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法师:法句经讲记(十一)
传道法师:法句经讲记(十一)
1997.6.5讲于法云文教协会
法句经讲记(十一)
释传道主讲
〈教学品第二〉二十有九章
二、释颂义及因缘
26.稊稗害禾 多欲妨学
耘除众恶 成收必多
稊,音【茶】te5地迷切
稗,音(败)pai7边害切
禾,音(和)h5胡讹切
妨,音(方)hong1敷汪切
耘,音(云)un5英群切
「稊」,草名,所结之实就如同小米一般。「稗」,乃稻田杂草,其状似禾,而叶子较大,也较坚壮;它不但生长快速,又很会吸收肥料。田间若有了稊与稗这两种野草,争相侵夺水分与养分,必会妨「害」嘉「禾」的正常生长,以及未来的收获。
同样的道理,我们对于外界色、声、香、味、触等五欲境界,若兴起好乐之心而一味驰求无已──不论衣、食、住、用、育乐,乃至男女欲求等各方面,均要求可意、精致与享受,如此,内心早为欲贪所浸役,哪里还有时间和空间学佛修道!所以贪欲炽盛之人,定将因其「多欲」而「妨」碍于佛法的修「学」。
是故学佛之要,首当「耘除」心田之中贪、瞋、痴等「众」多的烦恼「恶」,而后佐以佛法甘露的熏沐,我们的善根功德法财,才能因此而得到长养与茁壮。一如稻田杂草既经拔除之后,所施洒的肥料,始易为嘉禾所吸收,而助成其开花、结实;在可预期的将来,其「成」果「收」获则「必」丰「多」。
《老子道德经》上也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野令人心发狂。』1可知放纵我们的感官,任其追逐欲乐的满足与虚荣的享受,于修道是绝然不相应的。且慢谈学佛修道吧!即使是毫无宗教信仰的寻常人,倘使不知控制自己的欲求,到头来终将因这难填的欲壑,而犯下无可弥补的恶业。尤其在这个声色犬马,笑贫不笑娼的浮华社会,为了赶时髦、追流行,为了不落人后的享乐,是可以不择手段,而且不计代价的。但在短暂的快乐与满足之后呢?恐怕是更多的懊悔与更深的沉沦!
孔子也说过:『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2所以,不管是否学佛修道,只要有心想见贤思齐、净化身心、提升品格要求的人,都应当励行简单朴素的生活──因为唯有少欲,才能知足;知足,才能常乐。否则的话,道心在欲望高张的威胁下,恐怕也是危脆而不堪一击的!所谓『贪多业也多,取少业亦少;万般苦恼事,除贪一时了。』正是多欲多苦的最佳写照!
我们若能认清恶欲所带给自己与他人的千般苦痛、万般烦恼,相信对于五欲的欣求会大大地降低。在修习佛法的道路上,也唯有将物质、男女等等欲求减至最低,修道方可能有成;否则说法理、讲体验,都不过是图个嘴上痛快!
27.虑而后言 辞不强梁
法说义说 言而莫违
虑,音【吕】lu7柳具切
后,音(户)ho7喜度切
辞,一音(徐)su5时渠切
一音(时)si5时祈切
强,音(共)kiong5求共切
梁,音(良)liong5柳强切
说,音(雪)soat4时括切
违,音(唯)ui5英逵切
言语,是人际沟通的桥梁,也是表达自我思想与情感的媒介。在十善业行之中,良善慈和的言语尤其较身业与意业占有更重的比例──纵然这良善慈和的言语,仍来自于良善慈和的心行与思惟;但在意业尚未达至清净的纯善之前,如何做到不在言谈之间伤人、损人,乃至给人一分尊重和包容、鼓励与启发,都是佛弟子和乐善生的重要课题。
在团体之中,我们可以看到某些人一说起话来,每每口沫横飞、旁若无人;别人的反应与感受,无论如何是不被列入关心范围的。他唯一关心的,或者只是如何满足自己的发表欲罢了!而某些人则像刺猬似的,随时都充满『爆发力』,准备好好宣泄自己的不满与不屑。他不说话则已,一张嘴说话,便极尽讥嫌与挑剔之能事,活像全世界都不对,都不行一般;他很难明白,这其实只反映了他内心的自卑与肤浅!这样的人一旦拥有权势,那种嘴脸叫人见了,真会连三天前吃的稀饭,都一古脑儿地呕了出来!
