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树中观学与比较宗教哲学
龙树中观学与比较宗教哲学
----以象征诠释学为比较模型的考察
林镇国
中印佛学泛论--傅伟勋教授六十大寿祝寿论文集
1993年出版
页25-43
.
25页
一、导言
在九十年代的台湾讨论大学通识教育中的“宗教哲学”
课程,确是有其迫切性。这迫切性特别表现在近年来整个社
会,包括知识界,对宗教的认知产生相当根本的转变:自五
四运动以来在理性启蒙的主导原则下,视宗教为蒙昧迷信的
意识形态已经逐渐消退,代之而起的是回归人文与宗教的要
求。这种转变使得宗教理论的介绍与建构,宗教现象的诠释
与解明成为急待开拓的领域;如何呼应此需求,提供宗教哲
学的反省,也成为新兴的课题。
反观目前台湾的宗教研究与宗教哲学的发展,由于处于
转型阶段的缘故,状况暧昧,既有其守旧的局限,同时也蕴
蓄著生机与可能。以宗教哲学来说,其局限处在于本土性诠
释工具的缺乏。一如其它学门,宗教哲学的教学仍然大量倚
赖来自西方(特别是英美)的教材,其论题与方法也多是移植
成品。这种学术移植现象本是不可避免的,其积极面也不可
忽视,但是在接受过程中,若无抵制性的省察与调整,以适
应本土文化,则形成理论与实际之间囗隔不相应,甚至彼此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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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窘境,乃可预见。
为了能够从世界宗教的钜视架构出发,并相应于诠释本
土文化的自主性要求,本文尝试以佛教的材料来从事比较宗
教哲学的开发工作。首先,本文拟从现代西方宗教哲学的研
究脉络中,指出开拓 “比较宗教哲学”或 “跨文化宗教哲
学” 的可能途径,在方法上并特别援借保罗?吕克 (Paul
Ricouer)的象征诠释学(the hermeneutics of symbols)作
为建立比较宗教哲学的线索。其次,本文将以印度佛教中的
龙树及其中观哲学为资料,藉由象征分析与教义(哲学)反省
两层次的交互照明,建立佛教观点的宗教哲学。结论部分,
则进一步考察以此佛教观点的宗教哲学,于此方法论引导下
,和其它宗教传统(如亚伯拉罕宗教、儒教或道教)进行“对
照”与“对话”的可能途径。
二、宗教研究、宗教哲学与比较宗教哲学
“比较宗教哲学”或“跨文化宗教哲学”,诚如法兰克
?雷诺(Frank E.Reynolds) 在一九九○“美国宗教学会”(
AAR)年会的报告中指出,是一门尚未成形,犹待发展的学门
。与传统宗教哲学不同的是,该学门发展自宗教史、人类学
与哲学等学科的整合(注1)。最能反映这项趋势是越来越多
的学者以复数格(philosophy of relig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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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该年会有一组讨论,题为“论述与实践----朝向一
种比较宗教哲学”,雷诺即于讨论会上发表 <比较
宗教哲学初探>("The Very Idea of a Comparative
Philosophy of Religion”),报告由芝加哥大学
六年专案研究,“文化与历史中的宗教”,所蕴生
的新研究观点。另一组宗教哲学讨论会也以“比较
哲学”为主题。参考AAR / SBL Abstracts(1990),
Scholars Press.
