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明代社会:20个你不可不知的佛教社会现象
佛教与明代社会:20个你不可不知的佛教社会现象
中国明代社会商业繁兴,带动城市多元生活,呈显不同的士人文化与庶民文化格调。此时佛教的宣扬,不再强调艰深教义,而是凸显宗教与日常生活结合的密切性,于是产生了士人喜禅、庶民信佛等更为世俗化的佛教样貌,“20个不可不知”,从民间的岁时节日、休闲娱乐、婚丧喜庆等生活中,看到佛教对中国社会所带来的深刻影响。
佛教的仪式
1.节日活动
明代,佛教与社会大众互动的节日活动,最为重要的是浴佛节及中元节。依其一年的周期分别有:
正月初一到初三:民众会到寺院烧香答愿、祈福拜佛。佛寺僧众则会在初一举行供佛斋天的岁朝佛事。
二月十五日:这一天是花朝节。寺院启建涅槃会,讲《孔雀经》,拈香的人纷至沓来。
四月八日:此日是释迦牟尼佛圣诞,为纪念佛陀圣诞,佛寺举行浴佛、法会等活动。浴佛方式是用一水盆供奉释迦牟尼佛诞生像,浸以糖水,全寺僧众及信众以香汤浴之,求福祈愿。
僧人会以布置庄严的车子,载著佛像巡行街市,称“行像”。也会铙鼓迎往富家,用小杓浴佛,提唱偈诵,以化缘财物。
当日来佛寺还有“结缘豆”。一粒豆一句佛号,佛寺给人以豆,表示与佛结缘,受佛保佑。一些家庭人际关系不顺的妇女,会来取拿结缘豆,希望通过“结缘”来改善家庭彼此的关系。
二是施浴佛汤。饮浴佛水,可使人更真切体会到佛佑。此日,民间也流行各处旅游玩耍。
七月十五日:相传地官赦罪,该神七月十五生,是为“中元”。此日,屠门罢市,家家持斋诵经,上坟祭祖,荐奠祖考。寺里启建盂兰盆会,讽经施食,追荐亡灵。亦有放灯河中,称为“照冥”,救拔溺死鬼魂。
十二月初八日:俗称腊八,是佛成道日。佛陀在喝了牧羊女乳糜状的粥后,才恢复体力,继续用功终至成道。所以,腊八这一天,佛寺诵经纪念,并仿效牧羊女的作法,熬粥供佛,施米打斋。而民间大小人家,杂五谷米并诸果煮为粥,互相馈送,称为“腊八粥儿”。
2.家庭祭祀的主神
中国传统的家祠祭祀,仅是设天地神牌,上写“家堂香火之神”或“天地君亲师”,旁置祖先的神主牌。
至明朝,会同时崇奉儒释道三教诸神。明人谢肇浙《五杂菹》提到,崇奉的正神尚有观音大士、真武上帝、碧霞元君、关公等四尊。对这四神的虔诚敬信,谢肇浙曾说:“凡妇人女子,语以周公、孔夫子,或未必知,而敬信四神,无敢有心非巷议者,行且与天地具悠久矣!”
3.重要的法会
佛教举行的法会名称多样,如无遮大会、水陆法会、放生法会、瑜伽焰口等,也有为帝王举行的祝圣法会、国忌法会、祈雨法会等。
明朝政府每年都会祭祀释迦牟尼佛及道教诸神。除中央举行修斋设醮之外,若逢旱涝灾害,或要追荐死亡将士、眷属,祈福诸神,朝廷也会派官员到各地的寺院道观祈祷建斋醮。
明太祖曾在南京各寺院多次举行水陆法会,规模最大、仪式最隆重的,莫过于在南京蒋山寺举行的广荐法会,在宋濂〈蒋山寺广荐佛会记〉中详细记载了整场法会的盛况。
明朝还盛行不定期举办“放生法会”。如憨山大师在山东牢山推动放生,致使当地寺院的放生活动,是“在在有之”,凡有善心者,也欣然乐从。
另外,也有不同于佛事性质的大型佛教法会。每年四月,北京各寺院举行“参禅礼佛之会”。或禅僧所举行的“讲经大会”,参与者更是不分士愚、男女。如崇祯二年,有法师在南京南门讲经,听者达十万人,“勋臣为之倡率,御史为护法,祠郎为之赞导。”可以见得明朝百姓参与法会的热烈。
4.丧礼采佛道仪式
明代,民间合用佛道仪式与传统丧礼,以追荐亡灵的情况日益普遍。
