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政府对于寺院的管理政策(2)
附录三:五山十刹常住田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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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寺 名│ 常 住 田 山 地 │ 史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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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隐寺│(1)天圣三年章懿李太后赐脂粉钱九千五十 │ 寺志卷2.3.5. │
│ │ 四贯买田,计钱塘县山林田土五顷,盐 │ 下淳祐临安志 │
│ │ 官县思亭乡水田十顷,秀州崇德县积善 │ 辑逸卷2 │
│ │ 乡水田十顷赐禅定大师延册。八年放免 │ 寺志卷5下 │
│ │ 粮田一万三千亩(杭、秀两州田土充五 │ 寺志卷3下 │
│ │ 年斋僧粥食共四十余万人。)该田至洪 │ │
│ │ 武初年尚存。 │ │
│ │(2)理宗取下菜园地建閰妃功德院,乃改赐 │ │
│ │ 古荡千亩,时痴绝冲住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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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慈寺│(1)第二十六代住持石楀可宣以私财市田千 │ 寺志卷八 │
│ │ 亩置接待院,宁宗赐额化城寺。 │ │
│ │(2)绍定初(1228)赐住持妙崧富阳县泰宁 │ 寺志卷七 │
│ │ 庄田地山荡三千亩。后田被侵占,正德 │ │
│ │ 十三年(1518)始清查废寺田地。 │ │
│ │(3)景定五年(1264)赐至愚仁和县天赐庄 │ 寺志卷七 │
│ │ 田地山荡三千七百三十三亩。历经宋、 │ │
│ │ 元,寺僧赖以梵修。嘉靖末(1566)以 │ │
│ │ 赋重,始撤佃与民,岁收余租以抵修膳 │ │
│ │ ,而产犹存于寺户,后被豪民侵占,万 │ │
│ │ 历十三年(1585)始收回。 │ │
│ │(4)至元中,无文义传置田曰至元庄。 │ 寺志卷一 │
│ │(5)常住:宋元赐田百余顷。明初以田多税 │ 寺志卷七 │
│ │ 重撤佃蠲税,税存田地二十余顷,嘉靖 │ │
│ │ 四十年(1561)尚存一千八百余亩。后 │ │
│ │ 以粮役繁重,复将方家裕及安吉、定南 │ │
│ │ 等山撤佃与民。万历元年(1573)造册 │ │
│ │ ,实存钱塘县田山荡一千五百余亩,寺 │ │
│ │ 众差徭赖以得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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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童寺│(1)鄞县金田庄有田一千三百亩,挹西涧之 │ 寺志卷九 │
│ │ 水灌溉之。后庄废田亦不存。 │ │
│ │(2)鄞县小白庄,庄田俱废,庄河外有 闸 │ 寺志卷九 │
│ │ 尚存。 │ │
│ │(3)鄞县鄮国庄(西湖庄)清废为天童庄。 │ 寺志卷九 │
│ │(4)定海县三山庄有田四百余亩,清废。以 │ 寺志卷九 │
│ │ 上四庄何时置已不详。 │ │
│ │(5)福林庄、增益庄、保成庄三庄共田二千 │ 寺志卷九 │
│ │ 余亩,在昌国、定海二县,南宋初宏智 │ │
│ │ 正觉(1091-1157)慈航二师置,清废。│ │
│ │(6)定海县大宴庄有田六百余亩,应庵昙华 │ 寺志卷九 │
│ │ 禅师(1103-1163)令宏监寺开。 │ │
│ │(7)至宝庆三年(1227)止,有田三千三百 │ 宝庆四明志 │
│ │ 八十四亩,山一万八千九百五十亩。 │ 寺志卷十三 │
│ │(8)昌国县舟山天童庄,庄田俱废。 │ 寺志卷九 │
│ │(9)余姚县金地庄,田地一千七百亩,清废 │ 寺志卷九 │
│ │(10)鄞县盘山庄,有田二百亩,清废。 │ 寺志卷九 │
│ │(11)台州宁海县牧峰庄、鼊山庄、计田一千│ 寺志卷九 │
│ │ 七百余亩,元明禅师置,为万佛阁香灯│ │
│ │ 之费,至正二十年-二十六年(1360- │ │
│ │ 1366)年治涂田而成。 │ │
│ │(12)崇祯末寺田斥卖殆尽,山存五百余亩,│ 寺志卷九 │
