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比丘资格的取得——《受戒缘集篇》解读 第二章 正加受法 第二节 明受体用
济群法师:比丘资格的取得——《受戒缘集篇》解读 第二章 正加受法 第二节 明受体用
第二节 明受体用
接下来是正行,即正式受戒的部分。
一、受 体
若至此时,正须广张示导,发戒正宗。不得但言起上品心,则受者知何是上品,徒自枉问。今薄示相貌,临事未必诵文。
应语言:“善男子,汝遮难并无,众僧同庆,当与汝戒。但深戒上善,广周法界,当发上心,可得上法,如前缘中。今受此戒,为趣泥洹果,向三解脱门,成就三聚戒,令正法久住等,此名上品心。次为开广汝怀者,由尘沙戒法注汝身中,终不以报得身心而得容受,应发心作虚空器量身,方得受法界善法。故论云,若此戒法有形色者,当入汝身作天崩地裂之声。由是非色法故,令汝不觉。汝当发惊悚意,发上品殷重心。今为汝作羯磨圣法,此是如来所制,发得尘沙法界善法,注汝身心,汝须知之。”
应告僧言:“大众慈悲,布施其戒。同心共秉,愿勿异缘,令他不得。”应四顾望之,不令非别之相,有者唤令如法。告言:“众僧听作羯磨。”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年满二十,三衣钵具。若僧时到,僧忍听,授某甲具足戒,某甲为和尚。白如是。”
作白已,问僧成就不,乃至羯磨中第一、第二、第三亦如是问。此《僧祇》文。①
准此,僧中知法者答言:“成就。”
《十诵》:“因为他受戒,或睡、入定、闹语、闠乱等,佛言‘不成受戒’。羯磨时当一心听,莫余觉余思惟,应敬重法。当思惟心心相续忆念,应分别言:是第一羯磨乃至第三,不说得罪②。”
又应语受者言:“已作白已,僧皆随喜。今作羯磨动彼戒法,莫令心沉举,当用心承仰。”又白僧言:“当听羯磨。”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年满二十,三衣钵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为和尚。谁诸长老忍,僧与某甲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者默然,谁不忍者说。”此是初羯磨,问僧成就不,告受者言:“已作初羯磨,僧皆默可。今十方法界善法并皆动转。当起欣心,勿纵怠意。”
次作二羯磨。如上问已,告受者言:“已作二羯磨法,僧并和合。今十方法界善法并举集空中,至第三羯磨竟时,当法界功德入汝身心。余一羯磨在,汝当发身总虚空界,心缘救摄三有众生,并欲护持三世佛法。”直依此语,不同上广。
仍白僧言:“愿僧同时慈济前生,同共合掌佐助,举此羯磨。”便即作之,乃至“是事如是持”已。
①《摩诃僧祇律》卷23
是第一羯磨,成就不?第二、第三亦如是说。(T22-415上)
②《十诵律》卷21
佛言:“从今诸比丘听羯磨时,当一心听,莫余觉,莫余思惟,当专心、当勤、当敬重,当思惟心心等同忆念,应如是听羯磨。作羯磨者,应分别言:是第一羯磨、第二羯磨、第三羯磨。若不分别说,得突吉罗罪。”(T23-154中-下)
至此,进入受戒的关键时刻,开始正式纳受戒体。能否得戒,主要取决于众多因缘的具足。之前的能受有五、所对有六,都是授戒必须具备的外在条件,更为关键的,则在于戒子的真切发心。发心有二,一是认识到具足戒对改善生命的重要意义,发起真诚乞戒之心。二是明确自己是以什么发心来受戒。心是戒的载体,我们发什么心,直接关系到所得戒体的品质。前面说过,戒分下、中、上三品,所以和尚首先对戒子作相关开示,使其了知戒法生起的所缘境及受戒时应有的发心。
“若至此时,正须广张示导,发戒正宗。不得但言起上品心,则受者知何是上品,徒自枉问。今薄示相貌,临事未必诵文。”到开始正式受戒时,应当为戒子广泛开示发戒的因缘。不能仅仅说一句发上品心,不然戒子可能连上品心是什么都不清楚,说了也没有效果。所以,和尚首先要为之介绍上品心的所缘和心行特征,不必照本宣科地读诵,关键是让戒子了解其中内涵。
