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舫法师:唯识史观及其哲学 下篇 第五章 思量能变识(人生论)
法舫法师:唯识史观及其哲学 下篇 第五章 思量能变识(人生论)
第一节叙言
一、人类社会所要求的是自由平等,西洋人说:「不自由毋宁死。」当然不平等之奴隶生活,也毋宁死。因此,近世人类竞相斗争者,没有不以自由平等相呼号。但是实际上,今日之世界人类,弱者仍然是不自由、不平等,过着奴隶生活,在强者们的意识上没有真的自由平等,自由平等是他们的,不是他们所统治的人民。不论讲什么政治主义,旧民主也好,新民主也好,国家主义也好,民族主义也好,都应该以真正的自由平等来对待他的人民。中国古时,有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近来美国人提倡四大自由和天下一家,是极美善的,若能彻底实行,对于人类是有着实际利益的。
但是人类自从有史以来,从未能实行真正自由平等,这原因在那里?这是因为人类中的每个人,都有一个自私的「我」。从自私的「我」上,经历种种学习的经验,而有「我见」,这「我见」是所谓每个人对每种事物的知识、见解。这些知识、见解,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有了思想系统(即所谓见解)、组织具体化,在政治上就曰什么主义、什么政策,在文化思想上就说是什么理论思想。这些主义或理论,能在社会之上、人类之中,生起一种信仰的力量的时候,他那见解,即成为一种时代的潮流或洪流了。因此,世间上一切的知识见解,都是依据其个人的智能和社会的经验而产生的。其智能的出发点,就是那「私我」。因为有了「私我」,就必有私我相对待的「你」与「我」;有了你我,就有「我是你非」;「我们是你们非」;「我们的见解正确,你们的见解不正确」;「我们是民主,你们是不民主」。于是引起烦恼,引发感情,引发行动,创造出一切人类社会的痛苦,自由平等快乐从此就永远不能得到。此中所谓「私我」的来源,依唯识学说,就是末那识的妄执。
二、人生在社会中,总要有人格,有人格的人,在社会上才能为人所尊重;没有人格的人,就为人所卑视,故云:「人格要伟大」,可见人格对人生的重要性。但是,什么是人格呢?那是很难捉摸的,如果他人问你,某人的性情如何?行为如何?聪明如何?人格如何?你可以答复他,那人的性情好,行为不十分好,也还聪明,人格是十分健全的。究竟什么是人格?依社会心理学说:人格的发展,是顺适家庭社会等环境而发展的。换句话说:人格是社会环境养成的;而另一方面又是以个己行为为主的发展。若依生理学说:人的体格、性情、健康等,可以影响他的人格。依心理学家说:人格是气质,中国古书上说的气节就是人格。所谓气节、人格,内心上究竟是什么使其如此呢?佛学上说就是「我」。具有个性的我性,在某一方面的发展、表现,就是人格或气节。私欲(或私我)个性特重的人,一定是小气、自私,作官是贪污、害民,人人曰此人无人格。私欲(或私我)个性轻微的人,一定是宽宏大量、清廉爱民,人人曰此人有人格。又如我们忠于国家民族,古时说忠于皇帝,如果为国家民族而牺牲,人人曰此人有气节、有人格;如若反国家民族,人人曰此人无人格无气节。信宗教的人为其教而牺牲,世人亦曰有人格,如果反教,人曰此人无人格、无灵魂。这私我、人格、灵魂,在佛学上又是以第七识的我执为基形的。这种私欲是本能的,不是学习的。但另一方面说,人格可以由环境养成。
三、第七末那的特性有二:一恒审思量「我」,及恒常以我为出发点,而活动而影响第六意识。二它的特别心理现象是烦恼:我见、我慢、我痴、我爱。四烦恼又都以「我」为主体而各别活动。第八识之所以成为阿赖耶识,就因为此识的我爱心理所执持:以为第八识就是那个生死而不灭的「我体」义。其它的意义,都不算是主要的意。
四、人生之目的,在求得真自由真平等,而能发展其个性天才与高尚人格。但是,这是次要的,首要的是要达到个人内心上的真自由真平等。禅宗与理学的参悟,就是为达此种境界,这个人内心上的真自由真平等,必须打破「我执」,即宋儒所谓私欲。这我执或私欲不能破除,必定随物转而不能转物。佛学要入见道才能进入平等性智(第七识)。故在见道以前,是绝不能有真的自由和真的平等心境的。
