方法或哲学的方法,帮助人们理解宗教的神圣本质,但是不能等同或替代宗教自身的神圣体验。这正是宗教之所以为宗教的最大特征,宗教不同于哲学、文学等精神文明,就在于不必用语言或文字来表述,直接进入到信仰者的直接体验与特殊感受之中。所谓宗教经验或神圣经验,是指人与超自然力量的直接遭遇、相会、会合、一致,甚至合一等,是人对超自然力量的直观,是难以言说的神圣体验,表现出对此超自然力量的敬畏感与依赖感,以及强烈渴望与其相交接的神秘感与安宁感 。这是宗教体验的特殊性,其精神性的终极感受,是无法借助语言或文字来表述与解答,完全是心灵最深刻的主体感受,或者语言、文字可以作为心灵体验的象征符号,却不等于神圣体验。这种直接来自于灵性感通的生命教育,正是当代必需正视的课题,本文分成灵性教育、灵感教育与灵修教育等三种形态来加以论述。
二、宗教的灵性教育
宗教的生命教育可以称为灵性教育,其目的在于教育人们体认自我的生命本质,经由信仰来确立自身存在的目的与价值。所谓灵性教育或可称为人性教育,肯定人性与灵性是合而为一的,人的生命是相应于宇宙所有生命的内在本质,是超越出肉体的有限形式,理解到人与宇宙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一体关系,培养与教导出人们对宇宙向往与回归的情感,形成明确宇宙图式的体认,确定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与存在意义 。宗教的生命教育是着重在以人作为主体的价值实现,是将神本的信仰导入于人本的生命自觉上,宗教的终极实体是用来实现人在宇宙中的存有地位,从灵性的一致与相通关系,将人的肉体生命从有限性提升到无限的精神境地,终极实体的灵性不是高高在上的不可亲近,而是内在于人的生命之中,人性才是宗教最为根本的关怀课题,也是生命教育的核心主题,其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要教导人们真实地面对自我的生命,在灵性的体验下安立自我的生存意义与生活目的。
生命教育不是外在的知识教育,应该是内在的心灵教育,直接关注的是生命主体的精神活动,追求的是肉体与灵性合一的神圣体验,能超越出感官的求生欲望与死亡恐惧的心理状态,真实地面对个体生死存有的终极内涵。生命教育是要增进人们对自我人性的理解与觉醒,领悟到相应宇宙法则的道德秩序,从人与神的体验过程中产生出生命的根本转变作用,从超验的体会中发展出普遍的道德法则,来化解人们自私自利的欲望需求下所造成的混乱与失衡的现实状态,经由引进宇宙法则的生命修持,开拓出平衡与和谐的生活境界,人们在这种精神教育的根本转化下,学习到自我举止、知识、心理质量等方面的修养工夫,强化内在人性的文化素质,以完善的生命本性来对应自然的宇宙法则,重视的是以心灵为本位的真诚外露行为,通过与他人形成适宜的关联而自我实现 。生命教育是要人完成自身存在的本质价值,进而展现出合乎宇宙秩序的人文活动与社会活动。
生命教育最基础的课题,应是对宇宙根本图式的理解与掌握,即是将各个宗教庞大的宇宙论,浓缩为简要的图式上,将复杂的观念体系简化为浅显易知的图式符号,直接表述出人在无限空间与永恒时间中的生存地位,清楚地掌握人自身与宇宙对应的生成法则。宗教是将人的生命形式扩展到宇宙与人类的起源处,肯定人与终极实体都是形而上的超越存有,不能从物质的肉体形式来认知生命,而是从人与天地万物相通的灵性来探求生命的本质,是源自于「万物有灵观」,或称为「泛灵观」,这是19世纪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 B. Tylor,1832-1917)提出的理论,将「万物有灵观」视为宗教最低限度的定义,理解到人与万物的肉体是要死亡或消灭,但是其灵魂能够继续存在,甚至上升到威力强大的诸神行列,进而能影响与控制着物质世界的现象与人今生与来世的生活,肯定人与神灵是相通的,彼此间有着命运与共的相联关系 。后代各个宗教对于人与天地万物的灵性交感课题,大约发展出如下的三种图式:
