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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宗教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浅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任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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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宗教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浅析
  任继春
  今日香港已经发展成为高度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以其国际航运、转口贸易、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而享誉世界。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重新恢复行使主权,结束了英国对香港长期150多年的殖民统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按照“一国两制”方针,香港进入港人治港的崭新的历史时期。
  中西交汇、华洋杂处,是香港城市的一个显著特点。长期以来,中西文化在这里互相碰撞、互相融合、互相吸纳,形成独具特色的多元混合型文化。香港同样也是个多宗教的城市。不同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的宗教在香港自由传播,和平共处。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信仰不同宗教的人群,形成不同的宗教社团。宗教,成为今日香港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香港宗教种类较多。信众较多的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印度教、摩门教、犹太教、基士拿教、锡克教、巴哈伊教、袄教和东正教等。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香港居民中保持民间信仰的也很普遍,其崇拜对象包括玉帝、洪圣、天后、关帝等。此外,在香港,很多市民相信星占、 卜筮、风水、相命和因果报应。不少家产设有小神龛,供奉各种神灵。在美轮美焕的装备现代化的大酒店,也供奉着神佛和“土地”;商店开业,一般也都要拜神;香港许多影视歌明星,在开始某项重要工作前,一般也都要烧香、拜神,祈求神灵保佑其平安顺利。香港警署,包括黑社会人物活动的场所和住宅,也都供有关云长的神像。宗教信仰、民间信仰和鬼神观念,在香港市民中较为普遍。
  一定历史形态的宗教,总是与其所处的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整体相联系,并与之相适应的。香港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是香港宗教赖于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必然会对香港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以其具有的文化、社会、政治等特性的组织实体,在香港社会起到某种作用,从而占据一定的社会地位。
  一、香港宗教的基本情况
  在香港各宗教中,佛教、道教的历史较长。佛教于南北朝时期传入香港,距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道教大约在南宋时传到香港。其他宗教,如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包括一些现代宗教,基本上是在近代以后才传到香港。香港宗教的历史远不及其他国家和地区。
  香港宗教种类繁多,信仰不同宗教的信众数以百万计。在香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由于信众人数较多,在社会中影响较大,被社会各界公认为香港六大宗教。香港宗教信众组成比较复杂,既有政府高级官员、世界超级富商,也有中型企业家和下层市民;从年龄结构上看,既有老年人,中年人,也有青少年。信众中既有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教授、教师,也有目不识丁的文盲。可以说,香港的宗教信众分布在香港各个阶层、各个行业。
  香港各宗教所拥有的宗教崇拜场所包括:寺庙、佛堂、尼庵、精舍、道观、道坛、仙馆、仙洞、神社、教堂、会所、清真寺、圣堂、学院、礼堂等,共计约有1800处。其中,佛教有寺庙、佛堂、尼庵、精舍近500间;道教有道观、道坛、仙馆、仙洞、神社120余间;伊斯兰教有清真寺5座;孔教只有l处,即孔圣堂;天主教有圣堂37间,小堂27间,礼堂33间,共计97间;基督教有教堂约1000间。此外,香港还有锡克庙、印度庙、摩门教堂、东正教堂、犹太教堂、香港国际创价学会礼堂、巴哈伊教活动中心等宗教崇拜聚会场所。香港的宗教崇拜场所分布在港九新界的各个地区。这些宗教崇拜场所一般都有专人负责,定期主持和举办各式各样的宗教活动,吸引其社团的信众参加,满足信众的宗教生活的需要。
