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焕珍:庐山慧远大师的法性思想探微(续)
冯焕珍:庐山慧远大师的法性思想探微(续)
四、 慧远法性思想的理据以及切实理解此思想的意义
众所周知,由于慧远主张的法性、法身有色、实有的法性观与罗什所持法性、法身无色、本空的实相观在教相上具有很大差异,因此罗什曾经对慧远的这种思想提出过批评。现在,我们想进一步追问的是:罗什是在什么意义上批评慧远的法性思想的呢?为了弄清这一点,我们须先将慧远询问罗什的原话引出来:
远问曰:经说法性,则云“有佛无佛,性住如故”;说如,则明受决为如来;说真际,则言真际不受证。三说各异,义可闻乎?又问:法性常住为无耶,为有耶?若无如虚空,则与有绝,不应言性住;若有而常住,则堕常见;若无而常住,则堕断见;若不有不无,则必有异乎有无者?[72]
慧远所问的问题有二:一是《大智度论》中有关法性、如、真际这三个概念的内涵与相互关系问题;二是法性常住的真义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其中的核心,大意是说:法性常住非谓与诸法(有)隔绝的虚无常住,因为虚无根本不是诸法之性,不应说这样的性常住;法性常住不是指诸法本身常住,因为这种说法无疑是常见;法性常住也不是指诸法皆不存在意义上的常住,此说则不免于断见;那么,不落断常二边的法性常住是否另有所指呢?
鸠摩罗什认为潜藏着戏论法性的危险,故他在答书中开篇就说:
《大智度论》广说五事,所谓断一切语言道,灭一切心行,名为诸法实相。诸法实相者假为如、法性、真际,此中非有非无尚不可得,何况有无耶?以忆想分别者各有有无之难耳。若随佛法寂灭相者,则无戏论;若有无戏论,则离佛法。[73]
依鸠摩罗什的论述,法性、如、真际等等都是诸法实相因缘而有的假名,至于实相本身则离一切相,对它说有说无或非有非无都难免堕入戏论。罗什从究竟寂灭的实相本身来说法性,确实是了义之谈。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慧远之说就是某种意义上的戏论呢?我以为不能这么说,理由是:慧远是从不同的角度谈论法性的,所以不妨说法性实有。
慧远重于从众生修行的角度来观察和讨论佛教问题,这与罗什重在从理境直显法性实相有所不同。从修行角度看,如果不藉有证空,无有是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佛经说法性常住,说众生要当离生死求涅槃,说佛证法性、获三身。如《大般涅槃经》中佛陀就对憍陈如说:
憍陈如!色是无常,因灭是色,获得解脱常住之色,受、想、行、识亦是无常,因灭是识,获得解脱常住之识。憍陈如!色即是苦,因灭是色,获得解脱安乐之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憍陈如!色即是空,因灭空色,获得解脱非空之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憍陈如!色是无我,因灭是色,获得解脱真我之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憍陈如!色是不净,因灭是色,获得解脱清净之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憍陈如!色是生、老、病、死之相,因灭是色,获得解脱非生、老、病、死相之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74]。
佛陀于此即将佛的法身视为远离无常、苦、空、无我的五阴而证得了常、乐、我、净的五阴的佛身。
其实,当从修行的角度说法性或涅槃时,般若经典与中观家也不破法性或涅槃本身的存在,所破者乃是众生的执著,例如《大智度论》就说:
不得言涅槃无,以众生闻涅槃名生邪见、著涅槃音声而作戏论:若有若无。以破著故,说涅槃空。若人著有是著世间,若著无则著涅槃,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圣人所得。何以故?圣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75]
所谓“不得言涅槃无”、“不破圣人所得”,就是肯定圣人所得的涅槃存在。鸠摩罗什本人亦云:
先言无四大五根,谓三界凡夫粗,法身如法相寂灭清净者,身亦微细。微细故,说言无如欲界天身,若不令人见则不见也。色界诸天于欲界天亦尔。又如欲界人得色界禅定,有大神通,而余人不见,以微细故。又如禅定无数色虽常随人,而不可见,虽有而微,微故不现。菩萨四大五根复微于此,凡夫二乘所不能见,唯同地以上诸菩萨及可度者乃能见耳。又如变化法中,说欲界变化色依止欲界四大,色界变化色依止色界四大,菩萨法身如是,似如变化。然别自有微细四大五根神通,非可以三界系心及声闻心所能见也;若得菩萨清净无障碍眼,乃能见之。[76]
这无疑也肯定了佛菩萨法身有清净色。
既然如此,我以为鸠摩罗什的批评主要是担心慧远的说法引起人们的误解而产生执著,并不是直接指责慧远,慧远的见解本身与诸佛菩萨的经典无有违碍,与罗什本人的见解亦只是侧重点的不同,实质上并不矛盾。
切实地理解慧远大师的法性思想,意义相当重大。首先,它是恰当地把握慧远的整个思想的基础。法性思想是慧远整个教理系统的起点和终点,也是其修行实践的基础和归趣,如果不能切实地把握这一理论,其因果报应思想、归心净土的修行实践乃至沙门不敬王者的立场都很难得到切己的理解,慧远就说过:“苟未统夫旨归,亦焉能畅其幽致?”[77]
其次,它是合理地评价佛教义学中国化的重要条件之一。慧远在相关的如来藏系经典传入中土前就依表诠门创发了“泥洹常住”说,为涅槃常住说盛唱于中国开了先声。他的这种义理开展当然是佛教义学的某种中国化。但是,如何才能恰当地估价这种中国化的性质呢?我以为,如果我们首先不能深入慧远等大德们的思想系统本身,全面厘清他们的思想与中国传统思想在内涵、归趣等等方面的差异,要合理地谈论佛教的中国化是很困难的。依据本人的浅见,窃以为至少在慧远那里,佛教的中国化是在谨守释迦本怀的前提下的中国化,即仅仅是佛教义理开展的侧重点、论述问题的方法和语言运用等方面的中国化,而不是在根本上偏离了释迦本怀的道玄化。
[1] 关于这个问题的深度研究,请参王雷泉:《慧远建设庐山教团的理论与实践》,《佛学研究》创刊号,1995.
