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宗仁波切:菩提道次第略论讲记 第19讲
日宗仁波切:菩提道次第略论讲记 第19讲
2010年5月8日晚上
癸五、次于生有受生之理(181页)
接下来请看《菩提道次第略论》第181页,第五个科判「次于生有受生之理」,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由贪等因缘使得中阴死殁。接下来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大部分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得出它的意思,所以在这地方就多不加以解释。在正文当中提到了:《瑜伽师地论》云:若是胎生,于父母之精血起颠倒见。尔时父母未行房事,犹如幻化见行房事,而起贪爱;《俱舍论释》说见父母行房事也。此复若将投生为女,欲令母离,于父生贪,欲行房事;若将投生为男,便欲父离,于母起贪,欲行房事。生此欲已,缓缓趋近,如是渐渐不见男女其余肢体,唯见男女二根,于此生起愤恚,中阴即殁而生其中。这是第一段的内容,提到的是透由内心当中,对于投生的境生起了贪爱,以及瞋恚的因缘,使得中阴死殁进而投生。
第二段,在何处,意识以什么样的方式结生相续?又于父母贪爱猛厉之时,产生浓稠精血,其后各出一滴精血,二滴混合住母胎中,犹如熟乳凝结,与此同时中有即灭。与灭同时,即由结生相续之识力故,与余微细诸根大种混合,而成与彼相顺具诸根之精血合体。这个部分以现今的科学家,他们所介绍的内容,甚至比佛教更为精准。以佛教徒的角度来说,这当中的「与余微细诸根大种混合,而成与彼相顺具诸根之精血合体」,之前有产生了一个精血的和合体,之后在外在的因缘聚集的情况下,这个精血的和合体当中,会与微细的诸根大种互相的混合,而成与彼相顺,这当中的「彼」就是一开始所产生的父精母血的和合体,外表看似跟原来的父精母血的和合体相同,所以这个地方加了「相顺」的这两个字。但是不同之处,是在于之后的父精母血的和合体当中,具备有能够生起诸根的四大种,因而提到了,「与余」就是相较于前者,它是另外一种的,「微细诸根大种混合,而成与彼相顺具诸根之精血合体」。尔时入胎之识,承许有阿赖耶识者,许为阿赖耶识;不许有阿赖耶识者,则许是由意识结生相续。至于结生相续的这一颗心,如果承许有阿赖耶识的话,这时候这些宗义师他会认为是藉由阿赖耶识在结生相续。如果不承许有阿赖耶识的话,是透由第六识,也就是意识在结生相续,这是第二个段落。
第三个部分,中阴身如果不想投生恶趣,就不会投生。若于生处不欲趣者,则不往趣;若不往趣,则不生于彼处。如果中阴身的这个有情,他不想要前往,他即将要投生的地方的话,自然的,他就不会往这个方向去前进;如果他不会往这个方向去前进,他就不会投生在他不想要投生的地方。是故造作、集聚感生地狱之业,前面的这一段最主要是提到,如果中阴的有情,他要投生的话,他必须要对于投生的地方生起贪爱,就如同之前我们的意识在死后,要形成中阴之前,对于「我」要生起一种贪念,透由贪爱自我,而能够形成中阴身。相同的中阴身的有情,他要投生的话,他也必须对于投生之处,生起一种贪念,他才有办法投生。如果他对于所要生的地方,没有办法生起贪爱的心,自然他就不往那个方向前进;不往那个方向前进,他就不会投生在那个地方。是故造作、集聚感生地狱之业,─宰羊、杀鸡或贩猪等非律仪者之中有,于其生处,犹如梦中见有羊等,由前串习之喜乐故,往趣彼处。所以在之前,不管是宰羊、杀鸡,或者是贩猪的这些人们,由于他们时常串习的缘故,他们看到这些境界的时候,内心当中就会生起一种喜悦的感受,他喜欢这样的一种境界,所以自然的他会往那个方向前进。次于生处及色起瞋,但是往那个方向前进之后,到最后他看不见他所喜欢的情境,所以对于这样的一种情况,他内心当中又会生起瞋念。
