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松·桑昂丹增仁波切:金刚精要引导文——初学悦耳·宝藏库之前行引导 第十四讲
阿松·桑昂丹增仁波切:金刚精要引导文——初学悦耳·宝藏库之前行引导 第十四讲
初学悦耳.宝藏库(前行引导)
龙萨娘波尊者 造论
妙音龙多加参尊者 传授
普巴扎西仁波切 汉译
阿松.桑昂丹增仁波切 传讲
12月09日传讲内容
【原文】
庚三、业之因果
厌离三因——业之因果法分六:辛一、自性;辛二、类别;辛三、界限;辛四、轻重;辛五、果报;辛六、目的。
辛二、类别
总分善与不善。
不善业有十:杀生、不与取、邪淫即身三业;妄语、两舌、恶口、绮语即语四业;贪心、嗔心、邪见即意三业也。
善业即为彼反面:放生、布施、净行;诚实语、调解纷争、说话温雅、谨慎言;知足、慈愍、信解因果。
与此同类十学处及六度等为善业,四罪八邪等为恶业也。
辛三、界限
离三毒而起利人之心,其业为善,分为有漏及无漏。由三毒之心而起损他之因等为恶也。
辛四、轻重
因善与不善发心之强弱,而生上、中、下三品善业,恶业亦分轻、重、中三矣。
【正文讲解】
今天我们继续宣说共同前行中的“因四厌离引导自心行于法”。此四厌离心包括:暇满难得;寿命无常;业之因果;轮回过患。以上暇满难得和寿命无常已经宣讲完,今天我们所宣的是“业之因果”。
一、修法要义
(一)修法要点
此“业之因果”的修法同样要具备座上与座下。座上之时要做到身要七支坐、气要排九节佛风、意要发菩提心,而后要祈祷上师、受四灌顶,然后在上师与自心无别之中安住,当起妄念时又观修业之因果。如是观修、安住交替而修。最后就要回向。尤其对于初学者,如是修行更加重要。
不仅在座上要如是以观察修和安住修交替修行,并且在座下的行、住、坐、卧之中,时时都要以四厌离法调伏自心,令自心不随迷乱所转,这也是非常关键的。
大家反观自己,在座上时有没有如理如法修持呢?在座下时又是否时时在以四厌离法来调伏自相续呢?要知道,如果时时以四厌离心摄持,
则所修之法即为正法;如果没有以此调伏自相续,则修任何法都不可能成为正法。因此,大家要调整自心,时时以四厌离心摄持。
(二)观修寿命无常的重要性
昨天我们讲解了寿命无常。大家回去以后是否也如理如法地观修了呢?如果你们依教言奉行的话,不仅在相续中会生起“寿命是无常的”这样的正念,而且还会生起“死时不定”和“死缘不定”的正念,并且由此能够在相续中生起如是定解:世间一切事情做得再好,到临终之时对自己也是无有意义的,唯有修行正法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对于临终和后世而言,最为有害的莫过于贪执之心,而真正有利的唯有正法。
昨天从炉霍那边过来一家人,让我帮忙观察一下家中刚死去的一个男人现在在哪个道之中以便为他做佛事。我当时给他们观的时候,首先在境中出现的是一个白皙瘦削的妇女,我便问他们:“这个人死去的时候是不是对家人还很贪执?”他们告诉我,死者临终前一直是紧紧地抓着妻子的手。接着,境中出现一个很黑的男人,好像外国的黑人一样,我便问他们:“他死的时候是不是非常黑?”他们告诉我,这个人病了很长时间,从生病之后皮肤就变得很黑了。
这些都是现量看到的,为什么他会有这么大的贪执,就是因为相续中没有生起无常的正念。简单地跟大家说一下这件事情是想要告诉你们,如果临终之时对于世间还有很多贪执的话,在中阴阶段是非常恐慌、非常痛苦的。在座的都是修行人,无论你们是贪执大小财物还是亲朋好友,只要被贪执之心摄持,最后所受的就一定是痛苦。临终之时,唯有正法对相续有意义,因此,此时就要观修无常,在相续中生起无常的正念。如果认为只要自己到临终之时忆念无常就可以了,但这种想法是不切实
际的,因为这种贪执之心是从无始以来一直聚集至今的,如果你此时不通过修法去断除,临终之时是很难断除的。因此,从现在开始就数数熏修无常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临终之时,对你有利的是什么?是善法。对你有害的是什么?是恶法。这就需要大家了知因果。正确无误地取舍因果是非常重要的。