│ │ 产归俗,户役占僧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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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径山寺│(1)唐代宗,宋孝宗敕赐径山为香灯山,界 │ 径山志卷十四 │
│ │ 限广大莫考。正德六年(1511)分为十 │ │
│ │ 八房,而常住割裂。代宗并赐昆山庄, │ │
│ │ 在径山江,清废。 │ │
│ │(2)孝宗赐吴郡田百顷,大慧妙善承领。 │ 四朝闻见录甲集 │
│ │(3)苏州径山庄,有田一万三千亩,杨和王 │ │
│ │ 施入(乾道二年,1166),并有舟车、 │ │
│ │ 解库、犁牛等,孝宗蠲其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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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阿育王│(1)宋文帝元嘉二年(425)赐寺东十里塔墅│ 全唐文卷三三五 │
│ 寺 │ ,梁武帝蠲其赋,普通中(520-526)始│ │
│ │ 称常住田,陈隋时遭乱,鞠为茂草。唐中 │
│ │ 宗(705-709)惟割湖东十顷赐之,辟为│ │
│ │ 良田,湖遂有千金之号。 │ │
│ │(2)宋绍兴三年(1133)赐田一千二百五十 │ 宝庆四明志卷 │
│ │ 亩。 │ 十三 │
│ │(3)乾道三年宗杲募缘并捐衣成立般若会 │ 山志卷四 │
│ │ ,得钱万缗为工资,辟奉化县官地海涂 │ │
│ │ 田一千七百亩,称般若庄。 │ │
│ │(4)淳熙十六年(1189)佛照德光尽卖赐赍 │ 山志卷四 │
│ │ ,市田四千亩为吉祥庄,岁入谷五千石 │ │
│ │ 。 │ │
│ │(5)至宝庆三年止,寺有常住田三千八百九 │ 宝庆四明志卷 │
│ │ 十五亩,山一万二千五十亩。 │ 十三 │
│ │(6)元皇庆二年(1313)佛日普光禅师(东 │ 寺志卷七 │
│ │ 生明公)捐己赀购金氏海涂田一千余亩 │ │
│ │ 为广利庄,岁入谷千石。 │ │
│ │(7)至正二年(1342)雪窗悟光(1292-1357│ 寺志卷七、四 │
│ │ )尽复为豪家所占之诸庄田土园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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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天竺│(1)宰臣韩缜(1019-1097)施浒墅庄田二十│ 寺志卷十 │
│寺(教院│ 顷。 │ │
│五山之一│(2)绍兴三年(1133)赐平江府浒墅庄田二 │ │
│) │ 十顷。 │ │
│ │(3)绍兴二年(1164)蠲免钱塘县、仁和县 │ 宋会要辑稿 │
│ │ 、秀州县、秀州嘉兴县、崇德县、平江 │ 释二之十六 │
│ │ 府等处田科敷,和买、色役等。庆元二 │ │
│ │ 年(1196),嘉定五年(1212)分别降 │ │
│ │ 旨重申蠲免。 │ │
│ │(4)嘉定六年赐崇德田十五顷,善月承领。 │ 寺志卷十 │
│ │(5)端平三年(1236)赐钱塘、仁和、富 │ 寺志卷十 │
│ │ 阳、海宁等县田山荡沙地四十五顷, │ │
│ │ 梵奎承领。 │ │
│ │(6)嘉熙二年(1238)赐钱塘、仁和、富阳 │ 寺卷卷十 │
│ │ 、临安县山十五顷,文杲承领。 │ │
│ │(7)淳祐三年(1243)赐松江府华亭,海田 │ 寺志卷十 │
│ │ 法照承领。 │ │
│ │(8)宝祐元年(1253)蠲免各处庄田粮税。 │ 寺志卷十 │
│ │(9)景定二年(1261)丞相贾似道因寺田水 │ 咸淳临安志 │
│ │ 荒,捐吴中田二千亩。 │ 八十 │
│ │(10)景定三年赐湖州府德清县、乌程、归 │ 寺志卷十 │
│ │ 安、长兴等县田五十顷,智观承领。 │ │
│ │(11)度宗时(1265-1274)赐田三顷以助佛 │ 寺志卷四 │
│ │ 光法照塔香灯之费。 │ │
│ │(12)按七识云:南宋六朝所赐约二万亩, │ 寺志卷四 │
│ │ 至明隆庆四年(1570)尽皆迷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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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志将十顷误为千顷。
页131
注解
注1 见牧田谛亮编著“五代宗教史研究”(平乐寺书店,京都,
1971),书中五代王朝?宗教政策----???后周世宗?