一、人与天地相交的图式:是以「天」与「地」来象征宇宙的二个分位,再将「人」穿插在「天」、「地」之间,肯定「人」的生命是对应着宇宙的自然运行规律,是可以与「天」、「地」等并立为三,这是一种古老素朴的宇宙观,不仅肯定「天」与「地」在宇宙造化流行中的神圣地位,重视天体与大地运动变化的规律法则,同时抬高了「人」在「天」与「地」之中参与自然秩序的和谐运作,进而将「人」的主体生命与「天」、「地」等灵性生命混杂为一体,当将「天」与「地」提升到宇宙灵性最高的终极地位时,同时也将「人」的生命与「天」、「地」等终极生命相连结,从宇宙运行的道化规律,将「天道」、「地道」与「人道」的现象等同起来,认为人生命的存有秩序是等同于宇宙原理与自然法则,强调「人」具有着等同于「天」与「地」之道的生命德性,可以经由内在于人的心性修持,开启出与「天」、「地」等相通的形而上生命,发展出合于道的心境与人格形态 。在道的相通下,有着天地人合一的观念,或者称为「天地人三位一体」,即天地人在灵性上原本是分属在不同的三位上,但是彼此可以相感与交通进而能合为一体。延续着原始宗教而来的各种民族宗教大多保存着此种宇宙图式,将人的灵性与天地灵性加以互渗甚至合一,认为人与天地之间是可以进行灵性相通、相交与相感的宗教体验,人的灵性虽然会受到天地灵性的宰制与主控,但是也可以自为主体地参与天地的道化作用。
二、人兴鬼神相交的图式:是以「鬼」与「神」来象征灵体的二个分位,再将「人」穿插在「鬼」、「神」之间,意识到「人」的生命是对应着超自然的「鬼」、「神」等灵性,理解到除了「人」有形的生命形式外,还关注到「鬼」与「神」等抽象性与超越性的生命形式,肯定「人」、「鬼」、「神」等三种生命形态不是对立的关系,彼此间也有着相互交流与感通的互动作用。「鬼」与「神」是从人的利害与善恶来加以区分,「神」是利与善的象征,「鬼」是害与恶的象征,在人们通神避鬼与以神治鬼的心态下区分为三 。但是「人」与「鬼」最终还是要朝向于去恶向善的修持,以生命的自我净化归向于神,有着人鬼神合一的观念,或者称为「人鬼神三位一体」,即人鬼神在灵性上分属在不同的三位上,彼此可以经由灵感的契合会通于神的超越灵性上。这仍是从原始宗教留传下来的宇宙图式,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等一神信仰则不采用此种宇宙图式,仅保留了上帝为唯一神,否定了其它鬼神的存在,也切断了人与上帝合一的关系,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指的是圣父、圣子与圣神等,是上帝的同一自体,纯就上帝的超越性来说,是自成一格的宇宙图式,最多只能论及人神合一的可能性,没有人鬼神合一的观念与思想。
三、人与天地鬼神相交的图式:是以「天」、「地」、「鬼」、「神」等来象征终极实体的四个分位,再将「人」穿插在「天」、「地」、「鬼」、「神」之间,此一图式是由前二图式并列交叉而成,也是从原始宗教留传下来的宇宙图式,将象征自然的「天地」与象征超自然「鬼神」联结起来,形成抽象存有的四位来对应实有的「人」,此四位象征自然与超自然的宇宙秩序也可以合而为一,象征神圣性的最高存有,能以超人的宇宙能量来宰制与掌控人们的生存环境,「人」也具有统合「天地鬼神」的主体能力,能以自身作为核心来参与天地的自然造化,从阴阳消长的宇宙法则领悟生命存在的规律,也能参与鬼神的灵性变化,从幽明感应的交际关系建立生命对应的秩序 。人与天地鬼神有着合一的关系,或者称为「天地人鬼神五位一体」,即天地人鬼神虽然分属在不同的五位上,彼此在灵性上可以相互统合为一,肯定人能与天地合其序也能与鬼神合吉凶,人性是可以上升到天地鬼神的灵感自觉上,和自然与超自然的宇宙能量一体相应,或者将天地鬼神视为道的一体四位,则可以简化为「人道合一」的宇宙图式,说明人可以经由对道的证悟来契入宇宙的本原与生命的本原,人性可以自我圆足于道化生命之中。
以上三种宇宙图式有着共同的主题,肯定人的主体生命是居于宇宙运作的核心,宗教的灵性教育即是以人为核心的生命教育,肯定人自身灵性的生命自觉,落实在人性圆满自足的道德主体性上,将人的生命本质安放在宇宙根源的道上,天地鬼神可以上升为最高的终极实体,却离不开与人相互成就的价值实现上,肯定天地运行的道是涵摄在人性之中,人性具有着展现宇宙运行规律的存有秩序,是与道有着共同的根源,相信在自我生命无穷的向上努力下可以实现出道的极致境界。这样的生命教育即是人性教育,着重在人之所以为人的生命本质上,肯定人性自我实践的修道工夫,虽然仍保有终极实体的信仰情感,但是重点还是在于以人为核心的自我实现上,关怀的是人自身的本质、使命、理想与终极意义等存有价值。既使是一神论的宗教,认为上帝是宇宙所追求的最终原因与最终形式,人可以从上帝最高的人格处来保证个人的自主性,以达到最高程度的自我实现,进而也强调个人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肯定人格是一种具有自我意识、自我创造与自我控制的力量 。