皇室成员去世或遇忌辰,都令僧道举行仪式以超度追荐,方式有念经、敲钟、建斋设醮等。皇帝或皇后初丧时,每座寺庙都要敲钟三万声。究其本意,“佛家谓地狱受诸苦者,闻钟声即苏,故设此代亡亲造福于冥中,非云化者有罪,为之解镶也。”此已奉为惯例。
在民间,丧家常会以供僧道斋,或作水陆法会,写经造像,来减轻亡者生前罪业,使之不堕地狱受苦。
在初丧后三日或五日,请僧道做佛事,谓之“度亡”。后,每遇七日,就做佛事超度亡魂,一般称为“做七”。除“做七”之外,如百日、期年、再期、服除、以及以后每年的七月十五、十周年、廿周年,也会请僧人来作法事,称为“追荐”。
做佛事看门面
明朝时,丧礼请僧道做佛事,并不只是为了超度亡者,更多是为了讲究门面,如“某某尚能作斋,我不能也,教人笑话。”(明熊遇《非墨篇》)
关于明代僧人作佛事的情景,明人何白曾有记述:当追荐法筵时“顾其坛宇靓洁,幡花庄严,主礼惟虔,僧仪为肃。”使人油然产生了信心、欢喜心、皈依心。到了深夜,点燃药师灯,僧人举行散花仪式时,环绕灯下,“交相嘲谑,哄然一堂,圮教渎尊,”又使人先前的信心荡然无存。
从事佛事者,除正式的僧人、道士之外,还有一些是由“道人”来承担。这些道人虽然自称是佛教中人,但根本没有师承,沿门打听哪里需要念经还愿,宣念一卷《金刚经》,图些斋食。
5.火葬之俗
中国民间传统葬俗,大多是以土葬为主,讲究入土为安。但在佛教传入后,火葬之俗逐渐盛行。虽然明太祖曾下令“其从尊者遗言,将尸烧化其弃置水中者,杖一百。”但受到佛教的影响以及百姓“苦无地可葬”,火葬之俗并未因禁而止。
举行火葬的场所大都在寺院之中,如南京崇善寺设有“化人亭”,提供停放、焚化尸体之用;另设有“斋堂”,作为眷属祭奠、宴饮之处。亡者于寺院焚化,也埋葬于寺院周围,如宦官郑强的墓地,就在南京永宁寺。
6.危机处理
佛教与百姓的关系,除节庆、法会、葬礼等场合之外,佛教也提供其他仪式方法,协助解决社会大众在生活上的困惑厄难。
吃斋念佛
自梁武帝禁止僧人食肉,认为食肉就是杀生的观念后,中国人逐渐以吃素为一种善行或赎罪、还愿的方式。至明朝,一般笃信神佛的民众,长年吃斋念佛,更成为普遍的现象。
卜问凶吉
明太祖朱元璋走投无路之际,就是跑到寺庙里抽得好签,才投靠红巾军。民众心有疑惑,或有未能解决的问题,也常到寺观里求签问卜,以得指示。
许愿还愿
若人们想做到一件事,或者希望能达成某个目的,就会备好纸香到寺观里,求神佛保佑,许诺事成之后,必有答谢,称为“许愿”。“还愿”则是在事成之后,以其所许诺的方式,来敬谢神佛。
如明人陆粲在其《庚巳篇》中提到他朋友的亲身例子:史公在当官前,曾寄宿在城东的普光寺读书。有天早上读书打瞌睡,恍惚之间听见有人叫他:“赶快起来读书,御史啊,您要努力,自爱一点。”史公醒来,回忆刚刚所见的影像,很像是寺里的伽蓝菩萨。便到伽蓝菩萨面前默祷:“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当到御史,我一定让您住的地方焕然一新。”事后,史公果真当到了御史,便回普光寺新建伽蓝殿供奉伽蓝菩萨。
捉妖降怪
明代,一般人都相信僧道能够驱鬼镇邪,常会请有法力的僧人或道士来降妖除怪。不过,以道士居多。
天灾疾疫
因卫生或水利设施不完备,若遇瘟疫旱灾,只有祈求上苍、神佛的护佑。如万历十六年,杭州当地太守请莲池大师举行祈神禳疫法会。万历廿四年,雷州大旱,请憨山大师作超度大会。
治疗疾病
一般大众对僧道有普遍的敬仰,若有怪病,常会延请僧道作法袪病。另一方面,也有许多僧道精通医术,如明人谢肇浙的仆人突然气逆行不能躺卧,而求医于僧人。因此,百姓请僧道看病或向他们买药是常有的事。
佛教与社会的关系
