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春江:学佛的基本认识 第二章 生命之流 第四节 人身难得
庄春江:学佛的基本认识 第二章 生命之流 第四节 人身难得
众生界
依目前一般人所能认识的生命种类,除了人以外,就是动物与植物了。在佛陀的教说中,特别着重于具有情识反应的生命,并且以此为主要的关切对象。例如,有一次,三弥离提比丘问佛陀,什么是「世间」呢?佛陀说,由于感官器官的接触境界、认识境界,然后产生苦、乐、不苦不乐等情感的身心反应,构成这样身心作用的种种,就是「世间」[1]。这是属于情感的世界,是「情识类」[2]生命的共通特质。从这样的特质,就可以将没有身心情感反应的植物类生命,明显地区隔开来了。后来的佛教论师,更以「有情、非有情」的分类,将情识类生命这样的不同,明确地表达出来[3]。
佛教的业力轮回观,是针对有情识的生命来说的。例如,佛陀说,「业」的总体成因是「爱」[4],而导致轮回的重要因素,也是「爱」[5]。爱,是情感进一步的发展,是情识类生命身心作用下的产物,没有情识的植物,或者不成为生命的山河大地,都没有情爱的反应,所以说,佛教所主张的业感轮回,是以所有情识类生命为范围(界)的,透过「情识」的共通运作方式,不同种类的有情生命,得以在轮回中往生,更换不同的生命型态。
在早期佛教圣典中,说明轮回的情识类生命,包含了地狱(或以音译为「泥犁」的)有情、畜生、饿鬼、天界有情、人等五种[6],称为「五趣」[7],或称为「五道」[8]。人与畜生(畜生是包括了人以外的所有动物类),是一般人所能认知的,而其它诸趣的有情,人们也可以透过神通力(主要是天眼通)得知。没有神通力的一般人,也可以藉由经典中的记载,对地狱、饿鬼、天界等有情,作一个大略的理解。
天界与地狱的观念,在古印度既有文化的《梵书》中,就已经明显地形成了。《梵书》中所说的「svarga」与「naraka」,就是指天界与地狱[9]。这是善人与恶人分别往生的地方,有着受「妙乐」,或受「苦患」的不同待遇。佛教接受了这样的观念,经典中对天界与地狱,有了更进一步的描述。例如,详说地狱的类别,有八「大热地狱」[10],以及八「大寒地狱」[11]、「大暗地狱」[12]之说,后来又有「孤地狱」[13]等种种,这些,都描述了地狱是一个长时间(因为地狱有情的寿命都极长)[14]受苦的地方,在那里,有情所看到的、听到的,都只有令他们生起不愉快,所以说,地狱是个充满着忧苦的地方[15]。相对的,天界是一个长时间(因为天界有情的寿命也都极长)[16]享乐的地方,也有众多不同层次天界的传说[17]。饿鬼,顾名思义,是常在饥饿状态下的有情,寿命也极长[18]。佛陀说,一般人们祭祀中的施食,地狱有情并没有办法享用,只有生在「入处饿鬼」的有情,才得以受用[19]。
另外,天界有情中,常与三十三天战斗的阿修罗[20],有傲慢、瞋心重、好战等独特的性格,后来渐渐被独立出来,成为五趣外的另一趣,而称为六趣[21]。
人间是善趣中的善趣
在这些种类的有情中,就整体评量来说,地狱、畜生、饿鬼三类,是受苦多多,最不受欢迎的地方,尤其是地狱,除了苦外,还是只有苦[22],所以这三类,都被称为「恶趣」。而天界(包括阿修罗)、人间,则相对地被称为「善趣」[23]。就听闻佛法,能修学佛法的角度来说,生在地狱、畜生、饿鬼三恶趣的有情,因为活得太苦了,以致于没有余力修学佛法,是八种无法修学佛法(八难八非时)[24]的前三种。天界的环境与生活,都太充足、太美妙了,尤其是还有欲望的欲界天有情,有充分的福报,能够享受着各种感官的欲乐,以致于容易沉迷其中,难以自制。即使有机会听闻佛法,也大多因为有太多的感官享乐,而容易忘失[25]。因为这样,所以他们反而以人间为善趣,因为「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26]所有的佛陀,都在人间成就,在人间以人类为主要对象来教导佛法,有情在人间听闻佛法的机会,自然也就最多了,况且,人类还享有其它有利于佛法修学的特质呢!