佛教肃正一章,页151-195。
注2 魏书(鼎文本)释老志,页304-305。北魏虽有这些禁令,但
没有严格推行,京师私置佛寺风气仍盛。所以,孝明帝神龟元
年(518)冬,司空公、尚书令、任澄王上奏,乃重新严申规
定。但是,不久,天下大乱,加上沙阴之酷,朝士死者之家多
舍宅为寺,京邑第舍,略皆为寺,禁令复不能行,
页3047。又佛祖统纪卷39,称隋炀帝大业五年(609)敕废僧
数未及五十之小寺,归并为大寺,页362上。
注3 见旧唐书(鼎文本)高祖本纪,武德九年五月敕沙汰佛道二教
,京师留三寺二观,诸州存留一寺一观。但是,八月高祖退位
为太上皇,传位太宗,敕令并没有推行,页16-17。
注4 唐会要(世界书局本)卷48,“议释教”下,称:“自后应诸
州准元敕置寺外,如有胜地名山,灵踪古迹,实可留情,为众
所知者,即任量事修建,....其诸县九户口繁盛,商旅幅辏,
愿依香火,以济津梁,亦任量事,各置院一所,....其有山谷
险难,道途危苦,羸车重负,需暂憩留,亦任因依旧基,却置
兰若”。这是会昌灭佛后复兴佛法之举。宣宗大中六年十二月
宰臣上,言页843。
注5 官寺乃指于各州设置同一寺名的寺院,并由官方给予所有经费
,官寺内之僧行亦由朝廷敕许。隋开皇间首创,于长安设大兴
善寺,各州设大兴国寺,寺因国都大兴城得名。高宗似亦于各
州置官寺,惜官寺名称不得其祥。武后天授元年(690)十月
置大云经寺于两京及诸州。中宗神龙元年(705)二月置中兴
寺观,景龙元年(707)更名为龙兴寺观。玄宗开元廿六年(
738)六月,敕天下诸郡立龙兴,开元二寺观。次年令国忌日
就龙兴寺行道散斋,千秋祝寿就开元寺行香。见佛祖统纪卷四
十,页375上。又按常盘大定“支那佛教史迹评解”,页49-52
。有长安大开元寺兴致碑,乃元延祐六年(1319)所立,碑文
则为金贞祐四年(1216)九月二日僧澄涧书于开元皇帝祠壁,
有关设置开元寺玄宗与胜光法师一席话之内容。
注6 旧唐书武宗纪“毁佛寺勒僧尼制”,页605-604。并参考入唐
求法巡礼记卷四。时长安被毁三百多所,天下被毁者无数。
注7 “五代会要”卷十二,寺条,页195,后唐庄宗同光二年
(924)也敕并无名额小院舍,见义楚(赐紫,明教大师)释
氏六帖(有九五四年自序)卷廿一,页441。
页132
注8 “五代会要”卷十二,寺条,页195。
注9 “续资治通鉴长篇”卷一一四,仁宗景祐元年(1034)闰六月
毁天下无名额寺院,页20上。“八琼室金石补正”卷110,冯
翊“西河普济寺记”称徽宗大观三年(1109)毁无名颜寺院,
页24上。以上是拆毁的例子,称作他用的如充臣僚功德坟寺,
见拙作“宋代的功德坟寺”(食货月刊十五卷九,十合刊,
1986)或移作学校之用,如“宋史”(仁寿本)卷一七三食
货志称绍廿一年(1151)户部议并拨无敕额庵院田为学田,页
37上。
注10 宋代以前,对于私创佛寺或采既往不究之办法,如玄宗“禁
创造寺观诏”,见“全唐文”卷廿六,页17下。又后唐明宗
“禁造佛寺并私剃度”敕亦规定:“今日以前修盖得寺院无
令毁废,自今已后不得辄有建造”,页13上。
注11 皇帝诞节见“宋会要辑稿”第卅九册,礼五十七之十四。按
“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八十九,京兆府兴平县“保宁寺牒并使
县帖”称县有无名寺额六十一所,其中五十七所符合规定得到
敕额,余四所虽不合规定,经特案申请亦得到敕额,该牒文即
是此次整顿无名寺额时留存下来的第一手史料。另见“新安志
”卷三,歙县寺条;又“佛祖统纪”卷四十三,页397中亦参
考。
注12 “守会要辑稿”第十一册,礼五之十五~十六。政和元年(
1111)八月八诏改崇宁寺观为天宁万寿寺观。七年二月十三日
又诏改神霄玉清万寿,见礼五之廿三。总之,官寺的性质即是
为皇帝祈求福田的。
注13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一,天禧二年(1018)四月条,页
12上。按唐武宗毁寺之标准是屋宇二百间以下,宋代却降为三
十间(或百间),可见宋代寺院规模小,受敕额的条件也低。
注1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七,嘉祐七年九月条,页9下。“司
马文正公集”卷廿四,论寺额札子(页229-下-上),和卷廿八
永昭陵寺札(页252上-下)均上奏请求不系帐寺观,不论屋舍
多少请勿赐额。
注15 “山右石刻丛编”卷十五,治平四年(1067)泗州千峰院寿圣
禅院牒碑,卷14,寿圣寺牒均提及熙宁元年(1068),山西平
定、乐平二县有廿三所赐额寿圣。“乾道四明志”卷十,蓬莱
山寿圣禅院记有明证。又见“佛祖统计”卷四十五,页414上。
注16 “宋会要辑稿”第卅九册,礼57之14-25。
页133
注17 “嘉泰会稽志”卷七,寺院条,广福院。
