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民族与宗教的实物见证——从一方狮钮象牙僧印谈起
明代民族与宗教的实物见证——从一方狮钮象牙僧印谈起
作者:彭晓静 张海娟
2009年9月,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博物馆新征集明代象牙印一方(左图)。该印通高7.65厘米,印台厚1.9厘米,边长5.25厘米,重165克,象牙质,印整体由象牙雕刻制成。印纽为一具圆雕整狮,高5.75厘米。印纽狮子蹲踞方形印台之上,口鼻略大,凸目浓眉,耳朵贴垂,颈系铃铛,头后雕12卷鬃毛,下颚雕2卷鬃毛;前腿呈直立状,后腿呈屈蹲状,腿后均饰有鬃毛,爪分3个趾,狮尾自然地放置于身左后侧。狮子整体形态威武雄壮,面部、鬃毛以及整个身体轮廓刻画的细微生动。印台为正方体,印面镌刻阳文九叠篆书:“灌顶净觉祐善大国师”(右图)。此印制作精美,造型雄浑,除因象牙年代久远而产生天然裂纹、钮体部分存有污迹外,保存比较完整,雕刻较为精细,印文十分清楚,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和历史价值,经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定级为一级文物。
国内现存明代僧印数量较少,尤以象牙质印章为稀,甘肃全省馆藏仅有二方,而流落于民间者更为罕见。从可搜集到的馆藏明代僧印信息来看,治印的材质以铜居多,其次是银(或银镀金)、象牙和玉;从艺术造型方面来看,其钮制多样,有螭钮、狮钮、法轮钮、如意钮等;附属装饰丰富,有仰覆莲瓣座、覆斗型莲瓣须弥座、象头云水纹、莲瓣卷草纹等。在此印征集之前未曾见有蹲狮钮僧印现世。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讲,僧侣无地土可辖、无政务可理,按制无印章。但明朝前期因政治需要,明廷大力扶持藏传佛教、封授上层僧侣,但凡有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名号的藏僧,基本由朝廷颁赐金印。但《明史·舆服志》、《大明会典·印信制度》中未见有赐藏族僧人象牙质印的记载。中原之地不产象牙,内地的象牙基本来自于南方的属国进贡,因此在数量上更显得弥足珍贵。《明史·舆服志》中曾记载:“文武大臣有领敕而权重者,或给以铜关防,……惟正德时张永征安化王,用金铸。嘉靖中顾鼎臣居守,用牙镂关防,皆特赐也”。可以看出在治印上象牙同金一样贵重,远胜于银、铜等。象牙在佛经中经常出现,如佛陀诞生前,佛母摩耶夫人梦到白象以鼻触其身体而感孕。因此象牙在佛教中被赋予了许多美好的想象和寓意,如给人以高贵、灵气之感,以象牙修金刚降魔法等具有更大的辟邪、修行加持力,具有崇高而神圣的地位。
印面文字所体现的僧人名号为“灌顶净觉祐善大国师”,与岷县博物馆馆藏另一方明代灌顶净觉祐善国师西天佛子象牙印的名号基本一致,只是“大国师”与“西天佛子”的等级称号有所区别。按《明实录·英宗实录》第17卷正统元年(1436年)五月丁丑条记载,自宣德朝以来,“番僧数等,曰大慈法王,曰西天佛子,曰大国师,曰国师,曰禅师,曰都纲,曰剌麻,俱系光禄寺支待”,可知“大国师”低“西天佛子”一等级。遍查《明实录》,受封此“净觉祐善”名号的仅有甘肃岷州地区沙加一人。根据《明实录·英宗实录》第126卷正统十年(1445年)二月乙巳条记载“加封国师沙加为灌顶净觉祐善大国师……俱赐诰命”,可推知该印的制作年代为明代正统十年(1445年),该象牙印为沙加受封西天佛子前而得赐的印信。此印为狮钮,狮子在佛教中也具有特殊的宗教含义。自佛教传入中国后,狮子逐渐取代了虎的地位而成为佛教中的圣兽,诸佛经中每以狮子来比喻如来无畏之特德。以狮子为持物,具有强大的加持力,其护法作用能驱祟辟邪,镇阻一切邪魔妖怪。故明代宗颁赐沙加狮钮印是对其在维护岷州地区地方稳定的嘉赏,也是对其宗教地位的认可。在明宣宗、英宗时期,明廷与岷州藏传佛教僧侣关系密切,由于沙加取得的政治功绩和在宗教上的修为,在其晋升大国师和西天佛子时特赐象牙质地的僧印,也显示了明廷对其特殊的礼遇。
按《安多政教史》所载,受封此印者沙加为甘肃岷州洮河藏区人氏。他曾是班藏寺的僧人,曾任过岷州大崇教寺的堪布,后来一直驻锡京城大隆善寺,并曾给皇上、皇后、太子等授许多灌顶和诀要,先敕封为灌顶大国师等,后尊为大善法王。《安多政教史》所记载内容中对沙加的生卒年月、受封时的年龄以及宗教活动的确切时间记载不详。地方史志《岷州志》对于沙加的记述过少,无典可查,从而致使部分研究安多藏区宗教史和沙加的文章中对其受封各种名号的时间上有部分不实之处。
从明太祖开始,就注重藏传佛教在稳定边疆方面的政治功能,在藏青甘川等藏区大力封授藏传佛教各派首领和人士,扶持藏传佛教,确立了中央和藏区地方的领属关系,实现对藏区的统治和管理。甘肃属喇嘛教安多藏区,是阻隔北元和卫藏联系的重要屏障之一。而岷州因其地理位置特殊,交通要塞,成为连接明廷和卫藏的纽带和主干线之一。加之明初在河州设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明廷派往乌斯藏的使者和乌斯藏政权派员入贡时多取道此地,岷州成为中原地区与藏区的过渡地带,肩负着政令西传、藏情上达的特殊使命,关系到乌斯藏与明廷之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交流。明廷一方面通过封官赐位的办法,招抚了许多部落,如岷州的18个族、洮州的18个族等。另一方面设立僧纲司、营建寺院,使岷、洮、河等处的藏族僧侣积极靠拢明廷。在此情况下,寺院数量、僧人数量都空前膨胀。在这一时期,以大崇教寺为代表的藏传佛教兴盛地岷州被称为“第二个卫地”。沙加获颁此印就是产生于这一历史时期。
藏传佛教在岷州地区的发展从清代中期以后由盛转衰。自嘉庆后兵燹频仍,战乱不断,寺庙大量被毁。清代末期至民国时期又有军阀割据,连年混战,20世纪30年代,王树民在《陇游日记》中记载,班藏寺正殿中尚还供奉10尊明廷所赐大型铜佛像,其中一尊铭文所记为“大善法王沙加上师像正德八年七月初一日”,后皆被毁去。再如大崇教寺与班藏寺内原存的明太宗所赐铜镜、明宣宗所赐珠伞棕轿、佛牙、金印、佛像等物均已散失殆尽。据当地居民流传,金印为法王所有,后被熔成金块不知所踪,但具体是哪位法王受赐的金印,由于原物已被毁去也无从查考。所幸这方狮钮象牙印因非贵重金属方得以保全,而被大崇教寺寺主后人当做佛门圣物传袭至今。
以史鉴物,以物证史,这方狮钮象牙印的发现,其价值不仅在于它印证了文献的记载,也是明代中央政府民族与宗教政策的实物见证,而且也是民族团结、和睦相处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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