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综论>>正文内容

太虚法师:论陈独秀自杀论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9日
来源:   作者:太虚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太虚法师:论陈独秀自杀论

 

  ──九年一月作──

  一 自杀果足为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吗
  二 最近代思潮果足为自杀的救济吗
  三 我对于自杀的批评
  四 我对于自杀的救济

  八年十一月间,北京大学学生林君德扬,在三贝子花园投水自杀,遂惹起多数人底恐慌,讨论救济方法。陈君独秀于新青年之第七卷第二号上,亦发表了一篇自杀论,其恐慌的要点,就是认自杀为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如云:“自杀若成了一种普遍的信仰,社会便自然破灭。各国政府所深恶痛绝底,是共产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说他是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倒是真有两个可以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他们却不曾看见!这两个思想是什么呢?一个是独身主义,一个就是自杀”。其救济的要点,就是新理想主义,新唯物主义的最近代思潮。如云:“古代的思潮过去了,现在不论他,所谓近代思潮,是古代思潮的反动,现在也还势力很大。在我们中国底思想界,自然还算是新思潮,这种新思潮,从他扫荡古代思潮的虚伪空洞迷妄的功用上看起来,自然不可轻视了他;但是要晓得他的缺点,会造成青年对于世界人生发动无价值无兴趣的感想,这种感想,自然会造成空虚、黑暗、怀疑、悲观、厌世、极危险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也能杀人呵!他的反动,他的救济,就是最近代的思潮。古代思潮教我们许多不可靠的希望,近代思潮教我们绝望,最近代思潮教我们几件可靠的希望”。现在我要批评底,虽自有我对于自杀一事底见解,但对于他恐慌和救济底要点,自不得不先加一番审定。

  一 自杀果足为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吗?

  按:陈君认自杀为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先有一个“自杀若成了一种普遍信仰”的因。然自杀一事,设若必不能成为一般人的普遍信仰,则自杀固无破灭社会的危险,而对于自杀且亦无救济底必要。陈君既未能证明自杀必将成为一种普遍的信仰,遽认做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而有救济底必要,何异偶然见一家或若干家绝了后代,便起人类将断种底恐慌乎?陈君以自杀和独身主义并认为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今就独身主义观之:既未尝妨害其贪爱自身生活的生性,又能免离了人事上若干的忧患,而获专心致志以成就过人的德业,经世界若干宗教家底实践唱导,犹且能信仰实行底,不过占人类数千分中之一分。其余的数千分,化醇化生,固但有生齿日繁的现象,而初无人口减少之征。则独身主义犹不能成为普遍的信仰,况自杀乃根本上妨害贪爱自身生活的生性,又并其能造成德业受用善果的本身而毁灭之者乎?故自杀必不能成为一般人的普遍信仰,亦不足为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陈君认自杀为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因视为有救济底必要,不得不谓之迂阔无聊的过虑!

  二 最近代思潮果足为自杀的救济吗?

  按:陈君谓最近代思潮教我们几件可靠的希望,应是指思潮趋势表中所列:举恶中有善,丑中有美,人性比兽性进化底数条而言。然此亦是暧昧不明、彷徨不定、疑惑不决的戏论,固不足为自杀救济者也。何则?此论果示人以有善、有美、有进化的人性而不当自杀乎?抑是人以恶、以丑、以兽性而当自杀乎?况善在恶中,即是无纯善之善;美在丑中,即是无纯美之美;人性较兽性进化,未离兽性,即是无纯粹之人性;即此、已足令不愿过苟且生活者自杀矣。且更进一步言之,如作者所云:古代思潮是全美的,然近代思潮在当时、亦何尝不认为恶中有善,丑中有美,人性比兽性进化也。由作者在今时观之,则古代思潮、既成为不可靠的,近代思潮亦成了绝望的,则作者于最近代思潮所谓几件可靠的希望,安知一转瞬不又是一种不可靠的绝望吗?是则益暗示人以应当自杀而已!故以最近代思潮有几件可靠的希望,以为自杀的救济,不得不谓之唐丧无益的戏论!