  香港宗教职业人员情况。佛教有僧尼3400人,藏传佛教的金刚乘佛学会有上师数人;道教有道士、道长约1000人;伊斯兰教有阿訇6人(其中5人来自台湾、中国内地或国外聘请);天主教有枢机、助理主教、辅理主教、神父约3人;基督教主教、牧师、长老等约520人;孔教没有专职宗教人员。此外,东正教司祭、犹太教拉比(由国外聘请)各1人。巴哈伊教、印度教、锡克教、袄教,也都有依照宗教传统或仪规选定的负责人。香港噶玛迦珠学会虽没有自己的宗教职业人员,但经常从印度或内地聘请宁波车来港举行宗教活动。
  香港各宗教信众人数如下:佛教有信众约100万人(一说80万人);道教信众约30万人(一说10万人);伊斯兰教穆斯林约5万人,其中外籍穆斯林2万多人;孔教没有具体的信众人数统计;天主教徒约24万人,另外还有约13万菲律宾籍天主教徒;基督教徒约有24万人。印度教信徒约有10000人;犹太教徒约1000人;锡克教徒约5000人;巴哈伊教信徒约3000人;袄教信徒近200人;东正教信徒约有150人。摩门教、基士拿教信徒,人数不详。此外,香港还有数以万计的拥有民间信仰的信众。香港各宗教可统计的信众合计约有200万人,占香港总人口680万的29.41%。
  香港宗教组织名目繁多。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佛教有香港佛教联合会、香港僧伽联合会、菩提学会、香港佛光协会、香港国际创价学会、香海正觉莲社、金刚乘佛学会、噶玛迦珠佛学会、显密佛学会;道教有香港道教联合会、香港道教学院、国际道联会有限公司;伊斯兰教有香港中华伊斯兰教博爱社、香港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香港伊斯兰教妇女会、香港伊斯兰教信托基金总会、香港伊斯兰联会、香港伊斯兰青年会、香港国际伊斯兰协会、香港印度穆斯林协会;孔教有香港孔教学院、孔圣会、孔圣堂、中华圣教总会;天主教有天主教香港教区、天主教教友总会、天主教女修会联会、公教教研中心、圣神研究中心、天主教“明爱”及隶属于教区的各议会和隶属于罗马教廷国际男修会和女修会;基督教有香港基督教协进会、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以及各教派数以百计的团体组织。巴哈伊教香港组织为香港巴哈伊总会,印度教的组织为印度教协会、香港犹太教的最高组织为犹太教议会,香港创价学会组织为香港国际创价学会有限公司,袄教组织为白头教联合会,锡克教的主要组织为“13人小组”。东正教、摩门教、基士拿教的组织不详。此外,还有许多国际宗教组织在港设有其分支机构。
  香港佛教联合会、香港道教联合会、香港中华伊斯兰教博爱社、香港孔教学院、天主教香港教区和基督教协进会,分别为香港特区政府指定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六大宗教的代表性组织。
  香港一些宗教团体还开办有宗教院校和宗教研究机构。如天主教圣神修院,基督教的道风山神学院、崇基神学院、剑道神学院等;汉语基督教研究所、天主教圣神研究中心等。这些宗教院校和研究机构,主要为培养专门的宗教职业人员,收集宗教资料、研究宗教政策和理论而设。
  二、英国统治下的香港社会的特点及港英当局的宗教政策
  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总是与其所处的特定的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相联系,并与之相适应的。宗教的传播与发展,虽然有赖于组织的调整与教义变化,但是,统治者的管理政策,对宗教的存在与发展,以及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香港自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840年,英国凭借武力,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强迫腐败的清政府先后签订了《南京条约》、《中英北京条约》和《中英拓展香港界址专条》,强行占领和租借了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根据《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这两个管理香港的宪制性文件,由英国王室委派总督,对香港进行全权管理。港督的权力来自宗主国一英国,港督对英国王室负责。在港督下设行政、立法两局,其主要职责是为港督提供政策咨询,两局议员均由港督委任。1985年后,部分立法局议员开始由选举产生。由此可见,香港的政制体制,从本质上讲是英国对香港进行的殖民统治。
  商业需要是英国武力占领香港的主要目的之一。长期以来,港英政府采取“积极不干预”的经济政策,以低关税和自由贸易,吸引国际资本在香港投资,促进香港工商业的发展。进入本世纪七十年代,香港充分发挥其自然条件和政策优势,利用世界天然优良港口和东西交汇的条件,逐步发展成为国际航运、转口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信息中心。香港被喻为“会产金蛋的鹅”,一颗光彩夺目的东方明珠。