注18 “滕县金石志”宋三省同奉圣旨存留宝塔记,页59下-60上。
注19 按:本文完稿后,才看到竺沙杂章氏“宋代佛教社会史研究”
一书,其中第二章寺观?赐额????一文,与本文若合符节
,然而竺沙氏资更礼富,今转引他的寺院赐(改)额统计表于
下:(见页109)
宋代寺院赐(改)额统计表(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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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 州 湖 州 明 州 越 州 台州 秀 州 │
├───────┼─────────────────────────┤
│寺院总数 │ 762 217 304 343 395 136 │
├───────┼─────────────────────────┤
│大 宗 │ 11 0 7 12 8 0 │
├─┬─────┼─────────────────────────┤
│真│ 总数 │ 117 18 59 131 126 33 │
│ ├─────┼─────────────────────────┤
│ │大中祥符中│ 116 14 54 123 109 28 │
│宗│(元年) │(76) (8) (33) (119) (84) (20)│
├─┴─────┼─────────────────────────┤
│仁 宗 │ 7 2 12 5 8 1 │
├───────┼─────────────────────────┤
│总 数 │ 258 87 143 77 148 32 │
├─┬─────┼─────────────────────────┤
│英│ 治平元 │ 1 0 41 4 5 23 │
│ │ │ │
│宗│ 2 │ 241 86 98 11 1 5 │
│ │ │ │
│ │ 3 │ 3 0 3 61 140 4 │
├─┴─────┼─────────────────────────┤
│神 宗 │ 16 6 16 4 4 6 │
├───────┼─────────────────────────┤
│哲 宗 │ 1 0 0 1 1 0 │
├───────┼─────────────────────────┤
│徽 宗 │ 10 8 8 4 6 6 │
│ │ 87 18 29 8 22 35 │
├───────┼─────────────────────────┤
│南 宋 代 │ 移额 │
│ │ 110 9 3 5 0 4 │
├───────┼─────────────────────────┤
│ │ 咸淳 嘉泰 宝庆 嘉泰 嘉定 至元 │
│出 典 │ │
│ │ 临安志 吴兴志 四明志 会稽志 赤城志 喜禾志│
│ │ │
│ │ 76-85 13 11-12 7,8 27-29 10,11│
└───────┴─────────────────────────┘
※按该项统计与本文附录宋代各地区寺院数目表略有出入,仅此说。
注20 如“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八十八,梓州宁国寺牒并阴,乃真
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三月刻石,由中书给牒,页2下-6
上。其他如“江苏金石志”卷十六,华亭县宝云寺牒,乃英
宗治平元年(1064)十月给牒,页43上。其他例子尚多。
页134
注21 如“两浙金石志”卷十一,临安宋高丽寺尚书省牒碑,乃理宗
宝庆三年(1227)正月给牒,页23上-24上。另江苏金石志卷
十八,宜兴县赐兴平报国寺额敕,亦是理宗景定五年(1264)
给牒,页16上-17下。
注22 “两浙金石志”卷十一,乌程县震泽乡南浔接待忏院公据碑,
乃宁宗嘉定十一年(1218)四月给牒,页16上~下。“江苏金
石志”卷十七,苏州光福寺公据乃理宗嘉熙四年,(1240)二
月由两淮发运副使给据,页4上~5下。
注23 “江苏金石志”卷十六,平江府元和县玄妙观尚书省札并部使
帖乃理宗端平元年(1234)四月给执,页9上~12下。
注24 同注23。
注25 “金石苑”卷三,绵州宋富乐山兴教禅院使帖并开堂记乃神宗
元礼四年(1081)四月给帖。并参考“语石”卷三,符牒条,
页99-100。
注26 廨院是寺院之别馆,用来接待宾客、管理钱谷之所在,关系寺
院之兴废隆替,故主僧须择用有能力者来主事,以减少寺院之
困扰,见“鼓山志”卷七,明王克复“重建白云廨院碑”,页
332-334。笔者初不解廨院这名词,遍查词书亦不见,偶然看
到王克复的这篇碑记才知何所指。按廨院于志书中有著录,如
“嘉泰会稽志”卷七,府城法济院乃台州万年山廨院;卷八,