  然吾虽未尝得读罗志希、蒋梦麟、李守常、杜威、杜威夫人等人对于杨君自杀的言论,仅就陈君所批评的以观之,陈君的自杀论,固较罗志希诸人的见解高出数筹矣。而陈君跟著「自杀是破灭社会的危险思想所以必要救济”底后面,更进一步讨论:

  ‘为什么要维持这社会不让他破灭,谓是一种狠难解答的哲学上疑问。厌世自杀的人,正是这一种疑问达到他心境最深的处所,感得人生没有什么价值,所以才发生一种最后的决心而自杀。这种自杀,是各种自杀的源泉。各种自杀,多少都受了他暗示底影响。这种对于人生根本上怀疑的自杀,只有能解答他心坎深处所藏人生哲学的疑问,才能够改变他的人生观,才能够教他不去自杀;否则、对他种种的解说,总是没有一看价值的,亦决非改良社会、减轻压迫、所可救济的’。这一段说话,却颇为中肯!但谓这种疑问,是由宗教上苟且心的空观,及哲学上偏见的性恶所造成的,已属不全不类。何谓不全?不单是空观和性恶说所造成故。何谓不类?空观和性恶说,不必造成为什么维持社会不让他破灭的疑问故;且陈君似未知空观和性恶说之真意义故。至其应用所谓最近代思潮的现实扩大、自我扩大,以对治空观;恶中有善的、丑中有美的,以对治性恶;谓可以解答厌世的人心境最深处的疑问,则又显出无他能为底本相来了。何则?其自我扩大之义,分为物质和精神底两种:物质的自我扩大,是子孙、民族、人类,精神的自我扩大,是历史;但那厌世的人,岂不知有子孙、民族、人类和历史哉?亦以此即是构成社会的原素,固与社会一般的不须维持让他破灭而已。然则这些子孙、民族、人类和历史的有不有,与他什么相干呢?所谓种性不灭,亦属子孙、民族、人类相传相续而存在的。但是、现存的人,过数十年、百年而俱死矣,现存的人子孙,亦依然不过数十年、百年而俱死,如是死死相续,纵使相续而不断灭,亦只成得个各各皆是无价值无意义的生活!况死死相续的人类,亦终有与这大地同归灭坏的一日?安有所谓种性不灭者存乎?物质的灭不灭,两无证明;藉使不灭,然物质不灭,亦何尝可算得人生的意义价值?且所谓物质、种性、现实、自我、个体、全体、空间、人类、历史、生命、精神,皆不过各种转变上所生各种现象的记号。这各种转变一旦完全停止,则此各种现象的记号,又安得不完全断灭而唯是空乎──注意:此未是佛法的空观──?作者乃曰:总算是有不是空,抑何措辞之滑疑闪烁耶?至用恶中有善、丑中有美、对治性恶,更为无力!何则?善中杂一点恶,美中染一点丑,已不足谓之美善,而可谓之为恶。况善在恶中,美在丑中,尚欲不谓之性恶,得乎?又且贪生,亦不必由于要维持这社会不让他破灭,自杀、亦不由于不要维持这社会让他破灭乎?

  陈君自杀论中所表列的原因,文明人、有教育的人、青年、老年人,关于知识信仰的有五类;妇女未婚的人,关于情绪压迫的约有八类;都会里的人,穷人关于经济压迫的有二类,说之颇为详尽,然大抵就周围情状以言。吾请更有以添补其缺,为表如下:

      ┌投真…………视自杀如灭沤还水,所重者在还水不在灭沤。
      │尊我…………见色身非我而拘碍乎我,遂杀身以尊我。
       │    ┌成阿罗汉者患退失,自杀以入涅槃。
    为己┤患失……┤
       │    └少妇患老丑失美貌,自杀以保形容。
       └报怨………得无生者偿还夙怨以了旧债,如达摩报怨行。


    此四者虽近似厌世解脱,实非厌世解脱。


       ┌省累………为避免连累他人而自杀
       │去碍………为令他人得成功而自杀
    为他┤
       │悟世………为警觉世间沉迷而自杀
       └利人………为利益他人而舍施身命