欲界天有情的情况是这样子,更高层次的色界天与无色界天有情,也类似。色界与无色界天的有情,其共通特点是:依禅定境界往生[27]、寿命都非常长(所以又通称为「长寿天」[28])。他们虽然已经跨越了感官欲乐的吸引,但却又陷入了另一种禅定带来的精神障碍中[29]。由于长寿,以致于长时间没有办法改变那样的障碍,根本不会去理会有多少佛出世间,不知道要错失了多少见佛闻法的机会[30]。况且,长寿天的有情,也缺乏能引导修学佛法的苦迫[31]。这些因素,使得长寿天被列入没有办法修学佛法的地方,成为「八难八非时」中的第四种。
为什么经中会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到底人间与人类,具有怎样的优越条件,能够成为天界有情的善趣?我们这个世间,依佛教典籍说,称为「娑婆世界」[32],娑婆的意思是「杂会」、「堪忍」[33],表示了人间是苦、乐;善、恶;贤、愚;凡、圣……的杂会处,虽然存在着许多的恶浊与苦迫,但是,都还在可以承(忍)受的范围内。这样的苦迫,反而有机会成为引导向善、向于解脱的佛法修学,不致于像三恶趣那样,苦到没有余力修学,也不会像天界一样,容易沉迷享乐而忘失了修学。再者,人类具有勇猛坚毅的毅力(勇猛),有利于智慧增长的强力记忆(忆念),强烈「见贤思齐」的上进心与道德勇气(梵行),这些特质,是天界有情所比不上的[34],再加上释迦牟尼佛出生于人间,佛法流传于人间的史实,使得一些人眼中诸多缺陷,极欲逃离的五浊恶世,反而是天界有情眼中的善趣。天界已经是善趣了,他们还以人间为善趣,所以说,赞叹人间为「善趣中的善趣」,殊不为过。
人身难得
人间,是最适合佛法修学的地方,早期的佛典,确实透露着这样的讯息。撇开从修学佛法的角度来看,光从那么多的轮回有情,在那么多的有情世界中,能够出生为人,就已经很不寻常了。佛陀曾经举了这样的一个譬喻来说明:大海中有一只很长寿的海龟,但海龟瞎了双眼,它每隔一百年,才会将头伸出海面一次。海面上随风飘着一块浮木,浮木中间有一个孔。试想,当这只盲龟将头伸出海面,正好穿过这块浮木中间的孔,是多么地困难啊!佛陀告诉阿难说,有情漂流在五趣中,如果能够生于人间,竟比盲龟的头,正好穿过浮木中间的孔还要困难[35]。另外,经中还以小草上的朝露,日出即干;下大雨时,溅出短暂存在的水泡等种种譬喻,来形容人命的「甚为难得」[36]。这些譬喻,也传递了早期佛教「人身难得」的看法。
五戒十善
人间是善趣中的善趣,人身难得,但是,人间也居于有情轮回的上下枢纽[37]。在善恶杂会的人间,向上提升,与向下沉沦的可能性都有,可以说是可塑性极高。升华或者堕落的关键,还在于人们的所作所为(业)。人们的行为,如果能够符合「五戒十善」的规范,那么就成就了往生善趣,向上提升的业力,反之,就只有向恶趣沉沦了[38]。什么是「五戒十善」?五戒就是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欺骗)、不饮酒[39],十善就是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骂、不妄言、不绮语,不贪取、不嫉、不邪见[40]。从内容来看,五戒中的饮酒戒,是在杜绝食用引起神智不清的东西,因为人一旦神智不清,失去了自我行为的约束力,那么,做出恶行的机会就大增了。两舌、恶骂、妄言,都是表现在言语上的恶行,又以妄语为重,所以,五戒中以妄语为代表。因此,就实质意涵来说,五戒与十善是相同的。十善,如果以肢体、言语、意念三方面来作归纳,杀、盗、淫三者,是属于肢体行为的「身行」,两舌、恶骂、妄言、绮语四者,是属于言语方面的「口行」,贪、嫉、邪见三者,是属于意念上的「意行」,所以,十善有时候以「身三、口四、意三」[41]来表示,有时候也以「三妙行」、「三清净」称之[42]。