透由之前所生起的贪,以及之后对境所生起的瞋念,中有即灭,生有便起;如是感生似地狱及颈瘤饿鬼等中亦尔。上面的这个「之」应该是改成「及」。这当中「似地狱」的「似」这个字,在藏文版的《菩提道次第略论》当中,它并不是以这样的一个字来呈现,它是以「于」就是投生在地狱,以及颈瘤饿鬼当中也是如此。对于这个部分,虽然藏文的原文是用「于」的这个字,但是经过跟仁波切讨论之后,由于在前面的内容它有提到,「是故造作、集聚感生地狱之业」,也就是如果我们造作了感生地狱的业,就比方下面的这些人,透由他的行为,而造作了感生地狱的业,将来他就会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投生在地狱当中。所以前面所说的这段内容,最主要提到的是投生在地狱的有情众生。所以后面的,相同的道理,感生于地狱的话,就表示他的内容前后会有重复。如果是以「似」地狱的话,如果没有记错,法尊法师所翻译的《菩提道次第广论》的这一段文,他也是用「相似」的「似」来作翻译。现在比较没有办法确定的是,《广论》的原文的藏文字是用什么样的字眼来表现。所以暂时先用「似」,也就是相似于地狱的这些地方,或者是颈瘤饿鬼等中,他的投生方式也是如此。中阴身必须要对于他所投生的境生起贪念,他才会进一步的往这个方向去前进。这是第三个部分。
第四个部分,投生畜生等恶处。倘若投生畜生、饿鬼、人道、欲天、色天,于其生处,见己同类所喜有情,次于彼处生喜及欲,便往其所。并于生处起瞋,中有即灭,生有便起,此为《瑜伽师地论》中所说。若非杀鸡、贩猪等非律仪者,感生地狱之理亦与此同。
第五个部分,四生当中湿生和化生的投生方式。《俱舍论》云:「余求香宅舍。」此说湿生欲香,如果是以湿生的方式来投生的有情,他们所追求的境,是追求五欲当中的味,他们追求的是味道。化生求舍,而化生的有情众们,他们所追求的是一个住所,也就是宅舍,而受生也。其释又云:若将感生炎热地狱,欲求暖热;如果将来即将要投生在炎热的有情众,他在临终,或者是他在中阴身即将要投生的时候,他所追求的是暖热,一种温暖的感觉。若生寒冷地狱,欲求清凉,中有遂往。诸卵生者,《俱舍论释》中说亦同胎生。
己二、生此之量(183页)
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二,一、说明真实生起的标准。如是由苦、集二门中,详细了知轮回之性相,欲舍轮回,于息灭彼生起欲得,仅此虽是出离之心,然唯尔许尚为不足。如果透由思惟苦集二门的道理,并且更进一步的,了知了轮回的性相,这时我们的内心当中,或多、或少会生起造作的出离心。但是这样的一种感受,它是短时间的,它没有办法持久。甚至当我们遇到了轮回当中安乐的盛事,这时候,这样的一颗出离心,它就会马上的退失,因而提到了,「然唯尔许尚为不足」。如果这样的一颗出离心,它是不具量,那我们要生起什么样的出离心呢?如入炽燃火宅及牢狱中,不乐彼处,能生几许欲从彼处逃脱之心,即应生起如彼心量,其后亦须令渐增长。就比方说,我们进入了一个房屋里面,而这个房屋里面,燃烧着熊熊大火,或者是我们进入牢狱当中,这时应该没有任何的人,会想要呆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因此进去了之后,绝大部分的人,他的内心都会生起一种想要逃脱的念头。相同的,我们所居住的轮回也是如此,我们所处的状态,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所以照道理来说,不管是在睡觉、吃饭,行住坐卧,任何的行为的当下,我们都应该要思惟轮回的过患,而在内心当中生起强烈的出离。而这样的一种出离心,纵使遇到轮回当中的诸多圆满盛事,他也不会消失。并且在生起这样的一种出离心之后,应该要想办法让他不断的增长。这是第一段的内容。