  此四者虽亦关于知识信仰,却是纯为他的。

  佛教在于为己之第四种,及为他之第四种,是常行的;于为他的第一、第二、第三、亦相对的赞成;为己的投真、尊我、患失,亦绝然反对。更有为对治身见、破除我执,及舍身为法、求福、消罪等等自杀者,此不具述。陈君于自杀的批评,分为反对派与非反对派,于反对派首列:“佛教反对一切杀,自杀也包含在内,而且他们相信轮回,杀这世的肉身,无济于事”!这几句话,亦然而不然。一、未知佛教戒杀的原因,二、未知佛教对于自杀的分解。予谓叔本华说:自杀不是应该非难的行为,乃是糊涂的行为。因为自杀,只能够灭绝肉体,不能够灭绝发生肉体的意志。又谓自杀底真正目的,在求得精神的平安。否定意志,是达目的底唯一方法;实为佛教对于自杀见解之一种。而英国哲学家休谟之说,在佛教当亦予以相对的赞成也。但佛法随缘而说,初无定相,用之当则一切皆佛法,用之不当则一切皆非佛法。今姑略述吾对于自杀一事底见解。

  三 我对于自杀的批评自杀一事,不能笼统断为反对的非反对的,当分别其自杀因由之所在,乃能有所评断。吾所不反对者,用身主义的自杀也;或用之以求悟真理,或用之流通正法,或用之以报偿怨债,或用之以供给需要,或用之以增长福德,或用之以消除罪恶,或用之以伏断迷惑,或用之以脱离苦恼,或用之以圆满悲愿,或用之以护持众生;能善用其身以达到超尘世色身以上之高尚目的者,不论乐生与自杀,无何不可。否则,为色身拘縳,或为色身积聚成的社会拘缚,不唯不能用他,反为他的奴隶而不得自由,则乐生固无意义,而自杀者尤属糊涂。此种糊涂的自杀,则吾所绝然反对者也。然设使无下列三种彻底的觉悟,则未有不为糊涂的乐生与自杀者:一、吾人有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而未尝生未尝死的自体。这种自体,一、是不知不觉自然痴爱乎生存,而为“生存所以然之故”的意志;二、是为这意志所迷执而转变出生存现象来的心体。这两种,今假合称为:“有情性有生命者的自体”,彻见了这个自体,方知吾人一生所作的行为,皆逃不了这个自体的范持保藏。若未能确然灭尽了痴爱生存的意志,则势必仍为迷执而随著业行转变出新的生存现象──生命的、物质的──。依止这个自体的见解,而求正当办法,上者、即是由降伏而灭绝那痴爱迷执的意志,这就是超世间的出轮迥法;次者、即是多造些美的善的行业,使转变出新的生存现象来的时候,渐进美善,以免比现在的更坏更歹,这就是处轮回的求进化法。

  二、身世本空,物心非有,所现的无非是接续的、集合的假相,所说的无非是分别的、虚妄的戏论,从来未尝有人生,今亦何能有自杀?自且本无,杀于何有?本来无縳,复何求脱?

  三、吾人的心体,本来没有人物众生、宇宙万有的妄染,亦复本来具有人物众生、宇宙万有的妙德,能唤醒这昏睡在无明大黑夜中的本真心体,彻体觉悟,转痴爱迷执的意志为大悲方便妙用,于是乎全知全能,自由自在,常遍真实,圆满清净,得到人生究竟的真价值。

  那糊涂的自杀,本由不善用身,求生遇困而自杀,既不能断绝贪恋生存的意志以成解脱,复不能造美善的行业以成胜进,便无第一种觉悟;于平等一如,横见有自可杀,便无第二种的觉悟;不能以之为彻究真心之用,便无第三种的觉悟;且由之益深其痴爱迷执,而转变愈加恶劣的新生存现象。故虽不能谓之有罪,而实为一种可悯又可憾的行为也!而反对杀他人及一切有生命情性之物者,其理由亦可知矣。佛法戒杀,原是戒杀他的;但广义的他,虽杀身亦是所杀的他,而非能杀的自;欲杀其身的决心,方是自故;有这杀心,即是罪恶故;有这杀心能杀自身,亦即能杀他人故。但在有上面三种觉悟的,遇正当作用自杀其身,譬之施用其所有的财物,亦依然是一种正当的行为。但对于自身之外的他人,及一切有情命者,则绝对不得杀害;以各各的身命,有各各的自体所痴爱迷执,强加杀害,将益固其痴爱迷执乎身命的意志,并激发其抗拒报复之怨毒,纠结缠缚,展转牵率,愈陷入恶劣的生活耳。然遇从因地上救不及时,为解大众的苦厄故,为觉悟他人故,间亦权衡轻重而许有杀他之举;对于内界,破坏痴爱迷执的意志组织,则必善用其杀而后可。所谓“护生须是杀,杀尽方安居”──参看叔本华之说──。