离杀,是一种尊重一切有情生命(包括昆虫)[43]的态度,不应任意夺取所有有情的生命。但杀一切有情中,又以故意杀人,包括自杀、杀他,亲手、教唆,刀杀、药杀(各类工具),鼓励、赞叹、劝人自杀等都算[44]。杀人,是杀戒中的主要犯戒,在出家的僧团中,不能以忏悔除罪[45]。盗,包括偷与盗,不论在任何地方,只要是有主人的物品,未经所有权人的允许而占有,不论是强夺或偷取都是,所以也称为「不与取」。偷盗行为的认定,依佛陀制戒的精神,个人以为,应当与当时、当地的法律或道德规范同步,并以构成死刑[46]或触犯当地法律、风俗为犯戒(亦即在僧团中不能以忏悔除罪)。离淫,是完全断除与任何可能对象的性行为,这是对出家众说的。对在家人来说,是离「邪淫」,就是不作违反当地风俗、法律规范的不正当性行为,这包括以权势、财势、暴力强迫的性侵害[47]。妄语,是指欺骗、不实的语言与行为,不论是为了自己,或是为他人的利益[48]。最大的妄语,是对自己修学的成就,作了不实的宣告,这是最主要的犯戒(在僧团中不能以忏悔除罪)。两舌是指到处传话,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别人彼此间的和谐与和好[49]。恶骂又称为恶口,这是令人听来不愉快的粗涩言词。绮语,是一些言不及义、不适当、不实在的话,又称为杂秽语、坏语[50]。
贪、嫉、邪见,又作贪、瞋、痴,这是所有有情恶行的根本,所以又称为「三不善根」[51]。如对他人财物起贪念,就有可能会进一步发展成偷盗的恶行。对其它有情起瞋心,认为应当打、应该杀,就有可能会进一步发展成杀人的恶行。痴心不明而起邪见,否定业报、轮回、善恶行的价值[52],导致行为的颠倒错乱。错误的观念,是导致错误行为的根本原因,尤其是邪见,更具关键性。所以,经典中有时候会直接说,邪见者,应生地狱、畜生二趣[53],正见具足者,虽然经过了千百生,也不会堕入恶趣[54]。
十善,是生为人的基础善行,而杀人、重刑盗、暴力性侵害、大妄语等重大恶行,一旦犯了(亦即故意,而且诉诸行动完成,不是未遂),就立即成就三恶道的恶业。即使不是十恶业中的主要犯行,在一犯再犯的累积下,也必然会成就三恶道的恶业。即使志在解脱、成佛的佛法修学者,也必须要以十善业为修学基础,才能成就进一步的道业。经中说:「具足三业,然后修四念处。」[55]具足三业,就是身、口、意清净的十善行,这是说,十善行是修学四念处的先决条件。又说,如果能多修习三妙行(即十善业),「能令四念处满足」[56]。除了四念处的观慧修学外,经中还说,断十恶业道人,能远离内心的愧疚与后悔,想到自己的十善业,内心感到安慰而生起欢悦、法喜,也有利于禅定的修学[57]。
珍惜人生
人身难得,佛出人间,人间有佛法的流传,这样的讯息,不必仰靠信仰来支持,是我们平常人可以证知的历史事实,最为可靠与可贵。人间有苦的逼迫,也有佛法的引导,是一个趣向解脱相对良好的环境。人间,实在是值得我们追求,值得我们珍惜的地方。再者,从诸佛最后成就解脱的「十二缘起逆顺观察」来看,十二缘起的「识入母胎」、「六根认识六境」、「老病」等过程,都显示了佛陀的说法,确实是依着人类特别的生理构造与身心作用来说明,是以人类为当机的[58]。人间存在着这些有利的学佛条件,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努力经营的地方。人间的佛法,依靠佛弟子的实践而流传[59],佛弟子需要佛法的滋润而增上,让我们多行十善,常在人间,继续为向于解脱成佛的佛法修学而努力,也为人间佛法的常存而努力。
注解
[1]「佛告三弥离提:谓眼、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耳;鼻;舌;身;意、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是名世间。」《杂阿含第二三0经》