[2] E. Zürcher, The Buddhist Conquest of China: The Spread and Adaptation of Buddhist in Early Medieval China, p.205, E. J. Brill, Leiden, Netherlands, 1972.汉译文可参李世龙、裴勇等译:《佛教征服中国》,第336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版。
[3] 梁·释慧皎:《高僧传》卷六《释慧远传》,汤用彤校勘本,《汤用彤全集》第6卷(下文简称汤用彤校勘本),第177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版。
[4] 史称:“尝有客听讲,难实相义,往复移时,弥增疑昧。远乃引《庄子》义为连类,于是惑者晓然。是后安公特听慧远不废俗书。”(汤用彤校勘本,第172~173页。)
[5] 日本虽然早就出版了一部颇为全面的《慧远研究》,但其中并未专门论及其法性思想。(参[日]木村英一编集:《慧远研究》,东京:创文社1963年发行。)
[6] 参方立天:《慧远及其佛学》,第34~5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1版。
[7] 参方立天:《中国佛教哲学要义》下册,第772~77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8] 参赖永海:《中国佛性论》,第33~44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第1版(该书最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于1988年出版)。
[9] 赖鹏举:《东晋慧远法师〈法性论〉义学的还原》,台北:《东方宗教研究》新3期,1993.10.
[10] 赖鹏举:《中国佛教义学的形成——东晋外国罗什“般若”与本土慧远“涅槃”之争》,《中华佛学学报》第13期卷上·中文篇,台北:中华佛学研究所,2000.
[11] 梁·释慧皎:《高僧传》卷六《释慧远传》,汤用彤校勘本,第177页。
[12] 梁·释慧皎《高僧传》卷六《释慧远传》说:“先是,中土未有泥洹常住之说,但言寿命长远而已。远乃叹曰:‘佛是至极,至极则无变,无变之理岂有穷耶?’(同上)
[13] 此为元康《肇论疏》卷上引慧远《法性论》语。(《大正藏》第45卷,第165页上。)
[14] 陈·释慧达:《肇论疏·不真空论疏》,《大日本续藏经》第1辑,第2编乙,第23套,第4册,第429页背上~下。
[15] 僧肇评破的本无宗是否包括道安的本无义,学界有不同意见,今姑且以为包括之。
[16] 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九章,《汤用彤全集》第1卷,第181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版。
[17] 参汤用彤前揭书,第180~190页。
[18] 隋·释吉藏:《中观论疏》卷二末,《大正藏》第42卷,第29页上。
[19] 陈·慧达:《肇论疏·不真空论疏》,《大日本续藏经》第1辑,第2编乙,第23套,第4册,第429页背上。
[20] 《名僧传抄》(我用的是坊间流行但未标明刻印社的线装本),第15页。
[21] 元康说见《肇论疏·不真空论疏》。(参:《大正藏》第45卷,第171页下。)
[22] 后秦·释僧肇:《肇论·不真空论》,《大正藏》第45卷,第152页上。
[23] 梁·释僧祐:《出三藏记集》卷十,《大正藏》第55卷,第76页上。
[24] 据竺沙雅章先生说,慧远的《大智论抄序》作于411年,(参竺沙雅章编:《庐山慧远年谱》,载木村英一编集前揭书,第543页,东京:创文社1962年发行。)而据昙影《中论序》,该论译于后秦弘始八年(409),(参梁·释僧祐:《出三藏记集》卷十一,《大正藏》第55卷,第77页中。)中间正好两年之隔。
[25] 龙树著、后秦·鸠摩罗什译:《中论》卷四《观四谛品》,《大正藏》第30卷,第33页上。
[26] 刘宋·宗炳:《难白黑论》,《弘明集》卷三,《大正藏》第52卷,第18页上。
[27] 慧远于《与隐士刘遗民等书》中尝云:“每寻畴昔,游心世典,以为当年之华宛也。及见老庄,便悟名教是应变之虚谈耳。”(唐·释道宣:《广弘明集》卷二十七,《大正藏》第52卷,第304页上。)
[28] 例如他在《大智论抄序》中说:“生缘无自相,虽有而常无;常无非绝有,犹火传而不息。”(梁·释僧祐:《出三藏记集》卷十,《大正藏》第55卷,第76页。)文中的“无”就是空的异名。
[29] 如其《沙门不敬王者论》云:“泥洹不变,以化尽为宅;三界流动,以罪苦为场。化尽,则因缘永息。”(梁·释僧祐:《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0页下。)又云:“古之语大道者,五变而形名可举,九变而赏罚可言。此但方内之阶差,而犹不可顿设,况其外者乎?”(同上书,第31页上。)这些论议都是显例。
[30] 方立天:《中国佛教哲学要义》上册,第130~13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31] 宗炳说,慧远离开道安后,“孤立于山,是以神明之化邃于岩林,骤与余言于崖树涧壑之间,暧然乎有自言表而肃人者。凡若斯论,亦和上据经之指云尔。”(刘宋·宗炳:《明佛论》,《弘明集》卷二,《大正藏》第52卷,第16页上。)