27页
来表达此多元性与科际整合性内涵的宗教哲学。对世界宗教
传统的研究,特别是从各种方法论观点所发展出的宗教理论
,已经成为当今宗教哲学反省的新资源。
对于这种新趋势的体认,在宗教哲学学者之间却非十分
一致。以英美的宗教哲学课程为例,教材仍以基督教(神学)
教义为范围,讨论的范围不外是如上帝属性与存在论证,理
性与信仰的关系,宗教语言,神迹,复活与不朽等传统问题
。John Hick那本普受采用的《宗教哲学》(Prentice-Hall,
1983),即是典型。不久前由牛津大学出版的《理性与宗教
信仰----宗教哲学导论》(1991),在内容安排上亦无多少改
变(注2)。倒是John Hick的近著,《宗教新诠》 (An
Interpretation of Religion,Yale, 1989),却有突破旧有
的宗教哲学格局,结合宗教理论的倾向,令人耳目一新。不
过,总体来说,英美的宗教哲学教育仍然以基督教为中心,
少触及其它宗教传统,特别是在八十年代新保守主义思潮的
影响下,更显得守成有余,创新不足。
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宗教哲学研究的图像,则是在各种新
兴论述冲击下所产生的边缘思考。翻开时下各种学报期刊,
随时可以发现采用解构主义,女性主义,新历史主义等论述
来讨论宗教哲学的论文(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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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Michael Peterson, Willian Hasker, Bruce
Reichenbach, David Basinger, Reason and
Religious Belief: An Introud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反映英美宗教哲学的近
百年发展, 可参考 Alan P.E.Sell,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 1885-1980, Croon
Helm , 1988. 作者任教于加拿大考尔格里大学 (
University of Calgary),该书所讨论的范围全以
英国的宗教哲学为主,仅稍及美国,而全然不提欧
洲的发展。
(注 3)在此趋势中,Mark C. Taylor可为代表,参考其
Erring: A Postmodern A / theolog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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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以惊讶的是这些新潮的边缘论述与学界主流之间,似乎
仍存有对话上的困难。
介于主流论述与边缘论述之间,又能充分尊重宗教研究
的成果,足以堪为比较宗教哲学的方法论基础者,当推保罗
?吕克的宗教诠释哲学。不同于一般英美宗教哲学的定型与
局限,吕克的宗教哲学表现出综合辩证的格局。在他编著的
《哲学主要趋向》(1979)里的“宗教哲学”一节,吕克将现
代的宗教研究置于五项范畴下予以评介:(一)本体论神学,
包括士林哲学,黑格尔主义,怀德海过程神学,胡塞尔现象
学的运用,与海德格尔的存有哲学;(二)分析学派宗教哲学
,讨论宗教陈述的意义与宗教论证的逻辑结构;(三)人文科
学对宗教哲学的影响,此项吕克特别提到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比较宗教学,梵?德?里沃(van der Leeuw)的宗教
现象学,以及社会学 (如Peter Berger),马克斯主义 (E.
Bloch),与精神分析学等的贡献;(四)受到晚期维根斯坦与
奥斯丁日常语言学派之“语言游戏”与“语言行动”影响的
宗教哲学。(五)最后是吕克自己发展出来的宗教语言诠释学
(注4)。
吕克的宗教诠释学建立在前四项宗教哲学研究的基础上
。他从语言分析学派的“语言游戏”观点讨论宗教象征系统
(故事、寓言、格言、祈祷、圣诗等),也与宗教现象学同样
地通过语言媒介来解明存在意义。此外,吕克也自述其宗教
诠释“不断与有关信仰和意识形态的社会学,以及象征的精
神分析学交遇。”(注5)但是,即使如此,作为一位独立的
哲学工作者,吕克的宗教诠释学仍然有别于上述诸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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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保罗?利科主编,李幼春、徐奕春译,《哲学主要
趋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页532-552。
(注 5)同上揭,页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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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象征诠释学与哲学反省
吕克从诠释学建立宗教哲学,主要的程序是将象征诠释
学与哲学反省结合起来----先对宗教象征进行诠释考察,再
以这些象征作为思考的起点。关于这种进路,他引述康德的
一句格言来点明其原则:“象征引发思想”(“the symbol
gives rise to thought”)。他进一步阐明这句格言的方法
论含义:“象征给出(意义):我并不订出意义,是象征给予
意义;而它所给予的正是思想之资。”(注6)这句话可以概
括整个吕克的诠释哲学的基本精神。
吕克以基督教传统中“恶”的象征为例,说明他的诠释
程序:首先,在语意学层面(the semantic level)上对某些
语意表述进行考察,如不净(stain),罪(sin),罪感(guilt)
,便可发现这些象征具有双重意向结构,先是第一序的字面
意义,再是经由第一序意义所建立的第二序意义----指出人
与“神圣”(the Sacred)之间的存在处境。正是此隐覆未发
的第二序意义有待于诠释学的揭露(注7)。
其次,使这些在文化上已被遗忘的象征积淀重新面世,
重建象征的生命。 第三,考察神话的叙事结构,可以发现
(一)人类经验的普遍性表现在神话的典型人物----如原人、
普罗米修士、亚当的故事中;(二)这些神话所开出的时间性
结构----有开端,有终结,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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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6)Paul Ricoeur, "The Hermeneutics of Symbols
and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 in The Conflict
of Interpretations,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4, p. 288; also see,
Don Ihde, Hermeneutic Phenomenology,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1, pp. 99-100.