第二段,若仅生起肤浅的出离心,也仅能生起相似的希求解脱之心。我们大部分的人,内心当中所生起的出离心,就是以下所介绍的肤浅的出离心。又此意乐,如夏惹瓦云:「如酸酒上所撒粉末。」若仅表面肤浅言说,则于轮回之因──集谛,见不可欲,亦仅尔许;如果我们对于苦的内涵,只是口头上面说说的话,相同的,我们对于轮回的因,也就是集谛,我们内心当中虽然会生起,这样的集谛是我不想要,是我想要断除的,但实际上这也只是口头上说说罢了。若如是者,则求断除苦、集之灭──解脱,亦是相同。相同的道理,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思惟苦集二谛,对于断除苦集二谛的灭,也就是解脱,我们也没有办法生起真实的希求之心,也只是嘴巴上面说说「我想要获得解脱」罢了。故欲成办解脱之道亦唯虚言;见他有情漂流轮回所受众苦,不忍之悲亦无从生;如果对于自己所受的苦,没有办法生起强烈的出离心,相同的道理,对于他人所承受的苦,也没有办法生起大悲。亦不能生具力真实无上菩提之心,如果没有办法生起悲心,就没有办法以悲作为根本,而生起无上的菩提心。策发其意,故云「大乘」,亦仅随言而成理解。因此大乘的这个名相,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了解它的名词、它的名相罢了。是故应当数数修习。
己三、遣除于此邪执分别
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为二个段落,第一个段落,错误的观念;第二个部分,去除错误的观念。以上我们所介绍的这个部分,对于某一些人来说,他会生起一种错误的观念,他会生起什么错误的观念呢?在之前我们有提到,我们必须要时常的去思惟轮回的过患。就犹如同是我们之前谈到的,轮回就犹如同是燃烧着熊熊大火的一间房子,在这间房子当中,看到了这间房子所带来的过患,我们内心当中应生起强烈的出离。但是对于这一点,有一些人会提出质疑,他会认为如果我们不断的去思惟轮回的过患,这就跟小乘的行者没有什么两样。小乘的行者,就是透由思惟轮回的过患,而求得了一己的解脱,所以这样的一种思惟方式,是适合小乘的行者,但是并不适合大乘的菩萨。如果大乘的菩萨,以这样的方式来修学的话,他有可能会堕入小乘当中。并且引了《秘密不可思议经》中的一段文,在这段文当中有特别的提到,菩萨所应该观察的过失,并不是轮回当中的过失,而是必须要观察仅能断除业以及烦恼的小乘涅槃的过失。
小乘的涅槃跟大乘涅槃,最大的不同处就是在于,小乘的涅槃,它只能够断除业以及烦恼,所以我们称之为是寂灭边。它只能够断除业以及烦恼的缘故,所以菩萨在修学大乘法的时候,不应该以这样的一种涅槃作为他的目标,作为他的所求。所以在修学大乘法的同时,他必须要思惟小乘的涅槃,有什么样的过失。而至于轮回当中的过失,并不需要像小乘涅槃一样来作思惟。所以他宗就引了经中的这一段文,而提出了,之前我们所说的疑惑。他认为思惟轮回的过失,这应该是小乘的行者,所应该修学的方式,而不是大乘的菩萨应该修学的内涵。正文当中提到了,若作是念:「若于轮回修习厌恶,令心出离,则如声闻不乐住于轮回,故堕寂灭之边。是故修习厌离,于小乘中是为善妙,然诸菩萨不应修此,此为《秘密不可思议经》中所说故。」
第二个部分,是要去除这一种错误的观念。这个部分又分为四点:第一点,菩萨不应畏惧轮回,这段经文的意思。所谓「菩萨不应畏惧轮回」之义,非说由惑、业之力所使而流转三有,于生、老、病、死等苦不应厌离;是显菩萨为利众生,由愿、悲之力所使而受生三有,不应畏惧。所以这个地方自宗必须要先解释,在经中所谓的「菩萨不应畏惧轮回」这段经文是什么样的内涵?这段经文,它所谓的「不应畏惧轮回」并不是说,菩萨不应该畏惧由业以及烦恼的力量,而投生三有,并且遭遇生老病死种种痛苦的逼迫,对于这一点,菩萨应该是生起厌离才对。所以提到了「非说由惑、业之力所使而流转三有,于生、老、病、死等苦不应厌离」。所谓的菩萨「不应畏惧轮回」是什么意思呢?;「是显菩萨为利众生」菩萨为了利益众生的缘故,「由愿、悲之力所使而受生三有」他不是藉由业以及烦恼的力量,而投生在三有当中,他是为了要利益有情的缘故,而透由愿力以及悲愍的力量,而投生在三有,对于这一点菩萨是不应畏惧的。