诸暨县资圣院为应干廨院。至正金陵新志卷十一,府城封崇寺
为旧报慈廨院。至顺镇江志卷九,丹徒县禅隐寺又有廨院在西
南一里。“咸淳临安志”卷八十一,有龙华廨院、永清廨院,
皆绍兴间建,以上这些都是例子。廨院或离本寺很远,隔州隔
县者亦所在多有。
注27 “至顺镇江志”卷九,庵条。
注28 白衣社会皆由俗人组成,故称白衣。据“僧史略”卷下,结社
法集条所说“历代以来成就僧寺,为法会,社也。社之法,以
众轻成一重,济事或功,莫近社。今之结社,共作福因,条约
严明,愈于公法。”,又说:“行人互相激励,劝于修证”则
社有生善之功大矣。页250下。按南宋杭州一地僧寺之社会较有
名的如“都城纪胜”卷三,社会条所云之奉佛社会较有名的如
上天竺光明会,皆城内外富豪助备香花灯烛,斋衬施利,以备
该寺一岁之用。(“西湖老人繁胜录”也载天竺光明会云:递
年浙江诸富家舍钱作会,烧火烛数条如柱,大小烛一二千条,
香纸不计数目,米面,碗揲,匙筋,扇子,蒲鞋,篠扫,灯心
,油盏之类备,斋僧数日,满散出山。大抵上法事所需之物皆
由光明会成员负责贡献。)城中太平兴国寺净业会,则每月十
七日集男士,十八集女人,入寺讽经听法,岁终则建药师会七
昼夜。“梦粱录”卷十九,社会条,奉佛者社会除上述外,尚
有四月八日六和 (塔),集童男童女善信人建朝 会;每月
庚申或八日,诸寺庵舍集善信人诵经设斋或建西归会。宝叔塔
寺每岁春季,建受生寄库大斋会。清明节诸寺建供天会。七月
十五日建盂兰盆会。二月十五日长明寺及诸教院建涅槃会。
有关社会更详尽的探讨见铃木中正“宋代佛教结社?研究”一
文(史学杂志卷五十二,第1.2.3.期)可作参考。
页135
注29 “戒坛”一般附设于律院内,但是,也有单独称为戒坛院的。
戒坛是受戒的地方,由官府成立。宋初戒坛少,行数千里始能
受戒,其后 多,处处皆有。尼戒坛与僧戒坛亦不相混,见“
嘉泰会稽志”卷八,戒坛条。又“僧史略”卷上,立坛得戒条
,页238中。
除此之外,尚有称接待院、施水坊者。接待院乃专门接待僧俗
食宿。如洪迈“夷坚志”支癸卷四,祖圆接待庵条云:“二浙
僧俗,多建接待庵,以供往来缁徒投宿,大抵若禅刹然。”,
施水坊则供应茶水给过往僧侣。以上分别见“嘉泰会稽志”卷
八,接待条、施水条。又尼院一般也都分别开列。
注30 转录高雄义坚“宋代寺院制度?一考察----特?住持继承法?
???”一文(支那佛教史学第五十二卷,1941,页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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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别│ 禅院 │教院 │ 十方律院 │ 甲乙律院 │废院│ 尼院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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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府│ 5 │ 5 │ 1 │ 10 │ │ 2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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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县│ 26 │ 31 │ 2 │ 55 │ │ 3 │ 117 │
├───┼───┼───┼─────┼─────┼──┼───┼───┤
│黄严县│ 33 │ 20 │ 2 │ 34 │ │ 2 │ 91 │
├───┼───┼───┼─────┼─────┼──┼───┼───┤
│天台县│ 15 │ 12 │ 2 │ 43 │ │ 0 │ 72 │
├───┼───┼───┼─────┼─────┼──┼───┼───┤
│仙居县│ 16 │ 3 │ 0 │ 23 │ │ 4 │ 46 │
├───┼───┼───┼─────┼─────┼──┼───┼───┤
│宁海县│ 12 │ 14 │ 0 │ 19 │ │ 1 │ 46 │
├───┼───┼───┼─────┼─────┼──┼───┼───┤
│合 计│ 107 │ 85 │ 7 │ 184 │ │ 12 │ 395 │
├───┼───┼───┼─────┼─────┼──┼───┼───┤
│四明城│ 3 │ 4 │ 6 │ 6 │ 6 │ 5 │ 30 │
├───┼───┼───┼─────┼─────┼──┼───┼───┤
