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宗教史话
凤阳宗教史话
一、佛教
1、佛教传入
佛教传入始于隋唐,宋元两代有所发展,盛于明代。县内最早的佛教寺庙是唐朝开元年间建的开元寺。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在家乡凤阳兴建龙兴寺。规模宏伟壮观,占地1280亩,僧人400余名。朱元璋下令高僧文彬与翰林院学士整理佛经,编成科仪,定为成规,命天下诸山寺院永为遵守,并定期考核。周围数百里僧人常云集龙兴寺受戒,寺庙建设也随之兴起。到明万历年间,寺庙遍及城乡。全县大小寺庙132座(处),其中僧寺91处,尼庵47处,男僧700余人,女尼210人。
明清两代,县设“僧会司”,负责管理僧侣事务。民国初年,县成立僧会,龙兴寺住持任会长。民国25年(1936年),成立佛教会,龙兴寺住持任会长。全县有寺庙130处,其中僧寺80处(所),尼庵50处(所),寺庙人口565人,佛教信徒3.5万多人。民国35年,凤阳县成立佛教整理委员会安徽省分会凤阳支会,由龙兴寺住持任理事长,组织僧侣开展护庙、护产斗争,反对和抵制县保安部队强行拆庙做军用设施和县地方财物管理委员会强占庙地、庙产。历代战乱,多数寺庙毁于战火,虽经多次修复,但规模不如以前。
每逢香期,民间妇女大多到附近寺庙烧香还愿。农历七月三十九华山庙会期间,数百里外的香客前来龙兴寺敬香朝觐。直至八月中秋,龙兴寺内香火不断,有时一日香客多达数千人。有的官绅富户常出资或出面集资修建寺庙,装点金身,乐为佛门出力。有的老年虔诚的佛门信徒,则在家中坚持早晚诵读佛经,有的定期举行“五戒”和“吃斋”(吃素)活动,以修养身心。据统计,清朝末年,县内有佛教寺庙74座,僧尼200多人。建国前夕,县内寺庙已有82座,僧尼近300人。
建国后,县内寺庙逐渐减少,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寺庙几乎被毁坏殆尽,大多数僧尼主要靠政府救济生活。1978年后,政府严格执行各项宗教政策,对一些寺庙进行恢复修建,对弃教还俗的僧尼,分别安置在国家机关、乡村、厂矿企业就业,有的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1名当选为县政协委员。1985年,临淮关白衣庵、府城福寿庵共有女尼3人,国家每月每人发给生活费42元,县政府多次拨款对这2处尼庵进行维修。
2、佛教寺庙
开元寺 是佛教传入凤阳第一座佛教庙宇,始建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地址在临淮关攀桂坊(现菜市街南一里),占地15亩,殿房32间,宏伟壮观,距今1200余年。据旧志记载,南唐李昇曾寓居此寺,故有潜龙殿之称。
禅窟寺 建于汉魏时期,称桃花寺,历经晋梁改虎窟寺。避唐讳改为蟾窟寺。宋代苏东坡游于此处,改蟾为禅,称禅窟寺,并有题词传至今日。据旧志记载,寺殿建筑雄伟,瓦屋数十间,高墙深院。寺中泉水清澈,蜿蜓曲回流入灶中。寺中多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清咸丰年间屡遭兵火,殿宇尽为灰烬。后住持僧尊洗募化重修。民国34年毁于战火,仅存断垣残壁。寺门前存有石碑高5尺、厚3寸,横刻“奕、相承”,右刻“三峰山禅窟寺源流碑记”。寺后,水洞上方两旁石刻,举手可触。此寺位于宋集乡东南7.5公里处。
戒香寺 建于唐代,位于总铺镇南2公里小山南坡下,因寺里的和尚原系太监,传说叫接驾寺。寺庙占地4顷,殿宇19间,殿内供有杜斋公肉胎像,正中供如来佛像。寺殿历代都曾有修建。清咸丰年间,毁于兵火。建国后,政府重新修建,1951年改建为总铺乡寺山小学。该寺主持鸿宾,后来有鸿仙、鸿禅等,生活等费用均由国家承担。
灵泉寺 建于汉代,位于武店镇东2.5公里燕山西,占地100亩,殿宇19间,观音殿堂宏伟壮观,其后历代均有建造。明代香火最盛,方圆百里,善男信女均到此寺朝拜。寺前有灵泉,水清不绝,故名灵泉寺。寺后有一白果树,约一千余年,高大蓊茏,远望似一把高大雨伞遮着寺庙殿堂,真乃奇观异景。“文化大革命”初期寺被毁。现改为民办小学。该寺住持释本善的生活费用由政府承担。