有些人你不论和他谈起什么,他永远是一副绘声绘影、煞有介事的模样;但审细考察他谈话内容的真实性,可信度往往相当低。他或者不是存心欺骗,而只因为认知错误,理解能力出了问题,所以对事实的判读有误,从而传达出来的讯息,便与事实相违。另外有些人,则是被称作心直口快型的,这类人究其实较缺乏同理心与慈悲心,而且一旦碰上利益攸关,或者强者当前,他的心往往就不再直,口也不再快!不过,若有心直口快者在强权恶势当前,仍能奋不顾己地坚持言所当言,此人就真正堪称大丈夫!只是,我们多半是要失望的!
冷眼旁观人我各自不同的表达方式,其实无非是在表现自己的人格特质与内在涵养;而所透露出来的,永远都是在告诉旁人:『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是温文敦厚,或者剽悍跋扈;是成熟睿智,或者幼稚不明事理。所以说话岂可不戒惧戒慎,又岂可不经思「虑」,「而后」才见诸「言」说呢?如果只是率性地为了逞一时之快,或者纯为发泄个人的情绪,甚且是穷极无聊,而说些诲盗诲淫、毫无意义的话语,那无异是在糟蹋自己的生命,未免太不尊重自己,也太不尊重别人了!
所以,讲话之前当先思考一下:这句话讲出去,合乎事实吗?合乎真理吗?合乎我们的身分与角色吗?凡不合事理,不近人情,于我们的身分不宜,又会伤害人或引起误解的话,我们都应当忍住不说。即使是事实,是真理,而对方并没有意愿听,或者可能造成曲解的,我们也应当保持高贵的缄默。
儒家也曾经说过『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3又说:『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4不过佛法要求的标准更高些,不仅要如实、如理,更要如分。至于那些夸大不实、乱七八糟,只会带来是非、烦恼的谣传,更应让它到此为止,不再继续口耳相传下去。如此,相信彼此的耳根都会清净许多,世间的纷扰也会减少许多!
偈中的「强梁」,即强横、凶暴之意。在《老子道德经》里头有谓:『强梁者不得其死』5;《庄子.山木篇》也提到:『从其强梁』。《后汉书.苏竟传》则说:『强梁不能与天争』(强,同「强」)。意思是说,尽管态度粗暴,强横不讲理,但仍掩灭不了事实,敌不过自然的法则(『天』,是自然的意思);所以不是先告状的就赢,也绝不是嗓门大的就可以颠倒是非黑白。事实就是事实,真理就是真理,不对就是不对;不是动听的词汇,或者以强词夺正理,就可以蒙混一切。彼者或可以在一时之间瞒过别人,但是骗得了自己吗?逃得过那如影随身的业果报吗?
修学佛法,要能如实得到佛法的利益,除勇于面对自己而外,心地的调柔是十分重要的。心地柔软慈和,摒除私我情见,对于佛法的理解与深入,绝对是有着正面增上的效益的;但在心地调柔之前,更当先调柔自己的说话方式与表达习惯,「不」再以凶暴(「强梁」)的言「辞」恶言对人。不仅如此,还要将自己学而有得于心的佛法,或「法说」──按照真理,直说无上道;或「义说」──演绎义理,以譬喻引申而说。必在言谈之间,使对方得法饶益、义饶益。若能做到凡「言」皆不离佛法,「而」又「莫违」佛法,那自能远离无义的串聊与人我是非,无形中,苦恼事也会减少许多!
记得在服役时,有一位同袍满口都是诲盗诲淫的无聊话,大家听得多了,也总是一笑置之,没人拿他的话当正经话来听。大约是无法忍受自己的话不受重视吧!为了增加可信度,他每每会加上一句:『真的呢!那是我祖母讲的!』要不然就说:『真的呢!那是我表哥呢!』『真的呢!那是我表姐呢!』一些人家茶余饭后拿来消遣的笑话、笑谭,这下子全有了主角,大家就取笑他。有时讲到什么无聊的、没营养的话,就学他加上一句:『真的呢!那是某人的祖母讲的!』
同样是笑话,你讲低俗下流的,人家笑;讲隽永幽默的,人家也笑。只是,笑的意义、感受尽皆不同,对两种人的评价自然也不同!同样有着一张嘴巴,有的人可以讲出真理,令听闻者得到法益,而从此改变了他的观念和言行。却也有人可以讲出粗言恶语,令人气得肝肠寸断,甚至记恨他一辈子。了解到这样,我们能不「虑而后言,辞不强梁」,审慎地珍视自己的表达,善用自己的表达吗!