  经济的繁荣为香港社会和市民带来巨额的物质财富,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出现长足的进步。同时,随着资本主义商业的高速发展,与之相伴的诸多社会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受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的支配,社会日益商业化,等价交换,追名逐利,成为人们普遍的行为准则。市民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无不受到金钱的侵蚀,拜金主义盛行,出现社会伦理、道德扭曲,色情、吸毒、黑社会泛滥。受商品经济的冲击和影响,香港社会文化无不被打上商品的烙印,低级、庸俗,追求感官刺激的作品充斥香港社会。而积极向上、有益大众身心健康的文艺作品,已成为麟毛凤角。以至于有人称,香港为“文化的沙漠”。宗教作为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其中所孕含的人类共同的伦理、道德价值,是其临在于每一国家和地区的重要因素。对于现代社会中的人来说,信仰宗教与其说是源于宗教信仰的合理内核,无宁说是对宗教伦理、道德规范的认同。香港的宗教,也概如此。事实上,宗教对香港社会因商业化带来的道德失衡,具有重要的调剂作用,担负着重整社会伦理、道德的艰巨使命。
  香港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由其所导致的文化特点,为宗教在香港的广泛传播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港英当局所采取的宽松自由的宗教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宗教在香港社会的传播和发展。
  在英国对香港进行殖民统治的一百多年里,出于殖民统治的需要,港英当局对宗教采取了宽松自由的政策。在法律上保障各宗教团体的合法存在和权益,任由各宗教组织公开自由传播其宗教,重视并给予宗教以较高的政治地位,在经济上则给予优惠的政策。宗教团体在香港兴办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慈善救济和服务事业,政府给予政策优惠,可向政府申请免费用地或象征性地收取土地租金。政府每年拨出巨额经费,对各宗教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服务机构,给予津贴。
  为巩固和稳定其政治统治,港英当局重视宗教在社会中的作用,特别是对天主教和基督教,不仅给予政策优惠和经济资助,还给予较高的社会政治地位。在英国对香港进行的百多年的殖民统治过程中,香港的政教关系从总体上看,是比较好的。事实上,在港英管治下,香港宗教,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通过办教育、医疗、慈善、社会服务等传播其宗教,为社会提供服务,也为稳定社会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发挥了自身独特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是以华人为主体的地区,华人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八。传统的儒家思想文化在香港市民中根深蒂固,对市民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英国出于对香港殖民统治的需要,极力推行西方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贬低儒家思想文化的社会地位。但是,由于华人在香港总人口中占绝对多数,事实上,港英当局推行的文化殖民政策,也难于达至预期的目的。特别是进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香港经济的起飞,香港华人财富增加;社会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对西方文化有着较强的抗拒力。这一时期,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扬和光大。这使得香港社会文化呈现出多元混合的特点,表现在宗教方面,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孔教等多种宗教同时并存,各宗教之间和平共处。随着香港回归祖国的临近和九七回归,香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孔教在社会上的影响增大。
  三、宗教在香港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宗教作为一种有形的社会组织,其在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地位,取决于它为社会所接纳的程度,在社会中所起作用的大小。香港特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港英当局宽容的宗教政策,为各宗教传播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香港数以千计的宗教崇拜场所,以信仰为旗帜,集结了数以百万计的宗教信众,形成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宗教社团。值得重视的是,各宗教在香港还编织了庞大的社会组织网络,使其在香港社会的作用延伸到社会许多层面。
