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融合儒佛 力斥排佛
印光大师——融合儒佛 力斥排佛
辛雷乾
印光大师是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 他的思想博大精深,其佛学研究主要体现在净土宗教义方面。他主张佛教、儒学相互融合, 极力反对辟佛、排佛的思想,融儒入佛, 消除了佛、儒之间水火不容的隔阂, 以佛法包容儒家思想, 进一步完善了净土宗的教义。
印光生于1861年, 圆寂于1940年, 俗姓赵, 名绍伊, 法号圣量, 别号常惭僧。他从小随兄学习儒家经典, 后改信佛教, 广览经书, 弘扬佛法, 各宗俱习, 内外兼通。一生著述颇丰, 现大多收录在《印光法师文钞》正编、续编、三编内和《嘉言录》中。
一、主张儒、佛融合的原因
印光法师所处的时代, 正是中华民族积贫积弱的时代。他认为近代中国落后贫弱的原因在于中国人丧失了仁义, 丢失了八德, 废弃了儒家的孝悌、忠信、礼仪、廉耻等伦理纲常, 这种观点虽然有其偏颇之处, 但也有一定的道理。
中国人为什么不依仁义呢?印光法师认为,“今日世道陵夷, 人心陷溺, 所以至于此极者, 皆由不明因果报应之理所致”。因果一法, 为佛教入门之初步, 亦为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要图。在印光法师看来, 因果报应之说, 并不是无稽之谈, 而是世人践行仁义的保证。世人不行仁义, 正是因为把因果之说看作是妄论。
印光法师认为佛教的因果关系, 儒家的仁义道德, 二者应该是相通的。“道德仁义, 乃吾人本具之性德;因果报应, 实天地化育之大权”他主张把儒家的仁义之说和佛教的因果报应之说融合起来, 实现佛教和儒学的贯通, 来改变中国衰弱的现状。
二、佛、儒初步融合——驳斥宋儒排佛思想
印光大师把儒学分为两个阶段: 一个是以孔、孟为代表的早期儒学, 一个是以韩愈、欧阳修、二程和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学。就社会功能而言, 早期儒学所宣扬的基本观念要比新儒学的基本内容有用得多。印光大师曾经大力向世人推广儒家经典, 诸如《四书》、《十三经》等等。他认为《十三经》是先秦圣贤依据真理(天地无私之至理)和人人本具之良知而开发的做人、治国、平天下的“大经大法”。
儒家提倡个人修养, 追求大同世界, 但中国的社会风气并没有因此而朝着儒家向往的方向发展,甚至在很多时候, 二者是背道而驰的。印光大师认为,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新儒家辟佛而不讲因果报应的结果。第一, 由于不懂佛教皈依者的个人情感;第二, 因为惧怕佛教功利派的私心。前者以韩愈和欧阳修为代表, 后者则以程颐、程颢两兄弟和朱熹为代表。韩愈、欧阳修辟佛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佛法的真意, 不了解佛教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而一味地从维护他们所认为的儒家道统的角度, 来反对不符合儒家的思想;程、朱虽然读了不少佛经, 也颇有心得, 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 深恐别人说他们是禅门宗徒, 便急于同佛教划清界限。其中, 二程和朱熹对佛教的批判所产生的影响要远远大于韩愈、欧阳修两人。因此, 要使佛、儒融合, 首先要坚决反对二程和朱熹等人的排佛思想。他认为因果之说是佛教和儒学的根本, 一旦废弃了因果的教化,儒家的一切说教就必然显得力不从心, 不可能收到预想的效果。
印光法师还引用儒家经典, 证明因果之说是儒家学说中的应有之义。他说:“夫因果报应之言论事实, 见于经史者甚多。在《书》则曰: 惠迪吉, 从逆凶, 惟影响。作善降之百祥, 作不善降之百殃。于《文言》则曰: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于《系辞传》则曰: 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非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之说乎? 至于《春秋左传》及《二十二史》中, 善恶报应、生死轮回之事则多不胜书。……是知儒者不信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之事理, 不但有悖佛经, 实为逆天命而侮圣人之言。”