“应语言:善男子,汝遮难并无,众僧同庆,当与汝戒。”和尚应该对戒子说:“善男子,你没有障碍受戒的遮难,众僧都为你感到欢喜,也同意为你授戒。”
“但深戒上善,广周法界,当发上心,可得上法,如前缘中。”但戒是上等的善法,其内涵周遍法界,所谓众生无边故戒亦无边。我们的戒必须以法界为所缘,在受戒时,对法界众生生起承诺。如果你发上品心受戒,才能感得上品戒体。正如受戒所缘中讲述的那样。
“今受此戒,为趣泥洹果,向三解脱门,成就三聚戒,令正法久住等,此名上品心。”三解脱门,空、无相、无愿。三聚戒,别解脱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涅槃,解除惑业,息灭轮回之因,使生命进入寂静喜悦中。所谓上品心,就是为了出离轮回、证得涅槃,趣向三解脱门,成就三聚净戒,令正法久住世间。我们这么做,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一切众生都能得到同样的利益。这种对一切众生的承诺,也是对凡夫心的突破。我执非常狭隘,因而观照的所缘也非常狭隘,可能是几个人,也可能是一些人。发心,就是要将狭窄的自我设定全部粉碎,打开心量,将一切众生都装到心里,并对之庄严承诺。
“次为开广汝怀者,由尘沙戒法注汝身中,终不以报得身心而得容受,应发心作虚空器量身,方得受法界善法。”接着,要为你打开心量,将微尘般无量无边的戒法注入你的身心。如果心是封闭的,戒体就无法纳入心田。就像一个器皿,如果倒扣或盖上盖子,就无法往其中加入任何东西。现在要注入你身心的是无量戒法,所谓众生无边故戒亦无边。要接受无边的戒体,不是我们现有色身和心量能够容纳的,这就必须彻底打开心量。惟有虚空那样广阔的心,才能容纳法界一切善法。
“故《论》云:若此戒法有形色者,当入汝身作天崩地裂之声。”所以《萨婆多论》说:如果戒法有形相的话,进入我们的内心时,必定会发出天崩地裂、地动山摇一般的巨响。
“由是非色法故,令汝不觉。汝当发惊悚意,发上品殷重心。”惊悚,震撼。因为戒体并不是色法,是无形无相的,所以它进入心田时也是无声无息的,令我们无法察觉。但我们要想到戒体的无限性,想到对每个众生生起的承诺,当我们能够这样观想时,内心就会感到极大震撼,从而激发上品的殷重心。
“今为汝作羯磨圣法,此是如来所制,发得尘沙法界善法,注汝身心,汝须知之。”现在羯磨师要为你作羯磨圣法,这是佛陀所制,由此将使无量善法进入你的身心,这是你必须认识到的。通过受戒,我们可以在有情无情的每一法上生起善心,生起和解脱相应的心,意义非同寻常。
“应告僧言:大众慈悲,布施其戒。同心共秉,愿勿异缘,令他不得。”羯磨师接着对僧众说:“请大众慈悲,为戒子授戒。授戒必须专心致志地共同秉法,不要有别众现象,令戒子不能得戒。”
“应四顾望之,不令非别之相,有者唤令如法。告言:众僧听作羯磨。”戒师还要将三师七证环视一遍,不使谁有别众现象,如果发现情况要及时纠正,使之如法。然后告诉大家:“请众僧听作羯磨。”受戒羯磨为一白三羯磨,又称白四羯磨,是众法中规格最高的羯磨,用于处理僧团的重要事件。白,是白告,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宣布或报告。三羯磨,是反复提出征求大众意见,相当于表决。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年满二十,三衣钵具。若僧时到,僧忍听,授某甲具足戒,某甲为和尚。白如是。”接着,羯磨师正式向僧众宣布授戒这件事:“大德僧听,戒子某甲依止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戒子某甲现在向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戒子某甲表明自己身份清净,没有遮难中的各种情况,年龄已满二十,三衣和钵都具足。如果大家都同意,就要为某甲授具足戒,以某甲为依止和尚。宣布的内容就是这些。”