  1、向社会各界广泛传播宗教信仰,成为市民重要的精神支柱 宗教在香港普遍存在,一方面有赖于过去港英政府所采取的宽松自由的政策;另一方面,也是各宗教组织积极推行和传播其宗教信仰的结果。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团体和组织,其自身所具有的张力,使其必然将向人群传播其信仰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香港社会所具有的政治文化特点,赋予了各宗教以自由传播的广阔天地。
  香港的大街小巷,宗教崇拜场所林次桎比,俯仰皆是。在香港,各宗教可以自由公开地向社会各界传播其信仰。香港的各宗教团体,除在崇拜场所举行日常的宗教活动外,还借用公共场所,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宣传其宗教信仰,有的将宗教宣传与歌舞娱乐相结合,吸引民众广泛参与。如天主教每年举办传教节大会,佛教的敬老嘉华年会,道教的圆玄庆灯等等。每年的圣诞节,香江上下华灯齐放,熠熠生辉,市民一齐涌上街头,游戏赏灯,沉浸在节日的喜乐之中。事实上,圣诞节已经成为香港民众喜闻乐见的传统节日。
  香港各宗教十分重视宗教宣传工作。除在其崇拜场所宣扬其教义外,各宗教还利用多种途径,向香港各界市民广泛传播其信仰。在香港,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宗教组织,在公众场所举办传教活动,宣传教义。在人群川流不息的闹市,也可以发现,一些宗教团体向民众散发宗教宣传品。香港各宗教团体一般都有自己的出版机构和宗教刊物,一些宗教组织还利用现代化传播技术,制作出宗教音像制品和电子视听制品,向民众散发。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职业人员,全力为信众提供宗教服务,市民的婚丧嫁娶,一般都要举行宗教仪式。每年圣诞节或新春,香港天主教教区主教和基督教圣公会主教都要在香港电视台或电台,发表圣诞文告和新春献词,向各界恭贺新春,就某一社会问题发表评论和看法,引导信众参与或关注社会事务。
  香港不同的宗教,透过各式各样的宗教活动,来满足信徒的信仰需要,将信徒吸引、团聚在自己周围,形成不同的宗教社团。对于每个宗教信徒来讲,心灵的慰藉,情感满足,是最基本的信仰需要。事实上,香港各宗教都以其导人向善的教义、教规,良好的伦理、道德规范,为香港市民所接受,成为社会的一大精神支柱。
  2、宗教团体透过开办中小学校,对香港市民施加影响
  重视对社会文化,特别是教育的投入,是香港各宗教的共同特点。在香港,各宗教以其为社会大众所提供的广泛中小学,包括幼稚园教育,而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称赞。香港各宗教重视教育的出发点有共同之处,各宗教都希望通过办学来传播其教义,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同,求得在香港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尊师重教,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重要特点,受儒家思想影响的道教、佛教,也加入到捐资助学的事业中,投身从事教育工作。天主教、基督教从其传入香港之始,便把办教育作为向社会各界传播其宗教信仰的重要渠道。天主教、基督教,是香港较早开办学校教育的宗教团体,这些宗教团体的办学行动,在港英当局的支持和资助下,得以强化。据不完全统计,香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六大宗教,共开办有各类学校近800间。其中,佛教80间,道教23间,伊斯兰教6间,孔教4间,天主教275间,基督教416间。在校学生近80万人。天主教、基督教由于得到港英当局的大力扶持,其所开办的中小学校,约占全港中小学校总数的50%。所有宗教团体开办的学校,均设有宗教课程。许多天主教神父、修女,包括基督教的牧师,也是学校的教师。香港中小学生,每天都处在宗教的熏陶之中。香港政府的许多高级官员,都毕业于天主教、基督教名校。因此,宗教在香港的传播,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教堂、寺庙的范围。
  事实上并非所有由宗教团体开办的学校中毕业的学生,将来都会成为宗教信徒,香港宗教信徒占人口总数近三分之一。但是,无可否认,宗教对于学生,特别是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形成的青少年,其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上,同样也不可避免地体现在市民的行为和日常生活之中。
  3、宗教团体对香港社会服务广泛而且深入,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香港宗教团体的社会服务遍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安老服务、伤残人服务、失业人员再培训、问题青年辅导等各个方面,设有众多的社会服务机构。各宗教所开办的社会服务,以天主教最具典型性。天主教香港教区“明爱”为全港最大的社会服务机构,工作包括家庭服务、特殊教育及职业训练服务、康复服务、医疗服务、扶幼及学前教育服务、安老服务、成人及高等教育服务、社区及接待服务、青少年及社区服务、职业培训及教育服务、营地服务及其他服务。此外,“明爱”还设有专门为越南难民及为内地提供的服务项目。“明爱”在香港设有13个多元化服务中心,200多个单位,其员工近5000人,每年经费近10亿元港币。据1993年统计,香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所开办的医院、安老院以及各类服务、慈善机构共计有240多间。其中,天主教、基督教两教所办的慈善机构占全港慈善机构的70%。由此可见,香港宗教对社会的服务广泛而且深入。香港市民从出生到死亡,都或多或少地与宗教发生联系。