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是第二个部分,对于以悲心受生轮回,心生欢喜,但畏惧以惑业受生三有,是故,若由惑业力所使而流转三有,为众苦逼,尚且不能成办自利,况云利他?如果我们没有办法思惟轮回当中的过患,被业以及烦恼所束缚的情况当下,而投生在轮回当中,这时候在被众苦所逼迫的情况下,我们连自利都没有办法成办,何况是利他。此乃一切衰损之门,较小乘者尤应厌恶并须灭除;如果一位仅为了自利,而求得解脱的小乘行者,都必须要思惟轮回的过患的话,更何况是为了自利以及利他的一位大乘的菩萨,更需要思惟轮回的过患,为什么呢?因为小乘的行者,他所为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如果是为了自己本身的利益,都需要思惟轮回的过患,那更何况是大乘的菩萨,他所想要成办的是自利利他,所以他所想要成办的目标是远超过小乘的这些行者们。如果小乘的行者们,都必须要思惟的轮回的过患,那更何况是一位大乘的菩萨,大乘的菩萨更需要思惟轮回的过患,并且要加以灭除,因而这边有提到,「较小乘者尤应厌恶并须灭除」;若由愿、悲之力所使而受生三有,则应欢喜。虽然要思惟轮回的过患,并且更进一步的灭除轮回,但是对于透由愿力以及悲心的力量而投生三有,利益有情的这一点,心中不应该感到畏惧,而应该要生起欢喜心。菩萨要利益其它的有情众生,最主要的关键,是在于他内心是否能够生起具力的悲心。而是否能够生起具力的悲心,最主要的关键,就在于他是否能够生起具力的出离心。所以思惟轮回的过患,这对于一位大乘的菩萨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结。如果透由思惟轮回的过患,生起强烈的出离,更进一步的他才有办法对于他人的苦,生起强烈的悲愍,所以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利益其它的有情众生。
下一段,如是亦如彼经中云:「诸菩萨众,为令有情悉皆成熟而作摄受,于此轮回见有胜利,如是不住广大涅槃。」在这部经当中,讲得非常的清楚,对于菩萨来说,为了让轮回当中的有情都能够成熟,并且都能够被菩萨所摄受的缘故,「于此轮回见有胜利」菩萨以这样的一种角度,在看待轮回的时候,他应该要感到相当的欢喜,因为他有机会藉由各种的善巧方便,来利益在轮回当中流转的有情。「如是不住广大涅槃」这当中的广大涅槃,指的是佛果。对于一位大乘的菩萨而言,他看待佛果,虽然是相当的重要,但是这跟在轮回当中不断的去利益有情相较之下,他应该以在轮回当中利益有情为主,这才是一位大乘的菩萨该有的精神。
接下来第三个部分,若不分别与惑业受生和以愿力受生之差别而说,具菩萨戒者会犯恶作罪。在正文当中,若未如是分别而如前说,如果我们不分辨,是以业以及烦恼投生,或者是以愿力以及悲心的力量而投生,这两者的差别,此言说者若有菩萨律仪,则违犯一染污恶作,此乃《菩萨地》中所说。对于有受大乘菩萨的人来说,如果他没有办法分辨这两点的话,在菩萨戒里面有提到,对于大乘菩萨而言,他必须要思惟轮回当中的种种过患,而在思惟轮回过患的同时,他必须要了解到说,我必须藉由愿力以及悲心的力量而来投生,而并不在被业以及烦恼的束缚的情况下,而投生在轮回中。所以对于大乘的菩萨,他是必须要思惟轮回当中的种种过患,所以如果没有办法分辨这两种的差别,而说大乘的菩萨是不需要思惟轮回的过患,这样的一个人,如果他有受菩萨律仪的话,他就违反了菩萨戒当中的染污恶作。
接下来第四个部分,应当重视厌离轮回,但不堕入寂静边的行持方法。正文当中,若于轮回心生出离,次见有情皆为己之亲友,为利彼等发菩提心,此为《四百论》之意趣,月称大阿阇黎于彼释中详细阐释。这个部分第一句提到了「若于轮回心生出离」,如果我们能够透由思惟自身在轮回当中所遭遇到的苦,而心生出离,「次见有情皆为己之亲友」更进一步的,我们要将这样的一种念头,转向于其它的有情身上,并且思惟到说,其余的有情对于我而言,他也是我的亲友,甚至他在过去生当中曾经多次的作我的父母亲,「为利彼等发菩提心」当我们将之前思惟自己所遭遇的苦,而生的出离心,转向于其它的有情时,透由思惟他人的苦,我们的内心就会生起悲愍,透而悲愍为了要利益,这一些对我们有恩的有情众生,我们就能够发起殊胜的菩提心。
