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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宗教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中共南京市委党校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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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京宗教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课题组

  摘要:南京是全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城市,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在对南京宗教问题特点发展趋势及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进行调研后,得出,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提升南京社会和谐水平;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重视、合理利用南京宗教文化资源,促进经济文化发展。

  关键词:南京;宗教;调查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0)01-0061-04

  南京是全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城市,为了了解南,京宗教的现实状态,分析研究南京宗教问题特点、发展趋势及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我们开展了本次调研。调研方法主要是问卷调查、访谈、文献阅读。调查、访谈对象是南京地区信教群众、南京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

  一、对南京宗教状况的总体认识

  1、南京宗教种类多、信教人数多

  南京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五大宗教,共有宗教信仰群众约40万人。总体来看,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信徒数量比较多、增长也很快,天主教、道教人数较少。

  移民造成宗教信仰人数的增长是南京宗教的一个新特点。目前,生活在南京的流动穆斯林人口已有5.3万人,使南京穆斯林人口有显著增长。另外,有7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万境外信教人员常驻南京市。随着社会流动进一步增强,移民造成信教人数增加的现象可能还会继续。

  2、信教群众的年龄结构、文化水平方面出现新变化

  在全国范围看,一般认为,信教群众的特点是老人多,妇女多,文化水平低、生活困难的多。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南京农村信教群众基本上具备这些特点,但城区信众出现年轻化、知识化特征。南京多个宗教团体的工作人员对这一点作了肯定。而我们的问卷调查也显示:在调查对象中,20~60岁之间的人约占总数的89.6%,受过大专以上高等教育的人数占到总数的53%。

  3、信教群众时宗教的认识趋于理性

  南京地区的大多数信教群众信教的动因主要是寻求精神世界的安定,这说明他们对宗教的认识进一步理性化。许多信教群众表示,信仰宗教的原因是为了调整心态、寻求心灵寄托、追求真理与智慧。在问卷中,对“您认为最能坚定您的信仰的是”选题中,选择“遇到困难可以向佛(真主/天主)求助,并能够得到回应和帮助”占总数的27.6%;选择“得到信仰团体的帮助和关怀”占9.2%;选择“后世的幸福”占20.4%;选择“修身养性,践行更高层次的道德”的占32.7%,“经典、教义中所包含的理性和智慧”占64.3%。

  多数信教群众对自己信仰的宗教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学习,对教义教理有自己的认识。许多信教群众认为,坚持宗教功课、简单遵守教规、为个人祈福是不够的,通过工作、做义工等奉献社会才能真正体现宗教的精神。这一点,在问卷调查中也有所体现,在对“您践行自己宗教信仰的方式有哪些”的回答中,43.9%的人选择“经常到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38.8%人选择“严格遵守教义、教规”;42.9%人选择“学习、查阅、宣传宗教经典”。31.6%的人选择“通过工作、做义工等奉献社会”;62.2%的人选择“经常反省自己的言行,并进行改进”。

  4、南京宗教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南京宗教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南京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有着极其辉煌灿烂的历史;南京的基督教、天主教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大的进步作用。

  南京是中国佛教的中心城市之一。南京是古代中国江南地区最早传播佛教文化的圣地,也是近代中国佛教文化的传播、研究中心。特别是南朝的萧梁时期(502-557),佛教成为“国教”,盛况空前。南京历史上从东吴时期兴建的第一座寺庙建初寺开始,至今1700多年间,先后共建寺庙上万座,而其中至今有据可考的有1300多座,中国佛教史上许多宗派的创立均与南京有关,三论宗、牛头宗、法眼宗、古心南山律宗古林派、天台宗思想形成与南京有很大渊源。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在京师(南京)天界寺设立善世院。司掌全国佛教。清末至民国时,南京再次成为全国佛教活动的中心,为近代中国佛教复兴做出巨大贡献:金陵刻经处刊印佛教典籍,弘扬佛法;南京支那内学院为近代佛教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佛学人才。2008年“七宝阿育王塔”国宝现身。再一次向世人表明,南京确是一座影响中国佛教文化的中心城市。

  南京的道教文化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三国东吴主孙权为名道葛玄方山建道观修炼,如今还留有“洗药池”、“炼丹井”等遗迹。两晋及南北朝时期,南京地区不仅佛教兴盛,道教也广为流行,崇尚炼丹服散的神仙道教在士大夫中盛行。南朝宋泰始三年(公元467年)。名道陆修静在建康崇虚馆广集道经,加以整理甄别,鉴定其中经戒、方药、符图等1228卷,分为“三洞”(即指“洞真”,《上清经》系;“洞玄”,《灵宝经》系;“洞神”,《三皇经》系),奠定《道藏》的文献基础;陆修静所撰《三洞经书目录》,为最早的道藏书目。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在朝天宫设立元教院,司掌全国道教。朱元璋还在南京大力征招高道,寻觅方术,广设斋蘸,并敕建道教官观,甚至建立了一支道教国乐队伍。