  香港还有一些以宗教名义出现的,以向贫困及遭受灾害国家和地区提供援助和救济为主要工作的宗教组织。比较著名的有基督教宣明会、乐施会和励行会。由于其所从事的工作,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赞同,使其在社会上拥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
  由此可见,在香港,宗教除以其广泛的宗教宣传,影响香港各界外,还积极透过其广泛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慈善救济和社会服务等,传播其宗教信仰。由此,在客观上为香港各界、各阶层提供了极为广泛的社会服务。宗教在香港所构筑的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的服务网络,与市民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成为香港社会整体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香港宗教团体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重要社会政治力量
  宗教团体由于其在思想信仰、伦理道德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在香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尊重。因此,在香港这个标榜“言论自由”的社会里,—-般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声音容易被人所忽视,而宗教团体的言论则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由此,宗教组织在香港社会事务和政治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
  香港宗教组织的政治性特点,缘于香港社会特殊的政治环境。在香港回归过渡期里,英国政府在港极力推行的所谓“民主化”进程,加剧了香港宗教的政治化趋向。
  香港不同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的宗教组织,其价值观念和政治立场也不尽相同。香港的六大宗教,天主教、基督教凭借不平等条约开始在香港传播,从它们传入香港之日起,身上就有殖民主义的烙印,与港英当局关系密切。而佛教、道教、孔教,包括伊斯兰教,由于历史关系,对中国文化保持有较多的认同,体现出较强的民族感和国家观念。
  在香港回归之前,出于殖民统治的需要,港英当局虽然对各宗教采取较宽松自由的政策,任由各宗教自由传播其教义,并对各宗教兴办社会服务事业,给予优惠和经济资助,但是,各宗教的政治地位并不平等。天主教、基督教,由于与港英当局关系密切,在香港被置于较高的社会政治地位。在过去港英政府的礼宾安排序列中,基督教圣公会主教和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的排名,仅在港督、律政司、布政司和三军司令之下,而在行政局、立法局的首席议员之上。在港英政府的高级官员之中,有相当多的人信仰基督教或天主教。据1987年统计,在行政局10个非官守议员中,有天主教徒1人,基督教徒2人,共占行政局非官守议员的30%。在立法局非官守议员中,天主教、基督教徒各占10人,约占立法局议员的43%。而在1992年的立法局中,有半数议员为天主教或基督教徒。由此可见,事实上,天主教、基督教以不同的形式,参与了对香港政治事务的咨询和管理工作。
  1982年,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未来问题展开谈判,触发了香港各界,包括香港各宗教,对政治问题的关心。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香港进入回归中国的过渡期。围绕香港平稳过渡、香港未来政制体制、基本法起草、临时立法会等问题,香港社会出现政治论争。香港各宗教团体,由于利益所在,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对政治问题的关注。各宗教组织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相异,不同的政治利益,其原则立场和政治态度表现出明显的差距。香港佛教、道教、孔教,包括部分伊斯兰教团体,拥护香港回归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并积极支持和参与香港回归祖国的过渡期的事务。随着香港回归的临近和九七回归,表现强烈的爱国主热情。相反,一些天主教、基督教团体,在香港回归祖国的过渡期里,与港英政府和香港所谓的“民主派”相呼应,成为与时代潮流相逆的势力。一些宗教组织表态支持彭定康的“三违反”政改方案,在九五年立法会选举中,公开号召教徒投票支持所谓“民主派”人士,反对依法产生的临时立法会。