7.与皇室互动密切
明代佛教与朝廷的关系,一方面隶属政治管理制度,僧官由朝廷派任,寺院成为国家举办重大祭典、祈雨祝祷的宗教场所,协助朝廷稳定社会秩序。
另一方面,皇亲贵族的生活也与僧道往来密切。除了皇帝赐建佛寺之外,皇亲贵族也多曾盖寺斋僧,甚至迎请僧众入府内作法会,或作咨询的对象。
万历年间,慈圣皇太后崇信佛教,皇太后出资,其他诸公主妃嫔官夫人,也会跟著捐资,很快的,京师敕建了许多巍巍壮丽的寺院,如海会寺、慈寿寺、万寿寺等,都非常庄严华丽,所谓“视金陵三大刹不啻倍蓰,盖塔庙之极,几同《洛阳伽蓝记》所载。”
但是,佛教与朝廷的关系,实牵系著当政者一人之好恶,暂不论嘉靖皇帝时,因为宠信道教,佛教受到严重的迫害。仅是风水的因素,也能无端毁坏寺院。如大兴隆寺,原名庆寿寺,金章宗时所建。于正统十三年重建,赐名大兴隆寺,立“天下第一丛林”牌楼,壮丽甲京城。后因正门有碍皇宫的风水,先是禁止开启寺庙正门,不许鸣钟鼓,接著毁天下第一丛林牌楼、香炉、幡竿。
另一座是大隆福寺,也曾是京城第一大寺。因其地不吉,也被拆去前门牌坊,禁止寺院鸣钟鼓。日渐萧条,不复当年庄严华丽的情景。
8.替僧
按明代制度,凡是皇太子、诸王子诞生,就要剃度幼童一人,替皇子出家为僧,称“替僧”,或称“替度”。初选替僧之时,要从众僧中卜一年命最贵之人,才允许披剃。北京城南的海会寺,相传就是明穆宗出生受厘之所,显然就是替僧出家之处。
这些僧人藉著是皇帝的替僧,在一般僧众中具有极高的声望,而朝廷给予他们的奉养居处,几乎等同王公。
9.香火院
寺院若由僧人募化,就不属于香火院;若由私人出资建造,就是所谓的“香火院”,而出资者就成为这座香火院的护法。寺僧与香火院的捐施者有一种相互依靠的关系。寺院是捐施者祝厘之所,而捐施者则是寺僧的香火饭主。如湖广竟陵县的宝峰山观音寺,又称为“十八湾杨氏寺”,因为是由当地望族杨氏出资修缮建造,这座观音寺就成了杨氏家族的家庙。
明代香火院有四类:一、皇帝敕建的寺院,建造之资有些是出自内帑,或由太后等出资合建,甚至有皇帝的替僧在此出家。二、宦官的香火院。三、皇帝将寺院赐给臣下,成为官员的香火院。四、缙绅们出资兴建,寺院住持亦由兴建者自定,如此出资者的法事活动,由香火院承担。甚至,将其宗祠建于寺庙之内,成了名副其实的香火院。
10.门僧
门僧之制,始于唐代的“门徒”。唐代时,百官之家“多以僧尼道士为门徒”,与之往还,即使家里有妻子也不避忌。一直到了明朝,江南还有所谓的“门徒”。
明朝时,有些宦官信奉佛教,除了广建寺庙之外,甚至依仗权势,收罗僧人在自己的门下,形成所谓的“门僧”。而亲近这些宦官的僧人,能因此而获官得利,所以,也有些僧众会贿赂宦官,投其门下,号称“门僧”。
11.士大夫与僧人
晚明,士大夫“多崇释氏教”,“禅悦之风”盛行,甚至有所谓的“狂禅习气”,这成为一股风尚。礼佛饭僧,谈禅说佛,出入佛寺,与僧人交游,已是明代当时士大夫清雅生活的基本内容。
喜禅之风影响所及,士大夫流行所谓的“清言”,内容雅致冷峻,超脱世俗烦扰,蕴含著很多的人生哲理与经验,其中多以佛道思想为基础,如《菜根谭》。甚至,为表示自己的超脱气质,士大夫也无不以拥有一袭禅衣或身穿禅衣为清闲生活的标志。
这些士大夫学禅,有些确实成为佛教有名的护法居士,也有些研究的作品,如焦竑、冯梦祯等。但也有不过是想让人说他志韵高远,便于做官;或是赶得时尚,显得有些文化气息,如明人张凤翼在《谭辂》一书说道:“近来士夫谢病,多挈一僧出游,以表见其高。人见之,便谓是苏长公、佛印作用。”
至于士人延请供养出家众,不别好坏,导致一些酒色无赖之徒也一概接纳,使得当时流传一句:“不交僧与道,便是好人家。”