│勤 县│ 22 │ 24 │ 8 │ 36 │ 0 │ 0 │ 90 │
├───┼───┼───┼─────┼─────┼──┼───┼───┤
│奉化县│ 23 │ 23 │ 4 │ 23 │ 0 │ 1 │ 74 │
├───┼───┼───┼─────┼─────┼──┼───┼───┤
│慈溪县│ 6 │ 11 │ 6 │ 16 │ 1 │ 1 │ 41 │
├───┼───┼───┼─────┼─────┼──┼───┼───┤
│定海县│ 7 │ 6 │ 5 │ 13 │ 0 │ 0 │ 31 │
├───┼───┼───┼─────┼─────┼──┼───┼───┤
│昌国县│ 10 │ 6 │ 1 │ 6 │ 0 │ 0 │ 23 │
├───┼───┼───┼─────┼─────┼──┼───┼───┤
│象山县│ 9 │ 3 │ 0 │ 4 │ 0 │ 0 │ 16 │
├───┼───┼───┼─────┼─────┼──┼───┼───┤
│合 计│ 80 │ 77 │ 30 │ 104 │ 7 │ 7 │ 305 │
└───┴───┴───┴─────┴─────┴──┴───┴───┘
页136
注31 “至元嘉禾志”卷二十六,陈舜俞福严禅院记,页6下~7上。
注32 “禅林象器笺”第一类区界门,十方刹条,页7下~上。
注33 南宋、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二,饮食衣服今皆变古条云:
“余尝观张横渠语云:‘曾看相国寺(开封)饭僧,因嗟叹
以为三代之礼尽在是矣!’诚哉斯言也。余尝观成都华严阁
下饭万僧,如尽得横渠之所以三叹。盖其席地而坐,不设椅
桌,即古之设筵敷席,未食先各出。”页2上。又俞“樾茶香
室续钞”卷十七,程明道(颢)叹僧家仪条引吴曾能改斋漫
录云:“明道先生尝至天宁寺,方饭,见趋进揖逊之盛,叹
曰:‘三代威仪尽在是矣!’页三下。”
注34 “东京梦华录注”卷三,相国寺内万姓交易条引周辉清波别志
中:“大相国寺旧有六十余院, 或止有屋数间,檐庑相接,
各具庖爨,每虞火灾,乃分东西,各为两律两禅,页 94。元
“傅与砺文集”卷三, 新淦州建兴寺施田碑云:“建兴寺者
,肇唐武宗。 始其徙盛大,支为院十有四,环列左右,代迁
时移, 今所存者独六院,而院各有田以饭其众,岁久稍增益
之; 独寺正殿为公堂,故有田百六十亩有奇,岁入租八十有
四石,以资董视营造之费者,前是未有所增焉。”页 8 下。
又“至元嘉禾志”卷十八, 王希吕秀州精严禅寺记,称寺原
为律居, 分房列户者以百数,而为之徒者且数百人,虽不令
勤力进修者, 而不守清规者亦大有人在。 淳熙四年( 1177
)乃革为十方,见页 1 上 -3 上。
注35 宗晓,佛祖统纪”卷十八有传,页239下-上。
注36 “宝庆四明志”卷十一,州城教院有延庆寺、即是延庆院,
绍兴十四年改院为寺。寺有常住田二千二百十亩,居院十刹
之一。
注37 “宝庆四明志”卷十三,天童山景德寺乃禅院五山之一,有
田三千二百八十四亩,山一万八千九百五十亩,见页19下。
又大梅山仙居院即大梅山保福院,有七百二十五亩,山二万
五千四十二亩,页20下。
注38 宗晓,“四明尊者教行录”(大正藏第四十九卷)卷六,使
帖延庆寺,页909上-下。
注39 “敕修百丈清规”(大正藏第四十八卷)卷三,请新住持之
规式,页1123下。
注40 高雄义坚,前引文,页12。
注41 “庆元条法事类”卷十五,住持问道释令,页476下。
注42 同注41。
注43 同注41,页476上。
注44 “两浙金石志”卷十三,城东慈云院甲乙传流住持部据府帖
,页21-23。
注45 刘克庄, “后村大全集”(四部丛刊初编)卷八十九,漳州
鹤鸣庵,页 764 下 - 下。
注46 同注45,卷158,明禅师墓志铭,页1400下。
页137
注47 同注45卷九十三,荐福院方氏祠堂记,页804下。
注48 同注45卷一四六,忠肃陈观文神道碑,页1285下。
注49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十六之四十二有绍兴廿九年等御史
朱倬上言云:臣闻昔伪闽时,以八州之产,分三等之制,膏
腴者给僧寺道观,中下者给土著流寓;至其末流,贸易取金
, 自刘夔始,由是利分私室,士竞干求,其后张守(绍兴二
年知福州)遂与土居大夫谋, 为实封之说,存留上等四十余
刹以待真僧传法, 余悉为实封,金多者得之,岁入不下七八
万缗。 以是助军兵春冬二衣,余宽百姓非泛杂料,时实便之
。 按刘夔知福州在仁宗皇祐三年( 1051 )至六年间。朱倬
上言在“系年要录”卷五十六系在绍兴二年七月丁卯条,乃
是以绍兴二十九年所奏补入。又曾巩于熙宁十年至元礼元年
( 1077 -1078 )知福州时, 示提到福州僧寺住持之取得赇
请公行,见“宋史”卷三一九本传。 以上并见竺沙氏前揭书