[32] 《大正藏》第52卷,第10页下。
[33] 刘宋·宗炳:《答何衡阳难释白黑论》,《大正藏》第52卷,第21页上。
[34] 东晋·释慧远:《阿毘昙心序》,《大正藏》第55卷,第72页下。
[35] 东晋·释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1页上。
[36] 前揭书,第31页下。
[37] 前揭书,第32页上。
[38] 同上。
[39] 前揭书,第31页下。
[40] 同上。
[41] “生”,《大正藏》本《弘明集》作“主”,这里据严可均校辑《全晋文》卷一百六十一改。(参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3册,第2395页上,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版。)
[42] 东晋·释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1页下。
[43] 东晋·释慧远:《庐山出修行方便禅经统序》,《出三藏记集》卷九,《大正藏》第55卷,第65页下。
[44] 东晋·释慧远:《明报应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3页下~34页上。
[45] 前揭书,第34页上。
[46] 东晋·释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1页下。
[47] 东晋·释慧远:《明报应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3页中。
[48] 东晋·释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0页下。
[49] 东晋·释慧远:《三报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4页下。
[50] 东晋·释慧远:《大智论抄序》,《出三藏记集序》卷十,《大正藏》第55卷,第75页下。
[51] 东晋·释慧远:《庐山出修行方便禅经统序》,《出三藏记集序》卷九,《大正藏》第55卷,第65页下。
[52] 东晋·释慧远:《阿毘昙心序》,《出三藏记集序》卷十,《大正藏》第55卷,第72页下。
[53] 东晋·释慧远:《念佛三昧诗集序》,《广弘明集》卷三十,《大正藏》第52卷,第351页中。
[54] 前揭书,第351页上。
[55] 前揭书。
[56] 自“反本求宗者”至“则神可冥”诸句亦见《沙门袒服论》,文字小异。(参:《大正藏》第52卷,第33页上~中。)
[57] 东晋·释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0页下。
[58] 东晋·释慧远:《明报应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3页中~下。
[59] 前揭书,第33页下。
[60] 东晋·释慧远:《庐山出修行方便禅经统序》,《出三藏记集序》卷九,《大正藏》第55卷,第66页上。
[61] 后秦·鸠摩罗什、东晋·慧远著:《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上,《大正藏》第45卷,第123页上。
[62] 同前揭书。
[63] 慧远在给鸠摩罗什的回信中,将鸠摩罗什的法身思想总结为三义,并对此处所引的一、二兩义表示赞同,而对所谓“法身同化,无四大五根,如水月镜像之类”一义颇有异异议,以为若无四大五根,诸佛既不能有法身,也不能显现化身,因此主张法身有色、实有。(详参:姚秦·鸠摩罗什、东晋·释慧远:《大乘大义章》卷上,《大正藏》第45卷,第125页上-中。)
[64] 东晋·释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2页中。
[65] 《易传·系辞上》。
[66] 《老子·四十二章》。
[67] 梁·曹思文:《难范缜神灭论并二启诏答》,《广弘明集》卷九,《大正藏》第52卷,第59页中。
[68] 梁·萧琛:《难神灭论并序》引本论,《弘明集》卷九,《大正藏》第52卷,第55页上。
[69] 后汉·牟子:《牟子理惑》,《弘明集》卷一,《大正藏》第52卷,第3页中。
[70] 同前揭书。
[71] 东晋·释慧远:《三报论》,《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卷,第34页中。
[72] 姚秦·鸠摩罗什、东晋·慧远:《鸠摩罗什法师大意》卷中,《大正藏》第45卷,第135页下。
[73] 同前揭书。
[74] 北梁·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九《憍陈如品》,《大正藏》第12卷,第590页下。
[75] 前揭书,第288页下。
[76] 同前揭书,第130页上。
[77] 东晋·释慧远:《明报应论》,《大正藏》第52卷,第33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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