  在香港回归中国的过渡期里,一些带有政治色彩的宗教团体开始出现,如基督教守望社、基督教徒学会、基督教徒学生运动、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等。这些组织或透过传媒发表主张,或公开组织集会游行,在社会上制造影响。一些教会领袖从政教分离走向知政、问政、参政,并公开号召信徒关心社会,参与社会事务和政治活动。在香港的宗教组织身;上,显露出较强的政治性。
  此外,香港宗教组织具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所不曾有的国际性。众多的不同文化背景和政治背景的国际宗教组织的分支机构,云集香港,构造了一幅错综复杂的宗教网络图。其中,有些宗教组织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为国际反华势力所利用,对中国内地进行有目的渗透活动。
  由此可见,香港各宗教,不仅以其宗教教义为各界群众所信仰,成为民众的精神支柱,以其伦理道德规范社会行为,进而在高度商业化的社会中扮演着社会“良知”的角色。在香港特定的政治环境中,香港宗教本身所具有的文化、社会和政治等特性,使其成为在香港社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社会团体。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宗教的特殊国际性中所孕含的政治性,使得香港宗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政治相关连。
  四、回归后香港宗教呈现出的新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历来为中国政府所重视。香港各宗教公开传播宗教信仰、从事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服务及慈善事业的种种自由和权力,在九七香港回归中国前,为中央政府所充分考虑,并已明确地写入基本法之中,得到了切实保证。在香港回归祖国的过渡期里,在基本法的起草和咨询过程中,香港宗教界代表,包括香港佛教联合会会长释觉光法师和基督教圣公会邝广杰主教等多名宗教人士,都亲自参与了基本法的咨询和起草工作。
  基本法用相当的篇幅,对九七后香港宗教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基本法9章160条中,涉及宗教内容的有5条,包括第3章第32条、第6章第137条、141条、148条和149条。其中,32条和141条,其内容完全为宗教方面。基本法中有关宗教方面的条文, 占总体条文的三十二分之一、其内容涉及居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宗教教育;宗教活动;宗教组织的财产;宗教组织和教徒与其他地方宗教组织和教徒的关系;宗教组织与内地宗教组织的关系;宗教组织与世界宗教组织及参加有关活动等。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回归后香港宗教的方方面面,对于各宗教在九七后继续保持五十年不变,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认真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社会继续保持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香港的各宗教组织,广大宗教界人士,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如常开展自己的宗教事务。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宗教的权利,在香港回归后得到了切实的保证。香港社会政治发生了重大变化,香港宗教方面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主要是:
  一是,香港回归祖国,结束了英国对香港的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统治,洗雪了中华民族的百年耻辱,香港各宗教团体的民族精神得到振奋,爱国主义热情出现空前的高涨。回归后,香港的不少宗教团体等,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宗教活动,展现出新的精神风貌,爱国爱港的宗教团体在香港社会的影响,逐步得到扩大。
  二是,回归后,各宗教一律平等得到了真正的实现。香港回归祖国,特区政府实行对各宗教一律平等对待的政策,香港各宗教在英国统治下一百多年的政治上不平等的状况,得到了彻底的改变。在特区政府的礼宾排名中,香港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六大宗教,均名列第11位,改变了过去港英当局重天主教、基督教,轻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孔教的不平等做法。1997年11月土8日,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通过,确定从1999年开始,每年的农历四月初八,佛祖释加牟尼的诞辰日,为香港的公众假期。佛诞日作为香港的公众假期,在九七香港回归前,香港佛教界已经申请了多年,这一在港英统治下无法实现的夙愿,在香港回归后得到了实现。它充分表明了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对各宗教实行一律平等对待的政策。