  四 我对于自杀的救济

  那觉悟了的能善用其身的,我认为没有救济的必要。至那不能善用其身心、善用其世界、反为身心世界所拘碍而糊涂自杀的人,依照上说,将更转变出愈加恶劣的新生活现象来的理由,便须救济。而陈君于自杀原因中所列:二乃至十六的十五条自杀原因,自然可从改造新制度、新道德的新社会以为之救济。唯陈君视为各种自杀底母亲,所谓厌世及解脱为原因的自杀,则正是今所欲改造正当的思想以为之救济者耳。兹分为两种救济的方法:甲、消极的  一、破弃那单是肉体的、物质的、个人的、人类的、现世的、子孙的、一死个性断灭的危险人生观。这种的人生观,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盗跖,死则腐骨,令人想到最后的结果,无论前乎我的人,并乎我的人,后乎我的人,亲友我的人,怨敌我的人,疏闲我的人,除却腐骨之外皆更无他有;欲令人不根本上发生人生毫无价值、毫无意义之决心者,尚可得乎?故此种人生观,实为发生厌世因自杀、及自杀为解脱的思想源泉,以认为一经自杀而死,个性即便断灭,故以自杀为解脱尘世也。近来青年底自杀,大都受此影响,此固欧洲前来束缚于基督教的反动。然今欲为之救济,虽不能再用基督教,而此种断灭危险思想,则不可不速为抛却者也。二、变通那急躁的、狭迫的、零碎的、骛外的实验主义──亦曰实际主义等等──,为安详的、远大的、根本的、贯澈的实验主义。现在杜威一派所讲的实际主义,拿各种学理比为银行的支票,当时就要向社会去兑现,如在社会上一时发生不出如何效用来,便立即撕却;这种急躁狭迫的思想,未有不坏事的。那青年的人,当时听了一种言说,便天旋地转、头昏目眩的要向他处身的社会去求实现,一时实现不出来,又没有法子奈何社会,于是愤恨社会的不良及自己的无用,便自杀了。故此种思想,若不变化而通之,其危险亦不为少也。三、化奋斗的猛烈精神,为温和的勤勇精神。盖奋斗的力猛烈一分,抵抗我奋斗的力亦猛烈一分,其结果,非杀了社会、或杀了自己不可。

  乙、积极的  一、认清吾人生死死生而未尝生死的自体,则知世间尘网,非自杀其身可能厌离解脱的。且身世非可厌非不可厌,但在自己善以施用,施用得当,便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有意义及价值与否,但由自己决定之,不应当责备身之与世,身之与世原是不负其责的。若对于身世欲根本上厌离而解脱之,则当善用其身心以破除痴爱迷执生活的意志,非妄杀其身所能济事。若欲去除现在不良的身世而进求比较现在为善美的身世,则亦当善用其身心以造道德的善因,而求幸福的善果,尤非妄杀其身所能济事。二、自杀者必须认清白了所要杀的自,究竟是个什么?然后方杀;否则、所要杀的本是自,至杀了的却又不是自,岂不白费一番辛苦吗!但是究竟那一样东西可唤作自呢?究竟有一些些可以唤作自的吗?尽宇宙推求落来,总不过是些地水火风啦,色受想行识啦,邻虚邻虚的谢影啦,刹那刹那的变态啦,毕竟没有一点可唤作自的。自且没有,又何从杀起呢?说来真是一场笑话!有不丢下了自杀的刀,而抚掌呵呵的吗?三、认清了本无烦恼元是真觉的心体,则主位定而万法顺,左之右之,彼之此之,空之有之,虚之实之,生之灭之,是之非之,无不是向此究竟底目的地而进行的,无不是从此究竟底目的地而演施的,六方之外皆充塞,尽未来际无间歇,尚何容心于取舍为哉!(见海刊一卷一期)

  (附注)原题“新青年自杀论的批评”,今依文钞改。

----------------------------------------------------------------------------------------------------------------

更多太虚法师佛学内容

----------------------------------------------------------------------------------------------------------------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