(注 7)Paul Ricoeur, “The Hermeneutics of Symbols
and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 pp. 289-290,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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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也有末世;(三)说明人类从天真到罪恶的过程(注8)。
吕克接著问道:吾人又如何从“象征”到“思想”?或
是,如何从“象征”引发“思想”?他提到三阶段:第一阶
段是单纯的现象学阶段,以象征的全体来理解某一象征,寻
出该象征的内在意义。此阶段的理解是平铺而客观的理解。
真实的理解则有待于第二阶段----诠释学的理解。与宗教现
象学不同的是,诠释学要求诠释者先投入所诠释的象征世界
,才有真正的理解可言。这是所谓“诠释的循环”:“为了
相信必须先求理解,而为了理解也必须先相信。”然而诠释
的理解尚非进入真正哲学领域。第三阶段便是哲学反省,在
这阶段吕克警告道,从象征出发的思想要特别提防理性对象
征的谋杀,以为象征只是内装著思想的空壳而已。在这阶段
,吕克分别从反省(reflection)与思辨 (speculation)来考
察。关于前者,吕克指出“解神话”(demythologizing) 式
的反省,将神话化约为寓言而予以伦理学化;关于后者,还
显示了恶的“必然性”。吕克从奥斯丁与康德看到对“恶”
的哲学反省的成就与限制----“清晰性的代价,便是深度的
丧失”;他又从普罗丁、斯宾诺莎与黑格尔看到思辨哲学的
成就与限制----从存有的历史(history of being)之整体性
向度来理解“恶”的某种“必然性”,此必然性在于成全整
体存有历史的意义。但是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所论,
“恶”在辩证过程后被扬弃,消失于和解之中;哲学性的和
解取代了(上帝对)罪的赦免,而真正的信仰也失落了。反省
与思辨的限制,使吕克思考如何重返整全的存有与信仰希望
的途径,而那途径必定是从上述的诠释、反省与思辨的过程
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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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8)同 (注7) pp. 293-316。本节底下对吕克象征诠释
学的概述皆依同篇论文,不另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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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较宗教哲学方法论模型试构
吕克的诠释哲学充分地反映出他对启蒙运动以后失落象
征语言与象征性思维的忧心。象征所具有丰饶的意义,从现
代宗教哲学的讨论中逐渐消失。我们若将吕克的宗教思考和
时下通行的宗教哲学论著比较,便可发现亟需唤回的不是各
类型的论证(如上帝存在论证),而是如何在追求哲学反省的
严格性,同时又保有实存的激发与实践的召唤。吕克将诠释
学与哲学反省结合在一起,就是为了达到此目的。
但是由于吕克在他的诠释哲学的建构上明白地采取基督
教信仰立场,也理所当然地以亚伯拉罕宗教传统作为宗教哲
学省察的主要对象,而对于其它宗教传统,如东方的佛教、
儒家与道家(道教),便显得十分陌生。于此,当吾人试图“
借用”他的诠释学作为跨文化宗教哲学的比较模型时,便会
出现可能失诸比附的疑虑。换言之,如此“借用”是否可能
对东方宗教传统产生诠释暴力?吾人是否应该先建立本土的
方法论?