“作白已,问僧成就不,乃至羯磨中第一、第二、第三亦如是问。此《僧祇》文。准此,僧中知法者答言:成就。”羯磨师向大众报告后,应征求大众意见,询问大众此番作法是否成立。受戒羯磨要经过三次表决。每次报告之后,都要问一下是否成就。这是《僧祇律》所记载的。如果无人表示异议的话,僧中知法者应该回答:“成就。”
“《十诵》:因为他受戒,或睡、入定、闹语、阓乱等,佛言‘不成受戒’。羯磨时当一心听,莫余觉余思惟,应敬重法,当思惟心心相续忆念。”《十诵律》说,在授戒时,有些戒和尚或尊证师可能会打瞌睡、入定或说话、做小动作等,如果出现这些情况,佛陀说:“受戒是不能成立的。”所以,在授戒羯磨时应当注意听闻,不再想任何其他事情,应当敬重于法,全神贯注地思维并忆念戒法。
“应分别言:是第一羯磨乃至第三,不说得罪。”羯磨师每作完一次之后还要宣布:现在是第一羯磨,以及第二羯磨、第三羯磨。如果不这么宣布的话,是要得罪的。
“又应语受者言:已作白已,僧皆随喜。今作羯磨动彼戒法,莫令心沉举,当用心承仰。”羯磨师作白之后要对戒子说:为你授戒的事已经向僧团报告过了,大家都随喜你。现在还要通过羯磨来催动戒法,使戒法开始产生作用,这是受戒的关键时候,你应当敞开胸怀,纳法于心,切勿昏沉掉举。
“又白僧言:当听羯磨。大德僧听,此某甲从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年满二十,三衣钵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为和尚。谁诸长老忍,僧与某甲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者默然,谁不忍者说。此是初羯磨,问僧成就不。”羯磨师接着要对僧众说:要开始作羯磨了,大家请注意听。羯磨前面有一部分和白告相同,介绍这次传戒的事宜,然后请僧众表决:“大家是否同意某甲依止某和尚受具足戒这件事,如果同意的话就默然,不同意请提出来。这是初次羯磨,大家认为可以成立吗?”
“告受者言:已作初羯磨,僧皆默可。今十方法界善法并皆动转,当起欣心,勿纵怠意。”戒师继续告诉戒子说:“现在已经作了初羯磨,僧众都表示同意。现在,十方法界的善法已经开始启动,你应当以欣喜之心,以最高的礼仪、最大的敬意迎接戒体进入自己心田。此时决不可有丝毫懈怠,也不能妄想昏沉。
“次作二羯磨。如上问已,告受者言:已作二羯磨法,僧并和合。今十方法界善法并举集空中,至第三羯磨竟时,当法界功德入汝身心。余一羯磨在,汝当发身总虚空界,心缘救摄三有众生,并欲护持三世佛法。”然后是作二羯磨,和初羯磨一样宣布、表决。之后告诉戒子说:“现在已经作了第二羯磨,僧众都表示认可。现在,十方法界的善法已经开始在虚空涌动。到第三羯磨结束时,十方法界的善法将进入你的心田。现在还剩下最后一番羯磨,你要发起虚空一般广大的心,以法界一切众生为所缘境,发愿护持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佛法,并以这一发心纳受戒体。”
“直依此语,不同上广。”在此关键时刻,羯磨师只须将这些内容直接告诉戒子,不必像前面那么广泛开示。
“仍白僧言:愿僧同时慈济前生,同共合掌佐助,举此羯磨。”此时戒师还要告诉众僧说:“希望大家对戒子怀有慈悲之心,共同协助,使授戒羯磨圆满成就。”
“便即作之,乃至‘是事如是持’已。”然后开始作羯磨,直到结束。“是事如是持”为结束语。
至此,戒子已得戒体。一白三羯磨是受戒的正行,也是最为关键的时刻。如果此时不认真对待的话,将不能得戒。
二、记 时
若多人、一人,即须随竟记其时节。
《四分》云:“有新受戒者,不及后安居便数为岁。佛言:‘不尔。’有者,应和尚 梨教授时节云:“若冬、若春、若夏,若干日月,若食前食后,乃至量影①。”应预将一尺木,至受讫,日中竖之,记其影头,卧尺量之,计为尺寸,以为常法。
《善见》云:“受戒已,立取脚随身量影,示春冬时、众数多少②。”
①《四分律》卷50
彼不及后安居,受大戒数以为岁。佛言:“不应尔。”和尚阿阇梨应教受戒时节,作如是教:“若冬、若春、若夏,汝得若干日,若一月、若半月、若一日,若前食、若后食时,乃至量影时。”(T22-940中-下)
