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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的宗教结构与社会文明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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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地区的宗教结构与社会文明

  西北大学佛教文化研究所 李利安

  一、问题的提出

  和谐宗教是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西部地区,由于宗教种类的众多,宗教与民族的密切结合、以及宗教关系的复杂多变,所以和谐的宗教关系和宗教结构对西部地区城市的文明进程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由于西部地区地域辽阔,经济落后,人口稀少,所以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西部社会的和谐与经济的发展。所以,和谐的宗教与文明的城市对西部来说显得格外重要。

  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它包括12个省市自治区,540万平方公里的上地,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56%。而且这里地处边疆,陆地边境线长约一万多公里,与10余个国家接壤。全国一亿多的少数民族人口绝大多数都分布在这里,其中有20余个跨国界居住的民族,故西部民族地区在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西部地区的宗教,历史悠久,种类多样,传统浓厚,势力很强。又由于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分布的格局为大分散、小聚居,不少民族处于杂居状态,这就使宗教传播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宗教关系相对复杂。同时,西部地区也是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以及恐怖主义主要渗透的地区,其中广大藏区还是达赖集团搞分裂破坏的重点地区。西部地区的宗教,与地域的广袤、环境的恶劣、经济的落后特别是民族问题和境外渗透等交织在一起,从而对西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安全等产生巨大影响。

  自从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以来,关于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及其所涉及的各种问题的研究就开始涌现于几乎所有的社会领域,并涉及各种复杂的问题,其中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也成为近年宋关于和谐社会研究和宗教发展现状研究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宗教关系作为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五大社会关系之一,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 “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种对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之作用的宏观而积极的把握是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当代宗教与社会的认识基础。

  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之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受到全国各界的高度关注。西部大开发不仅仅是经济的开发,而是包括经济在内的社会发展、文化繁荣、环境优化、思想解放、生活提升等的综合性发展。而影响西部发展的因素很多,许多因素既可以促进西部大开发的进展,也可能对西部大开发产生严重的制约。西部地区宗教盛行,民族众多,宗教关系与民族关系可能是全国最复杂的地区,所以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宗教对西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到底有什么作用,这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

  关于宗教在促进西部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目前国内学界、教界和政界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l、探索各宗教中与和谐相关的理念,为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理。论资源,并为宗教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事业寻找学理的支撑;2、立足宗教的民族性,论述宗教在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方面的作用;3、从各种宗教之间的关系出发,研究宗教和谐及其对不同地域内各种社会要素之间和谐的影响:4、从宗教的社会性和文化性等方面出发,在认识宗教与经济、政治、道德、文化等社会领域普遍联系的基础上,研究宗教在这些不同领域内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的可能性与可行性;5、从中国目前所存在的与宗教相关的各种严峻社会问题入手,说明宗教在消除贫困、维护稳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6、从当代中国宗教的特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宗教的走向以及宗教工作的特点与努力方向。

  上述六类研究均涉及西部宗教,但关于宗教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促进西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的专门研究,目前还非常薄弱,一些零星的研究曾对西部宗教与民族关系、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突发事件处理、宗教与文化交往、宗教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等做过不同程度的论说。总体上来看,现有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l、基本上都只是初步的探讨,涉及的领域还不全面;2、研究的内容还不完整;3、研究的方法还比较随意和单一;4、研究的深度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5、自从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十七大以来,根据中央最新精神和宗教最新发展所作的全新研究则更加薄弱。

  进一步开展对西部宗教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对解析西部宗教与社会诸多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民族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西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抵制境内外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防范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渗透,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直接的意义。

  二、西部宗教的四大板块

  关于西部宗教的现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把握,如:从宗教类犁与空间分布的角度进行框架性的分析,以把握西部地区的宗教文化板块结构;从宗教基本形态的角度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以把握西部地区宗教本身的基本结构:从宗教信仰及其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以把握西部宗教影响社会的内在发生机制;从西部宗教的基本关系角度进行分析,以把握西部宗教的关系结构。

