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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辉:中国传统宗教与三大关系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张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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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辉:中国传统宗教与三大关系
  人的所有活动,无非都是在处理三大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外物的关系。而对这三大关系的正确处理,中国传统宗教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大自然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摆在人类面前的首要问题。
  早期人类自然知识的贫乏,面对大自然时不可避免地产生无限的敬畏心理。他们用类推的方式去解释自然——既然人有意识,那么自然也是如此,于是就出现了“万物有灵”的观念:天有天神,地有地神,山有山神,水有水神,而天地山水又是这些神灵的依托。于是自然与神灵就是二位一体的关系,敬畏自然就是敬畏神灵,而敬畏神灵也就是敬畏自然。因此古人很早就对大自然举行祭祀活动:
  肆类于上帝,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尚书·舜典》)
  舜帝要祭祀上帝、六宗(天、地、春、夏、秋、冬)、山川和群神。这里的六宗和山川都属于自然,由此可见时人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尊重。敬畏自然神是中国原始宗教的主要内容之一。古人如此虔诚地祭祀山河,崇拜万物,客观上有利于对自然的保护。
  人们敬畏自然,认为自然具有比人类更大的力量和智慧,于是就学习自然、效法自然。《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康德主张“人为自然立法”,老子则主张自然为人立法。两者观点相反,各有道理,但从中不难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中国古人更重自然,而西方人更重人事。佛教同样认为自然是人类最好的老师:
  青青翠竹,尽是真如;郁郁黄花,无非般若。(《祖堂集》卷三)
  山河大地是真善知识,时常说法……不妨诸上座参取。(《五灯会元》卷十)
  佛教认为,翠竹黄花,山河大地,无不蕴涵着真法妙道,人们完全可以拜自然为师。
  在政治上,道教认为最好的政治是“无为而治”。《道德经》中的“无为而治”直接来自对天道的模仿:“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天下将自正。”(三十七章)天道无为而无不为,君主如能依此行事,国家自然将安定昌盛。
  在自然科学方面也是如此。佛教信徒牟子《理惑论》认为许多发明应归功于自然的启示:“转蓬漂而车轮成,木流而舟楫设,蜘蛛布而罗陈,鸟迹见而文字作。”人们看到蓬草在地上旋转,于是发明了车轮;看到木片在水上漂流,于是发明了舟船;看到蜘蛛结网,于是发明了捕鱼兽的网罟;看到鸟的足迹,于是发明了文字。
  传统宗教在个人处世方面也没有忘记大自然这位老师。水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物,而古人就从这一自然物上学到了许多为人的道理: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八章)
  道德高尚的人像水一样。水善于施利于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安居于低洼之地,所以说它的行为符合道的原则。
  敬畏、效法自然的必然结果就是爱护自然。佛教爱护自然生灵的思想对世人产生极大影响,甚至连一些至高无上的皇帝也不敢或不愿伤害一个小小的生灵。《东坡志林》卷二说:“陛下仁孝发于天性,每行见昆虫蝼蚁,违而过之,且敕左右勿践履。”有些读书人在此基础之上又有了新的发挥,不仅爱禽兽的生命,甚至还爱植物的生命:
  (江泌)衣敝虱多,绵里置壁上。恐虱饥死,乃复置衣中……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唯食老叶而已。(《南史》卷七十三)
  江泌只吃蔬菜的老叶,因为菜心看起来还有生机,是吃不得的。虽然人们无法彻底做到不杀生,但不可否认,佛教的这一主张多少有利于对自然万物的保护。
  另外,佛道习惯把寺观建于山中,为了改善周边环境,他们客观上尽到了一定的保护山林的责任。《五灯会元》卷一记载:“五祖弘忍……先为破头山中栽松道者。”这说明古代宗教组织安排有专门植树人员。五代时衡山僧人玄泰专为保护山林而创作了《畲山谣》:
  畲山儿,无所知,年年斫断青山嵋。就中最好衡岳色,杉松利斧摧贞枝。灵禽野鹤无因依,白云回避青烟飞……年年斫罢仍再锄,千秋终是难复初。又道今年种不多,来年更斫当阳坡。国家寿岳尚如此,不知此理如之何?(《五灯会元》卷六)
  《宋高僧传》对其创作原由有一介绍:当地百姓为了开荒种地,在衡山烧荒砍树,环境损坏十分严重。玄泰看到这种情况,就写了这首歌谣,结果远近传唱,最后被朝廷知道,于是下令禁止人们烧荒垦田,使衡山的山林得以保护。
  道教也主张爱护自然万物。《南华真经·马蹄》说:“故至德之世……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在最理想的社会中,人与包括鸟兽、草木在内的天地万物是互不伤害、和平共处的。
  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后,还必须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传统宗教对此也给予了高度关注。
  首先值得介绍的就是“神道设教”思想。
  在普遍信仰鬼神的时代,一些思想家有意识地利用鬼神,称他们是人类行为的监督者,这就是所谓“神道设教”:“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周易·观卦·彖》)对于“神道设教”的良苦用心,《孔子集语·楚伐陈》记载:
  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吾欲言死者无知也,恐不孝子孙弃而不葬也。”
  孔子说:“我如果说人死后有知觉,就担心孝顺子孙为死去的长辈花钱过多而妨碍活人的生活;我如果说人死后没有知觉,又担心不孝的子孙连父母的尸体都不肯埋葬。”人死后有无灵魂,孔子并不在意弄清真相,而是立足于现实生活。
  借上帝来管理属下,大概是件最为省心的事情。《墨子·明鬼下》说:“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鬼神对人的善恶明察秋毫,人无法逃避鬼神的赏罚。面对如此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灵,人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老老实实当个好人。
  神道设教的行为已经过时,然而回顾这一思想,对处理今天的宗教事务仍有借鉴意义。除了神道设教,古代宗教为了处理好人际关系,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原则。下面,我们择其要者予以介绍。
  第一,反战。战争是人间罪孽,遏止战争是古人面临的一大课题。《道德经》三十章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为了减少战争,就要协调各国关系、加强彼此友谊:“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欲,大者宜为下。”(六十一章)在这段文字中,老子煞费苦心,目的就是要求大小国之间能够相互尊重,彼此共存。
  第二,主张思想学派相互包容。在历史上,儒、释、道,特别是佛、道之间,有时会产生矛盾。但在有识之士看来,这些矛盾是次要的,而三教合一才是主要的。全真教就主张三教合一:
  道冠儒履释袈裟,三教从来总一家。红莲白藕青荷叶,绿竹黄鞭紫笋芽。虽然形服难相似,其实根源本不差。(何道全《三教一源》)
  莲花是红色的,莲藕是白色的,莲叶是青色的;竹子是绿色的,竹根是黄色的,竹笋是紫色的。它们的外形、颜色虽然不同,却是同根同源。儒生、道士、僧人的装束虽然不同,却也是一家。佛教也是如此看待三教。明代高僧祩宏《题三教图》说:
  胡须秀才书一卷,白头老子丹一片,碧眼胡僧袒一肩,相看相聚还相恋……