很显然, 印光大师认为, 程、朱、韩、欧等都不是圣人, 他们的学说也都同传统的儒家思想相差甚远, 要拯救人民于水火之中, 改变社会风气, 实现儒家的大同理想就必须提倡佛教的三世因果说。佛家的因果之说对儒家的教化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它是儒家的仁义礼治得以施行的保证。因此, 印光法师通过反对排佛之说初步实现了佛儒之间的贯通。
三、佛、儒的进一步融合———儒佛互相吸取
佛儒两家虽有贯通之处, 但也有许多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 在人性上, 儒家多讲性善说, 而佛家认为众生皆具佛性, 佛性与人性并不完全相同;在追求境界上, 佛家力求成佛, 儒家臻于成圣, 佛与圣之间亦有所差异;在成佛、成圣的方法上, 释儒之间也有所不同;再者, 儒家以孝为本, 对佛之出家多有不孝之讥;另外, 在道德修养、家庭教育等方面,佛儒之间也有很多不同之处。对于这些, 印光法师也以“融儒入佛”的方式进行了贯通。
(一) 在人性观上, 融儒家“性善说”于佛家“佛性说”之中。在儒家看来, 特别在思孟学派看来, 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这是因为“人皆察性于天”, 即所谓“天命之谓性”。而“天地之大德曰生”, 天地使万物生生不息的精神体现到人的身上, 即为善, 为诚。这也就是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的原因。印光法师赞同儒家的这种观点, 他认为:“人性本善, 人皆可以为尧舜, 人皆可以作佛”。印光法师不但认为人人都具有善根, 都可以成圣作佛, 而且把它和佛家的佛性说结合起来, 作了进一步的扩充。其一, 他说:“夫人物虽异, 佛性原同”,“人物各异, 心性是同”, 认为佛性即是儒家所谓的善性, 人人具有,众生都可以成佛。其二, 他认为儒家“民胞物与”的思想即是佛性, 他说:“乾为大父, 坤为大母, 民吾同胞, 物吾与也。此儒者民物一视之志也。”而佛也与此相同,“举凡三乘六凡, 如来视之皆为一子”佛、圣、天道三位一体, 本是一致的。人如果能行仁义而为善, 就可以成圣作佛, 与天地并列为三才。这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对此, 他说:“须知人只五六尺一动物耳, 而与天、地并称三才, 则人之名尊无与等。名既尊贵, 必有可尊贵之实, 方可名之为人。否则, 便是衣冠禽兽, 以其无有人之气分故也。……若只知饮、食、男、女, 不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则较禽兽为恶劣。是人也,空得一世人身, 绝无一点人气。”这样, 印光法师以儒家的义理之天为依据, 找到了人性与佛性以及佛与圣之间的契合点, 也为人的道德追求提供了旨归与依据。
(二) 将儒家的伦理纲常融入佛家教义之中。印光法师对于儒家以“仁”为核心的伦理观念非常赞同, 把它作为成佛的根本所在, 所以大加提倡。他在《婺源种翀田佛光分社发隐》中指出“至于社中所提倡者, 并不另起炉灶, 即在吾人伦常日用中, 各各敦笃而实践之。所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随、主仁、仆忠一一恪尽己分。”
他在《与丁福保居士书》中认为“至于学佛一事, 愿须克尽人道方可趣向。若于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事一不实践, 虽终日事佛, 佛岂佑之哉?良以佛教该世、出世间一切诸法, 故于父言慈, 于子言孝, 各令尽其人道之分, 然后修出世之法。”印光大师在《吴县香山草庵香光莲社创修西方三圣殿碑记》中也指出“凡入社者, 必须敦伦尽分,闲邪存诚, 诸恶莫做, 众善奉行。守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八德, 志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之八事。必使儒宗由佛法而得以复兴, 佛化因儒士而得以广布。……三人同行, 必有我师;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人皆可以为尧舜, 人皆可以作佛。”
由此可见, 印光法师常常把儒家的孝、悌等伦理观念融入净土宗的教义来约束本教僧人。