[2]《杂阿含第一二七八经》中有「有识众生」这样的词句:「于彼烧燋炷所,尚不欲毁坏,况毁坏有识众生!」相对应的《别译杂阿含第二七六经》作「情识类」:「被烧燋炷,尚不应谤,况情识类。」
[3]例如,在分析声音的种类时,《大毗婆沙论》中说:「声处有八种:谓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此各有二:谓有情名声、非有情名声,此复各有可意、不可意别,故成八种。」(大正二七‧六四中)
[4]「业有因、有缘、有缚,何等为业因、业缘、业缚?谓业,爱因、爱缘、爱缚。」《杂阿含第三三四经》
[5]「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生死,不知苦际。」《杂阿含第二六七经》
[6]「众生为无明所覆,为爱所系,或生泥犁,或生畜生,或生饿鬼,或生天上,或生人间。」《中阿含第一六0经》
[7]「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众生无始生死,长夜轮转,不知苦之本际。譬如比丘!若有士夫转五节轮,常转不息,如是众生转五趣轮,或堕地狱、畜生、饿鬼,及人、天趣,常转不息。……」《杂阿含第九五五经》
[8]「于大千世界,五道诸趣生,乃至于梵世,人天优劣想,净天眼悉见,是故稽首礼。」《杂阿含第九九三经》
[9]「善人至天国(svarga)受妙乐,恶人至那落(naraka)受诸苦患。」《百段梵书一一、六,一》引自《印度哲学宗教史》第二二三页,高楠‧木村着,高观庐译。
[10]「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大热地狱,若众生生于彼中,一向与[火+冏]然。」《杂阿含第四二二经》
「已种烧燃业,依于非法活,乘斯恶业行,必生地狱中。等活、及黑绳、众合、二叫呼、烧燃、极烧燃、无泽大地狱,是八大地狱,极苦难可过,恶业种种故,各别十六处。」《杂阿含第一二四四经》其中,无泽大地狱又称无间大地狱、阿鼻(毗)地狱。
[11]依《杂阿含第一二七八经》说,八寒地狱为:阿浮陀地狱、尼罗浮陀地狱、阿咤咤地狱、阿波波地狱、阿休休地狱、忧[金+本]罗地狱、[金+本]昙摩地狱、摩诃[金+本]昙摩地狱。
[12]「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大暗地狱,彼诸众生生彼中者,不见自身分。」《杂阿含第四二三经》
[13]「如上所论,十六地狱一切有情,增上业感,余孤地狱,各别业招,或多,或二,或一所止,差别多种,处所不定,或近江河、山边、旷野,或在地下、空及余处。」《俱舍论》(大正二九‧五九上)
[14]「诸比丘白佛:今正是时,唯愿世尊为诸大众,说阿浮陀地狱众生寿命齐限。诸比丘闻已,当受奉行。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譬如拘萨罗国四斗为一阿罗,四阿罗为一独笼那,十六独笼那为一阇摩那,十六阇摩那为一摩尼,二十摩尼为一佉梨,二十佉梨为一仓,满中芥子。若使有人百年、百年取一芥子,如是乃至满仓芥子都尽,阿浮陀地狱众生寿命犹故不尽。」《杂阿含第一二七八经》
[15]「地狱众生,生彼地狱中者,眼所见不可爱色,不见可爱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识法,见不可爱,不见可爱;见不可念,不见可念;见不善法,不见善法。以是因缘故,长受忧、苦。」《杂阿含第二一0经》
[16]《长阿含第三十经》:「四天王寿,天五百岁,少出多减。……兜率天寿,天八千岁……」又,依《杂阿含第八六一经》:「人间四百岁,是兜率陀天上一日一夜。」