五、无我是佛教基本的学理。得无我的解说,就是转第七识成平等性智的境界,故第七识不转变,绝不能得到真正的无我境界。
第二节举颂释名
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
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及余触等俱
有覆无记摄随所生所繋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颂云:「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说过了知识论的了境能变识,其次说人生观的第二能变识,此能变识名曰末那。所以说「是识名末那」,末那译为意。在梵文上有二末那:一指第七识,此中译音,他处译曰意;一指第六识,译曰意识。因为恐怕两个识名相混,故第七识只译音。
在唯识学未发展完成时,佛学上只说六识,第七、第八都摄在第六识中。《成唯识论》亦说:「意及意识,名意识故。」就第六识上的特别作用,大乘学者遂别立为第七识,末那特别的含义是「思量」。所以名思量者,是示别于第八和前六识而言的。如云:「心意识三」,这三种名词本可通名八个识的,但有各别偏胜的意义,所以分别而立。「心」为集起义,指第八识,它能收集一切法的种子,又能起一切法的现行而发生作用,这特殊效能他识没有。「意」是思量义,指第七识,它是恒审思量第八识为我故,即念念不断在执着第八识为我。虽在梦中,仍执有我,这行相很微细,我们平常很难觉察得到。故《八识规矩颂》云:「恒审思量我相随,有情日夜镇昏迷。」它这种特别效能也是他识所无。「识」是了别义,指前六识,各别了知外境作用最强,这又是七、八二识所不及的。了别就是于所缘境界上去认识、去分别,吾人平常活动的都是这前六识;前六识的主体是第六意识。末那的意义,特别表示思量,对于集起和了别,就不如八、六二识了。
第三节所依与所缘
「依彼转缘彼」五字,就是说明第七识所依与所缘的意义。「彼」是代名词,指第八阿赖耶识。「依」有仗托义和不离义。「转」也有二义:一流转义,第七识本身相续不断的流转。二随转义,第七识跟着第八识转现,故说「依彼转」。这是说明第七识与第八识的关系。末那是心识,属能缘;其所缘的唯一对象就是第八识。在末转依前,即吾人末觉悟无我真理以前,它只取第八识为所缘境而执以为「我」;到了转成平等性智时,则可缘一切境界了。换句话说:就是打破私我,悟契真理,获证高尚的智慧。
就末那识与阿赖耶识的关系上说,第七识为能依,第八识为所依。实则八个识的心、心所皆有所依的,若无「所依」即不生起。故这所依性在唯识学上,是很重要的观点,这里略为申说:
一、所依概观:所依有三种:㈠种子依,又名因缘依,论云:「诸有为法皆托此依,离自因缘,必不生故。」每一法的生起,各有其自类的种子,依了自类的种子方得生起,这是亲因,其它的助缘算是疏缘。如我们苦乐不同,都是自类的业种子所招感:㈡增上依,又名俱有依,又名增上缘依。「增上」是扶助义,谓增加其助缘,促进其发展之意。「俱有」是互为因果,谓彼此互相为助,相依不离之义。论云:「增上缘依,谓内六处,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俱有依必不转故」;㈢等无间缘依,又名开导依。「等」是相似义。「无间」谓时间上相续无间断义,空间上无第三者参入。识心前后相似生灭转变而无间断,名曰等无间。心、心所法,前念为后念依,曰等无间缘,这缘是特别属心、心所法的。心、心所法若无等无间缘,即不生起,不能转动,故必要前念灭已,后念方生,前念与后念无别法问,故云无间。又名开导依者,前念为后念开导故。论云:「等无间缘依,谓前念灭意;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开导根必不起故。」近人有谓外境诸法也是自体刹那生灭,故亦应有等无间缘(见《新唯识论》)。