(三) 在修证成佛的方法上, 汲取了儒家的道德修养方法。儒家在道德修养上, 以“明明德”为旨归,提倡中庸, 注重心性的真诚中正, 主张心存忠恕, 克己慎独。印光法师对于儒家的这些道德修养方法一并吸收, 并把它融入佛家之中。《印光法师开示》中有“念佛之人必须事事常存忠恕, 心心提防恶愆。知过必改, 见义勇为, 方与佛合。”“凡人改过迁善, 并修净业, 惟贵真诚, 最忌虚假, 不可外扬行善之名,内存不忠不恕之心。”“学道之人, 居心立行必须质直中正, 不可有丝毫偏私委曲之相。”的言论。
印光大师在《与丁福保居士书》中指出“欲学佛法, 先须克己慎独, 事事皆从心地中真实做出, 若此人者, 乃可谓真佛弟子, 若其心奸恶, 欲借佛法以免罪业者, 何异先服毒药, 后服良药! ”
《挽回世道人心标本同治录》序中也认为“然明德, 乃人各自具。由无克念省察之功, 则明德被幻妄私欲所蔽, 不能显现而得受用, 其明之之法, 在于克念。克念之工夫次第, 在于修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
(四) 在孝的观念上, 印光法师提出了“佛教以孝为本”的观点, 进一步贯通佛儒。《佛教以孝为本论》一文集中阐述了这一思想。在世俗看来, 儒家以孝为本, 合乎人情, 而佛家不奉养父母, 辞亲出家,实为不孝。印光法师反驳说:“奈何世俗凡情, 只知行孝之显迹, 不知尽孝之极致。每见出家释子, 辄随己臆见肆其谤渎, 谓为不孝父母, 与荡子逆徒无异。不知世法重孝, 出世间法亦无不重孝。”为什么说佛家也重孝呢? 印光法师分析说:
第一, 儒家之孝显而易见, 佛家之孝晦而难明。所以世人认为佛家不孝。他说:“盖世之所谓孝者,有迹可循者也;释氏之所谓孝者, 略于迹而专致力于本也。有迹可循者, 显而易见;专致力于本者, 晦而难明。何以言之? 儒者服劳奉养以安其亲, 孝也;立身行道, 扬名于后世以显其亲, 大孝也。推极而论, 举凡五常百行, 无非孝道发挥。……唯我释子,以成道利生为最上报恩之事, 且不仅报答多生之父母, 并当报答无量劫来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不仅于父母生前而当孝敬, 且当度脱父母之灵识, 使其永出苦轮, 常住正觉。故曰释氏之孝, 晦而难明者也。”
第二, 释氏辞亲出家并非不念及父母的养育之恩。他说:“虽然, 儒之孝以奉养父母为先者也;若释氏辞亲出家, 岂竟不顾父母之养乎?夫佛制, 出家必禀父母。若有兄弟子侄可托, 乃得禀请于亲, 亲允方可出家, 否则不许剃落。其有出家之后, 兄弟或故,亲无倚托, 亦得减其衣钵之资, 以奉二亲。”
接着, 他引用宋《高僧传》中“长芦养母葬父”的故事以证之。由是可见, 佛家并非不顾父母养育之恩, 儒家之孝亦是佛中应有之义。
第三, 引佛经以证佛教以孝为本。印光法师引证说:“佛之《戒经》云: 孝顺父母、师、僧三宝, 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 亦名制止, 是世、出世间, 莫不以孝为本也。”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业, 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人是我母, 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而杀而食者, 即是杀我父母”。
由此可见, 佛家也是以孝为本。
最后, 印光法师也吸收了儒家重视教化的思想, 大力提倡家庭教育。他把家庭教育看作昌明因果之理的根本大法。他说:“今欲昌明因果之事理,及其实行之方法, 必先从事于家庭教育。”挽救之道, 唯有注重家庭教育, 冀各为子女讲明因果之事理, 以培植其根本而己。尤其可贵的是, 印光法师不仅重视家庭教育, 而且特别重视对女性的教育。他说:“而家庭教育, 又须以妇女为主体。”“今日之人女, 即异日之人母。人欲培植国家, 当以教女为急务。”“治国平天下之权, 女人家操得一大半。”“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
印光大师在人性论、佛教教义、修正成佛、孝道观念等方面把儒家和佛教结合起来, 互取所长, 使儒学和佛教得到了进一步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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