[17]依《长阿含第三十经》的描述,属于欲界的天界有:四天王、忉利天、焰摩天、兜率天、化自在天、他化自在天、魔天,属于色界的天界有:梵身天、梵辅天、梵众天、大梵天、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光音天、净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严饰天、小严饰天、无量严饰天、严饰果实天、无想天、无造天、无热天、善见天、大善见天、阿迦尼咤天,属于无色界的天界有:空智天、识智天、无所有智天、有想无想智天。
[18]「饿鬼寿七万岁,少出多减。」《长阿含第三十经》
[19]「瞿昙!我有亲族,极所爱念,忽然命终。我为彼故,信心布施,云何世尊!彼得受不?佛告婆罗门:非一向得。若汝亲族生地狱中者,得彼地狱众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饮食。若生畜生、饿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饮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罗门!饿鬼趣中,有一处名为入处饿鬼,若汝亲族生彼入处饿鬼中者,得汝施食。」《杂阿含第一0四一经》
[20]「诸比丘!过去世时,阿修罗兴军与帝释斗。时天帝释告三十三天……」《杂阿含第一一六八经》
[21]「地狱、畜生、鬼、人、天、阿修罗,六趣险难,恐怖大畏。是众生生死大海,旋流洄澓,随业往来,是其涛波。」《十住毗婆沙论》(大正二九‧二十上)
[22]「世尊答曰:比丘!地狱不可尽说,所谓地狱苦。比丘!但地狱唯有苦。」《中阿含第一九九经》
[23]「如是名天,如是名人,如是名善趣,如是名涅槃。如是名地狱,如是名畜生、饿鬼,如是名恶趣,如是堕恶趣。」《杂阿含第九二三经》
[24]《中阿含第一二四经》说:「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人行梵行而有八难八非时也。」《长阿含第十经》作:「云何八难解法?谓八不闲,妨修梵行。……是为不闲处,不得修梵行。」除三恶趣外,尚有长寿天、边地、邪见、聋盲喑哑、佛不出世间等,都是没有机会听闻佛法的情况。其中,聋盲喑哑的状况,近代藉由医学与残障福利的提升,似有获得改善的契机。
[25]「时,天帝释与五百婇女,游戏浴池,有诸天女音声美妙。尔时、帝释遥见尊者大目揵连,语诸天女言:莫歌!莫歌!时,诸天女即便默然。天帝释即诣尊者大目揵连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尊者大目揵连问帝释言:汝先于界隔山中,问世尊爱尽解脱义,闻已随喜。汝意云何?为闻说随喜,为更欲有所问故随喜耶?天帝释语尊者大目揵连:我三十三天多着放逸乐,或忆先事,或时不忆。世尊今在王舍城迦兰陀竹园,尊者欲知我先界隔山中所问事者,今可往问世尊,如世尊说,汝当受持。然我此处,有好堂观,新成未久,可入观看。」《杂阿含第五0五经》
[26]「尔时,世尊便说此偈:人为天善处,良友为善利,出家为善业,有漏尽无漏。比丘当知!三十三天着于五欲,彼以人间为善趣,于如来法得出家,为善利而得三达。所以然者?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增一阿含三四品第三经》
[27]「……有无色众生,度一切色想,灭有对想,不念若干想,无量空处,是空处成就游,谓无量空处天,……有无色众生,度一切无量空处,无量识处,是识处成就游,谓无量识处天,……有无色众生,度一切无量识处,无所有处,是无所有处成就游,谓无所有处天,……有色众生无想无觉,谓无想天,……有无色众生,度一切无所有处,非有想非无想处,是非有想非无想处成就游,谓非有想非无想处天,……」《中阿含第九七经》