二、总说因果法
(一)外道之见
对于业之因果,并非所有人都能有正知见。
有些外道不承认因果,不承许“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认为苦就是苦,乐就是乐,一切都是自然形成的,就像彩虹一般自然出现一样,并非是由因生果。由此,他们认为人死了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好像冬天雪地上狼的脚印,当太阳出来将雪融化后,脚印也就没有了那样。就这样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此称为“断见”。
还有些外道承认前世和后世,但不承认因果。他们认为一切都是由遍入天和大自在天赐予的,当遍入天和大自在天高兴的时候就会赐予安乐,不高兴的话就会给予痛苦。此称为“常见”。
(二)内道正见
内道佛教与外道教的断见和常见不同,我们不仅承认前后世的存在,同时也承认因果。我们承认一切由因缘所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今生与来世都是由业所生。
本师曰:“诸法因缘起,亦从因缘灭,是诸法因缘,我佛沙门说。”此法所指的是轮涅之道的一切法都是由因缘所生,此因就是由究竟遍知
的如来所宣。因分为轮回的因和涅槃的因。轮回之因就是八万四千种烦恼,此烦恼无余聚集在因贪、嗔、痴所造作的十不善业之中。而涅槃之因都无余聚集在十善业之中。
(三)解脱之法
外道教由于不信任因果,所以,他们就想通过灭除苦果而从痛苦中解脱;佛教由于深信因果,因而知道,若想不产生苦果就应灭除苦因,就像因中毒而生病,若想痊愈就应将毒清除。
佛陀为了众生能灭掉痛苦之因而次第宣说了九乘法。概括起来,灭除苦因的方便法门分为三种:小士道的方法、中士道的方法和大士道的方法。其中心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诸恶莫作”是指要断除因贪、嗔、痴之心所摄而造作的十种不善业;“众善奉行”是指要奉行离贪、嗔、痴之心而行持的十善业;“自净其意”是指小士道、中士道和由大士道支分的显宗、密宗分次第地以各自的方便法来调伏自己的心,同样也以“戒、定、慧”三学来清净自己的心。
对于“业之因果”,我们也应在座上按照观察修和安住修来详细地实修是非常重要的。
三、业之类别
总分善与不善。
不善业有十:杀生、不与取、邪淫即身三业;妄语、两舌、恶口、绮语即语四业;贪心、嗔心、邪见即意三业也。
由贪、嗔、痴所摄而造的一切业都称为不善业。十不善业分为身之三恶业、语之四恶业、意之三恶业。
(一)身之三恶业
分三:杀生;不与取;邪淫。
1.杀生
由贪、嗔、痴心所摄,令他众的身心分离、气息分离等等而死亡的这些行为即是杀生。
杀生者如果具足了罪业的四种分支——基、意乐、行为和究竟,则恶业就重,如果不具备的话,恶业就轻。
2.不与取
在他人没有给予的情况下而获取他人的任何一种财物即是不与取。不与取分为三种:强势不与取、盗窃不与取和欺诈不与取。不与取也都是在贪、嗔、痴的动机摄持之下而产生的行为。
3.邪淫
婚姻以外以及非时、非处等不净行都称为邪淫。禁止邪淫是对于在家人而言所要遵守的戒律,在法王松赞干布时期所制定的《十六条人道伦理法规》*中就明确规定了不允许邪淫。而对于出家人来说,是必须从根本上杜绝非梵行、做到禁行的。
同样,邪淫所造恶业的轻重也都取决于其动机之上。
(二)语之三恶业
分四:妄语;两舌;恶口;绮语。
1.妄语
非真实语、欺骗别人的语言即是妄语。妄语分为一般妄语、大妄语和上人法妄语。
一般妄语:怀有欺骗他人之心或开玩笑时说的不真实的语言。
大妄语:妄称无有因果,行善没有功德、造恶没有恶果等等。
上人法妄语:没有成就说自己成就了,自己并非遍知却宣称自己已得遍知果位。