这种顾虑当然有其充足的理由,特别是涉及不同信仰传
统的诠释,更是事属敏感。但是,本文强调“借用”的策略
,已经明指其纯为权宜的功能。可预期的,将吕克的宗教诠
释哲学应用于佛教,既可以丰富传统佛教教义的讨论,照明
其“未见”,亦可对照出此方法论本身在应用上的限制。既
然策略上只是方法论的借用,则必然有所取舍抉择,而非一
成不变,依样比附。就跨文化宗教哲学而言,方法论的借用
目的在于不同传统间“差异”的揭露,更甚于“同一”的确
认。如何使“差异”成为有意义,可被理解,才是问题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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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本文拟从三步骤以佛教中观学派为资料来探讨
佛教宗教哲学的义涵。第一,象征与叙事分析,此以《龙树
传》的资料为主。第二,哲学反省,以《中论》资料为主,
将中观哲学教义分析和《龙树传》的象征叙事分析衔接起来
。第三,彰明中观哲学之为实践的解构学。
五、欲望的象征----《龙树传》分析
佛教兴起于神话色彩十分浓厚的印度文化传统,其保有
本土的神话系统与宗教概念 (如轮回、业 ),乃极其自然。
然而佛教与主流的婆罗门教 (以及后来发展的印度教) 的分
歧特别表现在于扬弃以他力信仰为中心的本体神学 (onto-
theology) 而采取心理学的、知识论的、治疗学的分析进路
以及自力的解脱论进路。这种佛教进路不只见于尼柯耶与阿
含经典素朴的经验论性格,也见于大乘佛教所揭橥的空义,
虽然大乘经的叙事已经再度带入大量的神话想象与象征。从
佛教史来看,哲学的分析与论证使得佛教论述中的象征与叙
事逐渐丧失其原本丰富的义蕴。“正理”、“如理”乃逐渐
成为佛教的主要哲学态度(注9)。问题是,如何在强调哲学
论证传统中阅读仍然载有大量神话成素、象征、寓言、神通
的佛教文献?大乘中观哲学建立者----龙树菩萨的传记便是
此类文献中最佳的例子之一。
关于龙树传记,仅存于汉、藏资料。汉传资料有鸠摩罗
什译《龙树菩萨传》,元魏吉迦夜与昙曜共译《付法藏因缘
传》、与玄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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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9)毗婆沙师称世尊为如法论者,如理论者(yathartha-
sastr)而且称为应理论者 (yukta-vadin)。见长泽
实导,《瑜珈行思想?密教?研究》大东出版社,
1976,页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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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西域记》,藏传资料则有布敦《佛教史大宝藏论》与达喇
那他《印度佛教史》等(注10)。有些情节的叙述,汉传与藏
传相差颇大,甚至于因而有些学者主张有显教龙树(古龙树)
与密教龙树(新龙树)二人(注11)。关于考证部分,本文不予
过问。就本文的主题而言,什译《龙树传》与布敦《佛教史
》的资料已经十分足够(注12)。
鸠摩罗什《龙树传》的叙述结构大致可分为四段,首段
叙家世与出家因缘,次段叙由小(乘)归大(乘),悟入大乘的
经过,第三段叙龙树神通成就,末段叙其辞世。整篇叙事有
开端与结束,危机与皈依,也有怀疑与悟道,可以说是一篇
结构完整的宗教性传记。
据罗什所传,龙树出身南天竺婆罗门家,天才奇悟,聪
明绝世。有契友三人,学得隐身术。“四人得术,纵意自在
。常入王宫,宫中美人皆被侵凌。”百余日后,因宫女怀孕
事发,王大不悦。某日,四人又以术入宫,“王将力士数百
人入宫,悉闭诸门,令诸力士挥刀空斩。三人即死,唯有龙
树敛身屏气,依王头侧”,始得脱。“是时始悟:欲为苦本
,众祸之根;败德亡身,皆由此起。”龙树经此关键性事件
,遂出家,皈依佛门。
龙树出家受戒,九十日中,尽诵三藏,自以为得一切智
,遂起邪慢心,轻诋佛教,欲“立师教戒,更造衣服,令附
佛法而有小异”。一日,“独在静处水精房中,大龙菩萨见
其如是,惜而愍之,即接之入海,于宫殿中开七宝藏,发七
宝华函,以诸方等深奥经典、无量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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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0)有关资料可参考杨惠南,《龙树与中观哲学》台北
:东大,1988,页1-21。
(注 11)寺本婉雅即持此说。见王沂暖译,达喇那他著《印
度佛教史》之译注,《大藏经补编》 (华宇) 第11
册,页862。
(注 12)鸠摩罗什译,《龙树菩萨传》,《大正藏》卷五○
,页184~185;布顿著、郭和卿译,《佛教史大宝
藏论》北京:民族出版社,1986,页127~131。
34页