  南京的伊斯兰教也源远流长。早在元朝(公元13世纪)就有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落户南京。明朝初期,南京穆斯林人口约10万人,占全市人口近十分之一。之后,人口流动较大,迁徒到全国各地的穆斯林人数较多,但南京一直是我国东南沿海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城市。明末清初。南京成为全国伊斯兰教文化中心,出现了一批“以儒诠经”的伊斯兰教学者,如王岱舆、伍遵契、刘智等。他们著书立说,力图探索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化相结合,他们的思想对伊斯兰教在我国的传播影响很大。对伊斯兰教本土化起了重要作用。有学者指出,写伊斯兰教的历史,一半要写南京。

  南京天主教的历史可追溯到明代。明代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开始在南京传教。万历二十七年,利玛窦在正阳门(今光华门)西营崇礼街购房,在住院内设一小教堂,这是南京天主教的第一个聚会点,也是江南省(辖今江苏、安徽、上海等地)的传教活动中心。清代顺治年间,设立南京代牧区(范围包括江苏、安徽、上海、河南、山东等地),南京成为全国的天主教活动中心。民国年间,南京教区统辖镇江、常州、无锡。先后在下关天保里、句容、溧水、陶吴等地发展信徒,建立教堂。解放后,南京天主教界积极参加天主教自立革新运动,成立南京天主教革新运动促进委员会(现天主教爱国会),走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

  南京市基督教是清朝同治六年(1867年)由外国传教士凭借不平等条约传人的,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南京基督教同全国一样,开展了反帝爱国三自革新运动,广大信徒按照“三自”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使南京基督教成为了中国信 徒自办的教会,推动了中国基督教的发展。

  5、南京的宗教教育机构具有较高水平的宗教教学、研究能力

  南京有多座宗教教育机构,为宗教界培养了许多骨干人才,具有较高水平的宗教教学、研究能力。

  从基督教来说,有金陵协和神学院和江苏省圣经学校两所教育机构。金陵协和神学院是中国基督教的全国性神学院,1952年11月由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创建,文革中停办,改革开放后恢复。创建至今。已经为全国基督教界输送了大量人才。进入新世纪,金陵协和神学院研究能力进一步彰显,成为中国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的基地,正在积极构建中国神学的思想框架。江苏基督教圣经专科学校是由江苏省基督教两会开办的三年制大专类神学院校,1998年10月建成。作为江苏教会人才培养和神学思想建设的基地,从1998年到2008年,江苏省圣经专科学校共培养神学毕业生620位,这些毕业生大部分成为江苏各地教会的骨干。

  从佛教来说,有中国佛学院栖霞山分院、江苏尼众佛学院两座宗教学院。中国佛学院栖霞山分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两年的中级佛学院。目前栖霞山佛学院已开办了18期。学僧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中的多数人已成为佛教事业的骨干,为弘扬佛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的还留学国外,从事佛学研究和交流。设在鸡鸣寺的江苏尼众佛学院则是面向江苏境内招生的高级佛学院,为江苏佛教培养尼众僧才。创立于清代同治年间的印经弘法机构金陵刻经处,不但仍然以传统工艺刻印经文,也以代生产技术印刷大量宗教文化典籍,对弘扬佛法、传播和研究佛教文化起到重要作用。各大寺庙还自己组织一些学修班,带领佛教徒深研佛理。

  6、南京宗教界对促进了南京地区的社会和谐起了积极的作用

  宗教界对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宗教对信教群众的个人修养的提升作用。宗教教义教规都宣扬惩恶扬善,宗教教规教法对信教群众有很强的约束作用,从而使他们改变自己的一些不良行为。宗教信仰对信教群众不仅有很强的约束作用,而且还通过教徒之间的互相影响、感召提升个人修养。许多信教群众表示,自己信教以后,有很大改变,按照宗教教义的教导做义工、捐善款、反省自己的不足、改进自己的缺点。