  西部地区的宗教是中国宗教类型最多、宗教关系最复杂、也是中国宗教信徒最集中、宗教信仰最盛行的地区。历史上,西部地区就是中国宗教发展演变的主要舞台,各个宗教都曾经在这里展现风姿,并留下深刻的印记。所以,无论从纵向的历史发展来看,还是从横向的分布现状来看,西部地区都是中国宗教种类最丰富的地区。不同类型的宗教在时间上先后更替、在空间上各拥一方,构成了西部宗教古今交织的斑斓画卷。从目前的基本现状来看,西部宗教可以宏观地划分为四大板块:

  l、伊斯兰教为主的地区,以新疆、宁夏及甘肃等省区的部分地区为主。我国西部包括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其中有8个是民族省区,4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省市,这里居住着51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二分之一。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绝大部分居住在这里,其中有2个自治区、4个自治州、16个自治县。散居全国的回族中的近一半人口也生活在西部各省市区。伊斯兰教不但成为西部地区最重要的文化传统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社会要素之一,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在不同的层面,深刻影响着西部大开发的进程。

  2、藏传佛教为主的地区,以西藏、青海、内蒙以及四川西部、甘肃南部和云南北部的部分地区为主。藏传佛教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的宗教之一,其信仰民族除藏族之外,还有部分纳西族、羌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鄂温克族、锡伯族、门巴族、怒族、普米族等。全国信仰藏传佛教的居民高达数百万人。从宗教寺庙数量来看,全国藏区有藏传佛教寺院3300座,僧尼约12万人,其中:西藏1552座,僧尼4.1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青海616座,僧尼2.1万人,占全省藏传佛教信教民族人口的2.3%;甘肃649座,僧尼0.55万人,占全省藏、蒙古、土、裕固族人口的1.1%;四川700座,6.2932万人,占全省信仰藏传佛教民族的5.8%:云南寺院28座,僧尼1400人,占全省信仰藏传佛教民族人口的0.9%。可见,藏传佛教区是西部非常重要的一个宗教流传区域。这种宗教以其丰富的经典,博大的教义,严格的戒规,众多的习俗而在西部社会中据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对这些地区群众的人生态度、价值观念、道德标准、思维方式、生产习俗、消费构成、闲暇安排、娱乐节庆等方面具有强烈的影响,己成为信教民族传统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认识和研究西部大开发中的藏传佛教,对于西部藏传佛教信教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3、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流行区,以云南、贵州、广西等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如云南傣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上座部佛教在傣族地区具有深远影响,内容庞大的佛教经典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同时也带来了科学技术包括天文历法、医学和数学等。随着佛教而来的还有建筑、文学、艺术、语文等领域的发展。最具特色的西南少数民族宗教则是各种本土宗教,尤其是原始宗教或原始宗教残余形式的各种巫术。即使是全民信奉上座部佛教的傣族,在其民间社会中仍然有大量的自然崇拜现象,这些信仰对这个社会起着不可忽视的调控功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大量存在的巫术被认为是准宗教现象之一。这种宗教现象与正规宗教不同之处在于对神灵的态度,即不向神灵敬拜求告,而是力图通过特殊的方法影响或控制神灵。这些原始宗教形态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生产与生活有很大影响。

  4、五大宗教及汉族民间信仰并存区,以陕西、甘肃、四川、重庆及其他省区的汉族居住区为主。西部的汉族聚居区主要流行五大宗教和民间信仰。其中佛教曾经是西部地区覆盖面积最广、信教人数最多、流传时间最长的宗教,后来新疆地区的佛教逐渐为伊斯兰教所取代,佛教退居为这个地区中部分汉族的信仰。道教在川陕甘三省的汉族地区比较流行,在西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很少流传。基督教和天主教在陕甘川三省的汉族地区有很大的发展,并处于日益壮大之中。而在西部汉族聚居地区,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也有传播,这和汉族聚居区内分布大量信仰这些宗教的少数民族有直接关系。西部汉族聚居区在宗教方面的另外一个特征是民间信仰的广泛流行。于是正规的五大宗教和散乱的民间信仰杂处一地,显示了西部汉族地区宗教的多元性、复杂性与并存性。