所谓人性教育,不是指顺应人们贪生怕死的生物本能,而是着重在生命主体意识教化下的终极关怀与精神建构,超越出物性形式的生命状态,致力于心性的道德自觉与行为实践。人性教育具体来说或可称为生死教育,教导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学习养生送死的观念与技能,重视生命的存有与死亡,理解到肉体的生死原是自然本有的规律,但是生命的存有价值是直通于宇宙本体的精神境界,能以具体的养生运作来实现与天地鬼神相应的存有之道,这正是灵性的自我体认与教育之法。养生不是着重在肉体生理形式的保养上,应着重在心性自觉的生命体验,将人的生存价值摆在上列的三种宇宙图式之中,确立自我生命在宇宙中的地位,进而体认到人与终极实体相应的存有价值,领悟到一体化的形上生命,来勘破出死亡的形式关卡。这种生死教育,可以帮助人们培养较为健全的生死智慧,建立积极正面的人生态度,以便保持生命的尊严,而到生命成长的最后阶段,也能自然安然地接受死亡,维持死亡的尊严 。
生死教育的重点还是偏重在教导人们勇于面对死亡的课题,尤其是宗教的灵性关怀更重视的是对死亡禁忌的突破,理解到死亡是生命周期的必然现象,进而能坦然地面对与接纳死亡,追求活的有意义与死的有尊严的生命历程。当宗教提升生命的灵性层次时,必将协助人们处理死亡在生命中的角色现象,以死亡教育来增进人们的生命能量与人际关系的质量。宗教的死亡教育本质上是要教导人们体认生命的意义,通过对死亡的认识,思考存有的目的,积极地承担生命应尽的责任,能面对自己或他人的临终与死亡时的心理准备 。宗教的神圣性启示与教导,是有助于化解人们对死亡禁忌的执着与迷失, 直接诉诸于信仰的情感与体验,跳脱出人们避死求生的本能需求,以神圣的灵性来超越死亡的界限,以种种相应的仪式行为与精神教育,来协助人们实践现世生命的安全与幸福,以及死后世界的永恒与安详 。宗教的死亡教育,是以神圣的精神体验来对治世俗的死亡禁忌,以超越死亡来建立自我生命的尊严与价值。
死亡教育主要落实在安宁疗护、悲伤辅导与丧葬礼仪等关怀上,是直接面对死亡的灵性自觉,突破人们长期贪生怕死的死亡禁忌,理解到生命不能停留在肉体的层次上,应从心灵的教养来面对死亡来临的各种情境,以健康的灵性自觉来领悟生命永恒的存有价值,强化人类主体性的心灵觉醒能力,将有限的肉体安顿在无限的宇宙之中来建构安身立命之道,能以神圣存在的个人领悟勇于面对临终与死亡的挑战,以灵性自足的能量来进行自我转化与自我创新,以最为贴切的精神体验来承担死亡象征下的终极安顿。死亡教育是教导人们直接面对死亡历程的处理方式,除了对临终者适切的关怀与陪伴外,更要克服因死亡所造成的身心失落与哀伤,经由灵性的信仰力量来领悟生命的有限,善加运用自我生命与重新整理价值次序 。宗教还能经由仪式的操作来带领人们安然度过死亡的历程,经由法事的演示程序来扩充人与终极实体的感应关系,重建人在宇宙中的灵性地位,协助人们从现实存有的缺陷中超越出来,提高自我的生命层次与精神境界。
三、宗教的灵感教育
宗教虽然重视人本的生命教育,但是仍保有着浓厚神本的灵感教育,着重在对终极实体的精神体验,将人本寄托在神本的神圣感通上,与纯人本的生命教育是有些距离,双方还是可以分流发展。宗教的灵性虽然可以形成人文化的宇宙观与生命观,可是在特有灵感思维的活动下,在人的生命之上还是要安置有超越的终极实体作为宇宙的最高象征者,相信此一象征者能掌握宇宙的生存秩序与支配人类的行为法则。此象征者每个宗教有各自不同的称谓与叙述,大多还是认同其威慑性与神秘性的超越地位,是在一切生命之上的最高能量,进而主张人与终极实体有着互相感应的交接关系,彼此间必须时时刻刻的相交会与相通达,才能成就人体生命存有之理。这种灵感思维正是宗教之所以为宗教的最大特征,发展出宗教信仰特有的灵感教育,教导人们对神圣性与精神性实体的景仰与崇拜,渴望与其沟通与感应,在灵感相应的过程中将人的意愿传达给神,将神的旨意宣告于人,进而人也可以上通于神境,达到天人合一与人神合一的和谐状态 。