而「菩提心」的修持方式,就是在思惟轮回的过患,生起出离,更进一步的转向将这样的心念,轮向于其它的有情之后,透由修学知母、念恩的七因果教授,或者是自他相换的教授,而生起菩提心,这一点是《四百论》的义趣。
己四、抉择能趣解脱道性(185页)
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二,第一个部分,连结上下文。如前所说,由修习三有之过患,生起猛厉欲求出离轮回之心,以彼灭除轮回。第二个部分,抉择道之体性。
此中分二:
庚一、依何种身灭除轮回
庚二、修何种道而作灭除
庚一、依何种身灭除轮回
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四,一、须于得暇满人身时灭除轮回。如《亲友书》云:「受生名八无暇过,远离彼等得闲暇,故应励力断生死。」须于现得暇满身时而作灭除。我们必须在获得暇满人身的同时,看是否能够断除轮回。为什么呢?于无暇处,则无有断除之时故。如果我们不小心,投生在无闲暇之处,投生之后我们就没有机会,没有时间断除轮回了。于前已说。第二个部分,现在就应该努力,大瑜伽师云:「现是从畜分出之时。」大瑜伽师曾经讲过,我们现今既然能够获得暇满人身,这个时候我们的所作所为,就应该跟畜生有所区别,如果我们所想的都是以今生作为出发点,我们所追求的都是以自利为主的话,其实这一些畜生道的有情也都能够成办。所以既然我们今天投生为人,我们有超出畜生的这种殊胜智慧,就表示我们应该作跟畜生不同的事情。所以我们的目标,并不是以今生作为我们的目标,而且我们所追求也不是为了求得一己的利益,我们应该以自利、利他,而这两者当中,应该以利他作为我们最主要的目标。博朵瓦亦云:「昔经尔许流转,未能自然还灭,今亦不能自然还灭,故须断除。断除之时,亦是现得暇满身时。」在过去,也就是从过去直到现今,我们在轮回当中不停的流转,「未能自然还灭」我们流转的次数,虽然是无数次的,但是轮回他还是没有办法自然的消失。「今亦不能自然还灭」相同的,在今生如果我们不努力设法让轮回断除的话,轮回它还是不会消失。「故须断除。断除之时,亦是现得暇满身时。」
第三个部分,在获得暇满身之后,这当中又以出家身为最胜。又此当中,若住家中修习正法,阻碍甚多,并生众多罪恶、过失;若能出家,与彼相反。故断轮回所依身中,出家最胜,是故智者应喜出家。《勇猛长者请问经》云:「在家菩萨,应当发愿出家。」此中主说愿为近圆。这当中的「近圆」指的就是比丘。《经庄严论》亦云:「应知出家众,具无量功德,胜过勤持戒,在家之菩萨。」
第四个部分,由显密二门成办一切种智,亦赞出家最胜,故应恭敬别解脱戒。如是非仅成办解脱、跳脱轮回而赞出家之身;即由显、密门中成办一切种智,亦说出家身为最胜。在之前我们所探讨的部分,最主要是探讨透由思惟轮回的过患,而对于轮回生起出离,看是否能够获得最究竟的解脱。而在众多的身当中,最主要赞叹的是出家之身,但是出家身他不仅能够成办解脱,对于显教,也就是波罗蜜多大乘,以及密教当中的这些内涵,透由修学显密圆融的教法,而成就一切种智的所依身当中,最殊胜的身也是出家身,尤其是比丘身。出家律仪,即三种律仪中别解脱律仪,故应恭敬圣教之根本──别解脱戒。
庚二、修何种道而作灭除(186页)