,页 162-165。
注50 元、陈栎,“定宇集”(四库珍本二集)卷九,通守陈公(庆
勉)传页4上-下。
注51 黄潜,“金华黄先生文集”(四部丛刊初编)卷十三,净胜
院庄田记,页129上-下。
注52 拙作,“宋代的功德坟寺”,页29-30。
注53 “愧剡录”(百部丛书知不足斋丛书)卷十一,寺观敕差住
持条,页16上-下。
注54 “东京梦华录注”,页94。又“佛祖统纪”卷四十五,元礼
五年条,页416中。
注55 “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卷 179, 僧部引五灯会元,页895
上。
注56 宋若霖,“蒲田县志”(光绪五年补刊本,民国十五年重印本
,成文)卷四,寺观。
注57 “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卷111,僧寺引福建通志,页244下。
注58 乾隆“泉州府志”卷十六,坛庙寺观门,页18下。
注59 “淳熙三山志”卷三十五,寺观类,页8021上。
注60 “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十二,平江承天能仁寺记,称能仁寺为
一大丛林,“五山十刹殆不及也”,页121上-下。
注61 宋濂,“宋学士集”(四部丛刊)翰苑别集卷十,住持净持
持禅寺孤山峰听公塔铭,页316下。
注62 “嘉泰会稽志”卷七,寺院条称大中五年,百丈怀海弟子契
真寓居律寺禹迹寺之北庑,是时禅寺虽创,犹未普及,契真
乃于北庑创禅居,页10上-下。
注63 同注61翰苑续集卷五,天界善世禅寺第四代觉原禅师遗衣塔
,页2-3上。
注64 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中华书局,上海)卷十四,方
外玄踪条;页260。
注65 同注63。
注66 同注64。
页138
注67 径山寺“有径山志”十四卷,明天启四年(1624)修。收在
中国佛寺志(明文书局),以下寺志或山皆收入中国佛寺志,
不另注明。
注68 灵隐寺有“灵隐寺志”八卷,康熙二年(1663)孙治撰,十
年(1671)徐增重编,光绪十四年刊本。
注69 净慈寺有“净慈寺志”二十八卷,嘉庆间(1796-1820)释际
祥撰,光绪十四年刊本。
注70 天童寺有“天童寺志”十卷,清闻性道,释德介撰,嘉庆间
重刊本。
注71 阿育王寺有“阿育王寺志”十卷,万历四十年(1612)郭子
章撰。乾隆间释畹荃续纂艺文六卷,二十二年以正续合刊,
共十六卷。
注72 “咸淳临安志”卷八十,页13上-下。
注73 “金陵梵刹志”卷三,沿革。另有清释德铠“灵谷禅林志”
十五卷。
注74 “吴郡志”卷三十,徽宗时为祝寿道场,后即以为荐严之地
。页18上-下。
注75 “宝庆四明志”卷十五,雪窦寺有常住田一千七百八十七亩
,山七千三百亩,页10下。
注76 “温州府志”(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卷五,页13上-下。
注77 雪峰寺有“雪峰志”十卷, 明徐勃撰(崇祯五年 [1632] )
释智闾序言),乾隆十九年( 1754 )刊本。 原书已补入清
初资料。
注78 “吴郡志”卷三十二,页1上-5上。
注79 “嘉定赤城志”卷二十八,页14下-上。国清寺有田三千四百
六十一亩,山三千九百零二亩。
注80 郎瑛,“七修类稿”(世界书局)卷五,五山十刹条,页92。
注81 寺“有杭州上天竺讲寺志”十五卷,明释广宾撰,光绪二十
三年(1897)刊本。
注82 “咸淳临安志”卷八十,页4上-下。绍兴十四年(1144)改
赐天竺时思荐福寺额,为吴秦王香火院。庆元三年(1197)
太皇太后有旨,不欲久占天竺名刹,可复元额。宝祐二年
(1254)改赐今额。
注83 “咸淳临安志”卷七十九,理宗淳祐十年(1250)将该寺赐
贾贵妃为香火院,页28下-上。
注84 同注83卷七十八,度宗咸淳四年(1268)有旨改演福教寺为
禅院,赐平江田五千亩,并免科役,页25下。
注85 宝陀寺元礼三年(1080)赐额宝陀观音寺,许岁度一人,置
田积粮,安众修道。理宗淳祐八年诏置接待庄,并免租役,
有常住田五百六十亩,山一千六百七亩。令人费解的是绍兴
元年,革律为禅,则寺为禅院而非教寺。见“宝庆四明志”
卷二十,页23上,及“延祐四明志”卷十六,页8上-13上。
页139
注86 即四明知礼法智师之本院。有田二千二百十亩,见“宝庆四
明志”卷十一,页7上-上。
注87 见“金陵梵刹志”卷二十一,页893。
注88 伊东忠太“五山十刹图?就??”(佛教史学----编四号,
1911),页1-2。
注89 望月信亨,“佛教大辞典”,页1183上-1184中,五山十刹条。
注90 同注89。
注91 “两浙金石志”卷十一,宝庆三年(1227)正月宋高丽寺尚