人神合一或者天地人鬼神合一,是建立在虚与实的灵感相应上,认知到人的实有世界是关联到抽象的终极实体上,彼此是息息相关甚至是连为一体,人们期待透过与神的感应过程中,能交接神的力量来判别生活的吉凶利害,进而协助实有世界来趋利避害,在如此的灵感思维下,宗教的发展是建立在灵感教育的传播与弘扬。所谓灵感教育,是教导人们能直接或间接与神来相遇、会合与合一的教化系统,培养出直观的神圣体验,强化自我信仰的宗教感情,深化对终极实体的仰慕与感恩之心,致力与其合为一体的感通状态。宗教的坚定信仰是建立在如此的灵感教育上,强化人们虔诚的信念与奉行的意志,自觉到超越世俗与超越自身的精神满足。这种灵感教育是建立在人们自我神圣性的体验上,激发起精神净化与超越的热情动力,更加强化对终极实体的精神需求,肯定此实体是人生命终极的归宿之地,也是生命得以永恒的价值依据。
灵感教育或可称为「神圣教育」,是用来教导人们深入神圣领域的精神探寻,从信仰中获得心理的寄托与慰藉,也能确立现实生活的稳定与和谐,能在灵感交接中达到永存与博爱的生命体验,建构出体现神圣意志的伦理行为。宗教在社会的作用本质上就是一种神圣教育,是建立在对终极实体的信仰与体验上,以灵感吸引民众愿意致力于神圣的交感经验,追求与神相应的超验生命境界。宗教与其它人文领域最大的差异就在于神圣教育上,「神圣」可以说是宗教领域特有的解释范畴与精神范畴 ,是自我特殊的神秘体验,意识到宇宙奥秘的存有,进而强化了彼此间的超验感受,追求不可量度的精神感通,在心灵上起了高度的教育作用,从灵感中重视自我圣化的生命提升。神圣教育是累积各种密契经验的自我教育,是无法从外在的知识层面入手,是要回归到心性的直观体验上,以开放性的心灵来进行智慧性的精神启发。
宗教的灵感教育是精神性的生命教育,最好不要摆在当代科学领域的知识体系之中,灵感教育不是建立在客观的理性经验范畴上,是无法经由实验与知识的探索来进行理解与掌握,是一种不需要工具理性的形上证悟,是跳脱出科学的物质世界的精神教育。这种精神教育主要是透过心灵主观体验而来的信仰情感,是感性与灵性的自我教养,是内在生命深层化与意义化的价值建构,是建立在终极实体临现的启示上,这些启示的灵感是经由语言与仪式等象征性符号来传达,但是此象征性的符号只是表述存有的工具,真正的关键还是在于人心与超越界的精神感通,追求与超越界相互接触下的生命境界。人们对终极实体的启示仰赖的是自我悟性的教育,必须本身心灵具备有自我超越的性质,主动地聆听与接收超越的讯息,直接在终极实体的启示下来照明自己的生命。灵感教育是强化人们对神圣启示的感应能力,反省地觉知终极实体的全盘展现 。
灵感教育是属于宗教的神圣范畴,重视的是精神的领悟教育,而非世俗的利益教育,不能只关注神圣符号的外在形式,在缺乏灵感经验的情操下转而成为功利性的灵验心态。所谓灵验心态,是指灵感教育的异化形式,扭曲了宗教符号的圣化内涵,不是以神圣的价值理念来指引世俗的生活实践,反而是以现实的世俗需求来支配符号的价值走向,窄化了符号原有的宗教神圣功能,形成了追求悸动性与神秘性的灵验心理,将超验性的灵感下降为交换性的灵验,成为民众追求俗化利益的神圣性手段,此时宗教的神圣领域早已支离破碎与残缺不全。灵感教育是神圣的精神教养系统,灵验心态则是精神教养不足的俗化系统,在当今社会精致性的灵感教育有逐渐凋零与没落的趋势,代之而起的灵验心态的猖獗与盛行,企图将神圣的符号操作用来追求生存利益的现实满足,导致灵感教育的灵验化,将灵感的神圣经验转而成为迎合现代人世俗需求的投机工具,追求眼前的现世利益,忽略了灵感的终极目标 。
灵验心态是导致宗教神圣符号异化的最大元凶,扭曲了宗教生命教育的实践场域,造成灵感的神圣教育功能也遭受到误解与排斥,人们专注的是想借由各种神秘仪式来获得招财进宝与万事如意的种种福报,将仪式的灵感性转而为灵验性的满足,忽略了其中象征神圣相交的符号功能。比如从原始宗教传承至今的降神仪式,是经由少数具有通灵能力的人,代表人们来与终极实体交涉与沟通,象征超越界的临在,以及神人相互感应的交际模式,可以说是人类最早的灵感教育,降神的巫与巫术是原始宗教最为核心的文化内涵,在信仰中反映出人类早期人神关系的形上观念与虔诚情感,是经由灵感的仪式来教育人们,以神圣体验来丰富主体性的生命感受,传承了天地人鬼神五位一体的宇宙观念,强化了人与终极实体互渗与交通的生命关系,将生命安置在宇宙超越的境界之中,至于生存优化需求的灵验是在灵感教育中得以实现,灵感与灵验是一体的。