[28]「长寿天者,非有想非无想处,寿八万大劫。或有人言:一切无色定,通名长寿天;以无形不可化故,不任得道,常是凡夫处故。或说无想天,名为长寿,亦不任得道故。或说从初禅至四禅,除净居天,皆名长寿,以着味邪见,不能受道者。」《大智度论》(大正二五‧三三九上)
[29]「若生色界,与此相违,谓彼异生耽胜定乐,长寿无病、无贫、无离,违境既无,厌心微劣,非厌微劣能入见道,能引见道胜厌无故。」《顺正理论》(大正二九‧七0九下)
[30]「若生长寿天,千万佛过,着禅定味故皆不觉知。」《大智度论》(大正二五‧七0五上)
[31]「以彼中无苦恼,深着禅味,难可得度,故不生长寿天。」《大智度论》(大正二五‧三九四下)
[32]「诸佛各答言:娑婆世界有佛,名释迦牟尼,欲说般若波罗蜜。」《大智度论》(大正二五‧七一四中)
[33]关于「娑婆」之语义,《法华义疏》卷二云(卍续四二‧六四五下)︰「娑婆世界此云杂恶,亦云杂会。」《玄应音义》卷三云︰「沙诃又云娑诃楼陀,或云娑婆,皆讹也。正言索诃,此云能忍,或言堪忍,一言杂会出界。」由此可知,古来有堪忍及杂会二说。(摘引自《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娑婆〉)
[34]「有说,能寂静意故名人,以五趣中能寂静意无如人者,故契经说,人有三事胜于诸天,一勇猛,二忆念,三梵行勇猛者;谓不见当果而能修诸苦行,忆念者;谓能忆念久时所作,所说等事分明了了,梵行者;谓能初种顺解脱分、顺决择分等殊胜善根,及能受持别解脱戒,由此因缘故名人趣。」《大毗婆沙论》(大正二七‧八六七下)论中所说的「契经说」,应该是指《长阿含第三0经》:「佛告比丘:阎浮提人有三事,胜拘耶尼人,何等为三?一者、勇猛强记能造业行。二者、勇猛强记勤修梵行。三者、勇猛强记佛出其土。」与之相当的《起世经》作:「诸比丘:阎色提洲有五种事,胜瞿陀尼。何等为五?一者、勇健。二者、正念。三者、佛出世处。四者、是修业地。五者、行梵行处。」(大正一‧三四八上)
[35]「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譬如大地,悉成大海。有一盲龟,寿无量劫,百年一出其头。海中有浮木,止有一孔,漂流海浪,随风东西。盲龟百年一出其头,当得遇此孔不?阿难白佛:不能,世尊!所以者何?此盲龟若至海东,浮木随风或至海西,南、北、四维,团繞亦尔,不必相得。佛告阿难:「盲龟浮木,虽复差违,或复相得;愚痴凡夫漂流五趣,暂复人身,甚难于彼。」《杂阿含第四0六经》(《中阿含第一九九经》也有相同的譬喻)
[36]「人命如朝露,甚为难得。……人命如泡,甚为难得。……人命如新瓦杅水渍速燥,甚为难得。……人命如肉消,甚为难得。……」《中阿含第一六0经》
[37]「人中苦乐杂,升沉之枢纽;人本误鬼本,习俗谬相沿。」《成佛之道》第九0页,印顺法师着
[38]「佛告婆罗门:长者!杀生、乃至邪见,具足十不善业因缘故,婆罗门!是非法行,危险行,身坏命终生地狱中。……佛告婆罗门:长者!谓离杀生、乃至正见,十善业迹因缘故,身坏命终得生天上。」《杂阿含第一0四二经》
[39]「如甲上土,如是,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如大地土。如是,不持五戒者亦尔。」《杂阿含第四四二经》
「云何五法向善趣?谓持五戒:不杀、不盗、不淫、不欺、不饮酒。」《长阿含第一二经》
[40]「云何十法向善趣?谓十善行:身不杀、盗、淫,口不两舌、恶骂、妄言、绮语,意不贪取、嫉、邪见。」《长阿含第一二经》
[41]「毘沙鬼曰:沙门!何等是新行?世尊告曰:今身所造:身三、口四、意三,是谓恶鬼,此是新行。」《增一阿含二四品第二经》