法授之。龙树受读九十日……深入无生,二忍具足。能还送
出于南天竺,大弘佛法,摧伏外道,广明摩诃衍。”
《龙树传》后段则叙龙树显神通, 降婆罗门, 化南天
竺王。 最后则以龙树因小乘法师之忿疾自杀而身死为结束
(注13)。
以上龙树传略述,我们注意到在从“世俗”到“出世”
、从“烦恼”到“解脱”的典型佛教记叙事中,属于核心地
位的象征是欲望---- 《传》中诸多意象,诸如隐身术、龙
(或龙王)、大海,都与欲望有关。如果依吕克所说,“恶”
是基督教的根本象征(primary symbol),则吾人可说“欲望
”是佛教的根本象征。整个佛教的哲学体系与实践体系,都
以欲望及欲望之对治为中心。
龙树与契友三人以隐身术遁入宫,侵凌宫女,乃由于他
们认为“世间唯有追求好色,纵情极欲,最是一生上妙快乐
”(注14)。此欲又称“渴爱”(trsna, tanha)于四圣谛中为
集谛:“苦的根源就是‘渴爱’ (tanha),它引生来世与后
有,与贪欲相结,随时随处寻欢取乐。此渴受有三:(一)欲
爱 (kama-tanha),即官能享受的渴求,(二) 有爱 (bhava-
tanha ),即‘有’(存在)的渴求,(三) 无有爱 (vibhava-
tanha),即‘无有’(不存在)的渴求。”(注15)渴爱的第一
义是“欲爱”(kama),为印度最具代表性的文化象征。在原
始经典中,屡屡描述为爱欲所缠的存在面相:“行欲著欲,
为欲所食,为欲所烧。” (《中阿含》,《大正藏》卷一,
页757中)“为欲之恼热(parilaha)所烧”,可以说是欲望最
生动贴切的描写(注16)。龙树契友
--------------------
(注 13)《龙树菩萨传》,同上揭。
(注 14)《付法藏因缘传》,《大正藏》卷五○,页317。
(注 15)南传律藏《大品》,引自Walpola Rahula, What
the Buddha Taught (Wew York: Grove Press
1974) Mp.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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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6)参见云井昭善,<原始佛教?现???爱?观念>,
佛教思想研究会编,《爱》京都:平乐寺书店,
1975,页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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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终遭杀生之祸,追根究底乃肇因于爱欲恼热之烧逼所致
。
爱欲除了指感官快感----包括性欲----的追求,也是轮
回、再生的原因。这从“爱”在十二支缘起中的地位可以看
出:缘“爱”(trsna)故“取”(upadana),缘“取”故“有
”(bhava),缘“有”故“生”与“老死”。欲求 (生命)存
在的延续,可以说是生命中最根本的爱欲。据藏传,龙树是
为了克服死神威胁而出家(注17)。生存之欲,成为龙树的人
生序章,同时也是隐伏于中观哲学的主题。
在《龙树传》中与欲望有关的神话象征,值得注意的是
“龙”或“龙王”。龙树因龙王(或大龙菩萨)迎请入海,获
取诸多深奥的大乘经典而成就大义。《传》云:“以龙成其
道,故以龙配字,号曰龙树也。”布敦的《佛教史大宝藏论
》云:“梵文Nagarjuna的Naga意为‘龙’,龙含义生于法
界,不住常断二边,拥有经教大宝藏,具足毁邪显正之见,
故名为‘龙’。”(注18)表面看来,“龙”或“龙王”不只
无“欲望”之义,甚且相反,在此叙事脉络中还被理解为“
生于法界”或“智慧”的象征。
然而,正如吕克所指出,象征具有双重意义结构,此两
种意义互为表里,相反相成。作为欲望之“龙”的象征原义
在《阿含经》中即有多处的叙述(注19):
阎浮提所有龙王,尽有三患……云何为三?一者:举
阎浮提所有诸龙,皆被热风热沙著身,烧其皮肉,及
烧骨髓,以为苦恼。……二者,举阎浮提所有龙宫,
恶风暴起,吹其宫内,失宝饰
--------------------
(注 17)布顿,《佛教史大宝藏论》,页127。
(注 18)见
(注12)。
(注 19)引自董璠,<四阿含中的龙>,收于张曼涛《现代佛
教学术丛刊》第100册《佛教文史杂考》(台北:大
乘文化出版社,1979),页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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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龙身自现,以为苦恼。……三者,举阎浮提所有
龙王,各在宫中相娱乐时,金翅大鸟入宫搏撮,或始
生方便,欲取龙食,诸龙怖惧,常怀热恼。” (《大
正藏》卷一,页117)
其第二患,在同本异译的《大楼炭经》略有不同:
龙王起淫欲事,相向时,热风来吹其身,燋龙身,即
失天颜色,得蛇身,便恐,不喜。 (《大正藏》卷一
,页278)
此则故事指出,龙王的本相为蛇,常因淫欲事为热风所
烧恼。若将此与《阿含经》中以“恼热烧逼”来形容欲望关