很遗憾的是,现代人缺乏传统宗教完整的灵感教育,追求降神仪式神秘感通的灵验性,忽略了信仰教育精致传播的灵感性,导致降神仪式失去了其形上的文化养分,在灵感与灵验的分离下,沦落成一种神秘性的操作行为,甚至是被当代科学视为是愚弄民众的迷信行为,实际上是现代人缺乏灵感教育下的相互愚弄,宗教的神圣符号成为代罪羔羊。这种代罪羔羊的神圣符号为数不少,比如也是从原始宗教传承下来的占卜仪式,成为人们灵验心态下的牺牲品。占卜实际是人与终极实体沟通的另种重要符号系统,肯定天地万物间存在着各种超自然力的交感讯息,是源自于原始社会的前兆信仰,体认到象征终极实体的神圣讯息是无所不在的,举凡地上动植物的变态,天象的奇异现象,气候或季节的不时,人的梦与人体变态等都能进行占卜,还有不少人为的占卜方法,如兽骨卜、龟甲卜、筮占、星占等,进而从占卜中发展出各种象征宇宙运行原理的术数符号,如从占卜时空对应的数字符号发展出阴阳五行的学说,成为天地万物生克与流转的象征系统 。
很可惜的是,现代人只要术数符号与仪式的灵验,缺乏系统性的灵感教育,将占卜沦落为命运演算的工具,侧重在占卜工具所显示的兆文与讯号等,作为判断人事吉凶祸福的依据,忽略了其背后象征阴阳交替的宇宙法则,只求特殊通神的灵验能力与预知能力,来为自己消灾解厄。这种讲究灵验忽略灵感的行为,是一种不周全的宗教活动,或者说有宗教的目的却缺乏信仰的情感,只是想假借灵感的神圣力量,来满足世俗的生存需求,将神圣的宗教体验错置在功利的感官欲望上。这种错置也经常出现在后代道教与佛教的符咒法术等神圣仪式上,忽略了佛教与道教精致的义理与灵感文化,只求咒语、符箓等仪式的神奇与超感的灵验能力。宗教的各种法术科仪是延续着神人交感的神圣体验,讲究的是彼此间类似特异功能的互动作用,是源自于天道流行的奥秘感通,彰显出人的生命与天地万物间的能量联结,比如道教可以经由步罡踏斗、叩齿捏诀、焚香念咒等法术,强化出人体神气来与交通终极实体,在灵感的相应下扩充出道法的神奇作用。道教各种役使鬼神的法术,是先要提升自身的生命境界,达到与天地鬼神合一的宇宙本原,再从一心而通万法,进而展现出呼召风雷、伏魔降妖、祈晴止旱等仪式感通的作用 。
很荒谬的是,现代人只要符咒的灵验作用,却不求生命净化的灵感教育,造成远离灵感的灵验需求与符咒需求,在宗教活动中失去信仰的神圣情感,异化了人类长期精神实现的信仰内涵与宗教形式。这样的现代人是缺乏宗教的教养,是无法相应于终极实体的超验境界,是难以感通神圣存有的宇宙秩序,是掉落在世俗的现实环境中来渴望神圣的灵显与救度,但是这种渴望若无灵感的生命体验,剩下的只是庸俗化的工具性格,利用降神、占卜、法术等神圣仪式来谋求现实的生存利益,是异化了神圣体验为俗化工具,只展现出人们争名夺利的生存欲望,是披着宗教神圣外衣来求取世俗效用,这样的灵验心态,不仅扭曲了宗教神圣的信仰本质,也容易被有心分子所利用,假借神圣的仪式符号来助长人性贪瞋痴的欲望,一再地掉落到人性的自我陷阱之中。宗教的灵感教育是有助于人性的自我升华,是要超越肉体的形式达到灵性的净化,但是在灵验心态下,人性不仅无法提升,反而制造出不少执着而往下拖累。
民众的灵验心态若经由适度的宗教教育与生命教育的启发,是可以提升到神圣的灵感层次,说明灵感与灵验不是对立的也可以是相通的,灵感会产生灵验,灵验也可以相通于灵感,其前提是需要有完整性的宗教教育与生命教育。民众的灵验心态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是信仰的支柱与动力,可以从灵验处感受到灵感的无所不在,进而产生了神圣的宗教体验,能与终极实体相交接。问题是出在以灵验的情感与行为取代了灵感的神圣地位,误以为灵验就是灵感,缺乏对终极实体的信仰情感,仅致力于神秘交通的仪式操作体系,企图以符咒的神奇法术,来满足消灾解厄与祈福禳灾的世俗利益,这是将宗教的神圣性错置在世俗的功利需求上,缺乏心灵层次的灵感体验,最后只剩下对符咒神秘行为的崇拜,形成了狂热的宗教情绪,热衷于神秘仪式的悸动情绪,强化与神秘世界交感的强烈欲望。这种欲望,神圣的成分减少了,世俗的需求增多了,只是借助仪式符号大演一场人性的丑陋闹剧。