  三、西部宗教的内在结构

  上述四大板块是对西部宗教空间结构的揭示。这里我们再分析西部宗教的内在结构。内在结构也就是西部宗教本身的存在形态,这是准确把握西部宗教的重要途径。我们把当代中国西部地区的宗教本身的存在形态分析为内在形态和外在形态两重结构。

  1、西部宗教的内在形态。主要由三方面的要素构成,即:宗教的教义体系、宗教的修道体系和信徒的宗教心理结构。三者相互联系。共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西部地区的宗教一般都具有悠久的历史,经过上千年乃至两干多年的传承,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修道体系,并经由信徒的虔诚信仰实践,而形成凝聚于心灵深处的特殊心理结构。西部宗教的这三种要素均具有十分强烈的个性,显示出理论的深厚与神秘,修道方法的神圣与严格,宗教心理的虔诚与浓厚,从而塑造了西部宗教的强烈个性。以下我们对这三种构成要素作一简单的分析。

  所谓西部宗教的教义体系就是西部各种宗教都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包括如何看待宇宙和人类社会,如何看待人的地位和价值,如何看待社会生活,如何解除现实的苦难实现美好的生活等等。西部宗教的理论还可以分成宗教哲学理论、宗教解脱理论等形而上或形而下的不同部分。西部宗教的修道体系就是实现宗教教义体系中的各项内容的具体方法,是主观性的理论到客观性的现实的中间环节。理论从来都是为了指导现实,何况西部宗教都以救世为其根本宗旨,其理论的出发点从来都是立足于现实问题,尽管其对现实的认识往往具有颠倒性,由此产生的理论也具有一定的非现实性,但其最终的目标则是为了向那些不满足现状的人们提供一种改变或摆脱现状的方法。简单地说,西部地区的宗教不但都要解释世界和人生的苦,而且还要告诉人们如何消除这些苦,这便产尘了宗教的修道体系。西部宗教的修道体系在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特点,内容极其丰富。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宗教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同一个宗教内部往往具有很多不同的派别,不同派别往往有不同的修道体系,就是同一宗派,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人群中也可能有不同的规定或变化。所以,西部宗教的修道体系便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画卷。西部宗教的心理结构是西部宗教教义体系与西部宗教修道体系作用于宗教信仰者的产物,它是一种相对完整的心理体系,以虔诚的信仰为最基本的前提,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主要的有,对宗教教义的高度认同,对宗教神灵的虔诚敬仰,对修道作用的内心信服,由信仰而来的精神充实、心理满足以及因违反宗教教义教规而产生的自责与恐惧等各种特殊的心理体验与心理感受。因为西部地区的宗教信仰往往同民族的聚居结合在一起,所以一般便具有更加明显的认同性与持久性,从而也产生更加深厚的宗教感情,形成一种特别强烈的心理现象。

  构成当代西部宗教内在形态的三种要素是密切联系在一体的。教义体系是西部宗教内在形态的核心,是西部宗教一切要素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一般来说,没有教义体系,就不可能有现代意义的宗教,如神汉巫婆等封建迷信即属此类。西部地区的宗教,无论是流传于上层社会,还是流传于底层民众,都有完整而深刻的理论作基础,并构成西部宗教其他要素的基础。修道体系是教义体系付诸实践并应用于社会人生的途径,没有修道体系,教义体系便成了空中楼阁,或者充其量也只是一种书本上的理论,而不可能成为宗教,像历史上的许多学说流派,都属于此类。西部宗教特别重视修行,所以更加强调其修道的原则与方法,从而更加强调把观念形态的宗教变成实践形态的宗教。西部宗教的心理结构既是西部宗教教义体系和西部宗教修道体系的必然结果,也是宗教教义体系和宗教修道体系得以存在的良好土壤和不断发展的动力,所以,在三种要素中,它既是结局,又是开始。假使没有西部宗教的心理结构,西部宗教的教义体系便失去了它的威严性和神圣性,使其仅仅成为一种理论,而非宗教。没有西部宗教的心理结构,西部宗教的修道体系也将失去自己的灵魂和主宰,失去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变成一种纯粹的、被动的过程或艺术的表演。