28.善学无犯 畏法晓誋
见微知着 诫无后患
犯,音(梵)hoan7喜倦切
畏,音(慰)ui3英贵切
晓,音(晓)hiau2喜矫切
誋,音(忌)ki7求芰切
微,音(眉)bi5文其切
知,音(蜘)ti1地姬切
着,音【注】tu3地句切
诫,音(戒)kai3求盖切
后,音(户)ho7喜度切
患,音(换)hoan7喜倦切
一个「善」于修「学」佛法、善于修养自己的人,他懂得如何约束自己的言行,克制自己的情绪,务使所言所行于道德、于真理「无」所违「犯」。
他善识因果业报之理,知道造了何因何缘,会招致何种果报,故而他「畏」于令自己造恶因、蹈恶「法」。他亦知「晓」佛陀暨古德的教授与告诫(「誋」,告诫之意),所以他能够依循着这样的教授教诫,用以净化自己的身心,对治自己的烦恼。并且「见微」而「知着」,不因恶小而放纵自己为之;也不因善小而容许自己不为。他明白:只要内心时时保持警「诫」醒觉;只要一点一滴、脚踏实地地止恶行善,这涓涓细水终将汇集成大川流,而「无」复堕落的「后患」。
在本经的〈恶行品第十七〉中,亦说到:『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福充满,从纤纤积。』这二偈亦充分说明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6的道理,可与本偈相互辉映。
类此,台湾谚语也有一句话是说:『细汉(小时候)偷挽(ban2)瓠(pu5),大汉(长大成人)偷牵牛』。意谓凡大恶之铸成,必从小恶的惯习累积而来,所以千万别忽略心性中的小恶,而认为无碍。你一日不去面对它,一日不去净治它,经过时间、历练的沉淀,在因缘会遇之时,那样的恶心就会显发而为足以伤人害己的恶行。
就如同一颗小小的种子,只要具备了足够的阳光、空气、水与养分等等因缘,它终于会成长而为大树。只是,我们是否看得清楚自心中,那无以数计的善恶种子?而且,在看到种子的同时,是否也有足够的智慧,透视这些种子未来无限的可能与无穷的能量,而将其导于善净?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洵,曾作有〈辨奸论〉一篇,以论辨『事有必至,理有固然』,『见微而知着』的道理,是篇十分值得一读的好文章。就世俗而言,用此以识人之邪正,辨才之忠奸固然必要;但就佛法的修养来说,对别人再怎么了解,都没有比认识自己内心的善恶与内容来得重要。毕竟别人造的善恶业,是别人受报;而我们自己所造的善恶业,却无可替代地要自受果报。当唯有深刻了解自己的人,才可能正确地了知外在的一切,并且掌握自他之间的微妙互动。
然而,光是了解自心就够了吗?如果未能善学佛法以止恶行善,以清净自心,当顺逆境界现前,还是会迷失自我,而造下恶业,而终究为自己带来苦痛的罪报。所以学佛,先求认识自己,克制自己的任性、率性,再谈道德及其他福业的进修!