[42]「身清净、语清净、意清净──三清净,也名三妙行。内容是:身清净──离杀、不与取、淫;语清净──离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清净──无贪、无瞋、正见(注十四:《增支部十集》。《杂阿含第一0三九经》相近)。」《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二九一页,印顺法师着。
[43]「……谓杀生恶业,手常血腥,心常思惟挝、捶、杀、害,无惭、无愧,悭贪、吝惜,于一切众生乃至昆虫,不离于杀。」《杂阿含第一0三九经》
[44]「若比丘,若人、若似人,若自杀、若与刀药杀,若教人杀、若教自杀,誉死、[赞]死:咄!人用恶活为?死胜生!作是心、随心杀,如是种种因缘,彼因是死,是比丘得波罗夷,不共住。」《五分律》(大正二二‧八中)按:波罗夷即为驱摈;失去比丘资格。
[45]『同样是夺取生物的生命,但以取「人类」性命最严重,处以「驱摈」的处罚,其他的只要对清净比丘忏悔即可除罪。』《巴利律比丘戒之研究》第四三页,李凤媚着,嘉义新雨印行。
[46]「佛问比丘:阿阇世王人盗齐几,便得死罪?比丘白佛:五钱已上,便与死罪。佛复以此更呵责已,告诸比丘:以十利故,为诸比丘结戒。从今是戒应如是说:若比丘盗五钱已上,得波罗夷,不共住。」《五分律》(大正二二‧六上)
[47]「行诸邪淫:若父母、兄弟、姊妹、夫主、亲族,乃至授花鬘者,如是等护,以力强干,不离邪淫。」《杂阿含第一0三九经》
[48]「不见言见,见言不见;不闻言闻,闻言不闻;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因自、因他,或因财利,知而妄语而不舍离,是名妄语。」《杂阿含第一0三九经》
[49]「两舌乖离,传此向彼,传彼向此,递相破坏,令和合者离,离者欢喜,是名两舌。」《杂阿含第一0三九经》
[50]「绮饰坏语,不时言,不实言,无义言,非法言,不思言,如是等名坏语。」《杂阿含第一0三九经》
[51]「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此三不善根,云何为三?贪不善根、恚不善根、痴不善根。若比丘有此三不善根者,堕三恶趣。云何为三?所谓地狱、饿鬼、畜生。如是,比丘!若有此三不善根者,便有三恶趣。」《增一阿含二三品第八经》
[52]「不舍离贪,于他财物而起贪欲,言此物我有者好。不舍瞋恚弊恶,心思惟言:彼众生应缚、应鞭、应杖、应杀,欲为生难。不舍邪见颠倒,如是见、如是说:无施,无说,无福,无善行、恶行,无善、恶业果报,无此世,无他世,无父母,无众生生世间,无世阿罗汉,等趣、等向,此世他世,……」《杂阿含第一0三九经》
[53]「若邪见者,应生二趣:若地狱趣,若畜生趣。」《杂阿含第九0七经》
[54]「假使有世间,正见增上者,虽复百千生,终不堕恶趣。」《杂阿含第七八八经》
[55]「佛告[郁]低迦:汝当先净其戒,直其见,具足三业,然后修四念处。」《杂阿含第六二四经》
[56]「佛告萦发目揵连:有三妙行,修习、多修习,能令四念处满足。」《杂阿含第二八一经》
[57]「彼于昼日,教田作、耕稼,至暮放息,入室坐定。……彼自见断十恶业道,念十善业道已,便生欢悦。生欢悦已,便生于喜。生于喜已,便止息身。止息身已,便身觉乐。身觉乐已,便得一心。」《中阿含第二十经》
[58]「所以,可以肯定的指出:法,本是为人类而说的,一切是适应人类的情形而安立的。佛既没有依地狱、天堂的情况而立法;如有地狱法与天堂法,那也只适合于地狱与天国,也不是我们──人类所能信行的。」《佛在人间》第二五页,印顺法师着。
[59]「自今已后,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大正一二.一一一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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