  2、西部宗教的外在形态。西部宗教的外在形态由直接表现于外的三种要素构成,即:信仰宗教的人即信徒、从事宗教活动的场所以及信仰宗教的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的宗教活动。信徒、场所、活动三者有机统一,各自都包括十分丰富的内容。信仰宗教的人有职业的和非职业的两类,都有自己的专门组织(一般称某教协会、爱国会,佛教还有专门为非职业信徒设立的居士林),特别是宗教职业人员,还会有各种教内的清规律仪以规范他们的行为。西部宗教的活动场所分政府批准开放的、面向所有信徒(尽管以本地区信徒为主)的公共性质的场所(如各类寺观教堂)和信徒个人使用的家庭性质的活动场所(如家内佛堂、神堂等),它们的形制、轨式等均有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公共性的宗教活动场所,更有一套非常严密、非常细致的体制,如场所的座向、殿堂的设置、神像的安放,各种布置以及涉及人事、经济、法事等许多方面、内容繁杂的管理体制等等。西部宗教的活动一般都是按照一定的仪轨进行的,不同情况下举行不同的活动,所以宗教活动内部也有很多不同的分类。

  四、西部宗教的心理结构

  前面我们分别探讨了西部宗教的空间结构和自身结构,遵循了从宏观到微观、从外到内的原则,我们现在进一步探讨西部宗教最深层次的结构,即心理结构。西部宗教无论是发挥积极作用,还是产生制约作用,都和其特殊的心理结构密切相关。

  宗教都是一种建立在某种信仰基础上的文化体系,而信仰的最大特性在于其相对稳定而深刻的心理属性。这种心理属性一旦形成便充当起宗教灵魂的角色,既主导着宗教本身的性质与演变,也塑造了一个宗教与其他宗教以及宗教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关系模式,推动或限制着宗教对其他社会现象的作用。西部宗教也是这样,我们对西部宗教心理属性的·分析可以从横向的角度具体化分为许多因素,每种因素都与宗教的教义体系和修道体系发生直接的关联,从而与宗教的思想与实践产生密切的互动。而西部宗教的思想与实践对西部社会的各个领域与每个领域的不同层面均具有重要的影响,于是,宗教心理的作用也就逾越了宗教的范畴而延伸到非常广阔的西部社会之中。

  西部宗教的心理属性可能对西部社会的和谐产生正面或反面的影响。如果理解错误、把握不当、引导偏颇,西部宗教的心理属性很可能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所以,我们应当重视西部宗教心理属性的意义,准确把握西部宗教心理属性的特征,正确引导,使其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精神动力。具体来看,西部宗教的主要心理特性表现在:信仰的神圣性、思想的稳定性、目标的崇高性、行动的积极性、心理的认同性、感情的亲近性。

  1、信仰的神圣性和思想的稳定性。这是一对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心理特性,也是所有宗教共有的一种内在特征。西部地区各种宗教都有其自身的信仰,这种信仰不同于其他政治信仰、科学信仰和哲学信仰的关键因素在于其信仰中的超人间特性。超人间性的一个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对各种类型的超人间力量的承认,也就是对各种神灵的信奉。超人间力量有善恶之分,善的超人间力量往往凝结着人类对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品格和能力的向往与崇拜,而恶的超人间力量则代表着人类对凶恶和苦难的恐惧与排斥。在善性超人间力量的感召和恶性超人间力量的威慑下,信徒的信仰便具有了一种神圣性,而由神圣性而宋的就是心理上的严肃性、认真性、坚强性、忍耐性、自觉性等促使信徒积极向善的精神动力。同时,由于对具有超越性和永恒性的神灵力量的内心归服,信徒的思想一般便具有了稳定性的特点,而稳定性虽然也可以成为保守性的精神基础,但在积极向上的当代中国宗教中,可成为促使信徒在现实生活当中持久而自觉地遵守戒条、努力向善的积极因素。总之,只要正确把握和积极引导,西部地区宗教信徒所具有的信仰的神圣性和思想的稳定性就可以变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种精神动力,并由这种精神因素感染更多的人加深对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业科学性、伟大性、神圣性的认识,带动更多的人积极投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列中宋,并在这一过程中树立严肃、认真、坚强、忍耐、自觉等积极的精神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种良好的、内在的、也是必须的精神环境。