连起来,则可以确定“龙”在原始佛教传统中是欲望的象征
。十分类似而实异的是,在《旧约》的亚当神话中,蛇象征
著先于人类存在的恶。恶比人类更早即已存在,人类后来因
受到诱惑才堕落(注20)。但是,对佛教来说,欲望并非先于
人与世界而存在,而是人与世界的本质。在佛陀成道的故事
中,即述及佛陀于菩提树下沉思,恶魔波旬 (mara-papman)
前来娆乱(注21)。此恶魔波旬曾“化作大龙,绕佛身七匝,
举头临佛顶上,身如大船,头如大帆,眼如铜炉,舌如曳电
,出息入息,如雷雹声”。当时佛陀念及:“犹如空舍宅,
牟尼心虚寂;于中而游转,佛身亦如是。”(注22)心身原既
是空,恶龙亦不外为幻化(注23),而幻化如有,乃由于
--------------------
(注 20)同 (注7),页295。
(注 21)《杂阿含经》,《大正藏》卷二,页286下。
(注 22)同上揭,《大正藏》卷二,页285。
(注 23)《杂阿含》言及魔境界:“色、受、想、行、识,
非我及我所,若知真实义,于彼无所著。心无所著
法,超出色结缚,了达一切处,不住魔境界。”(
《大正藏》卷二,页290上)南传相应部经典之恶魔
相应(Marasamyutta),亦述及“色为魔、受为魔、
想为魔、行为魔、识为魔”。以上参考《佛光大辞
典》,“恶魔”条下,页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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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与执著所致。
在十二因缘中,造成生死流转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无
明,二是渴爱(注24)。无明为所知障,渴爱为烦恼障。唯有
破此二障,才能出离生死流转而证菩提。无明与渴爱实不可
分----渴爱造成无明,无明也会造成渴爱。这可从《龙树传
》中所述的隐身术看出。据云,隐身术方法是将青药“以水
磨之,用涂眼睑”,形躯便隐,无人可见。此“隐身术”在
表面上是“使人不见己”,实际上正是“使己不见人”的“
无明”。这里所涉及意义的转换过程,即是象征的特性。象
征的用法或读法之不同于字面的 (Literal)用法或读法,正
在于前者经过意义的转换,而后者则无。若从容格 (C.G.
Jung) 式的心理分析观点来说,象征所隐含的密义正是来自
无意识的层面,特别是无意识的欲望。《龙树传》中的隐身
术,正是暗示生死轮回是来自欲望与无明。
六、欲望、戏论与涅槃
龙树在东亚佛教中被尊称为“八宗之祖”或“佛陀第二
”,主要在于他阐扬初期大乘经典,特别是《般若经》之“
空”的思想。《传》中述及,龙树虽曾在雪山一老比丘处获
读大乘经典,但是真正令他悟入无生法忍的甚深空义,则要
等到龙王接他入海,究读《般若经》之后(注25)。此获得智
慧宝藏的历程----从陆地到海底,从表层到深层----即是佛
教证悟与解脱过程的象征。
首先,《传》中的“海”,显然如传统所指,乃象征“
智慧
--------------------
(注 24)云井昭善,同上揭,页54。
(注 25)罗什《龙树传》只说是获得“诸方等深奥经典”,
未言何经。藏传则明言是《十万颂般若经》。见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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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七世纪的月称 ( Candrakirti ) 在《净明句论》 (
Prasannapada) 的归敬偈开端即言:“彼(龙树)舍二边依住
,得生等觉智慧海;觉解法藏深妙性,复以慈悲言说之。”
(注26)此偈的意思是说,龙树因慈悲心而深入智慧海,在海
底证悟诸法实相,再将此含藏空义的大乘经典携回岸上世界
。
月称将“海”诠释为“智慧海”,因为于海底龙宫未现
的宝藏是富于智慧的大乘经典。但是,“海”既是龙王的住
处(龙宫所在),则亦当是欲望的住处。龙树深入龙宫,获得
开悟与智慧的历程,实即是深入不可知之欲望领域的历程。
此亦何以在佛教的用法里“海”也象征“生死海”(注27)。
对龙树或佛教之一般而言,证悟的意义即在于欲望结构的揭
露。欲望的揭露即是证悟。证悟与欲望的关系,用佛教语言
来说,是“不一不异”。这也是龙树在《中论?涅槃品》所
阐发之“生死即涅槃”的义蕴(注28)。
龙树所揭露出的欲望世界底结构被指称为“戏论” (
prapanca)。在《中论》开宗明义的“八不”偈颂里,龙树
即云:“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如是缘起实相即
戏论之止息”)。月称疏云:“于诸圣者,当具所诠等相之
戏论止息,见缘起实相时,戏论止息于此。……又于彼(缘
起)心心所不再生起,能知 (jnana)”所知 (jneya)之言说
(vyavahara)止灭,尽舍生、老死之灾厄故曰吉
--------------------
(注 26)参见Mervyn Sprung, Lucid Exposition of the
Middle Way (Boulder: Prajna Press, 1979),p.