2.两舌
通过语言离间他众即是两舌。两舌分为公开两舌、随顺两舌和暗中两舌。
公开两舌:两个关系不错的人同在一个场合时,若当面宣讲:“他如何如何说你坏话。”等等这样直截了当地公开离间两人,使得两人关系破裂的离间语就称为公开离间语。
随顺两舌:在平时说话时,不直接地顺着别人的离间语而离间别人。
暗中两舌:在私底下悄悄跟别人说:“某某私底下如何如何说你坏话。”等等。
3.恶口
粗俗的、令人不悦意、扰乱他人心的语言即是恶口。恶口也分为三种,包括直截了当地对别人粗言、恶口;虽然没有直接恶口但语言令人很不悦意;公开或暗中揭露他人的缺陷或短处。
4.绮语
无有意义的语言,令自己相续生起贪心或让自己妄念纷飞的语言等等这些对自己的修行有害的语言即是绮语。
(三)意之三恶业
分三:贪心、嗔心、邪见。
1.贪心
妄想将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的心念就称为贪心。
2.害心
仇恨他人,在别人安乐时希望别人痛苦、在别人受痛苦时自己幸灾
乐祸,或者意欲恼害他人等等,都属于害心。
3.邪见
否认因果、否认前后世的存在,认为行善无益、造恶无害,认为上师、佛、佛法都是虚假的等等这些都称为邪见。
以上所宣身、语、意三门由贪、嗔、痴动机所摄而造的业即为十不善业。
(四)十善业
善业即为彼反面:放生、布施、净行;诚实语、调解纷争、说话温雅、谨慎言;知足、慈愍、信解因果。
与此同类十学处及六度等为善业,四罪八邪等为恶业也。
身、语、意三门远离贪、嗔、痴之心所作的即是十善业:断除杀生即为放生;断除不与取,慷慨布施;断除邪淫即是净行;断除妄语说诚实语;断除两舌,调解纷争;断除恶口,说话文雅;断除绮语,精进念诵;断除贪心,满怀舍心;断除嗔心即为慈悯;断除邪见,深信因果。与此同类的十学处、六度皆为善业。
(五)四罪八邪
四罪八邪亦为恶业。四重罪是指:坐于智者之首位;享用瑜伽士之财物;享用修行者的食物;居于比丘顶礼的上位。八邪是指:赞叹黑法;诽谤白法;对修行者造违缘;扰乱具信者的心;舍弃上师;舍弃本尊;舍弃金刚道友;舍弃坛城。
四、界限与轻重
界限
离三毒而起利人之心,其业为善,分为有漏及无漏。由三毒之心而起损他之因等为恶也。
轻重
因善与不善发心之强弱,而生上、中、下三品善业,恶业亦分轻、重、中三矣。
身、语、意所造之业是善业还是恶业就取决于动机之上。
罪业的轻重取决于什么呢?一是在于自己的动机之上,二是在于是否长时间地行持此恶业。同样,善业的轻重也是取决于动机和行持时间长短之上。
五、结语
今天我们宣讲了业之因果中的类别、界限和轻重。明天我们继续宣讲业之因果中“果报”的内容。
以上由于时间关系,只是大概宣讲了业的分类,仅仅做这样粗略的了知是不够的,关于详细的因果法,大家应该多翻阅祖师大德的传记,包括《大圆满前行》中有详细的业之分类。尤其是在喇嘛仁波切的传记中有很多关于死因和转生之相的公案,大家都要去详细翻阅。
今天所宣的善与不善大家要细致思维、细致辨析并观修。对于恶业要断除,对于善业则要像护持眼睛一般地护持。
附:法王松赞干布时期所制定的《十六条人道伦理法规》
1. 敬信三宝。
2. 修持正法。
3. 报父母恩。
4. 尊敬有德。
5. 敬贤尊老。
6. 利济乡邻。
7. 直言小心。
8. 情深亲友。
9. 步趋上流,高瞻远望。
10. 饮食知节,临财勿苟。
11. 旧恩勿忘。
12. 依时偿债而斗秤无亏。
13. 对众少妒。
14. 不听邪说而自持主见。
15. 温语寡言。
16. 担当重任而度量宽弘。
回 向
【备注】:此为弟子根据大恩上师讲法记录略作整理,更详细的内容请参考闻法录音。因时间仓促,恐有错谬。故于大恩上师及道友面前忏悔!愿大恩上师*轮常转!信众法喜充满!早证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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