29.远舍罪福 务成梵行
终身自摄 是名善学
远,音(援)oan7英倦切
务,音(雾)bu7文遽切
梵,音(犯)hoan7喜倦切
行,音(幸)heng7喜竞切
摄,一音【涩】siap4时劫切
一音【粒】liap8柳蝶切
一音(烈)liat8柳杰切
修学佛法,终极目标是为了成就解脱(解脱道),与究竟佛道(菩提道)。这或者因为各人的根性不同而略别为二(道),但究极的理想皆同样地导归于涅槃寂静。何谓『涅槃寂静』?亦即内心的贪欲、瞋恚、愚痴、憍慢、怀疑……等等不净烦恼永远寂灭,不复再起。不但恶心恶业恶行皆已断尽,善心善业善行皆已修集,连断恶行善所得的成就感,亦不复执着。易言之,即勘破我执我见,而不再处处粘着、事事罣碍。
佛弟子修习佛法,既为了达到这样的理想,自当恒思如何止恶行善,并且「远」远地「舍」离对于造「罪」与兴「福」的执着,「务」要「成」就清净「梵行」,才可能获致此一究竟涅槃。但是愚迷凡夫之所以不得解脱,就因为事事处处不离恋着,又如何而能远舍对于罪福的执着呢?在《百论》中,就提到这项修习的次第说:『先以福舍罪,次以舍舍福。』7
要一个人都不造恶业、不起恶心,那是不可能的,凡夫大抵是大恶不犯、小恶不断的,那要如何使自己免于造恶呢?这关键就在于『先以福舍罪』。因为一个人没办法同时想两件事情,更不可能同时讲两句话、做两件事(定有先后次序交错)。所以当你想起是非,想起烦恼,想要造恶,想要骂人,赶紧在那个当下觉察它!在你还未有能力自解缠缚之前,与其随它发展而成恶言恶行,或者耽溺其间自苦自恼;倒不如暂时抛却这烦恼恶,来从事服务利他的工作,以善心善言善行,来替代恶心恶言恶行,这就是『先以福舍罪』。
禅门古德说得好:『不怕念起,唯虑觉迟』8;『一起便觉,一觉便转。』《圆觉经》亦说:『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9真能保持这样的敏觉,哪里还有机会造恶呢?只是,凡夫众生的烦恼力强,常常是非钻进牛角尖里自苦不可,而又非以恶言恶行来表达自己的烦恼不可;也因此,才需要佛法良药来予以医治!
『以福舍罪』,做起来似乎并不那么容易的;不过可也没有想象中的难,难易之关键全在乎自己的慧力是否足以战胜烦恼力,而自己又是否愿意将自己由烦恼的泥沼中超拔出来,这才决定了是否真能以兴福来替代、泯灭造罪!
果能做到『以福舍罪』,这功夫已经不错了!进一步,还要『以舍舍福』。这第一个『舍』,是空无我慧、无相智的别名;第二个『舍』,仍旧是替代、泯灭之意。意谓在『以福舍罪』之后,连能修福德的人、所修的福报,及被施福的对方,这些执着都空却掉,而达到三轮体空,这样才真能成就清净梵行。
但这样的努力,不是一天,不是一月,也不是一年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成果;而必须如实地面对自己,修习复修习,才可能在心地功夫上有所长进。所以是「终身」的「自」我调「摄」、自我要求、自我鞭策、自我砥砺,不达目标绝不中止!如「是」,才堪「名」为一个「善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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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教学品〉至此已讲说完毕,回顾品题所言:「教学品者,导以所行,释己愚暗,得见道明。」不禁想起当今的佛教界,不论出家或在家弟子,多半还停留在佛法的信仰阶段,对于义理的了解则失之偏阙!试想:连理解都不够了,自然谈不上修习佛法或将之应用在生活日常,以「释己愚暗」。无法以佛法来「释己愚暗」,自然不得而见佛法的光明;遑论导正所行、净化自他!
看到佛门中人,或者有缘接触佛法、修习佛法者,却不知如何运用佛法以销解自己的烦恼,净治自己的身心,一切一切还是世俗一般,顶多只在名相上作活计,内心真有着无比的遗憾!这或者是众生的我执太坚固,烦恼习性太顽劣,所以不愿意舍恶从善,而以佛法来开展自己新的人生。亦或者是众生根本还没苦够,还没烦恼够,所以宁愿紧紧抓住这些苦痛、烦恼,而不愿放舍。
但愿大家在读完这一品之后,能够慢慢找到自己进入佛法之门的锁钥,然后依循着信、解、行、证之次第精进,而得一尝法味之甘美。更愿能将此法味甘露,分飨于更多的苦恼众生,令他们皆能离苦海、得安乐。有教者,有学者,佛法也才得以留传世间,恒为众生依怙!(待续)
注释:
1.《老子道德经》〈检欲第十二〉。
2.《论语.里仁第四》。
3.同注2。
4.《论语.宪问第十四》。
5.《老子道德经》〈道化第四十二〉。
6.《三国志.刘备遗诏》。
7.《百论》卷上〈舍罪福品第一〉言:「依福舍恶,依何舍福?内曰:无相最上。取福人天中生,取罪三恶道生,是故无相智慧最第一。无相名一切相不忆念,离一切受,过去未来现在法,心无所著;一切法自性无故,则无所依,是名无相。以是方便,故能舍福。」(大正30.170下)。今依印顺导师《学佛三要》而言:「先以福舍罪,次以舍舍福。」(页201)
8.《宗镜录》卷三十八(大正48.638上)。
9.《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大正17.91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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