31; 山口益译注,《月称造中论释》东京:清水
弘文堂,1968,页2。
(注 27)《俱舍论》卷一“诸惑能令世间漂转生死大海。”
(《大正藏》卷二,页1中)
(注 28)罗什译《中论?涅槃品》第十九、二十颂:“涅槃
(nirvana)与世间(Samsara),无有少分别;世间与
涅槃,亦无少分别。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
是二际者,无毫厘差别。”《大正藏》卷三○,页
36上。
39页
详。”(注29)月称与龙树均认为,生死流转的世界即是“戏
论”的世界,而“戏论”的构造即是以能诠所诠,能知所知
构造的言说世界。
如果问什么是欲望的结构,答案即在于二元构造的言说
世界。吉藏《中观论疏》卷二就青目释进一步疏解“戏论”
二义:“戏论有二,一者爱论,谓于一切法有取著心;二者
见论,于一切法作决定解。”(注30)吉藏《疏》指出“戏论
”的基本性格:日常世界乃是由爱欲与命题构成。世界图像
由各种“主谓判断”的命题所组成,故能“于一切法作决定
解”;然此判断本身即已有爱欲的涉入。爱欲是构成判断的
非形式条件。
月称在疏解《中论?观法品》第五颂时,则说明生死流
转乃因业与烦恼而起,而业与烦恼因“分别”(vikalpa) 而
起,“分别”则来自“戏论”。戏论由能知 / 所知,能诠 /
所诠,行动者 / 行动,作具 / 作,瓶 / 布,王者 / 车,
色 / 受,女 / 男,得 / 不得,乐 / 苦,美 / 丑,非难 /
称扬等相所成(注31)。显然,此“戏论”即是日常语言所构
成的世界。在此“日常语言世界中”,语言的指涉被存有论
化或实有化。用佛教名相来说,即是“虚妄分别”或“非如
理分别”(ayonisavikalpayata)。此“分别”活动必然伴随
著贪爱。月称举了一例:将日常语言的指涉实有化,就如同
贪爱者自认为知觉到年轻貌美之石女底女儿的存在一般地虚
妄(注32)。如何从虚妄回归实相,从生死悟入涅槃的途径则
反是:“戏论”止息,故“分别”不起;“分别”不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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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9)月称,《净明句论》,参见 Mervyn Sprung, 页35
; 奥义住,《中论注释书?研究》东京:大藏,
1988,页57~60。
(注 30)吉藏,《中观论疏》,金陵刻经处本,卷二,页20
。台北:佛教出版社,1977年影本。
(注 31)同(注29):Mervyn Sprung, 页172; 奥义住,页
545。
(注 32)同上揭。
40页
“业与烦恼”不生;“业烦恼”不生,故不再落入生死轮回
,此亦即为青目所说:“戏论灭故通达诸法实相,得安稳道
。”(《大正藏》卷三○,页36中)
七、作为实践解构学之中观哲学
龙树深入海底,揭露那不可知的欲望结构后,重返岸上
世界,就一切世间法----特别是形上学与神学----进行解构
批判。龙树的主要用心在于揭露形上学、神学、宗教体制与
欲望之间的关系。
海德格曾经简洁地界定“形上学”为讨论存有物之本质
(beings as such)与存有物之全体 (beings as a whole)的
学问(注33)。若就佛学而言,凡是对“一切法”与“法之自
性”有所说明,即是形上学。佛教自初期至部派,以四谛、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理论说明一切法,部派阿毗达磨并
进而一一界定“法”的“自性”(svabhava);其中有部主张
诸法“自性”为恒常不变(注34)。龙树则针对此说,论证“
诸法无自性”(《中论》一?一○),其理由如青目所释:“
诸法从众缘生故,自无定性。”(注35)所谓“无自性”,就
是“空”的同义词。“无自性”是“空”,“空”即是“无
自性”。
龙树评破“自性”在于指出形上学与欲望的关系:人类
相信上帝(自在天)、灵魂等形上实体以及由之而生的各种救
赎神学与宗教体制,及源于寻求恒存之“自性”或“本质”
的形上欲望。对龙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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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3)Martin Heidegger, Nietzsche, III,ed. David
Farrell Krell, Harper & Row, 1987, p.187.