二、有所依:一切心、心所法具有这三种依的,名曰有所依。若诸心品,无有所依,则不生故。一切外境如色声等,皆无所依。
三、末那识之俱有依:此中第七识以何为所依呢?这有两种说法:一说它是以第八识中所藏的第七识种子(亲因缘)为所依而生起的,不是依现行的「异熟」,第八藏识而起。故论云:「有义,此意以彼识种而为所依,非彼现识。此无间断,不假现识。」另一说:这第七识是依第八识中的种子和现行为俱有依。依种子是因缘依,依现行识是俱有依,或曰增上缘依。所以颂说:「依彼转」,谓依彼种现而转生转起也。
四、七八互依:究竟什么法是俱有法呢?论说:「谓内六处」(六根);此即是增上缘——俱有依,一切心、心所法都要依此内六处,才能生起来。因此,唯识学是心境合一论。内六处即是六根,依陈那说:根即种子,这种子是一切心、心所的俱有依。不过,依护法说:第七识的俱有依是第八识,第八识的俱有依是第七识,是旋转式,这二识是相依为命的。俱有依和等无间依,在唯识论还有多种说法,这里只好从略了。
五、末那所缘:前说第七识依第八识转,同时也缘第八识。前面说「缘」,是观察义,是分别义,也可说是执取义。末那缘第八识的什么执为「我」呢?印度古师对这也有好几种的解释:一说缘第八心王的自体执以为「我」,缘第八识相应的心所执为「我所」。又一说:第七识缘第八识的见分执为「我」,缘第八识的相分执为「我所」。第三说:缘第八现行(异熟报)执为「我」,缘第八识中之种子执为「我所」。实则末那是缘第八识的见分,即是缘第八识之自体作用,总执为「我」,这是护法的意思。总而言之,这第七识只是执「我」而已。
六、我执的根源:研究佛学的人,特别是修学佛法者,都要打破我执(我见)。因有了主观的我,无明烦恼,人我是非,都从此生起了,人伦社会,也都从此建立了。故「我」是人的主体,社会的主体,所以佛教重视无我的学理,无我则无烦恼。佛陀看透了众生生死轮回,都从一个「我」产生,故说无我之教。若能观察无我,体验无我,则能不造生死之因。但是要修学无我,先要找到这个「我」的病根是从那里来的,然后才好下手,才好改造。《八识规矩颂》云:「有情日夜镇昏迷。」这是说明「我」是人生的主体,一切人类,日夜都是迷着在唯我主义的人生观中。但是第八识见分本来不是我,为什么第七识这样颠倒执着呢?因为,第八识体似常似一,它以此为主宰,故执为「我」。在心理学上说,人类从生下来,总以为有一个自主的「我」。这东西随便你说它是什么名字,都不成问题,当然也可以说为阿赖耶识。由此,若不把第七识之我相断掉,人我是非,社会斗争,水远得不到合理的解决;也不会了脱生死。断即转义,把第七识转成平等性智,即成无我。
第六意识上也执有「我」,但那是受了七识的影响而起的。这我执有两种:一是俱生的,即是本能的;二是分别,就是学习的或是习惯养成的。习惯养成的比较易断,本能的难断。因此,我说这第七识的特点在执「我」,执我就是人生,也就是一切社会组织的核心,无论什么社会,什么团体,都是从此而来,因此而有所谓社会意识、民族意识、国家意识等。这里所谓意识,就是较大的「我」的核心。一个人的自我发展、自我享受,这是太偏狭的「我」,往往因此而害及他人。由于同情心的作用,扩展而成以群众利益为发展的目的,这就是所谓「大我」。佛学上并不反对此「大我」主义,大我可说为无我,这是打破私我之后的境界。
第四节体性、行相、相应
以思量为特殊効能(体性)的第七识,是恒审思量而执我的,恒是恒常不断义,审是审察,即深刻的观察。第六识虽然也审思「我」,却是不恒。第八识虽是常恒,而根本不审察有「我」。前五识则既不审也不恒。只有此第七识既是恒常,又是审察。故有颂云:「恒审思量我相随。」不过这种行相,是我们平常意识所觉察不到的;因此识是潜意识。其实,第七识安立是多余的!在《摄论》中第七识名染污意,因为此识有四烦恼相应。又名恒行意,因为第六意是间断的。其实,间断只是作用,间断染污只是烦恼作用,应该意识只有一个。如《成唯识论》云:「意及意识,同名意故。」就证知意识只有一个没有两个。若依《起信论》说,意与意识也是没有明白的界说的。
这第七识有四个烦恼心理恒常与它相应(俱),时时刻刻与第七识俱行不离。论云:「此中俱言,显相应义,谓从无始至未转依,此意任运,恒缘藏识与四烦恼相应。」因此,此识名染汚意。那四种呢?