书省牒碑,乃牒前住持平江府吴江县华宝塔院僧清远为高丽
慧因寺住持。由牒文可知十方寺住持出缺后,先由本寺知事
僧申府,下诸山批送临安公定伍名,申尚书省,僧司再就上
天竺寺白云堂云集公定伍名,申朝廷,候朝廷指挥。并见同
卷绍定四年(1231)十一月尚书省牒前往嘉兴府东塔广福教
院传贤首宗教僧如介牒奉束,宜差住持南山高丽慧因教寺牒
至准敕故牒,页30-31下。惟令 亭寺主僧清果保明道枢等,
不由府定,体制不同。
注92 卢见曾,“金山志”(乾隆二十七年[1762])撰,光绪二十
六年 [1900] 刊),秦观“圆通禅师行状”, 页 550,寺即
有名的金山寺,白蛇传故事与它有密切关系。
注93 张仲炘,“湖北金石志”(宣统间排印本)卷八,宋、张田
荆门军景德玉泉禅院唐贤留题诗序碑。寺与真宗刘皇后有关
。 刘皇后微时曾得主僧赠银,刘氏贵显后,即赠金改建寺宇
和塑像。
注94 “径山志”卷一,大觉国一贞元禅师,页63-74。全唐文卷五
一二有李吉甫杭州径山寺大觉禅师碑铭并序,页17下-20下。
注95 同注94佛曰大慧禅师,页89-138卷六,张浚大慧普觉禅师塔
铭、页527-534卷七,楼钥径山兴圣万寿寺记,页627-634。
注96 “武林梵志”(四库珍本二集)卷十,古德机缘条,又见该
余丛考(世界书局)卷十八,南宋将帅之豪富条,页 6 上
~下。
注97 “径山志”卷七,楼钥径山兴圣万寿禅寺记。
注98 服部俊崖,“径山寺考”(佛教史学一卷十二期,1912,页
71~83。另同氏,“径山志解说”(佛教史学一卷四期,1911
)页45-52亦可参考。
注99 “径山志”卷四,理宗蠲免径山和籴指挥 ,页 350-352。
注100 同注 99 卷七,元家之巽“径山兴圣万寿重建碑”, 页
650-656。 注 101 “两浙金石志”卷五,宋灵隐寺中书门下
牒,页 24 下 - 上。夏竦,文庄集卷二十一,赐杭州灵隐山
景德灵隐寺常住田记,页 2 下。
注102 “咸淳临安志”卷七十八,寺院条。
页140
注103 “宋史”(仁寿本)卷一七四,食货志,咸淳十年(1274)
陈过上疏称御前寺观皆巧立名目,尽蠲两税,页25下。
注104 “宋会要辑稿”,食货七十之七十一,赋税杂录条,淳熙五
年七月三日,泰宁寺的延祥庄即是。
注105 “宋会要辑稿”,礼五之二十三,祠宫观附条,称崇宁四年
规定崇宁寺观可以免纳两税和役钱。臣僚上言认不妥,大观
四年改为只免纳役钱。
注106 拙作,“宋代的功德坟寺”,页41。
注107 同注 105。
注108 同注 102。
注109 “佛祖统纪”卷四十
七,页 426 下,称绍兴二十四年,以上天竺为御前道埸,特
诏免纳科敷。另,“宋会要辑稿”道释二之十六。
注110 “江苏金石志”卷十六,上方教院免差公据,页2上-三下。
注111 “咸淳临安志”卷七十九,寺院条。
注112 同注111。
注113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十六,甲集,僧寺常住田条。
注114 “宋会要辑稿”道释二之十六称,嘉定五年(1208)二月二
十九日有诏上天竺、径山寺两寺所蠲免的和买、役钱之额数
,不得分摊给其他人户。
注115 “庆元条法事类”卷四十七,赋役门,受纳税租条,页424上
。卷四十八,支移折变条,页447下。
注116 拙作,“宋代福建路的寺院与社会”(思与言十六卷四期,
1978),页311-340,又竺雅杂章氏,前揭书,第四章福建?
寺院?社会,页159-169。
注117 南宋末叶方大琮,“铁庵集”(四库珍本二集)卷二十二,
黄叔惠条说:寺院田惟闽为多,非泛科敷不及百姓者,寺院
其保障也。”页23上。相同又详尽的看法尚有林希逸,“鬳
斋十一槁续集”卷十,重建敛石寺记所说:
独吾闽人衣食其田,二税之外无所与闻问之。僧寺则上
供有银,大礼有银,免丁又有银,岁赋则有祠牒贴助,秋苗
则有白米撮借,与夫官府百需靡细靡大,皆计产科之;嘐嘐
者但曰:“吾乡地狭人稠,田之大半皆入诸寺”。然而谷之
食者邦人也,岂辇而他出乎?籴必以钱,虽在诸寺,犹大家
也。故前辈有言:“僧寺闽南之保障”,余常以为仁人之言
。数千年来,官病之,吏病之,大家亦病之,僧逃而屋败者
过半,其幸存者犹凛不自保。页12上。
页141
注118 “重建敛石寺记”,页12上。
注119 根据注19的统计,南宋赐额有199所,移额的131所,总计330
所,数量并不多,而且没有全面性的赐额,笔者推测其原因
可能是,南宋政府对于寺额的管理较北宋松懈,因为明代方
志中保存有不少庵舍的创建皆在南宋,这些庵舍都属私办,
没有得到朝廷的赐额。
*本文由深华法师键档
陈玉娟居士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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