  三是,香港各宗教以回归为起点,加快在新形势下的传播和发展。香港回归祖国,香港基督教明确提出,既要把回归看成是对基督教的重大挑战,也要把它视作是难得的历史性机遇,要把握时机,努力开拓新的传教领域。天主教香港教区在1989年香港过渡期间,即发表了《迈向光辉十年》的牧函,号召天主教徒关心社会,植根香港,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政治活动。为适应即将到来的新的形势,对教区的组织框架进行了调整。1996年10月,在香港回归祖国的前夕,罗马教皇委任两名教区主教,为九七后的香港天主教作好组织的准备。1998年10月25日,基督教香港圣公会教省宣告成立,邝广杰主教就任教省大主教。教省的成立,标志着圣公会在香港的传播和发展,进入历史的新阶段。此外,香港的一些宗教团体和组织,正致力于对过往历史的回顾和总结,探索在“一国两制”新形势下的传教路向,研究制定新的传教方法和策略。
  四是,各宗教参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关心社会,;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政治活动,是近年来香港各宗教的一个共同趋向。随着九七香港回归,各宗教参政意识进一步增强。2004年香港地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香港佛教联合会常务董事、宝莲禅寺释智慧法师报名参选选举委员会的选举,并成功当选,进一步引发了香港各宗教对政治问题的关注。围绕特区立法会委员的选举,香港各宗教,由于原则立场的差别,出现政治分野。天主教、基督教中的一些人士公开表态,支持香港的所谓“民主派”。
  五是,香港宗教团体与内地宗教界的联系,在回归后得到加强,交往增多。香港宗教与内地宗教间存在一种天然的联系,随着香港回归祖国的临近和九七过渡,这种联系得到加强。在香港回归的一年多里,香港各宗教与内地宗教界的交往明显增多。香港的一些宗教团体和成员频繁往来于香港和内地之间, 展开不同层面的访问和交流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仅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至1998年一年多时间,香港与内地宗教方面交流的大型团组就有近百个,达700多人次。
  1998年,内地遭受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灾害,在香港虽受到金融风暴的猛烈冲击的情况下,各爱国团体和人士仍然积极向内地捐款捐物,支援国家抗洪救灾工作。宗教界与香港各界一道,广泛发动信徒捐款,支援内地救灾工作。香港各宗教团体仅透过新华社香港分社向内地有关部门转交的救灾捐款就有560万港币之多,充分体现出广大宗教界朋友关心祖国,血浓于水的爱国情怀。
  六是,国际社会更加关注香港宗教问题。香港宗教问题,具有特殊的国际性。回归后的香港,其宗教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在香港回归前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一些重大国际宗教活动相继在香港举行。其中,1997年5月,美国著名基督教布道家包乐在港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布道大会,在香港掀起了不大不小的宗教热。1997年7月8日至16日,世界信义宗联会第九届大会,在刚刚完成政权交接仪式的香港举行,同年11月,国际佛光协会世界会员大会也在港召开,将世界各国的注意力再次吸引到香港,回归后香港的宗教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今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特派的3名宗教领袖,犹太教士施奈尔、天主教大主教麦卡里克、基督教全国福音派协会主席阿格,访问北京、西藏后,也特别途经香港,与香港宗教界人士座谈,了解香港回归后的宗教情况。
  香港回归后,宗教方面出现的这些新的特点和呈现出的新的发展趋势,应当看作是在过去既有基础上的一种继续和发展。在它身上体现出一种与社会同步前进的强烈欲望,宗教的自我调整和自我改革。也即所谓“教义变化,宗教如一”。香港各宗教处在不断变化、与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在这个不断变化和相适应的过程中,它必然会对香港的社会产生一种能动作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包括市民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由于香港宗教组织所具有的较强的文化性、社会性和政治性的特点,对处于急烈转折时期的香港社会,其所产生的作用自然增大,所影响的层面也自然更加广泛。因此,引导宗教与“一国两制”相适应,保持和促进香港社会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需要重视香港宗教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本文作者系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摘自《宗教与世界》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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