如《亲友书》云:「若头或衣忽燃火,尚应弃舍灭火行,而应励求无后有,因无余事胜于此。应以戒慧静虑证,寂调无垢涅槃位,不老不死无穷尽,离地水火风日月。」应修学三学宝之道。我们要藉由修学什么样的道?才能够灭除轮回呢?我们必须要透由修学戒定慧三学之道,才有办法灭除轮回。如果想要灭除轮回,我们就必须要断除轮回的根本,而唯有透由生起证得无我的智慧,才有办法断除轮回的根本,也就是我执。而生起证得无我的智慧之前,我们必须要能够先生起缘着无我的奢摩他。在生起缘着无我的奢摩他的当下,去除对外境所产生的散乱,而要作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要先以遮止身语恶行的戒作为基础,因此戒定慧这三学必须要能够依次的生起,唯有藉由这样的一种方式,我们才能获得最究竟的解脱。但是对于外道的行者来说,最后一句话有提到,「离地水火风日月」。外道徒有一些人他们认为所谓的解脱,就是能够到达一个非常舒服的地方,但是实际上真实的解脱,并不是如此。它是一个不老、不死、无穷尽的殊胜果位,并且它是远离了地水火风日月种种的大种,所以是断除烦恼的这样的一种状态,我们称之为是解脱,或者称之为是涅槃。而这样一种状态,唯有透由修学三学的道才有办法获得。这是第一个部分,也就是介绍「道」,并以此连接上下文。所以这个科判当中的第一段,最主要是介绍必须要修学什么样的道,才能够获得真正的解脱。
第二个部分,定慧二学,于后将说。这个部分我们最主要的介绍的内容是介绍戒学。而至于定学,以及慧学的部分,在之后的上士道,修学六度当中,静虑以及般若的同时,会作介绍。对于这一点有些人会提出质疑。如果定学以及慧学,会在之后的六度当中解释的话,那戒学的部分也可以在六度当中来作解释,不需要在中士道特别的提到戒学啊!对于这一点,其实戒学跟定慧二学,还是略有不同。它的不同之处在于哪呢?不管是修学下士道,或者是中士道,或者是上士道的行者,如果你想要获得增上生的人天果位,或者是获得一己的解脱,甚至追求圆满的佛果,你都必须要以戒作基础,所以在下士道的时候也必须要提到戒的内涵,在中士道的时候也必须要提到戒的内涵,上士道也是如此。所以从这当中我们就知道,戒是一切功德的根本,这一点就犹如同之前我们在第123页最后一行,有提到《入中论》当中的一个偈颂,「诸凡夫及佛语生,及诸自证菩提者,诸佛子之决定胜,增上生因戒非余。」不管是凡夫,或者是声闻,或者是独觉,甚至菩萨,如果想要获得增上生以及决定胜的话,最主要的因就是必须要持戒,所以从这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持戒是一切功德的根本,必须以非常谨慎的方式来持守戒律,因而在这个地方也特别提到持戒的重要。
正文当中提到了,若导入于一般中士道,应须广释导入三学之理,然非如是,如果是导入一般的中士道,而不是导入共中士道的话,在中士道的同时,也必须要广泛的来解释三学的内涵。但是今天在《菩提道次第略论》当中,最主要的导入的中士道,是共中士道。故生止观心慧二学之理,于上士时将说明故,于此略说学戒之理。所以对于止观,也就是生起定学跟慧学的部分,由于在上士道的时候,会作说明的缘故,所以在中士道的这个地方,就以简略的方式来说明学戒的道理。
接下来下一段,这个科判当中的第三个部分,学戒之理。而这个部分当中的内容又分为四:一、守戒的胜利。此中于初,应当数数思惟持戒之胜利,由衷令喜增长。《亲友书》云:「戒是一切德依处,如动不动依于地。」《妙臂请问经》中亦云:「一切庄稼依于地,无有灾害而生长;如是依戒胜白法,悲水滋润而生起。」应如是思。戒就犹如同是一块大地,如果有地,在此之上农作物它才有办法生起。相同的,对于一个修学道的行者来说,必须要有持戒的这块大地作为基础,才有办法生起地道的这种功德。
