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新规范体系与提高“人的素质”
论建立新规范体系与提高“人的素质”
陆杰华
北京大学副教授
人的素质(1999)论文集
1999.12
页1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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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文精神 规范体系 人的素质
摘要
本文提出,在国人即将迈进21世纪之际,全面提高国人素质的核心是塑造适应现代化需要的人文精神,而国人新型人文精神的再塑造则需要我们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社会的新的规范体系。笔者认为,新的规范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一是从个体上讲,应该建立一种被社会全体成员所接受的行为规范,以便在社会化过程中提高人的整体素质。二是从社会上讲,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应该通过建立和健全新型的道德规范来提高全民的综合素质。三是随着社会的个性多样化和角色集的增加,加强角色素质教育是建立社会的共同价值和理想规范的重要保证。四是提倡适应转型时期的新型价值规范同样可以有效地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
众所周知,“国民基础教育”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进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主要因为“国民基础教育”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原动力,这也是中国政府致力提倡“科教兴国”的出发点。毋庸置疑,自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实行以来,大陆人口的总体文化素质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例如,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陆的大学人口数仅占总人口的0.6%;而到了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同一指标却上升到1.39%。在短短8年间,大陆的大学总人口数增加了一倍还多(姚新武和尹华,1994)。
但是,我们需要申明的是,人的基础教育认知程度并不是“人的素质”的全部,它仅仅是衡量“人的素质”的一个方面。事实上,在现代社会里,“人的素质”涵盖的内容是十分宽泛的,它既包括人的知识水平,也包括人的技能水平和身体健康水平,更包括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其中后者在人的素质指标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见图1),因为人的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的发挥。
知识水平
思想道德
身体健康
技能水平
图1 人的素质指标体系及其模拟关系
不过,长期以来,国人虽然在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时注重了人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提高,但却往往忽视人的思想道德教育,致使个体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提高不能与其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同步,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既妨碍了人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全面进步。例如,海峡两岸青年生活观调查数据显示,大陆和台湾青年中注重个人享乐的比重分别占了11.3%和13.0%(何培英,1998),这在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长期所推崇的“国民基础教育”模式的偏差。
那么国人在即将迈向21世纪之际,我们究竟如何提高“人的素质”,这是摆在国人,尤其是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基于篇幅所限和本次研讨会的重点,本文所涉及的“人的素质”更多地是指人的思想道德方面。笔者认为,着眼于21世纪,全面提高国人素质的核心是塑造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人文精神”,而国人新型“人文精神”的再塑造是以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社会的新的规范体系为基础的。从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角度上讲,新的规范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个体上讲,在“社会化”过程中建立一种被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的“社会规范”是提高“人的素质”的社会基础
社会学理论认为,人从一个“自然人”过渡到一个“社会人”是“社会化”(socialization)的结果。概括地讲,人的“社会化”是个人学习他所生活其中的那个社会长期积累起来的知识、技能、观念和规范,并把这些知识、技能、观念和规范内化为个人的品格和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加以再创造的过程(刘豪兴和朱少华,1993)。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看,“社会规范”(social norms)是社会成员之间“社会化”过程的结果,是人们在长期群体社会中,为了协调相互的行为,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与标准。一般来讲,“社会规范”为个体之间的“社会化”提供一种“相互互动”(interrelationship)的期望模式,即规范出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行为模式。然而,个体按照一定“社会规范”约束自身的行为并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长期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化”过程所养成的行为习惯。
今天,我们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化”的突出特点是知识、技能与观念在不断更新、不断变化,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社会交往”(social interaction)无论在频率上、还是在强度上都大大提高了,因而人们的行为模式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客观地讲,这种“社会互动”模式的转化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但这也为原有的“社会规范”模式提出了严重的挑战。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如何加强青年人的人格内化,使之能够应付社会的挑战呢?笔者认为,我们需要在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中重点强化“转型时期”“社会规范”的建设,因为人的“社会化”的重点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过程,这是他们培养人格,修养成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的最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教育的着眼点就不仅仅向教育者传授新知识和新技能,还要向他们灌输正确的观念和规范,使他们在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社会化”过程中培养出良好的品格与修养。
应当申明的是,我们在建立新的“社会规范”时不应该对原有的“社会规范”加以全盘的否定。任何文化都有着一定的继承性,中华民族曾为世界文化宝库留下巨大的精神财富,如“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谦虚礼让,与人为善”,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文化沉淀下来的正确行为规范,是人类文明的延续,是应当在新的“社会规范”中加以继承和弘扬的。因此,建立新的社会规范的宗旨是让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发扬和继承人类文明的精华,提高自身的文明修养,建立起适应新时代的行为模式。