(注 34)参考David J.Kalupahana, Nagarjuna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6),
p.22.
(注 35)《大正藏》卷三○,页3中。
41页
说,形上学与宗教是欲求恒常与保障的产物。龙树认为,若
囗于此形上神学的欲望而求解脱或救赎,乃不啻缘木而求鱼
。
龙树“一切法空”的思想在当时被视为否定一切存在的
虚无主义。除了其它学派,连佛教本身也都对龙树提出强烈
的质疑:如果一切法空,则所有教义(四谛)、圣者(四果)、
僧伽制度、佛、因果法则、伦理(罪福),乃至于“一切世俗
法”,全都不能成立。 (《中论?观四谛品》) 质疑者认为
,一切法(出世法与世俗法)若要成立,必须以肯定诸法“自
性”为前提。龙树的答覆则是,一切世俗法与出世法皆是“
言说”(vyavahara),皆是“世俗”(samvrti),亦皆是“戏
论”(注36)。所谓“自性”,乃至各种形上学与神学,都不
外是“世俗”谛。龙树区分世俗谛与第一义谛,认为世俗谛
的揭露即是第一义谛,并非在世俗谛之外另有第一义谛的存
在。龙树所要揭露的是“世俗”(日常世界)的内在结构,并
非否定“世俗”的成立。当“世俗”的内在结构一旦揭露,
空义(第一义谛)即得以开显。
依月称释,“世俗”(samvrti)具有三义:一、“所覆
”义,此指覆蔽真实的“无明”;二、“依他缘起”义;三
、具能诠 / 所诠,知 / 所知等相假名安立 (samketa)或世
间言说 (lokavyavahara) (注37)。依月称释义,日常世界
(“世俗”)即是日常语言的世界。月称再次强调日常语言之
“能诠” (adhidhana) 与“所诠” (adhidheya) 结构。此
“能诠” (signfier) 与“所诠” (the signified) 只是
“假名安立”。换言之,整个日常语言系统只是约定系统
(conventional system),吾人无法在此约定系统之外另立
“超越的所诠”(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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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6)大乘瑜伽行派则说,皆是遍计所执相。《解深密经
?胜义谛相品》云:“本师假施设句,即是遍所执
,言辞所说。” (《大正藏》卷一六,页688下-
689上)
(注 37) 同 (注29),Mervyn Sprung, pp.230-231;奥义
住,页755。
42页
transcendental signified )。对中观佛教来说,更值得探
讨的是能诠与所诠之“间”(interval)的关系:“填补”此
“间”的即是爱欲(注38)。因此,对中观学者来说,日常世
界不是单纯的约定系统,而是涉有爱欲的日常语言世界。揭
露一切世间法(包括所有形上学与神学)所隐藏的欲望结构,
便是龙树的主要关怀。
八、结语
吕克的宗教诠释学,在历经层层的辩证阶梯之后,从“
宗教”上趋“信仰”,从“象征”重见“希望”,从尼采与
佛洛依德的否定诠释学 (negative hermeneutics) 到回归
基督的积极诠释学 (positive hermeneutics)。他在最后的
阶段所采取的进路是对启示语言的倾听 (lisening ):人撤
退其主体性,让上帝 (存有) 的寂寞 (silence)中开显临现
(注39)。
在象征诠释学的借用策略下,本文则发现龙树的中观学
所揭露的“他者”(the other) 并非神学或形上学的绝对存
在(上帝,绝对精神,逻各斯),而是结构于日常语言中的欲
望。此欲望的语言(戏论)是世俗世界构成的全部,而欲望语
言的止息即是涅槃;除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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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8)此处借用德希达 (Jacques Derrida)“衍异” (
differance)概念。简单来说,符号 (sign)指涉某
物时,某物“不在 (not present )”。从“在”
(presence) 到“不在”(absence),或从“不在”
到“在”,其中必有“间隔”。隐藏于此“间隔”
者为“欲望”。德希达强调,就在此处始产生存有
神学 (ontotheology) 与哲学。参见J.Deerrida,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 pp.
8-13.
(注 39)Paul Ricoeur, "Religion, Atheism and Faith,"
in The Conflict of Interpretations.
43页
外,别无所谓“涅槃”可寻。这种强调“生死即涅槃”、“
烦恼即菩提”的大乘立场,清楚地可从上所分析之佛教象征
之“同语反义”现象获得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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