②《善见律毗婆沙》卷17
受戒已,应步影。步影者,正立住取住脚为初,随身影长短步影。步影竟,教其时。其时者,或冬时、或春时、或夏时竟,教日月日月时,次教受戒时众数多少。”(T24-792下)
受戒完之后,马上要记住得戒的时间。
“若多人、一人,即须随竟记其时节。”无论多人或一人受戒,羯磨作完后,要马上记住自己受戒的时间。因为戒腊是僧团伦理建设的依据,必须认真对待。
“《四分》云:有新受戒者,不及后安居便数为岁。佛言:不尔。”《四分律》记载,有新受戒比丘还没来得及参加后安居,就给自己计算夏腊了。佛陀说:“这是不可以的。”
“有者,应和尚阇梨教授时节云:若冬、若春、若夏,若干日月,若食前食后,乃至量影。应预将一尺木,至受讫,日中竖之,记其影头,卧尺量之,计为尺寸,以为常法。”和尚、阿阇梨要教授戒子记住受戒时间,并为之指示记时方法:要记住自己是冬天、春天还是夏天受的戒,在何年何月何日,是饭前还是饭后。具体时间则依量影推算,事先准备一尺长的木棍,受戒后将之立在阳光下,看太阳的影子到哪里,然后再用尺量一下,记下尺寸,这是通常的计算方法。我们现在就简单了,看一下钟表即可。
“《善见》云:受戒已,立取脚随身量影,示春冬时,众数多少。”《善见论》说,受戒之后,立即要随身影长短步影,以此作为推算时间的依据,然后记下当时的季节,是春天还是冬季,以及受戒人数的多少。
三、宣说戒相
后说四依四重等。若受人多者,但有受竟,在僧下坐。乃至一切作已,方总集上座前,同时为说随相,不必戒师。
问:“此新受戒人相同界外来者,何不重和?”答:“非是外来,当处新起。”
次明说相。
“据理随师具学,何独此四?”“为缘起有过,且制四根本,若毁非用。余篇枝条,忏复僧数,意在此也。”
应告之云:“善男子,汝受戒已,必谨奉持。若但有受无持心者,受戒不得。空愿无益,宁起行用,不须愿求,经论如此。但佛世难值,正法难闻,人身难得,奉戒者难。故上品高达,能受能持,修道会圣。下品小人,能受能破,心无惭愧,现世恶名,不消利养,死入恶道。中品之徒,善不自发,望上而学,可准下流耶。若遂鄙怀,毁破佛戒,不如不受。必须依佛正教,顺受随学。五夏已来,专于律部。若达持犯,办比丘事,修定习慧,会正可期。自此已外,杂学言说,污染净戒,定慧无由生者,佛则不许。
故《律》云:“若师阙教授,当余处学,为长益沙门果故①。”然后依文为说相也。
①《四分律》卷34
彼和尚阿阇梨,或破戒、破见、破威仪,若被举、若灭摈、若应灭摈,于沙门法无利益时。诸比丘往白佛,佛言:“听作如是意,所以诱进将去,欲令其长益沙门法故。”(T22-804下)
“后说四依四重等。”接着再为戒子开示四依和四根本重戒。四依是僧团早期的生活方式,分别是关于食(常乞食)、宿(树下坐)、衣(粪扫衣)、病(腐烂药)的规定。说四依,是让每个戒子认识到出家人应该过一种少欲知足的生活。四重则是四根本戒,按《四分律》,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条,受戒后当先说四根本,其它待日后深入学习。先说四重,也是有原因的。《四分律·受戒犍度》记载,曾有比丘受戒后和本二犯不净行,被人质问后说:“你们怎么不事先告诉我呢?我知道的话就不会犯错了。”所以佛陀规定受戒后立即要说四重,否则的话,可能有人会因违犯四重而破失戒体。
“若受人多者,但有受竟,在僧下坐。乃至一切作已,方总集上座前,同时为说随相,不必戒师。”如果受戒的人比较多,先受完的戒子可以在僧众下首坐着,等全体受戒之后,集中到上座前,由和尚同时为新戒说四依和四重,此时就不需要羯磨师了。
“问:‘此新受戒人相同界外来者,何不重和?’答:‘非是外来,当处新起。’”这里又提出一个疑问。僧团结界作法时,若有外来者进入,需要重新集僧问和。在受戒羯磨最初问和时,这些新戒的身份并不是比丘,换言之,他们也是新出现的,相当于界外来人,怎么不需要重新和僧呢?律祖回答说:“这些新戒不能等同于外来者,因为他们是在界内出现的。”
“据理随师具学,何独此四。”前面说过,受戒后应立即为戒子宣说四重。按理说,受戒后应当依止在师父身边广泛学习戒律,为什么只说四根本戒呢?