二、从社会上讲,建立和健全新型的“道德规范”是一个文明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从严格的概念上讲,“道德规范”应属“社会规范”的范畴,如西方社会学学者早期提出的“民德”(mores)就源于道德一词,本身也具有强烈的道德意义(Sumner, 1906)。不过,由于“道德规范”对于国人来说在建设新的规范体系中具有特殊的意义,我们在这里特别强调建立和健全新型的“道德规范”在提高“人的素质”中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多千年“儒家传统文化”的社会,道德一直被看作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支柱。长期以来,中国人所推崇的道德是指行为的合乎道德规范,有高超的品格,不为非作歹,遵守承诺,有很好的声望,为社会人士所尊重(文崇一,1995)。然而,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是,虽然我们社会的物质生活在一天一天地富足起来,可是国民的道德修养却并没有因为生活的丰衣足食而提高,相反却有江河日下的趋势(韦政通,1992)。
国民道德修养的普遍下降受着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它既与西方文化的冲击有关,导致传统“道德规范”的失落;也与随时间推移,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紧密相联。但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度的“转型时期”,我们缺乏行之有效的道德教育,因而建立和健全新型的“道德规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新型的“道德规范”教育至少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个人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个人品德教育指个人的思想、品格、情操等方面的培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是对从事特定职业人员所进行有关行业道德准则方面的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则更突出在人与人“社会交往”中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取向、道德风气、道德环境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和健全新型的“道德规范”同样是一个“社会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育的途径或者方式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继续教育及大众传播媒介等。笔者认为,新型“道德规范”教育的重点并不是简单地告诉人们哪些道德准则是正确的,哪些道德准则是错误的;而是让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树立被社会大多数人所肯定的道德价值取向,培养他们独立的道德判别能力,这样才能使我们这个社会达到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同步发展的境地。
当然,“道德规范”教育如同在建设着一个“精神长城”,因而是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由于“道德规范”教育涉及到人的精神的再塑造,相比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而言,这个“精神长城”的建立将更为复杂和更为艰难。
三、强化“角色素质”教育是建立社会的共同价值和理想规范的重要保证
最早提出角色(role)概念的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Mead(1934),它特指人在特定的社会群体中所占有的地位和具有的身份,是社会对其特定地位所要求的行为规范总和。我们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社会“个性化”(personalization)的特征将越来越明显,因而社会对个体的行为规范将以其特有的“社会角色”(soical role)来约束。
针对中国“国民素质”的特点以及我们所处“社会转型”这一特定时期,不少大陆学者特别关注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社会角色”与素质之间的关系。袁贵仁(1993)认为,“社会化”就是通过“社会角色”的培养,使人正确地了解自己在社会群体中的地位以及社会群体对这种“角色”所应具有的素质的期待。沙莲香(1996)则在学界较早地提出了“角色素质”的概念,她特别强调,“角色素质”是人的素质的综合性体现,无论个体人格是否健康、道德质量高低与否,最终都要通过人的社会行为,即他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体现出来。
正如前面所述,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之一是,由于社会变迁速度加快,人们所扮演的“角色集”(role set)在不断增加,而人们对自身“社会角色”的变化显然认识不足,或者仍然将自身角色的理解停留在原有的角色规范上,因而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角色冲突”(role conflict)的现象。如许多人对自身“社会角色”所应有的“权利”(rights)和“义务”(duties)并不十分了解,也就不可能按照特定“社会角色”的行为期望模式去行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人们功利性角色的特点日趋明显,“金钱至上、见利忘义”等现象的增加便是一个左证。
我们上述“角色素质”方面的问题主要与我们“角色素质”教育的缺乏有着密切关系,如我们千篇一律的说教式政治教育以及过分强调升学率的“应试教育”使青年人在走向社会后,面对各种角色的变换,往往有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甚至出现“越轨行为”(deviant behavvor)。对此,我们教育工作者应对过去的教育方式有所反思。我们认为,未来的“角色素质”教育需要结合“社会转型”时期的特点采取有的放矢、多层面、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等方式来开展,重点提高他们对“角色认知、角色认同、角色整合和角色调适”的知识、技能、观念、规范等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在步入社会后尽快进入各自的“社会角色”中。
四、倡导适应转型时期的新型“价值规范”是提高“人的素质”的有效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特定的“社会规范”模式是这个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取向、价值标准、价值观念”的具体体现。今天,一些学者把20世纪的世界概括为“失落的世界”,其中人类最大的失落是“精神价值”的失落。上述说法虽然有一定偏颇,但也不无道理。现实中的种种现象证明,尽管我们的物质生活在走向富足,但与此同时我们的精神问题却越来越多,人们似乎找不到一种可以依归的“价值准则”,一切真假、美丑、善恶的评判标准也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而逐渐丧失。
那么中国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我们如何寻找回失落的“精神价值”呢?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提倡一种新型的“价值规范”。这种新型“价值规范”不但鼓励人们在现代社会里具有个人奋斗精神、进取精神,更要强调社会全体成员具有“奉献精神、牺牲精神、团队精神和爱国精神”,其中后者在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中华民族新型“人文精神”的核心所在。
1 包括大学在校学生、肄业生及大学毕业人口。
参考文献
姚新武和尹华(1994):《中国常用人口数据集》。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
何培忠(1998):《海峡两岸青年生活观比较》。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刘豪兴和朱少华(1993):《人的社会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文崇一(1995):〈富贵与道德:再论价值的冲突与整和〉。见乔健和潘乃谷主编《中国人的观念与行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韦政通(1992):〈中国人的道德思考〉。见文崇一和萧新煌主编《中国人:观念与行为》。台北:巨流图书公司。
沙莲香(1996):〈国民素质现状及其研究对策〉。见魏礼群主编《中国社会全面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Sumner, W. G.(1906). Folkways.Boston:Ginn.
Mead, G.H.(1934).Mind, self, and other.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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