  当时提倡“三教合一”的人很多,甚至出现了“三一教”。明代林兆恩原本儒生,后出入道、佛,创立了“三一教”,使“三教合一”的理论主张具体外化为宗教组织,从而把“三教合一”的理论宣扬推向鼎盛。这种包容各种思想的主张无疑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三,宽容与忍耐。《道德经》十五章认为最高的思想境界是如大海般无所不容——既容得好人、也容得坏人。当然,包容坏人不是最终目的,老子的最终目的是: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道德经》四十九章)
  好人我善待他,坏人我也善待他,最后使大家都变成好人;诚实的人我相信他,不诚实的人我也相信他,最后使大家都变成诚实的人。老子是想通过宽容的态度去感化别人。在此基础上,老子提出“报怨以德”(《道德经》六十三章)的主张。
  儒释道都提倡与宽容有联系的“忍”,孔子说“小不忍则乱大谋”(《论语·卫灵公》),《南华真经·让王》说“强力忍垢”,佛教更把“忍”视为成佛的条件之一。《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七说:“雪山有草,名为忍辱,牛若食者,则出醍醐。”佛教甚至把僧衣叫作“忍辱铠”:
  浊劫恶世中,多有诸恐怖,恶鬼入其身,骂詈毁辱我。我等敬信佛,当著忍辱铠。(《法华经·劝持品》)
  应该说,在处理人际关系内部矛盾时,宽容、忍耐的原则还是值得提倡的。
  第四,要懂权变。所谓“权变”,就是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灵活变通。“权变”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通玄真经·道德》说:
  上言者,常用也,下言者,权用也……故圣人论事之曲直,与之曲伸,无常仪表,祝则名君,溺则父,势使然也。
  圣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变化,不固执一端。比如在祭神时可以直呼君主姓名,当父亲溺水时可以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拉上来。佛教也主张权实二教,“权”又叫“方便法门”,就是指在为世人说法时,要根据不同的根性,讲授不同的道理,而最终目的就是引导大众都能到达幸福的彼岸。这种权变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十分重要,大原则是必须的,但社会生活是那样的丰富,几条大原则根本无法应付复杂的现实,因此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对所遇事件进行灵活处理,就显得非常重要。
  第五,守柔谦让。在复杂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和摩擦难以避免。如何解决种种误会和摩擦呢?传统宗教认为最好办法就是“柔和”。老子提出了“柔弱胜刚强”(《道德经》三十六章)的主张。据说老子的守柔思想来自他的老师常枞:
  (常枞)张其口而示老子曰:“吾舌存乎?”老子曰:“然。”“吾齿存乎?”老子曰:“亡。”常枞曰:“子知之乎?”老子曰:“夫舌之存也,岂非以其柔耶?齿之亡也,岂非以其刚耶?”(《说苑·敬慎》)
  常枞用柔软的舌头长存而坚硬的牙齿易亡来说明守柔的益处。与柔弱相类似的性格就是谦退。关于“谦”的好处,《周易·谦卦·彖》有一个哲学化的总结:
  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后人把《周易》的这一思想总结为“一谦而四益”(《汉书·艺文志》),意思是,一个人一旦做到谦虚,天、地、鬼神、人都会赐福于他。
  三、个人与外物的关系
  古人说的“外物”含义宽泛,指一切个人之外的客观事物,如名利等。正确处理个人与外物的关系,是保证个人幸福和社会安定的前提。中国的传统宗教对此也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
  第一,淡泊名利。传统宗教把名利视为枷锁,认为只有打破名枷利锁,一个人才能获得身心自由。全真道士姬志真写道:
  仆马车舟历险艰,区区名利两相关。细思本来图安稳,却使身心不暂闲。(《名利》)
  博取名利本是为了过安稳日子,结果不少人却被名利闹得一刻也不得清净。《红楼梦》第一回说有一跛足道人,疯疯癫癫,麻鞋破衣,念道:“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权势何在?金钱何在?一切都将化为乌有。人的名利之心无法完全根除,但如果能淡薄一分,就能多一分自由。