第二个部分,不守护的过患。倘若受戒并守护者,利益极大;如是若不守护,过患亦为重大。如果我们在受戒之后,能够如实的守戒的话,它的利益是非常大的。但是相同的道理,如果在受戒之后,没有办法如实的来作守护,它的过患也是非常难以想象的。如《比丘极珍爱经》云:「或以戒得乐,或以戒感苦,具戒即安乐,毁戒则成苦。」《文殊根本续》中亦云:「念诵若坏戒,这当中的念诵,指的是修密的人,必须要作持咒的这种功课,但是他在持咒的同时,如果没有办法将所受的戒,好好的守护、持守的话,念诵若坏戒,此无胜成就,中成就亦无,亦无下成就。如果没有办法持戒,纵使你所持的咒再多,你也没有办法获得任何的成就。佛于毁戒人,不说咒能成,佛对于毁坏戒律的人,他从不曾说过这些人,透由持咒而获得成就。亦非趣涅槃,境域及方所。甚至说不持戒的这些持咒者,他当下虽然作持咒的这个动作,但是他也不是往解脱的方向在前进。于此愚恶人,何有咒能成?对于这样的一种愚痴的人来说,怎么会有咒能够让他成就呢?此毁戒之人,何能生善趣?不得增上生,亦无胜安乐,何况佛所说,诸咒岂能成?」如果连来生的增上生都没有办法获得,连最基本的安乐都没有办法有保障的话,那就不用谈透由持咒,而能够获得成就的这一点。应当数数思惟不守护之过患。
接下来下一个部分,第三个部分提到的是,在现今如果能够守戒的话,它的利益是非常大的。如《三摩地王经》云:「于着白衣者,我所说学处,尔时诸比丘,亦无此学处。」于近事说五种学处,圆满守护,比丘亦无,若于此时勤修学处,其果尤大,故应励力。这个地方佛陀曾经告诉他的弟子,在五浊恶世的时代,我对于在家居士们所说的戒,最主要提到的是五种的学处,而这当中有特别的强调,应该要断除四种的根本堕。但是在五浊恶世的时候,不要说是在家的居士,就连出家的比丘,可能都没有办法持守这样的戒律,所以这当中有提到,「于近事说」就是对于在家居士说了五种的学处,「圆满守护,比丘亦无」。「若于此时」如果在这样的一种时间,「勤修学处,其果尤大」他所指的时间,就是我们现今的五浊恶世,所以对于持戒,我们应该要加倍的努力。
此经中云:「若经恒沙俱胝劫,净信以诸妙饮食,伞盖幢幡及灯鬘,承事百亿俱胝佛;如果我们花很长的一段时间,而他的时间就犹如同是恒河沙数般的俱胝劫,并且在内心当中生起净信,以诸多的妙饮食、伞盖、幢幡,以及灯、花鬘等等殊胜的供品,来承事百千亿诸佛,他所累积的福德,若于正法极失坏,善逝圣教将灭时,昼夜能行一学处,此福较前尤殊胜。」在正法退失,佛陀的圣教即将要消灭的同时,也就是在五浊恶世的现今,如果我们能够在一天当中,精勤的修学一种的学处,所累积的福德是比前面,藉由长时间诸多的供物,来供养十方诸佛菩萨的福德,还要来得殊胜。
接下来第四个部分,第四个部分当中分六,一、教诫断除堕罪的四种对治。如何修学之理,四种犯戒因中,「无知」之对治:之所以会犯戒,第一个提到的是「无知」,由于我们不了解该持守什么样的戒律,所以我们会犯戒。无知的对治是什么呢?应当听闻、了知学处。我们应该要去听闻,去知道我们该守什么样的律仪。如果我们不知道的话,自然就没有办法持守。这是第一个无知。
「放逸」之对治,第二个部分提到的是放逸。有一些人他虽然知道自己该持守什么样的戒律,但是由于内心过度的放逸,所以也没有办法好好的持守。对于放逸,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法类来作对治呢?不忘取舍之所缘、行相,生起正念。我们不仅知道,而且更进一步的,我们要心心念念的告诉自己,我该持守的戒律为何?这当中的「正念」,不是只是说,我们嘴巴上面,能够说得出来我们该守什么样的戒,或者是我们能够背诵出来,我们要守什么样的戒,并不是如此。这当中的「正念」指的是,当我们在了知我们所应该持守的律仪之后,更进一步的,在我们日常当中的所作所为,必须要观察自己,告诉自己,我现今的这个行为,已经违反了某一种的戒,所以我应该要遮止。这时候,当你即将要犯错,或者是你犯错之后,「不忘取舍之所缘、行相」,我们不应该忘记,什么事情是该作的,什么事情是应该要避免的,对于这个部分在内心当中要生起正念。要生起正念,并以「正知」时时观察三门,如果想要生起正念,我们就必须要藉由正知的力量,时常的来观察我们的身语意三门,并且随时的提醒自己,哪一些的事情是我们应该作的,哪一些事情是不应该作的。我在吃饭的时候,哪一些行为是应该表现出来的,哪一些行为是应该避免的,相同的道理,说话、走路,作任何的动作,我们都必须要观察自己的三门是否如理如法?了知趣入若善若恶;所以我们必须要观察三门,并且更进一步的知道,我现在的行为是趣向于善,还是趣向于恶?