九华山庙 传说唐代新罗国僧人金地藏,在安徽省青阳县境内的九华山修行前也曾在凤阳九华山苦修,并在此处建庙,供奉泥身。每逢农历七月三十日金地藏成道之日,凤阳九华山便例行香庙会,周围数百里香客多来此朝拜施舍,故称九华山庙会,历代不断。到1955年九华山庙拆除,九华山庙会为物资交流大会替代。
皇觉寺 又名於皇寺。元朝初年建,占地14亩,殿宇32间,位于府城西南5公里二十郢村。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该寺被乱兵焚毁,尚有3间堂房曾做为生产队仓库。
龙兴寺 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兴建,位于府城北1公里九华山南。该寺占地1282亩,庙宇房舍381间,盛时有僧侣400多人。寺庙分为5层,层层有院井,3米高的围墙护院。前门有6米高的四大金刚守卫,二门为弥勒佛铜像,最后为大雄宝殿,正中为9米高的如来佛的涂金佛像,佛像上方为大鹏展翅以及各路神仙雕像,正堂两侧为18罗汉。寺院内有铜鼓、铜镬,寺后钟亭内存放高2米、直径1米4的铜钟,每日午时敲钟12次(下),钟声传至30公里开外,显得佛门格外庄重。寺内和尚分为住持、长志、僧人等。诵经学佛事、习拳练武均有严格的规定。
600年来,许多文人墨客、知名人士特来此书画题词。数百里外的香客来寺内烧香朝拜,香火空前,佛门盛世。自明末以来经过6次兵火焚烧,规模逐渐缩小。1959年国家拨款3万元修缮。“文化大革命”中,龙兴寺遭到严重破坏,佛像全毁,殿房倒塌,现存房舍20多间以及部分较大型文物。1981年,龙兴寺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每年拨专款进行修缮。
二、道教
元朝至治二年(1322年),道教传入凤阳。第一位道士王永模首先在临淮关(古时濠州)东3里创建通真观,元末毁于兵火。明洪武六年(1373年),道士王兰谷重建通真观,规模超前,明末战乱焚毁。观内存石碑,刻有蓝采和像及《踏踏歌》。
洪武十五年,县设“道纪司”,掌管道教事务。当时道观52座,道士(包括道姑)225人。较有名的道观有碧云观、会仙观、真洞观、翊真观、玄妙观。据传,会仙观在临淮关广运桥西南,临濠水面奕坛,世传有仙人会奕于此。均毁于明末战火,其后历代均有所修复。清同治年间,凤阳大庙有孙合通与籍贯河南道人李家俊,先后在长淮卫锥子山(现属蚌埠)和大通桥东狱庙修庙传道。据统计,清末时全县道观53座,道士(包括道姑)205人。
较有名的还有临淮关南1.5公里城隍庙,该庙明代所建,占地60亩,殿宇房舍52间,后来多次维修,前后共分三层,前层为两层阁楼6间,是戏台,驰名南北戏班均在此处演过戏。中层是大殿,前层与中层之间是院井,能容纳数千人,也是观戏的地方。院井两侧是相对称的南北各12间带琉璃瓦的平房,南12间设阴曹24司,北12间设阴间大小不等鬼役塑像。大殿右侧为拜殿。并配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赏善罚恶的联匾,观者中有的看后,即去拜殿痛哭,表示忏悔。大殿左侧房屋为乡间群众求神保丰收的场所。后层是城隍寝舍等处,建国前夕为娱乐和游览的处所,建国后,被淮河水淹没冲毁,现存6间瓦房及城隍塑像。
民国初年全县有道观24座,道士百余人。凤阳的道教属“全真道”。但多数为“正乙道”在家道士,他们与乡间百姓相差无几,道服、俗装随便,并有家室,他们兼>顾生产,平时在民间斋蘸、画符,并兼做“勘舆”(阴阳先生)。
建国初期,全县仅有道观4座,即府城的三清宫、小溪河的徐家庙、锥子山的锥子庙、九华山的文昌宫,共有道士3人,道姑4人。他们的生活费用全由政府承担。老道士蔡永生于1985年95岁时病故。至此,全县仅有道教活动场所1处即小溪河徐家庙,道姑1人,散居道士20人。