  二是爱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南京的宗教团体在反映情况、沟通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利益、服务信众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市伊斯兰教协会通过设立“西北联络小组”,为来宁务工的穆斯林打开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使一些可能发展为群体事件的问题在萌芽状态就解决了。南京市各个宗教团体在信教群众中赢得了广泛的信任,许多信教群众表示遇到困难首先想到寻求宗教团体的帮助,有问题一般选择通过宗教团体向政府反映。

  三是宗教界的公益慈善活动发挥了重要的社会救济作用。南京市的宗教界对公益慈善活动非常积极,在救灾、扶贫、安老、助孤、支教、助学、扶残、助医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社会的好评。仅2007年,南京市宗教界就捐资100多万元,1000多人得到了及时救助。南京宗教界还举办了一些适应时代需要并且很有特色的公益活动,如玄奘寺、鸡鸣寺开办的少儿国学经典诵读班、鸡鸣寺的心理咨询救助等,都得到社会的称赞。

  二、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1、南京地区的宗教关系、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总体是和谐的,但和谐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南京地区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总体是和谐的。这一方面表现在宗教对社会和谐起了积极的促进。另外还表现在社会对宗教的认同。多数信教群众认为:社会对自己是认同的,自己并没有因为信教被视为异类,身边的同事朋友对自己的信教行为并不觉得特别。

  南京地区宗教关系总体是和谐的。五大宗教之间是平等的、宽容的、互相尊重的,基本不存在不同宗教之间的冲突。除了通过政府渠道,如在政协、宗教局等部门协调下,宗教领袖进行一些交流对话外,各宗教之间民间的参访活动也较多。例如2008年12月,金陵神学院师生与江苏尼众佛学院的学僧互相参观了各自的学校;2009年4月26日,江苏尼众佛学院邀请金陵协和神学院教师作关于基督教的讲座;2009年6月,尼众学院学生还参观了道教活动场所天后宫、伊斯兰教的净觉寺。但是,局部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

  一是有的宗教内部不够团结。有的信教群众指出,有的宗教不同教派之间存在着冲突、存在竞争,例如有些教派有争夺教徒的现象;也有群众反映神职人员或宗教团体领袖之间存在一些矛盾。

  二是个别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不高。有的人员热衷于名利,做教职人员不是出于宗教信仰,而是当做进身之阶或者发财的路子,不安心修行;也有的缺乏奉献精神,不能坚持宗教功课,不能很好地带领信徒修行,造成不好的影响;也有一些信教群众认为有的宗教团体没有很好地当好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上传下达信息不及时。或者报喜不报忧,一些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三是非法宗教活动仍时有出现。基督教乱设点、乱传道、乱发展信徒的,佛教乱建寺庙、乱塑神像、乱传经布道活动“三乱”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

  四是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没有停止。境外势力对南京的宗教渗透主要有设立活动点、培植代理人、派人入境传教等形式。目前,渗透的重点对象转向高校师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群体。

  2、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但是信教群众的宗教法律法规的素养还需提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但是信教群众的宗教法律法规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

  信教群众对宗教法律法规的了解并不完全。大部分群众只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江苏宗教事务条例》,还不知晓与宗教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在问卷关于“您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对宗教信仰自由做出规定和保障”问题中,14.3%人选择“不了解”,64.5%的人能选出“宪法”,66.3%的人能选出“宗教事务管理条列”,但是能选出“刑法”的仅占2%,能选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仅占15.3%。多数信教群众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掌握。对于“《宗教事务条例》的了解程度”,18.4%的人选择“在看这份问卷之前不知道有这个条例”;51%的人选择“知道名字,但是不了解内容”;“读过全文对内容比较了解”和“对内容非常了解,并有自己的一些看法”仅占26.1%。当问到传教活动是否要限定场所时,回答不需要或不知道的人大概有一半。

  3、信教群众对南京宗教工作总体满意度高,但也有一些不满意之处

  多数信教群众对南京宗教工作表示满意,对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表示认可。多数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感受是“很自由”和“比较自由”;这既说明我国的法律和政策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搭建了比较宽松的制度空间,也说明南京市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到了实处。

  信教群众对南京宗教场所保护工作做了充分肯定。在问卷调查中,调查对象对于宗教场所保护情况比较满意。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受法律保护情况”,认为“非常好”的占13.3%,认为“比较好”的占45.9%,认为“还可以”的占33.7%,认为“比较差”和“很差”的各占2%。

  但是,信教群众也有一些不满意之处。主要有两点:

  一是对于对于南京宗教活动场所的数量、面积、分布,信教群众认为仍然不够合理。近几年,南京市政府、市民族宗教局、市政协在宗教场所布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建设、增加了一些宗教活动场所,但目前仍不能适应信教群众的需要。对于“您认为南京宗教活动场所的数量、面积、分布合理吗”的回答,选择“很合理”的,仅占7.1%,选择“基本合理”占总数的41.8%;选择“不合理”占总数33.7%,“不清楚”的人占总数的14.3%。

  二是信教群众认为有些干部不了解宗教,造成工作中处置不当。这又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有些新人职的干部不够了解宗教事务、宗教政策;二是有些其它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对宗教了解不多,不经意问就伤害了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例如,有群众反映,在拆迁时,居民正在举行宗教仪式,拆迁组就开始拆了,破坏了宗教仪式,群众非常不满。也有一些干部,一涉及到信教群众,就不敢管,或者就放弃原则,损害国家或其他不信教公民的利益,满足个别信教群众的不当要求,影响了政府的公正性。

  三、对调查结果的思考

  1、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提升南京社会和谐水平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方针之一,也是“宗教与社会相适应”这一规律在当今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只能是宗教适应社会,社会包容宗教。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努力:宗教界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要求;政府对宗教界的积极引导。宗教界要努力使宗教的教义、教规、戒律适应社会主义社会要求,政府应大力促进、引导这种适应,为更好地适应创造优良条件。

  “相适应”也要与时俱进。“相适应”的内容是历史的、具体的,在不同的阶段上应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了达到“相适应”的目标,就需要不断创新引导的方式和手段,探索“相适应”的途径与方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把“相适应”的一般要求与各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宗教与社会适应了。宗教与社会的关系自然也就和谐了。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仅要支持宗教界对自己的教义做合理的阐发,也要维护宗教和顺,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一个“和顺的宗教”而不是一个“冲突的宗教”,才是宗教发挥积极作用而不是释放消极作用的基础。维护宗教和顺,必须发挥好宗教团体的凝聚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宗教团体要发挥好重要作用,搞好自身建设是关键。宗教团体应当讲团结、讲政治、讲学习。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团结的领导班子。随时都有出事的危险。讲学习,不仅要学习宗教方面的知识,更要学习国家宗教政策及宗教法规,也要博览群书,了解社会形势、时代特点,提高自己各方面素质。讲政治,就是在工作中坚持政治原则。宗教界讲政治,就是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等。维护宗教和顺。必须依靠宗教界领袖人士的作用。发挥宗教界领袖人士的作用,必须加强抓好宗教界的爱国教育,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时事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坚定他们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的信念,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

  2、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保护合法,就是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实现;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就是要有力惩处各种打着宗教旗号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过程,就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过程。

  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从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努力。在立法层面,加大宗教法制建设力度。《宗教事务条例》的颁行,标志我宗教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我们的宗教法规仍不完善。例如,宗教网站的设立,使宗教活动场所的外延由现实扩大到虚拟,突破了《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二条有关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的规定。如何对虚拟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现有的法规、规章中还没有相应的条文予以调整和规范。在执法层面,要加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融入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使其成为政府各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守法层面,要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和宗教信仰者的法律素养,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守法水平。

  3、重视、合理利用南京宗教文化资源,促进经济文化发展

  宗教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南京的特色文化——宗教文化的发掘与传承,对宗教自身的发展,对继承祖国传统文化遗产和发扬光大优秀的民族文化,对提升南京城市文化品位,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发掘、展示南京宗教文化资源,对提升知名度,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应加强对宗教文化的宣传介绍,使本地居民及外地人进一步认识南京的历史文化,提升南京市民城市自豪感、城市知名度;挖掘宗教文化中与现代社会的相适应的文化因素,如宗教中为善的故事、典故。促进人们对南京博爱精神的认同,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

  合理利用宗教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对于南京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南京宗教文化资源丰厚,为发展宗教特色文化旅游、特色文博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集中展示佛教文化资源的条件比较成熟,一些专家提出了建设南京佛教博物馆的建议;市民族宗教局也提出要以“祖庭”文化打造南京佛教文化品牌。笔者认为,除了建立南京佛教博物馆、打造有全国影响的重点寺庙等大的项目外,还应当整合南京的佛教文化资源,把南京各个时期的佛教文化遗存做全面、整体的展示。此前,南京的一些佛教文化资源主要是作为六朝古都文化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得到完整体现、突出展现。开发利用宗教文化资源,一定要合理、适度。务必要注意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宗教原生文化形态的保护问题,切不可因“开发”而造成对宗教文化的破坏。同时,应顾及社会影响,不要影响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宜使宗教场所过度商业化、世俗化。

  编辑:魏方

  出自: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 2010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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