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邵阳县宗教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对邵阳县宗教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唐月香
“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怎样引导好宗教事务发展,如何发挥好宗教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围绕这一问题,笔者对邵阳县宗教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与研究。
一、邵阳县宗教工作的基本现状
邵阳县自汉代建县以来,一直是全国的一个大县,现有人口100余万人,县境内生活着26个民族。多人口、多民族、悠久的宗教历史文化沉淀,决定了邵阳县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大县。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县内宗教工作与活动更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一是宗教文化历史悠久,宗教派别多样。县内涵盖了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五大教派。县内宗教场所大部分始建于唐、宋、明、清时期。五峰铺镇的中天观庵始建于唐朝贞观二十四年,高霞山寺始建于晋代,河伯乡回龙庵始建于明初,金称市镇的古峰寺始建于宋朝,黄亭市镇的阳乌寺始建于唐朝隆庆,清草村清真寺始建于乾隆十年等。这些场所曾一度香火兴盛,信众如织。二是宗教场所具有新的特征。在建国初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宗教活动曾一度停止,大部分宗教场所被拆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宗教场所得到了修复,各种宗教活动逐步开展起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场所修复、宗教活动快速发展。现在,全县共有寺庙、宫、观、教堂等宗教场所40多处(所),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35处,其中清真寺5所,基督教堂2 处,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场,美观漂亮,风景怡人,除了开展宗教活动外,也兼有敬老院、群众休闲地等功能。如仙神庵,建在县城西,夫荑河上游的书堂山腰,依山伴水,风景秀丽,奇峰兀立,百丈石壁,险峻壮观,殿宇建于其上,壮丽美观,既是信众信仰之地,也是县城内一大休闲观光景点。白仓镇观竹村观音阁,始建于宋代,修复后,寺院四周,怪石重叠,山石之下,殿宇连互,观音阁凌空耸立于其巅。香客遍及邵阳、东安、祁阳等地。现在这里既是宗教场所,也是该村老人及群众的活动地。三是信教队伍扩大,教派活动丰富有序。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信教队伍得到了发展,结构有了变化。目前,邵阳县有信教群众约15万人,仅县城就有信教群众2万余人。随着生活环境、经济条件的改善,信众能依法有序信教、科学信教,吸收宗教教义中有益的东西,升华思想,净化心灵,寄托精神,教化后人,积极行善,积极参与社会各项有益活动。如扶贫帮困,助残孤寡老人生活,参与社会公益建设,参与文明社区创建等。近年来,宗教界人士捐善款达30余万元。在5.12 四川大地震后,全县宗教界人士和部分信教群众为灾区人民举行祈福、捐款活动,共募得善款5万余元。四是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机构,实现依法管理。一方面,实现正规化管理。以前宗教工作由统战部的宗教组负责,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管理不到位,乱建、滥建场所现象多,宗教活动频繁无序,迷信与宗教交融,邪教组织无孔不入。为加强宗教工作,2002年邵阳县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局,专门负责民族宗教工作,使宗教工作走上正规化。另一方面,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县委、县政府借助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 使宗教政策人人皆知。对比上世纪80、90年代,信教群众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乱建、滥建场所的现象明显减少,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已常态化、有序化。
二、三十年来邵阳县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改革开放30年来,邵阳县宗教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新问题。一是信教群体结构复杂化。信教群体由农民、妇女、年长者,扩大到下岗职工、个体户、社会闲散人员、少数年轻人和少数党员干部。二是受经济利益驱动,私建乱建宗教场所现象依然存在。在农村,甚至出现了股份制寺庙等等。三是宗教从教人员年龄偏大。50岁以上的人员占90%以上,正式出家的少,文化层次低,个人修为差。四是邪教渗透严重,迷信活动依然存在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在于落后的经济文化生活,使宗教有了繁衍的土壤。由于邵阳县经济发展落后,经济实力远没达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生存环境差,文化生活落后,受教育程度低,医疗设施差,家庭经济困难,看病难、上学难、行路难、喝水难等,严重影响群众的生存能力,面对不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在无助的情况下,只得用宗教或迷信形式来满足心愿。二是人们精神文明信仰缺失,使宗教有机可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体制的转轨,社会关系的频繁调整,特别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相互激荡,给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上、物质精神上带来巨大压力,他们只好借助宗教来寻求心灵的平静与安慰。三是宗教政策落实不到位,使宗教有了生存环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级领导干部主要精力集中在发展经济上,对党的宗教政策学得少,宣传得少,所以落实得也少。四是少数党员干部的参与,使宗教迅速“升温”等等。
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宗教工作的基本对策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邵阳县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任务重,要抓好宗教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进一步推进宗教工作。
1、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增强宗教工作理念。一是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把着眼点放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须提高党的宗教组织化程度,把党的影响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以提高党对社会的整体控制力;必须建设开放的工作体系,积极探索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途径和方法,以增强党的宗教工作渗透力;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维护和实现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过程中,密切党与各教派之间的关系,反映人心所向,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的影响力。二是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把着力点放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上。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推进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加强宗教工作,加快推进宗教工作创新,有利于协调各民族各教派的各种关系,维护各个民族各种宗教的合法正当权益,化解人民内部各类矛盾。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维护各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的有关机制,及时处理好各类宗教矛盾纠纷;积极贯彻疏导方针,及时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社会的稳定性。三是必须站在发展的高度,把落脚点放在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上。党的民族宗教工作之所以不断的发展壮大,最根本的,就在于始终把党的第一要务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要务。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离开了这个中心,宗教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放弃或放松了发展,宗教工作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生命力。因此,宗教工作必须从指导思想、工作部署、宏观把握与微观运作上,都应紧扣发展主题,服从和服务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把宗教工作根植于经济活动之中,努力营造鼓励各宗教群众干事业、支持他们干成事业的氛围。