三、天主教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天主教传入凤阳。法国传教士神甫明立道,为在府城建立天主教堂,勾结官府强行购买群众尹玉衡房产5间、宅基地2亩。清光绪二十七年,在府城府西街建立第一座天主教堂和修女院。其后又在临淮关、总铺、武店、刘府、小溪河等地相继建立天主教堂和修女院。清光绪二十八年,上海天主教主教特派在江苏省宿迁县窑湾传教的神甫法国人明道源来凤阳府城,以开医院诊所为名,进行传教,并找本地人王道高协助。清宣统二年(1910年),意大利神甫钱士勋来凤阳传教并开办第一所天主教堂小学,即临淮关三民小学。此后,又在府城教堂开办类思小学,后改为崇文小学、广启小学,并进而办广启初级中学启德神学班。至民国9年,凤阳开办教堂学校4所(男女校各2所),共有学生500多人。府城、临淮关两地天主教堂教务活动正常,信教师生200多人。民国期间全县有天主教堂14所,修女院2所,信教群众2000多人。
1951年,府城、临淮关两地天主教堂神甫意大利教士被驱逐出境后,县内天主教的活动基本停止,原天主教堂房屋132间,多数被拆除改建学校和政府机关办公室。原天主教神甫和修女仅4人,其生活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1978年后,天主教有所发展。至1985年底,全县有天主教信徒97人,乡村多于城镇。多数教徒在外地活动,重大节日部分教徒去蚌埠市天主教堂活动。在本地活动的主要场所有陈圩乡八张村家庭聚会点。
四、基督教
清光绪十一年,基督教传入凤阳,由怀远区会外国传教士主持,第一任传教人李仰山、第二任传教人王庭臣在府城西门内租用3间草房设布道所,从事传教活动。至民国10年,基督教进一步发展,在府城花铺廊大街建立一座丁字式8间教堂。以后陆续在临淮关、刘府、武店、严桥、下李、大刘家、考城等地建立9个教堂,信教群众800余人,受到洗礼的基督教徒80余人。建国初期,由于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开展“三自”方针的宣传教育,信仰基督教的群众有所增加,1953年,全县有900多人,活动点增到11个,基督教传教者10人,执事1人。1957年,基督教活动出现一次高潮,全县信徒1500余人,活动场所13个。1958年至1960年,基督教活动呈现低潮,信教群众约1000人,全县保留府城、刘府、武店3个教堂和2个家庭聚会点。
1963年县基督教活动又出现高潮,信教群众达1400人,教堂3个,家庭聚会点10个。少数人披着宗教外衣,宣传迷信,给信教群众医病赶鬼。还有少数自由传教人利用宗教活动索取群众财物,影响很坏,尤其是部分传教人动员、吸收不满18周岁的男女少年儿童入教,武店区一家庭聚会点,有39名少年儿童参加礼拜。
县委统战部于1963年10月份召开了为期7天的全县宗教工作会议,重点整顿基督教活动。阐述党的宗教政策,明确了正当宗教活动和不正当宗教活动的界线,规定了宗教活动的三个原则:(一)不得扰乱社会治安;(二)不得违背政府的政策法律;(三)不要耽误生产劳动。对基督教的活动作几项具体规定:不能接受少年儿童入教;传教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有一定的神学知识和文化程度、政治上表现进步、必须经过上级教会许可;开放教堂必须有三个条件,即有正式教堂、多数教徒要求、有合格的传教员;对赶鬼治病和非法索取信教群众钱财者要严肃处理。
1965年6月县委统战部同县公安局等部门对武店区基督教的发展和一些违法活动进行全面调查,整顿了该地区基督教活动的混乱局面。1965年底,全县信教群众1700余人,有府城、刘府、武店3座教堂。
“文化大革命”中,基督教活动基本停止,仅有个别信徒秘密作礼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落实了党的宗教政策,恢复了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1982年全县信教群众9000余人,家庭聚会点30处。为适应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1982年上半年,县政府和县委统战部帮助基督教在南长胜街建立一座100平方米的教堂,同年协商成立了府城镇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984年4月召开凤阳县基督教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凤阳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委员会由9人组成,原执事田明德为主任委员,王安昌、余本才(女)为副主任委员。