“为缘起有过,且制四根本,若毁非用。余篇枝条,忏复僧数,意在此也。”之所以先说四重,是因为前面所说的比丘犯重的因缘。因为这一缘起,佛陀规定受戒时先说四根本戒。作为比丘来说,如果破了四根本戒,将毁失戒体。如果犯的是其它戒条,只要虔诚忏悔,还是可以保有僧格的,用意正在于此。
“应告之云:善男子,汝受戒已,必谨奉持。若但有受,无持心者,受戒不得。空愿无益,宁起行用,不须愿求,经论如此。”和尚接着告诫新戒们:善男子,你们现在已经受了戒,应该认真、谨慎地奉持。如果你们受戒时只想着受一受,获得相应资格,或是只想换一张饭票,却不想实践戒律,同样是不得戒的。仅有受戒的想法没什么用,关键是落实在行动中,以持戒令戒体坚固壮大。倘能真正行动起来,就不再会停留在空愿上。经论也都是这么说的。
“但佛世难值,正法难闻,人身难得,奉戒者难。”更要认识到,生在佛法流布的时代殊为难得,有缘听闻佛法更不容易,尤其要得到暇满人身、如法持戒,更是难上加难。
“故上品高达,能受能持,修道会圣。”那些上品根器者,不仅能如法受戒,更能认真持戒,通过戒定慧的修行最终成就圣果。
“下品小人,能受能破,心无惭愧,现世恶名,不消利养,死入恶道。”而下品根器者,即使受了也不知珍惜,随意破戒,无惭无愧。现世恶名流布,更无德行消受善信供养。所以,死后将会堕落恶道。
“中品之徒,善不自发,望上而学,可准下流耶。”至于中品根器者,则能上能下。虽然善行不会自动生起,但若不断向上品者学习,戒体也会得到巩固,得到提升。如果向下看齐,则会随之退步。
“若遂鄙怀,毁破佛戒,不如不受。必须依佛正教,顺受随学。五夏已来,专于律部。”如果顺着凡夫习气,不断纵容固有串习,任意毁破戒律,还不如不受。既然受戒,就要依照佛陀教导,根据所受戒律修学。并以五年时间依止在和尚身边认真学戒,不仅学习戒律条文,也在修学实践中调整行为,培养僧格。
“若达持犯,办比丘事,修定习慧,会正可期。”要了知什么是持戒,什么是犯戒。也要了知作为一个出家比丘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通过修习戒定慧三无漏学,最终抵达解脱。
“自此已外,杂学言说,污染净戒,定慧无由生者,佛则不许。”除此以外的各种杂学、外学,很可能会对清净戒行构成染污,使定慧无法生起,故佛陀不允许比丘们涉猎其中。在我们这个时代,各种信息、资讯铺天盖地,其中多数都是和凡夫心,甚至是杀盗淫妄相应的。而凡夫又很容易心随境转,所以在降伏其心之前,对于这些都要尽量远离,以免被扰。
“故《律》云:若师阙教授,当余处学,为长益沙门果故。”沙门果,四果。所以《四分律》还特别说到:如果戒和尚不能教导你,就要尽快找到依止师,以此成就沙门果。
“然后依文为说相也。”说明戒的重要性之后,依文为戒子简单讲述一下戒相的内容。
四、受持衣钵坐具
次为受衣钵坐具。若沙弥时说净长衣钵者,更请施主总将说净。若沙弥时不说,则已犯长,应令将舍作吉罗忏,然后说净,并和尚委示之。
这是为戒子的衣钵受净。出家人的生活用品有一定之规,如三衣一钵、百一物等,多余物品都要通过说净将所有权舍掉,只保有使用权。这是佛陀对僧众的极大慈悲,既使出家人有方便使用的生活用品,又避免由此生起贪著之心。
“若沙弥时说净长衣钵者,更请施主总将说净。”长衣钵,多余的衣钵。如果沙弥拥有比规定数量多的衣钵,而且都已经过说净,成为合法用品。现在成为比丘后,还需要请一位施主总的说净,将物品所有权布施给对方。
“若沙弥时不说,则已犯长,应令将舍作吉罗忏,然后说净,并和尚委示之。”长物,除戒律允许以外的多余物品。如果沙弥时没有对多余衣钵作过相关手续,就已经犯了长物,现在应该将这些物品舍掉并忏悔。因为是以沙弥身份犯戒,故罪名为吉罗。忏悔之后再说净,具体操作内容要请示和尚。受具足戒后,一切要依止和尚,由和尚告诉你怎么做,怎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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