现代人的灵感教育是极为迫切而需要的,既使不是宗教徒也是需要灵感教育或宗教教育,理解宗教神圣体验的特有内涵,不必以科学理性来排斥宗教,也能避免掉落到对灵验与符咒的执着心态。灵感教育是一种还原宗教本来面目的精神教育,不是用来宣传宗教的神圣领域,也不是用来否定宗教的神圣领域。终极实体原本就是超越的自我存在,灵感教育是要教导人们回到自我心性处去交接与领悟,不是靠外在的权威逼迫而承认其存在,不管自己是否具有灵感的能力,都要以坦然的心态,尊重一切灵感的存有,信仰是精神性活动,尊重所有信与不信的人,共同关怀的是继续维护生活中的自然秩序与人文和谐,重视的生命不断的自我净化,这样的人可能没有具体的宗教信仰,却有着真实的灵感生命。
四、宗教的灵修教育
灵修是在灵感教育的基础上进行自我生命净化的修持工夫,更加重视人与终极实体直接相会与合一的感通境界,重视的是自身本体存有的终极证悟,契入到与道合一的同构对应之中,将人的生命扩充到宇宙的运行秩序,经由参与天地的化育圆满一切的存有。灵修教育是回归于道的生命修持,是在修道的身心状态下不断地提升自我灵性的交感能力,深信人的主体生命也可以达到与终极实体合一的造化境界,肯定自我的生命力具有无穷开展的可能性,可以经由修持展现生命存有的奥秘,证得永恒无限的解脱之道。灵感与灵修也是一体相通的,以灵感来带动灵修,以灵修来成就灵感,肯定人性本质上就是神性的扩充与完成,终极实体能通向于人,人也能通向于终极实体,确信人具有着与终极实体合而为一的主体性与实现性,人可以经由灵修的方式实证与神一样的精神存有,可以无限的开启将生命通向永恒的宇宙。
灵修教育的对象不是一般重灵验与符咒的群众,是已具有相当宗教涵养的修行者,对神圣的存在有着圆足的领悟与体验,不是以求功德的心理来交接终极实体,企图获得各种回向的利益,更不是基于忏罪谢愆与祈恩请福的效验需求,而是源自于自我心灵的精神创造,主动地在圣事、礼仪、伦理与修持上强化灵感的体验,积极地在人神互动的过程中实现人性的存有价值,在灵修的精进下能突破有形身体的限制,使灵性达到出冥入神的超越境界。灵修教育是很难在信众层级上普及与推动,应是对宗教的菁英分子进行更高层次超凡入圣的精神教养,不是停留在与神感通的灵感体验,更关注的是得道成仙或悟道成佛的身心修持,重视生命无限开发的终极实现,是成就合乎宇宙秩序或体现神圣意志的生命实践,以不断地修身养性的奋斗来契合永恒的超越境地。这种教育的对象是要有强烈主体生命自觉的人,已能从人神交感进入到人神合一的境界,将人生与宇宙通贯为一体,以灵修来圆融自我无限的生命。
灵修教育或可称为法门教育,重视的是各种身心修持的方法,经由法门的引导修炼,可以深化自我的生命能量达到与道合一的妙用。道教与佛教有不少的修行法门,尤其是佛教号称有八万四千法门,是因众生的文化层次不同开启了多重与多样的修行方法,来引领人们展开进入宗教体验之中的修道生活与修行法门。道教有着丰富的灵修经验与技能,肯定人体就已存在着与终极实体同性的道与气等对应结构,经由身体的存思、守一、行气、导引、化神、实精等修炼方法,能契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转为永恒常存的神仙生命,到了唐宋以后结合了各种身心修持的方法,从外丹发展到内丹形成特殊的炼丹术,重视人体的自我锻炼的修行方法,将人身当作炉鼎,以精气神为药物,在一定的火候程序下结成圣胎的内丹,其程序有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等,步骤极为复杂,形成多元的修持法门。佛教也相当重视人体的身心修持,提出各种解脱痛苦与证得涅盘的方法与路径,佛陀提出了八正道、四念处、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等七项三十七条方法,合称「七科三十七道品」,涵盖了人的精神与生活,有助于修行者处于完全不同于世俗价值观念与生活观念的精神状态,能达到终极解脱的佛菩萨境界 。后代佛教唯识学提出「五位百法」的修习进程,以因应众生的需求,找到各自精神相应的位置与修行方法。