1984年5月和12月,刘府、武店2座教堂先后建成并交付使用,同时两区分别成立了“三自”爱国小组。
为使宗教活动正常化,帮助基督教培训骨干传道人,县民族宗教事务科从1984年开始,每年帮助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在府城教堂举办一期义工培训班,学习法律、政策和《圣经》知识,参加学习人员每期40至80人。
有少数自由传教人利用基督教驱魔治病,骗钱害人,摧残人身,甚至致死人命。武店区基督教徒集体请愿,哄闹区委会。总铺区信教群众围攻乡干部。五里庙乡潘德尧私售香港出版的《小圣经》。针对上述情况,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事务科会同有关部门均作了处理,拟定简明扼要的“五要”、“十不”等宗教活动的细则,作为信教群众遵守和基层干部工作的依据。
1985年底全县信教群众9146人,其中男1580人,女7566人,受洗333人,开放教堂3个,领教人5人,家庭聚会点16个,自由传道人17人。
五、伊斯兰教
明朝初年,伊斯兰教传入凤阳。清乾隆年间,山东、河南迁来一部分伊斯兰教徒,在府城建成全县第一座清真寺。凤阳伊斯兰教信徒全为回民。
建国前,伊斯兰教徒政治上无地位、生活上不稳定,多以做临时工、贩卖或租种地主土地、拾庄稼、讨饭维持生活,多无文化。民国25年,全县回民201户,1080人。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平等政策,广大穆斯林在政治上翻了身,生活上有了改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受到法律保护。1952年全县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群众548户,2508人,基本上城乡各半。1954年,伊斯兰教阿訇白东初被选为第一届县人大代表。
1956年,广大穆斯林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分别参加了9个回、汉联合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府城、临淮关、黄泥铺、总铺等地组织了回民合作饭店4个。同年,为解决阿訇的生活问题,全县6座清真寺的土地均交给当地高级社租种,按照“土四劳六”的分红比例付给地租,并对6个阿訇生活实行按月补贴。
1960年,全县有清真寺6座,阿訇2人,1人吃定补。
“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政策遭到破坏,一部分回民群众得不到应有的尊重。1978年后,党和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修复了府城、临淮关、濠光、梅市4座清真寺。府城镇清真寺阿訇梅崇仁是县第一、二届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
对回民的三大节,开斋节(尔代节)、古尔帮节(宰牲节)、圣纪节,政府给予穆斯林职工放假并做好节日供应。由于回民居住分散,宗教仪式一般都在各户家里进行。食油和副食品供应优先照顾回民。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矿企业里工作的回族干部和职工,享受国家给予的回民生活补助费。逢伊斯兰教的重大节日,回民在清真寺做“合礼”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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