  2、目标的崇高性和行动的积极性。这也是一对相互联系的心理特性。西部地区各种宗教的超人间信仰一般是由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两个方面构成的。超人间境界虽然也包括了地狱等黑暗而苦难的恶性境界,但人们所向往的超人间境界则是指一种善性的境界,即某种绝对美好的自然景象、社会状态和心理境界。对这种境界的信仰一般是建立在对现实问题的深刻反思和解决现实问题的紧迫性的基础上的。信徒思想中所认识的现实问题的严重性和实现理想境界的急切性是成正比的,而这又反过来不断烘托目标的崇高性。于是, 目标的崇高性、现实问题的严重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共同促成信徒行动的积极性。一般来说,西部各种正统宗教所规定的追求理想境界的修道过程与现实社会所强调的道德教化是一致的,所以,由目标崇高性和行动积极性而释放的精神动力完全可用宋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例如佛教提倡的人间佛教,把建设人间净土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这便与建构和谐社会的现实追求更加—:致。如果把人间净土这种目标的崇高性和实现人间净土的积极性推广到宗教以外更广阔的社会领域,这种精神的动力就会在建构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当然,我们也应该密切关注被一些邪教组织歪曲了的目标崇高性与行动积极性,以及一些极端宗教信仰者山对正统教义的曲解而导致的狂热性心理特征,使西部宗教心理属性中的目标崇高性与行动积极性接受理性的约束,引导这种宗教心理特性与西部现代社会生活秩序与社会发展潮流相适应。

  3、心理的认同性和感情的亲近性。西部的每一种宗教,其信徒在信仰上的最大一致性在于对相同的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的共同信奉,由这种相同的信奉而来的就是这些信徒在心理上的认同性。心理上的认同性会促使相同信仰者的彼此接受和相互尊重,从而带来信徒感情上的亲近性。这种认同性和亲近性在某个特定时空,会因为一些错误的精神引导和某类事件的刺激而走向偏激,从而在某种程度或某个范围内呈现出狭隘性、保守性、宗派性甚至极端性等特征,引起不同社会群体特别是不同宗教文化族群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所以,对西部每种宗教的认同性和亲近性心理特征一定要给予足够重视,并密切关注,正确引导,使其成为维系团结、协助稳定、共建和谐的积极因素。由于西部宗教信徒数量的庞大,分布地域的广泛以及分布的社会阶层、行业、民族等方面的多样性,所以,西部各宗教信徒心理的认同性和感情的亲近性在实践形态上的一种重要表现就是,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民族的宗教信徒之间沟通和协调,山这些宗教信徒之间相互沟通和协调而宋的相互理解、彼此关照会有助于西部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协调,这对建构西部的社会和谐是至关重要的。

  五、西部宗教的关系结构

  所谓宗教关系,是指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各宗教间的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如上所述, 目前我国西部地区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以及天主教等五大宗教,还有少数民族信仰的原始宗教等。其信教群众占人口比例大,有些少数民族基本上全民信教,宗教在西部有极其深厚的文化积淀,所以,宗教关系成为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核心因素。

  l、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总体上来看,在目前的西部地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是和谐的,而且发展的趋势是愈来愈和谐,但也不排除不和谐因素的存在,特别是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这三股恶势力的影响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是西部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制约因素。另外,伊斯兰教的教派纠纷、藏传佛教群众宗教负担过重、基督教传播迅速并向农村延伸等等,这些不和谐的因素仍旧存在。

  2、各种宗教之间的关系。西部各个宗教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曾经历过惨烈的冲突,至今遗迹尚存,记忆并未消失。但从目前来看,西部各个宗教之间的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个别时候也有不和谐之处,特别当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纠缠到一起时,当经济利益纠纷以民族矛盾和宗教冲突形式出现时,当不同宗教间的历史积怨长期得不到化解时,往往会出现不和谐因素。