颂云:「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这四种都以「我」为依止,而在心里上是有次序的:即是先对事物真理缺乏理智的了解(无明),次以自己所认识的为正确(我见),根据这种见识而有倨傲(我慢),由此也就爱着于我。这四种烦恼,是一层深着一层。
我痴,痴即愚痴,亦即无明,或名无知,切实一点说:就是无知识、无理智之谓,为一切烦恼的根本。对于我法相及真理不能了解,故曰愚痴。无明有二:一共无明,亦名相应无明,谓与贪慢疑等一切烦恼心理相应而起的。总而言之,无论什么烦恼心理生起皆杂有无明。二不共无明,又有二种:㈠独行的无明,是独起的,也有二种:⑴是有意识的与忿怒等心理现起的无理智状态,⑵是无意识的与忿怒等心理现起的无理智状态:㈡恒行无明:这正是此第七识相应的无明,就是不了解我相真理的无理智状态。因此识是恒行不间断的,故此无明亦是恒行。列表如次:
无明:共无明
不共无明
共无明—相应无明与贪痴慢疑等一切烦恼相应而起。
不共无明:独行无明
恒行无明
独行无明:一与忿(上圭下心)等随烦恼相应时则自非主(无明不作主)。
二不与忿等同起,无明作主(第六识的。)
恒行无明:即是第七识的无明常常执我,无明恒有,即我痴。
我见,就是我执,人生的肉体与精神,本是因缘所生法,本无我之实性存在其中,但是人们明此非我的法上,妄执为我,而以为这种见解是对的,故名我见。
我慢,慢是倨傲,这是自高自大的心理,这种心理是依我执而有的,故曰我慢。
我爱,等于我贪,对适意的境,生贪爱故,因为爱着我故,名日我爱。《成唯识论》云:「于所执我,深生贪着,故名我爱。」
这第七识是以思量有「我」为体性为作用的,其作用的心理,即此四相应心所,又都是以「我」为出发点,故第七识就是我执论。
「及余触等俱」。第七识不仅与这四种烦恼相应,并且与其余的触、作意、受、想、思五徧行相应。还不只此五徧行相应,故《八识规矩颂》云:「八大徧行别境慧,贪痴我见慢相随。」还有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等八种,及一个别境所摄的慧心所。这些心所,了境能变中已说。
「有覆无记摄」。无记性有两种:前说第八识是无覆无记所摄,这里说第七识是有覆无记所摄。有覆即染义,第七识的本身性质,不是善也不是恶,不会起恶念作恶事,故说无记。但因为有烦恼相应而起,则此识自体被烦恼盖覆着、染汚着,故说是「有覆的无记性」。因为有这些烦恼相应的缘故。所以这第七末那识,又得一个别名,曰染汚意,即有烦恼染汚的意识。
第五节末那之界繋与伏断
「随所生所系」。这是说第七识在三界中是何所繋属,此第七识随顺第八识转。「所生」的生,有「趣」义。随所生就是随第八识所生之趣类。又这「所生」是指三界的有漏业所感召的第八异熟现识。谓此异熟果识生在那一趣中,这第七识亦随着它繋属在那里。譬如第八识生在欲界地的人中,这第七识也随着繋属在人中。论云:「任运恒缘自地藏识,执为内我,非他地故,若起彼地异熟藏识现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汚末那缘彼执「我」,即繋属彼,名彼所繋。」
「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这是明第七识的伏断位次。此中说末那识,由三位伏断:一是阿罗汉位,二是入灭尽定位,三是证出世道位。阿罗汉义总说三乘无学圣果。「灭定」具名灭尽定,又名灭受想定。《俱舍论》说:有法能令心、心所灭,令心、心所不生(不动想念)名曰灭定。灭受想定就是灭此受、想二种心所。「受」是领纳的享受,即人世间五欲享受。「想」是意识的分别计着,世间一切科学、哲学、宗教,主义学说,种种思想分别。学出世的人,虽不贪五欲享受,但分别计着特多,有了这两种心理活动,就不能出轮回了,故必先以定力灭此二心所。若有此二心所活动,则身心不能寂静,若灭受想,则能寂静。故修受想定的目的,即在求得智慧的寂静。由修定得心自在,烦恼灭尽,必得阿罗汉道果。
「出世道」者,道本是路,出世道是对世间道说的,即是三乘出世的无漏圣道,以无漏智亲证真如理,就是真见道。小乘入初果,大乘初地,证此道已,我执即灭,末那即转。
以上三种位名,阿罗汉位是无学果,若证此果,染汚末那的种子和现行会全部断除,所以说阿罗汉无有。其次若在有学的位上,入灭尽定时,或于加行道后,证入出世道时,这末那的现行,暂由定道二种势力而令伏灭,所以说灭定无有和出世道无有。何以灭定可以伏灭此末那识?因为灭定是出世道的等流法,极寂静故。出世道中以根本智得真无我解,违害我执,所以说此识无有。后得智是真智等流,也害我执。由此而观,诸有漏道,不能伏此染汚意识。此若永断,即得平等性智现前。以上这三位所伏的是我执现行,所断的是我执种现,所证的是无我真理,又都是以「我」为中心而立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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