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典故事:发狂的大象
律典故事:发狂的大象
从前,有三只大象共同居住在一座山林的沼泽旁,其中有两只大象是公象名字分别叫大宝、二宝,另一只是母象名叫阿贝。
大宝跟阿贝长大以后便结为夫妻,但过不久,阿贝与二宝也发生了感情,二宝引诱阿贝跟着它离开山泽远走高飞。阿贝担心大宝不会放过它们,于是共同想了一个欺骗大宝的方法。
这天大宝.二宝及阿贝同时在沼泽中洗澡,阿贝故意说:“不知道谁可以潜入水中最久”?“当然是我啊”!大宝说。“口说无凭啊!不如我们来比赛看看吧”!二宝眼见大宝就要落入自己所设的圈套之中,不禁暗暗自喜,于是大宝潜入水中,二宝与阿贝看大宝潜入水中后便赶紧逃走了。大宝在水中待了许久,等他觉得自己受不了了,便起身浮出水面,他没看见二宝与阿贝,以为他们都还在水里,心想:“自己最早浮出水面,岂不是输了吗”?于是他又赶紧沉入水中,又过了一段时间,大宝再次浮出水面,仍然不见二宝与阿贝的身影,于是他开始起疑了:“照理说它们两个的潜水功夫都比不过我,应该无法潜入水中这么久,一定是出事了”。
他开始寻找整个沼泽,但始终不见二宝与阿贝的身影。顿时,大宝明了一切,他开始发狂,失去理智地杀害山泽中的一切众生,以求出心中的这股怨气。
天人看到了这种景象,不禁叹道:“大象身体虽然硕壮,却无聪明智慧,妻子被拐走了,它却杀害无辜的众生出气。这样的作法不但对自己无益,也伤害了许多无辜的众生啊”!
这个故事可以反映现在许多现象,有些社会暴力事件的犯者,都是因为自己曾经受到某种伤害,造成日后心里不平衡,进而成为一个专门伤害他人的恶魔。其实当自己受到伤害时应该用宽容、理智的心去看待这些事,这样才能对自己有所助益,也才不会枉伤无辜。
评注:
觉着灵觉,应机接物,扬眉瞬目,运手动足,皆是自己灵觉之性。性即是心,心即是佛,佛即是道,道即是禅,非凡圣所测。假使说得千经万论,若不见本性,只是凡夫,非是佛法。至道幽深,不可话会,(典教凭何所及。)但见本性,一字不识亦得,见性即是佛,圣体本来清净,无有杂秽。所有言说皆是圣人从心起用,用体本空,名言犹不及,(十二部经凭何得及?)道本圆成,不用修证。道非声色,微妙难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可向人说也。
评注:
我心本来空寂,凡所有相,皆是虚妄,都无定实,幻无定相,是生灭无常法,但不着取,即合圣意;离一切相,即名诸佛。如理实见,行住坐卧,不着有无,不染尘俗,有逆即忍,有习即离,不听是非,不求好恶,自利利他,通一合相,妙入有无,全然三昧。故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则见本性如来。此人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亦无所得,亦无所住,有为而知无为,有用而了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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