  3、同一宗教不同教派之间的关系。西部地区的主要宗教都有派别划分。尤其是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的关系历来十分复杂,在一定的时期也呈现出现十分紧张的态势。基督教、民间宗教内的派系也有一定的纷争。汉传佛教和道教内部的派系纷争则相对和缓。另外,同一宗教内部不但有传统教派的区别,也有不同观念与立场的差异。如教派差异比较明显的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内部,在对待宗教发展、宗教与社会关系等问题时,实际上还存在温和与激进、保守与开放的差异。这种不同虽然不能上升到教派关系的高度,但在实际的宗教关系中却发挥着重要影响。

  4、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西部地区也比较明显。目前总体上是和谐的,但由于观念的差异以及缺乏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国家法律条文的深刻理解和正确认识,彼此间的不信任和隔阂将会长期存在,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其一,在汉族群众内部,由于信仰的差异而存在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间的隔阂;其二,汉族群众与少数民族信教群众之间也易形成相互不理解的问题。这是因为汉族群众中信教者毕竟是少数,而少数民族中信教者则占大多数,民族因素有时往往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例如,某些带有宗教色彩的风俗习惯和禁忌一旦呈现其宗教因素时,就极易形成少数民族信教群众与汉族群众之间的矛盾:其三,少数民族内部由于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强化了民族的认同感和民族感情,发展到极端时就会将民族与宗教等同,以致出现“不信佛教就不是藏族”、“不信伊斯兰教就不是回族”的说法。这也是少数民族内部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产生隔阂的主要原因。

  5、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同前面所说的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有一定联系,但有区别。前者强调的是作为整体意义上的各个宗教之间的关系,后者则侧重不同宗教信仰的群众之间的关系。目前,在西部地区,这种关系总体上呈和谐发展的态势,但也出现间歇性不和谐问题。这其中主要因素是由于宗教信仰的排他性以及极易出现的宗教偏见。例如,在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民族或主体民族的宗教具有强势,而非自治民族或非主体民族的宗教则呈弱势。这种不平衡必然导致不同信仰者之间的排斥。

  西部宗教的关系在其他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如宗教团体与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宗教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宗教上层与一般信众之间,政治上获得良好安排的宗教领袖和其他宗教领袖之间,国内宗教与国外相关宗教之间,宗教活动与国家管理之间,等等。这些关系总体上都是和谐的,但不和谐的因素在西部地区依然存在,而且不和谐因素的根源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消失。

  六、西部宗教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领域

  西部大开发是西部所有社会领域都在参与的伟大进程。西部地区的宗教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社会现象,几乎在西部所有的社会领域都能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直接推动西部社会的文明进程。不过,由于各不同社会领域在密切联系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宗教作为西部各社会领域中众多因素之一,在某些领域却占据了特别的优势,并山此优势地位而在本领域的和谐建发展方面发挥着直接的从而也更加重要的作用。

  当代西部宗教拥有特别优势的社会领域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民族关系等许多方面。具体来看,宗教在西部大开发中能够直接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社会领域有以下几个方面:

  l、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和维护国家统一是全民的呼声,也是当前中国所面临的重大历史使命。因为目前企图分裂国家的思潮和反动活动主要出现在西部,而且都和宗教密切联系在一起,因为分裂分子总是以宗教进行号召,不惜歪曲宗教的教义,尤其是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所以,主要流传于西部地区的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可以在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流亡海外的西藏分裂势力利用藏传佛教煽动分裂情绪,鼓吹分裂说教,蒙骗了相当多的普通信众。所以,藏传佛教可以在正本清源、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新疆的伊斯兰分裂势力受境外伊斯兰极端势力的影响,鼓吹分裂,策划恐怖事件,歪曲了伊斯兰教的教义,玷污了伊斯兰教的形象,需要西部地区的伊斯兰教进行正面的澄清,把伊斯兰教同恐怖势力的歪曲利用区别开宋,既维护正统伊斯兰教的形象,也抨击分类势力的邪说,为维护国家统一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这些方面,两种宗教界的爱国人士均已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西部的社会稳定是西部大开发的前提。西部在历史上曾经是中国最动荡不安的地区,民族的往来更替,宗教的彼消此长,跨境的交往与争斗、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与斗争,加之环境的恶劣,经济的贫困,文化的闭塞,动荡成了这个地区的一个历史特色。新中国建立以来,西部地区逐渐告别动荡不安。目前这个地区基本上是稳定和谐的,但因为民族矛盾的依然存在、经济利益的纷争、宗教信仰的差异、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管理中的漏洞等原因,西部地区依然存在很大的不稳定因素。一方面,西部宗教是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来源,另外一方面,西部稳定的维护因素,除了法规等国家机器外,也主要来自宗教。因为西部宗教都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思想资源,都承认国家的威严,都要求信徒维护国家的利益,都提倡自我克制,爱护他人,珍惜生命,所以,西部宗教自身可以保持和谐的发展态势,从而也完全可以成为西部社会稳定的一种有效的调节剂。