灵修教育是侧重在因材施教上,是要因个别不同的才性而形成各自有异的教法,比如佛教虽然主张众生是平等的,但是业报不同,精神的生命层次也就有所区别,有欲界的地狱、恶鬼、畜牲、人、修罗、天人等六道,以及色界无色界诸天的高级天人,乃至各类阿罗汉、十地菩萨与佛等,因各自果位的不同教法也很难一致,必须因应众生各自的杂染因缘推出各种对治的修道之法,比如藏传佛教根据《广论》发展出因应众生的「道次第」教法,先教导众生开启入道修学的基础方法,了解生死无常进而有行善去恶的修行意志,将有心修行者依其生命等第传授下、中、上等三士道,下士道的内容为:念死无常,观恶趣苦,皈依三宝,深明业果。中士道的内容为:思惟苦谛,思惟集谛,思惟十二缘起,抉择解脱正道。上士道的内容为:发菩提心,受持仪轨,学菩萨行。以上的修行次第是依众生的才性发展而成善巧方便的法门,使佛教大小乘的教法得以融通无碍,成为可以渐次修行的内容 。
灵修教育的因材施教在于等级的次第修持上,天主教也将灵修生活分成三级三路,主要也是因应信众自身的灵修程度依次进展,避免在灵修生活上出现削足适履的偏差。第一级称为「始修」:开始度天主的生活,因还有不少的私欲偏情与圣德阻碍,必须下一番涤荡与磨炼的工夫,着重在「炼路」的灵修,依灵修的状态实践涤炼工作的深度、幅度与时间的长短。第二级称为「进修」:在基督化生活中有相当的进展,以了解与实行福音为主要的灵修工作,着重在「明路」的灵修,但不可放弃「炼路」的工作,多下点工夫认识与师法耶稣。第三级称为「成德」:其福音化生活已到达成熟境界,已能专心为天主生活,在行为上尚末达到止于至善的境界,还须努力奋斗,朝向完全献身于主的目标迈进,着重在「合路」的灵修,结合天主的路线,以成就天人合一的境界 。天主教灵修的目的,是要信徒走向基督生活的饱和点与爱德的成全境界上,在自己生活形式与职位上,修炼出同一爱德。
灵修教育是高层次的生命涵养,更要时时关注自己的心性避免产生出「灵通心态」,所谓「灵通心态」,又称为「神通心态」,是在灵修的过程中产生了追逐灵通的意念与方法,最后导向于灵通,失去了原来灵修的本怀。灵修与灵通原本也是一体的,灵修可以带出灵通,灵通也能成全灵修,二者是可以相辅相成,展现出人与终极实体合致的生命境界,自然产生种种超凡入圣的特异功能。问题是出在灵修的目的不是为灵通,灵通只是附带的产品,是可有可无,不能因追求灵通反而遮蔽了原有灵修的初衷,但是现代的灵修者往往把持不住自己的心性,着重在开发人体超越神能的灵通能力,迷失在各种法门的修持过程中,追逐异于常人的神通法力,甚至以各种神通法力来自夸自耀,或者以此吸引信众的供养,投合民众执迷神通的心态,就更加远离灵修的根本宗旨。
各个宗教实际上都是重灵修教育而反对灵通心态,如道教虽然重视灵修而来的各种神通法术,肯定经由修持会出现各种超越常人的生命功能,比如漏尽通、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神境通等,能具备见常人所未见与闻常人所未闻的特殊能力,能达到出神、收神与放神的超越境界,但是在道教的灵修教育中,不是以灵通做为最高的修持目标,反而认为这些神通现象只是通往人生超越峰颠途上的奇花异草而已 。道教虽然有各种占验的通神法术,但是这些法术都是配合道法的灵修而来,强调道是法术之体,法术是道之用,都是本之于道的终极体验,强调法力是来自于心与道的修持,是合乎自然之理的玄奥技能,肯定的是人体经由修炼,能与宇宙等值,能与宇宙同一变化,便可以推算吉凶与统摄变化,以通神之法来指挥鬼神,这是本之于道的无穷威力,通过法术得以体现。道教的法术主要还是建立在以人为主体的生命修为上,要求的是形神俱妙与道合真的灵修境界 。
佛教也是反对修行者的灵通心态,否定为追求神通而来的修持,主张修行的主要目的,是要在宇宙万象中觉悟生命永恒的本性,不是要在本性之外展现世俗妙用的神通,灵通不是修行所想达到的境界,这是背离佛教灵修的宗旨,佛教是要以人性来证悟佛性,跳脱出现世无边的烦恼熏习与污染压迫,直接从人性处提升到涅盘境界,以身心自在契入佛法的无尽妙用。佛教灵修教育主要还是关注人性在宇宙中的生命本质与存有地位,实现各种人生解脱的途径与法门,其中或许存在着神通,但不是佛教追求的目标,也可能只是救度众生时随机应变的方便法而已。佛教也有类似道教重法术的宗派,如密教或称秘密教,在印度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曾大量地摄取吠陀教、婆罗门教等教义、神话、咒语、仪轨、法术等,着重在身密、语密与意密等三密修持,身密是指身结印契,语密是指口授真言,意密是指心住瑜伽观想,会产生各种神通妙用,但是密教还是着重即身成佛的修行目的与方法上,是以三密来对治三业,以结印契来净除身业,以诵真言来净除口业,以心作观想来净除意业 。