  第二,知足常乐。“满足”是幸福的基点,而这个基点在物质世界里难以找到,如果不进行适当心理调整,人的物质欲望永远无法满足。《道德经》四十六章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僧人祩宏《座右诗》也说:
  草食胜空腹,茅堂过露居。人生解知足,烦恼一时除。
  有蔬菜吃,胜过饿肚子;有茅屋住,胜过露天居住。人一旦懂得知足,一切烦恼就会消除。
  知足是幸福的前提,贪得无厌者永远处于奔走经营之中,没有闲暇去享受生活。有人会问:如果人知足了,社会不就停滞不前了吗?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不知足是造物赋予人的天性,想靠说教去改变这一天性是不可能的。在人的欲火过于炽烈时,知足说教不过犹如泼向烈火的一盆凉水而已,只要能使火势稍有收敛,以免自焚和焚人就已是万幸了。
  第三,不可过分相信个人对外物的判断。相信自己是必要的,但过分相信自己就会被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搞得心神不安:“(僧)夜行,踏着一物作声,谓是一虾蟆,腹中有子无数,惊悔不已。忽然睡着,梦见数百虾蟆来问索命,其僧深怀怖惧。及至天晓观之,乃一老茄耳。”(《古尊宿语录》卷三十二)一僧夜行踩着一个老茄子,湿漉漉的茄籽四溢,僧人自以为踩死了一只虾蟆,连虾蟆子也踩了出来。这样一来,害死的性命就多了,僧人为此噩梦连连,惊恐不已。谁知次日一看,原来不过是一个老茄子而已。
  这是件小事,如果在大事上过分相信自己的判断,就会酿成大错。汉武帝晚年总怀疑别人以巫蛊害他,为此杀人数万。他还听信谗言,认为自己的儿子也在诅咒自己,于是杀了自己的太子。后来武帝醒悟,筑“思子宫”,并在太子死难处修“归来望思之台”。武帝过分相信自己的判断,害了别人,害了亲人,也害了自己。
  第四,勘破死亡。死亡作为一种强加于人的外在规律,是任何人都无法逃避的。不能勘破死亡,将会极大地影响我们的心境,降低我们的生活质量。传统宗教又是如何化解死亡给人造成的心理压力的呢?
  视死亡为休息。《冲虚至德真经·天瑞》记述了视死亡为休息的旷达看法:“人胥知生之乐,不知生之苦;知死之恶,未知死之息也。”《南华真经·大宗师》也说:“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既然生为劳苦,死为休息,自然就会得出死比生好的结论。《南华真经·至乐》说:“死……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死后没有一年四季的劳苦,自由自在,与天地同寿,即使在人间当国王,也比不上死后快乐。美化死亡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死亡对自己所造成的心理压力。
  物化思想。《南华真经》认为,人死之后,肉体会变成其他事物,这些事物死后再变成其他事物,如此生死交替,循环不已,这就叫“物化”。他还认为,人自以为当人最高贵、最快乐,其实,当你变成其他事物时,也许会感到比当人更快乐,因此,死亡并不可怕。《南华真经》的这一思想很类似今人说的“物质不灭”。
  灵魂不死。传统宗教相信灵魂不死,这一信仰使他们面对死亡时为自己找回了不少勇气。道经《无能子·无忧》说:“人大恶者死也,形骸不摇而偃者也。夫形骸血肉耳目不能虚而灵,则非生之具也。故不待不摇而偃则曰死,方摇而趋本死矣。所以摇而趋者,凭于本不死者耳,非能自摇而趋者。形骸本死,则非今死,非今死,无死矣。死者,人之大恶也。无死可恶!”无能子以灵魂不死为理论基础,得出“无死可恶”的结论。佛教也主张灵魂不死,既然灵魂不死,那么死亡不过是永恒人生的一个阶段。智晖禅师临死前写了一首偈:
  我有一间舍(比喻肉体),父母为修盖,住来八十年,近来觉损坏。早拟移别处,事涉有憎爱,待他摧毁时,彼此无妨碍。(《五灯会元》卷十三)
  由于佛教持轮回观,所以他们认为死亡不过就是一次灵魂搬家,只是换一个吃饭的地方而已。
  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人与外物这三者关系如同一个密不可分的网络,相互关联,相互牵扯。如能同时处理好这三者关系,就会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因此要想获得幸福生活,我们不能忽略其中的任何一环,而中国传统宗教在这三个方面都为我们留下了值得珍惜的精神财富。
  (作者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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