  3、文化传承与文化繁荣一宗教是一种文化。西部地区自古以来盛行宗教,宗教始终是这个地区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形态。目前,在西部四大宗教板块中,除了五大宗教和民间信仰并存的汉族聚居区外,其他三大宗教板块均以宗教为其文化的代表。宗教在这些地区的文化功能不但表现在精神的追求与归宿方面,也广泛体现在哲学、伦理、文学、艺术、民俗、养生等很多方面。所以,文化的传承与文化繁荣,成为西部宗教在文化领域的主要功能。而宗教文化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文化,具有两面性,需要在当代新文化建设中慎重对待,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剔除糟粕,抑制负面影响,充分发挥其启迪智慧、传递文化、继承传统等积极作用。

  4、伦理建设与道德教化。中国目前处于转型时期,传统的中断性很明显,新的伦理秩序尚在建设之中,加之经济的飞速发展,竞争的空前激烈,政策法规的不太健全,社会中出现了很严重的自私、浮躁、虚伪、争斗等丑恶现象,西部地区也程度不同地存在这种问题。而宗教信仰在构建人与神的关系时,都以不同的方式对信徒建立神圣性的伦理规范,这些伦理规范除了调节人与神的关系之外,还涉及大量人与人之间、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调整,有助于现实社会中的伦理建设。西部宗教的伦理资源非常丰富,值得我们认真挖掘,系统整理,有效扬弃,并不断弘扬。

  5、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西部宗教在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很多方面,除了宗教能够维护经济赖以发展的稳定之外,西部宗教还在以下几个方面为经济发展提供促进作用:宗教寺院本身就是经济实体,一般还附设商业、饮食等经济事业;宗教有广泛的涉外联系,可以协助本地吸引外资;西部地区宗教历史遗迹众多,文化内涵丰富,历史地位很高,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宗教旅游在西部地区呈现强劲势头;宗教文化产业正在兴起,如宗教题材的出版、饮食、歌舞、绘画、建筑、雕塑、音乐、装饰品、宗教和生活用具等,正在成为新兴的产业,成为西部经济的有效补充。

  6、文明交往与友好往来。除了民间信仰外,西部现存主要宗教都具有国际性,可以借助宗教文化的交往,扩大或促进同相关国家的友好往来,如借助伊斯兰教加强同中亚和中东各国的友好交往;借助藏传佛教加强同南亚各国以及蒙古和俄罗斯等国的友好交往;借助道教,加强同韩国、马拉西亚等国的友好交往;借助汉传佛教,加强同印度、斯里兰卡、日本、韩国的交往;借助南传佛教,加强同东南亚各国的友好交往。对西部地区来说,特别重要的是通过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所带动的友好交往,对抵制分裂、维护统一具有特殊的意义。另外,西部地区的宗教在国际人权斗争中也有重要的意义。西部地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对抵制西方国家的人权攻击具有现实的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西部宗教在促进西部社会文明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与宗教所具有的民族性;、文化性、物质性、跨境性等鲜明个性密切相关。西部宗教所具有的这些特性使其成为相应社会关系和社会领域中的重要因素,从而可以在这些社会关系和社会领域内为构建西部和谐社会提供直接的服务,并以这些关系和领域为基础或切入点,在整个西部城市文明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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