2、建立科学的工作网络,狠抓宗教工作。宗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做好宗教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上下结合、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协调推进。一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责任网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由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实行三级分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行专人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克服宗教工作管不力,不敢管,不愿管,甚至无人管的尴尬局面。二是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的宣传网络。建立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为主要宣传手段,通过开办专题节目广泛宣传。以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的形式进行重点宣传;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形式深入宣传。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构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大网络,使党的宗教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三是建立健全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随着国际局势和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打击邪教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建立健全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刻不容缓。各级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形式,以乡镇为面,以行政村为线,以宗教场所为点,构建信息网络。坚持实施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爱国宗教团体和公安机关三条线排查不稳定因素,形成打防并举,内外联动的工作网络,及时对宗教渗透、邪教组织活动进行调查监控,有效防止非法宗教活动的侵入,打击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和邪教组织。
3、坚持创新机制来激发宗教工作活力。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坚持不断创新宗教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民族宗教工作于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一是建立健全有效的目标管理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考核目标,作为年终双文明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制定出科学量化的宗教工作考评细则,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位。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构。县级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党和政府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最基层机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级别低、编制人员少、经费少、办公条件差,无法履行好自身职责。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大局出发,加强民族宗教事务局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充分安排经费,确保宗教工作干部有地位、留得住,有激情、能干事,有责任、干成事。
4、坚持创新工作方法来提高宗教工作效果。十七大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特别是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身处宗教工作一线,直面矛盾与问题,要完成党赋予的重任,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宗教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要改变过去依赖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任务的工作方式,对上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向党委、主管领导请示汇报;主动听取党委领导安排意见;主动寻求党委领导重视与支持。对下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及时与宗教界人士沟通思想;及时与基层党委交换意见、统一思想。由单纯灌输向社会化活动转变。民族宗教部门对宗教界人士不仅要进行思想教育,要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和开展社会活动,加深他们对党的政策的理解,为社会主义建设献策出力。如在宗教人士中开展好“双比”(比团结、比奉献)和“双五好”(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环境美化好)和五好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思想品德好,团结互助好,服务社会好))评比活动。二是实现宗教工作由“务虚”向“务实”转变。宗教文化影响力大,宗教界人士联系面广,民族宗教部门要围绕发展稳定和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宗教优势,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和谐上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方面加强引导,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广泛开展扶贫济困、助残助学活动。另一方面加大对外交流交往,通过宗教交流互动,扩大地方影响力,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把虚事做实,做出成效。其次是借助宗教文化的影响,加大县域旅游资源开发。三是实现宗教工作由“无序”向“有序”转变。各级宗教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开、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使工作公开公正,部门职能清楚,岗位职责明确,办事程序公开,管理规范有序。
作者:中共邵阳县委党校讲师
来源:《湖南社院学报》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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