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宗教研究>> 综合研究>>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杨娅辉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作者:杨娅辉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深化和细化,是扎实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有效解决宗教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举措。创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对进一步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大局稳定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结合焦作市宗教工作的实际,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了在全市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创建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和宗教工作管理网络的作用,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一个场所一个场所地抓贯彻,一条一条地抓落实,切实打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坚实基础。经过全市半年多的共同努力,收到了明显效果。下面就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创建活动谈几点体会。
  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义
  (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需要。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是宗教工作方面管根本、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重要手段,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有效途径,是宗教工作上水平、上档次的重要措施。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整体素质,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有利于调动广大信教群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积极性。
  (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是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凡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不团结、管理混乱、矛盾突出、信教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场所,其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就是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这种情况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目前,各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上是依靠传统的管理模式,尽管绝大多数场所都已成立了民主管理组织,但是规范化管理的意识薄弱。场所各项事务要么一个人说了算,要么谁说了也不算,要么是暗箱操作。这种不靠制度靠人治、管理不规范所带来的混乱现象,信教群众意见很大,隐藏的不安定因素也较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信教群众的文化素质、民主意识的提高,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急需一个管理民主、制度健全的规范化的宗教活动场所。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是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教职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宗教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宗教工作领域大局稳定。但是,我们面临的宗教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国际上一些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不断加剧,国内一些非法的宗教活动也是屡禁不止。而国际、国内的敌对势力互相沟结,他们打着宗教旗号,与党和政府争夺宗教阵地,反对我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反对我爱国宗教组织,打击我爱国的宗教界人士,利用宗教与我争夺信教群众。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更是给正常的宗教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必须通过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筑牢宗教活动场所这块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前沿阵地,增强抵御渗透、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免疫力,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最基本的应当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具备以下标准:一是选一个好班子。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各宗教团体的章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要成立民主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或到期需要换届时,应报所在村街、乡镇同意后,由县级宗教团体报县级宗教部门批准,方可进行选举换届。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选举产生应在县市区宗教部门、县级宗教团体、所在乡镇、村级组织的主持下,由信教群众民主协商推选产生,任期一般为3年,可连选连任。选举结束后,由县级宗教部门审核后下发文件予以确认。在推选过程中,要把那些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教、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选上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员手中。班子成员要互相团结,分工合作,大事集体研究,小事各负其责。重大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按程序报批。积极推行民主办教,办理宗教事务公开、公正、公平。重大事项主动向宗教部门报告,协助宗教部门做好宗教和社会稳定工作,场所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学科技、用科技,带头遵纪守法,教育信教群众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是定一个好思路。民主管理组织要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如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民主管理,为社会办好事、办善事,发展场所自养事业,带领信教群众脱贫致富,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提高广大信教群众的整体素质,防止境外宗教渗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开展解经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做贡献等方面思路清楚,目标明确。
  三是定一套好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开支审批、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抵制渗透等各项管理制度,场所管理人员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场所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县级宗教部门、乡村基层组织要认真落实制度的执行、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
  四是创一个好环境。宗教活动场所不分大小,都要做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文明整洁。水电安装规范,消防设施齐全,庭院无垃圾、无杂草,无杂物堆放。厨房、卫生间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选一名优秀的教职人员。宗教教职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在信教群众中威信高,懂政策、会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强,能模范履行职责,精通宗教教义教规,解经、讲经水平高,积极发挥联系信教群众的优势,努力协助宗教部门做好稳定工作,自觉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六是选一个好会计。宗教活动场所要推选一名诚实守信、群众口碑好、文化程度高、经过统一培训、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会计。平时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努力维护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收入支出清楚,财务公开,日清月结,每月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要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定期审计或场所主要负责人离职的财务审计。会计人员要基本保持稳定,一般不随场所负责人的变动而更换。县级宗教团体组织完备的县市区,可设立会计点,试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统一报账制度。
  七是开一个银行基本账户。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以场所名誉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禁止公款私存。大额开支由民主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生效,防止不经批准乱花乱支、账目混乱、挥霍浪费的现象,做到信教群众放心、满意,坚决杜绝因财务混乱而引起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八是建一套档案。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档案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教职人员、宗教学员、信教群众、场所房产、资产等档案,平时注重对场所会议记录、上级各种文件、资料等的收集建档,做到档案管理规范、装帧美观、排列整齐、方便使用。
  九是定一名政策和防渗透宣传员。每个场所确定一名思想觉悟高、文化素质好的政策和防渗透宣传员,经过统一培训后上岗,主要负责对党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开展对境外宗教渗透的防御工作,提高信教群众的政策水平和防渗透能力。发现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情况能及时教育制止并及时向宗教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十是成立勤劳致富帮扶小组。每个场所都要从信教群众中挑选2至3名懂科技知识、会经营管理的致富能人组成帮扶小组,通过言传身教,对信教群众宣传致富经验和科技知识。既负责送农业科技知识入村到户,又负责对贫困家庭的信教群众进行重点帮扶。通过这种形式,教育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入到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经济上来。
  十一是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包场所。每个乡镇和村街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对本乡镇和本村街的宗教工作负总责。同时,确定一名干部包场所,负责对场所各项工作的指导、政策的宣传以及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联系,时刻掌握场所的动态,经常与有关人员进行谈心和了解情况,帮助场所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矛盾和纠纷及时妥善处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制止违法活动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实行一整套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标准和具体的实施内容,进一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各负其责,工作有标准,办事有程序,而且便于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提高工作水平和管理效能。从而把软指标变成硬指标,把无人负责变成责任到人,促使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一)从加强领导入手,统一认识,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工作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从而确保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层层抓落实。市、县、乡要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依据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从抓好试点工作入手,以点带面,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有序开展。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我们必须抓好试点工作。要根据宗教活动场所规模大小不等、民主管理水平各不相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客观因素,在实施时注重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展开。对管理基础较好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重点指导,帮助他们率先实施,以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对基础相对较差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求他们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地逐项推进落实。
  (三)从抓基础工作入手,长期攻坚,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工作方针,制定长期的工作计划,要结合各地宗教工作的实际,考虑各宗教不同的历史现状,用2至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抓这项工作,既要避免急燥冒进,又要防止流于形势、走过场的现象,从而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通过宗教活动场所实施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有序开展,筑牢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阵地,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和全省人民一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杨娅辉:焦作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