灵修与灵通的差别,在于修行者自身心性的坚持与奉行,不因灵通的妙用而忽略了灵修的终极关怀,导致神圣价值错置或误用在世俗的形下利益或功德的追求之中,虽然号称能在修行中可以获得种种殊胜的特异功能,但是实际上身心还是受到污染,无法断除一切罪恶与无明,达到真正完美纯净的灵修状态。灵修教育是要教导修行者能真切领悟生命主体的道化体证,以灵修的方式来强化灵感的能量,激发出生命的无限的潜在力量,灵通是自然地展现在其中,是身体与宇宙合一的精神性内涵,是直接来自于神圣的信息与力量,是无所求下的自然实现,若有所求则掉落到世俗的福报需求,助长现世利益的功利性格,只追求灵通而忽略了灵修的精神教导,如此修行者将导致宗教更严重的异化,引起人们对宗教的误解,甚至排斥宗教与否定宗教的神圣内涵,不仅无助于宗教的弘扬与宣传,反而将宗教推到难以永续发展的深涯之中。修行者的堕落比善男信女的追求灵验,对宗教的杀伤力更为巨大。
灵修教育是宗教最为核心的终极目标,重视的是生命自我净化的教育历程,突破各种外在形式的拘泥与限制,回归到至善存有的心性境界,不断地从个人灵修的知行中交感天地鬼神的超验精神,来充实与究竟自我的生命,达到与道合一的生命境界。这种生命境界就是永无止境的生命教育,不仅要了解生命的本质,还要投入到持之永恒的实践行为上,如此生命教育就是生命的灵修教育,是从出生到死亡的道化教育。当自觉到生命的主体存有,意识到身心的灵修需求时,就已进入到生命教育之中,致力于体验自我生命的存有奥秘,这是宗教的范畴,也可以不是宗教的范畴,而是生命自我体验的范畴。
五、结论
宗教异于其它精神文明,最大的特征就在于其独特的神圣体验,这种宗教体验不属于科学的真假课题,也不属于哲学的逻辑课题,是直接诉诸于体验者对于神圣存在的主观经验与直觉感受,是跳脱出一切客观形式的检验标准。这些宗教体验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也可能发展出一些具体的外显形式,如神话、巫术、禁忌、占卜、祭祀、仪式等神秘经验的象征符号,这些经验之所以称为神秘,就在于其不可验证性上,只是符号还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当其成为神圣经验的象征时,形式与内容之间就已不再完全等同,当代人们对宗教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宗教形式而忽略了信仰本质,这样的心态根本无法相应于宗教或认识宗教,同时无法领悟生命自身的内在自性。
宗教是重本质而轻形式的精神文明,是要直接回到与超自然力量相交通的神圣经验上,一切外显的形式都只是方便性的符号,其目的在于生命直接与神圣相遇的体验上。宗教的灵性教育是有助于生命教育的具体实践,二者是紧密相系,重视人类生命存在的精神内涵,要求在实现自身存有本质的历程中,发展出合乎宇宙秩序的生活形式与文化价值,进行身心一致的自我完成,扩充人与宇宙一体化的无限生命能量,进而形成合于道的心境与人格的圆善生命。在当代社会人们过度依赖科技的物质享受时,还是需要内在灵性的精神教养,重视人心相通于宇宙法则的体证生命。
这是宗教教育也是文化教育,同时是根本性的生命教育,从物质性的身体提升到精神性的心性世界之中,是以人性为核心发展而成的生命观与宇宙观,来面对生命真实感受的人际处境,从科技物化的工具理性处重视人的道德涵养与伦理实践,进而能在现实生活中建构起真善美统一的心灵情境。从这样的观点来看,生命教育不仅不能切除或断绝与宗教的关系,更需要与宗教有着合则两利的互动联结,共同地教养人们的心灵世界化解人间的混乱与现实的矛盾,指导具体摆脱烦恼与消除苦难的对应技术与方法,培养现代人自我完善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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