另外,僧人也多与士大夫相交,缙绅之士“各迎于家”。僧人出入公卿之门,一同游览名山,清谈雅论,杂以诗句,蔚为风尚。在金陵、吴越等地,僧人大多能诗,而且相习成风,若不会写诗,就会被视为不清;相同的,士大夫若不能与僧人交游,同样也会被人视为不雅。
12.妇孺与佛教
妇女学佛
明代妇女,不分其社会身分地位,生活内容尽管有些差异,但信奉佛道却是她们的共同生活内容:结会讲经、斋僧饭道、修寺建塔、山顶进香、庙宇烧香等,都是明代妇女的社交生活样态。
寄名
孩子生下后,为躲避灾疫,就在寺庙寄名,而后改易原先的乳名,称“寄名”,或“契名”。如憨山大师周岁时风疾发作,几乎死去,他的母亲就向观音大士祈祷,并许愿让其出家寄名于当地的长寿寺,随后改易乳名称“和尚”。
13.乞丐的行业神
明朝时,乞丐以佛教中的“给孤独长者”为乞丐行业的守护神。给孤独长者是佛陀时代的大护法,常济助贫贱者,故称“给孤独”。明代,在南北两京设“舍饭寺”以济贫贱。舍饭寺的一边是蜡烛寺,另一边叫幡竿寺。幡竿寺的伽蓝殿内塑有给孤独长者的像。
14.进香团
明太祖曾下令“若有官及军民之家,纵令妻女于寺观神庙烧香者,笞四十,罪坐夫男。”也禁止私自在家“焚烧夜香”。但明代百姓到寺观烧香已成为一种风俗,尤其是妇女。除了家里烧香拜佛,每月朔望至寺庙烧香外,另外就是组织香会、香社去朝山进香。
明代民间全国性朝山进香之地主要有三处:泰山、武当山和普陀山。地域性的进香活动,以当地名山寺院为主。
乡民进香多以结社往返的方式,成员有男有女,也有单是妇女的结社,这类香社都是一些女菩萨,除庶民百姓家的女子外,也有一些官宦夫人。由道婆担任会首,召集会员或道友,进香社首先要缴交“随会”,也就是会费,包括沿途雇驴、下店、要带回的礼品等费用。为避男女相遇之嫌,沿途会友们要戴“眼罩子”。到了目的地,一是烧香许愿还愿;另外就是“演社”,参与沿街表演。
曾有记载:有一个多达三百多人的进香团,选十位干练者作“香头”,领一面“泰山进香”旗帜,由地方知县在旗帜上盖官印,给进香团旅途方便。沿路前有三十面大锣、五十面小锣,打著锣高声念佛,一路上好不热闹。
15.文学艺术
明朝的文学艺术作品反映出浓厚的佛道思想,体现整个社会背景佛道盛行的客观事实。如和紫柏大师渊源甚深的汤显祖,其脍炙人口的“临川四梦”或“玉茗堂四梦”(《还魂记》(一名《牡丹亭》)、《紫钗记》、《南柯记》、《邯郸记》)里,描写人生的荣华富贵、官场黑暗、男女真情,犹如一场梦,道出世事无常、空幻不实,最后无不归于佛道。
明代小说则常见因果轮回、成仙成佛的佛道思想,以此劝导世人行善,如<醒世恒言>卷廿末尾“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劝君莫把欺心传,湛湛青天不可欺。”也有以佛道故事为内容而创作的戏曲,如目莲救母、观音菩萨行传等,常在节日或社祭活动时演出。另外,诗词、绘画、建筑、雕塑等,亦是深受佛道思想影响。
16.寺院社会功能
公益活动
寺院参与铺路造桥、救灾济贫,并提供住宿服务。如明武宗南巡之时,当时从驾者数千人,“僧房家家占满,殊无措足地。”明末政治不稳,许多官吏南迁,但又没有足够的官舍,寺院也成了官吏们的安家之处,如当时南京天界寺是“明季多为官寓”。
而那些贫苦百姓居住无屋,佛寺也常常提供住房、斋饭等社会公益救济。
提供读书讲学场所
寺院环境清幽洁净,是士人读书、讲学的好处所。寺院有多余的空房往往出租,供人寄住读书或讲学,如柳诒征先生说:“明儒讲学之所,自书院之外,复有寺、观、祠宇之集会,月有定期,以相砥砺。”士人进入寺院,向僧人请教佛学,将佛法融入自己的思想,是佛教影响士人的一个管道。