以己或法为依凭故,羞耻作恶为「惭」;这当中的「以己或法为依凭故」,就是如果我们自己是一位出家的法师,或者是我们自己是一位上师,或者我们自认为是一位佛弟子,自认为是一位修行人的话,当你即将要造恶之前,你就必须要告诉你自己说,我是一位法师,我是一位上师,我是一位佛弟子,我是一位修行人,所以我不应该造作这样的一种恶行,以自己所扮演的角度,或者是自己所修学的法作为依据,而羞耻作恶,这一点称之为是「惭」。恐为他人所斥,而起羞耻为「愧」;有一些人,他会怕被他人责被,这时候他不敢去作不应该作的事情,这称之为是「愧」,这两点也都是我们应该要具备的。并畏恶行之异熟果,心生退怯等,并且更进一步的我们要去思惟,造恶之后会感得什么样的异熟果报,因此在造恶之前,心里面对于造恶的这个动作,心里面应该要感到退劫,心生退怯等,应如是学。「不敬」之对治:应于大师、彼所制戒、同梵行者生起恭敬。最后「烦恼炽盛」之对治:应观自心何烦恼盛,勤修对治。我们在观察自心的烦恼时,我们必须要先观察哪一种的烦恼,它是最炽盛的?对于这样的一种烦恼,加以对治。
接下来我们看到下一段,第二个部分提到的是结合过去的公案,说明纵使是轻微的制戒,也不可放纵而行。若不如是励力修学,反念:「仅违越此,其罪轻微。」是于佛所制戒放纵而行,唯得痛苦。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像之前所为各位介绍的方式,好好的来学戒,反而是在内心当中生起了「仅违越此,其罪轻微。」你会觉得,我只有违犯一点点,它的罪是很轻微的,所以我并不需要这么在乎这些东西,「是于佛所制戒放纵而行,唯得痛苦」。这时候我们是以一种放纵、轻忽的态度,来看待佛所制的戒律。对于同样的一种行为,比方说,同样的一种恶行,如果我们在犯了这种恶行之后,内心会觉得,我这样作真的是不应该,如果你能够生起这样的念头,至少它的恶业是会比较微弱的。但是有一些人造作了同样的恶行之后,他觉得反正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它的罪业应该不会很重,如果以这样的一种轻视的心态,来看待佛所制的戒,对于相同的行为来说,他所造的恶业是远超过前者的。甚至在比丘戒当中,有特别的提到「过午不食」的这一条,如果对于一个比丘而言,如果他有持守密乘的律仪,他对于佛所制的过午不食的这一条戒,以轻视的态度来面对的话,这时候他有可能会违反密戒当中的根本堕罪。而这样的罪,它所带来的过患,是非常严重的。
接下来如《律分别经》云:「若于大悲大师教,念其轻微略违犯,由此而为苦所转,如拆篱坏庵摩林。如果我们对于导师释迦世尊所传下来的圣教,他所制的这些戒律,「念其轻微略违犯」我们觉得这些戒,都是过去导师释迦世尊他在贤劫的时候所制定的戒,在五浊恶世的现今,根本就没有人能持守这么多条律戒,而以轻忽的态度来面对佛所制的戒。「由此而为苦所转」如果以这样的一种态度,来面对佛所制的戒,这时候延延的痛苦就会不断而来。「如拆篱坏庵摩林」就比方今天我们种了很多的芒果树,为了要保护这些芒树不被小偷偷走,这时候我们会在它的四周搭起竹篱笆。相同的,佛制定戒律,尤其像比丘戒,或者是比丘尼戒的时候,为什么要制定这么多的戒律,其实它都是有保护比丘或比丘尼的功用存在。有一些比丘戒,就比方说比丘手不能去触碰珍贵的宝物,或者他的法衣必须要受加持等等,有一些我们看似觉得非常不重要的戒,佛之所以要这样制定,是因为它能够保护这位比丘。如果我们轻略了这一些看似轻微的戒,而违反的话,就像是芒果树的树林,它外面所围的篱笆,慢慢的被小偷破坏,到最后这个芒果树的树园当中的芒果,就会被小偷偷走。相同的,如果对于这些比较轻的戒律,比丘如果以轻略的态度在面对的话,到最后他连最后的根本堕的这样的一种戒,他都没有办法持守。
现今有于王严令,虽违越然未受罚;对于国王所制定的戒律,如果违背的话,不见得会受到处罚,有可能国王不知道,或者是你可以欺骗国王。若非理违能仁教,如医钵龙堕畜生。」但是如果我们违反了「能仁」,也就是佛所制定的戒律的话,当佛在制定了这个戒之后,任何的人如果违反了,纵使佛不在我们的身边,或者是其它的人不知道我们违反了这些戒律,但实际上违反了戒,它就会带来种种的痛苦,这样的痛苦就犹如同是医钵龙堕入畜生的这个公案。
我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个地方。(校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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