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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宗教与传统文化——石山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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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传统文化有其地域性和民族性。西藏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与西藏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致的。人类宗教的发展,与人类文化的发展交织、连结在一起。笔者主要从宗教角度,探讨西藏文化所经历的3次飞跃。

苯教的形成

西藏考古证明,大约5万年前西藏就有人类活动。5000年前新石器时代,至少存在有三大支系不同文化面貌的原始居民群体。他们的认识能力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无法正确理解青藏高原各种自然现象,从而产生了原始信仰和崇拜——对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湖泊、古树怪石、飞禽走兽等大自然崇拜。随着民族部落发展为部落集团的“小邦”社会,各部互相掠夺、并吞,各据一方,各有部落神灵和图腾。公元3至4世纪,西藏高原出现了以牧业文明为代表的象雄文明,孕育了西藏早期统一的以万物有灵、驱鬼摄魔、杀牲献祭、崇尚巫术、敬重巫师为主要内容的苯教,形成了天上、地上、地下的“三界观念”和善与恶、白与黑、现实与虚幻、创造与灭亡等“二元论思想”,使高原先民由愚昧时期进化成为有初级哲学思想和理论思辨的统一民族,使同一地域的不同族群有了统一的宗教和文化心理,为语言文字的进一步统一开通了道路,藏民族从此诞生并不断发展壮大。5至6世纪进而出现了以农业文明为代表的雅隆文明,有力地提升和完备了苯教文化,完成了西藏本土文化的第一次飞跃。

藏传佛教形成

历经西藏奴隶制社会由初始到鼎盛的吐蕃王朝,其文化是以苯教文化为基础的藏民族本土文化。

9世纪中叶,一场席卷青藏高原的奴隶平民大起义结束了吐蕃王朝的统治,西藏本区陷入分裂割据时期。而与中原邻近的广大藏区,密切了与近邻中原封建政权的联系与融合,对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产生起到了推动作用。在西藏本区数百年分裂割据中,各地方势力各自为政,互相征战,群众的生产生活备受困扰,普遍向往稳定与发展。这时的文化领域,则呈现“百家争鸣”局面,佛苯的冲撞和融合进一步深化,活动更加深入民间,为迎合群众厌战求稳的心理,藏族佛教知识分子既以佛典为主要根据,又不拘守于原典文句;既继承外来佛法传承,又不匍匐于外籍大师的脚下,他们摆脱法门之限,广采诸宗见行,从相对单向吸收,转而以藏族自己的价值观和思维体会去剖析经要,按照各自对佛典习修的理解,讲经传法,建寺收徒,到11世纪先后形成了除属唯识的觉囊派外,均属中观义旨,大小乘兼具,显密并重,尤重密宗的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众多教派,完成了外来佛教文化与西藏本土苯教文化的大融合,孕育了新的藏传佛教;与此同时,苯教也在这次大融合中,吸收了佛教的先进教理和思辨哲学,形成了完备的教理、教义和习修制度,共同完成了西藏传统文化的第二次飞跃。

藏传佛教的新生

在元、明、清三封建王朝以及民国政府治理期间,西藏地方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经历了建立、鼎盛和衰败的演变。藏传佛教在不同的政教联合统治时期,始终处于意识形态上的主导地位,对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以至风俗习惯、社会道德、民族性格、心理思维都产生极为广泛深刻的影响。

“盛极而衰,否极泰来”,为封建农奴制服务的藏传佛教,受政教联合专政的长期腐蚀,逐渐背离了佛陀创建佛教的宗旨,寺庙享有诸多封建特权,对贫苦僧尼和广大藏族群众实施残酷的统治和剥削,蜕变成为三大领主之一。僧俗农奴主为了维护既得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与腐朽的后期清王朝一起,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严重阻碍了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世纪中叶,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西藏和平解放办法协议的签订,给西藏社会和以藏传佛教为核心的西藏传统文化带来了崭新的发展动力。1959年的伟大民主改革,彻底推翻了西藏封建农奴制度,废除了寺庙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原则,藏传佛教得以正本清源,重获新生。藏族人民摆脱了为支应僧差和维持生存而被迫出家的窘境,充分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广大翻身农奴成了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主人,社会日益进步,经济日益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16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修复开放,4万多僧尼在寺庙从事职业习修,民族宗教传统节庆得到恢复,藏文大藏经得到空前规模的校勘和发行,各地印经活动正常进行,各教派大中寺庙的学经制度和学位考取制度得以传承,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于2005年建立了藏传佛教高级学衔制度,已有不同教派的20位高僧得到“拓让巴”高级学位。在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援和自治区全体人民的努力下,西藏的发展速度多年来超过全国的平均发展水平,经济显著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提高,文化得到妥善保护和发展。

作者: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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