寺院也是僧人、士人文化的创作基地,寺院里有饱学的僧人、壮丽殿堂,更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寺院屡次兴废,历代文学家、艺术家曾在寺院里发生脍炙人口的轶闻,也创发许多文学艺术的作品,这些都题留或保存于寺院。
许多人巡礼圣地、探访遗踪而踏入寺院,促进了文化的发展。
宗教活动及人文参访之处
寺院不但是僧人修行和生活的场所,同时也是社会大众表达宗教情意的地方。明朝时,民众到寺院礼佛、听法、参加法会。而许多名山古刹不仅山景秀丽,殿堂像设巍然壮丽,匾楹书法、碑铭摹刻、卷轴条幅,不乏名家之作;帛画壁画、佛像雕塑、亭榭造景等精湛雅致,这些独特的人文景观,吸引许多文人、缙绅、民众前往参访游冶。
佛教另类现象
17.僧而为官
中国佛教自古向来有僧人为官。先僧而后入仕的,如宋汤惠休、蔡京;先仕而后为僧的,如南齐刘勰、唐圆净等。明朝政府有正式的僧官体系,皆由僧人出任,也曾礼得宠的西藏喇嘛为国师。在这些僧官体系之外,高拜大位的还有成祖时的僧人释道衍、世宗时的道士邵元节(官拜礼部尚书)、道士陶仲文(兼领三孤、礼部尚书)。
功在“靖难之役”的道衍法师,明成祖论功行赏时,以其为第一。不仅恢复他的原姓姚,还赐名广孝。道衍法师虽拜大位,但终身不娶妻、不蓄发,晚年归隐山林,布衲锡杖,萧然一身。
道衍法师虽功几开国,祖父母、父母都封了官,但其为明成祖策划发起靖难之役,并没有获得他家乡吴人的认同。有一次,他穿著官服回乡探望姊姊,姊姊拒不见面,说:“贵人来这穷人家做什么?”后来改穿僧服回去,姊姊向他一拜后,再也不出来见面。
18.挂搭僧
明代朝廷建立的僧籍与道籍制度,有颁布所谓的《周知册》,来核对僧道,以防冒滥。不过,时日一久,《周知册》已经很难反应僧道增长的实况。
自正统后,佛道寺院、道观,常成为游民的避难所,甚至有人为了逃避差役、逃军、逃匠、逃罪而私自削发。因此,明末,许多僧人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度牒,到处游方,随处应供或募斋化缘,寄宿于一些寺院,寺院也成了一些游方僧人的挂搭之所。明代时,北京的方言称“代替人”为挂搭僧,可以见出明朝时,挂搭僧人数之多。
19.火宅僧
明朝法令规定僧人不许蓄妻和仆人,若有,是要送官法办。但在福建某些地区,僧道公然留发娶妻生子。寺里僧人近百,只有负责出入政府机关的那人剃发,其他与在家众没有什么分别。广东等地,有家室的僧人称为“火宅僧”,僧人的妻子称为“梵嫂”。
20.自之焚供佛的迷思
《五杂菹》里提到明朝僧人常有焚身供佛的事情,莲池大师曾撰文反对活焚。但社会大众对此的接受度很高,常在僧人自之焚当天围观并且供养,此事真假难辨。因此,明代常有敛财伤人欺骗的案件。
或由寺里僧人到处广宣,诳说供养燃身供佛者的功德殊胜,敛诈金钱。然后诱骗个愚劣沙弥,先让他喝药,发不出声音来。仪式当天,将沙弥捆绑丢至备好的木材上。当火一点,烟焰涨合之际,万众喧闹,沙弥虽然挣扎喊冤,也听不到了。
或者也有些无赖僧贪得钱帛,先服用冰片数铢,届时只会觉得全身寒颤,就是烈焰焦灼,也不感到痛楚。远近乡民信以为真,供养于是不绝。乃至灼顶、燃灯、炼指、断臂、剔目,各类苦行,社会大众常是“接踵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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