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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社会中的白族宗教哲学思想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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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级社会中的白族宗教哲学思想

  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前,白族先民的原始崇拜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灵魂崇拜和英雄崇拜等。伍雄武先生在列举远古时代的白族对山、水、木、石、天、地等自然物的崇拜,对自然神灵的崇拜,对虎、鸡、熊、蛇、鼠和龙的图腾崇拜及对英雄人物的崇拜现象后,认为白族的自然崇

  拜是原始时期人们对自然力的幼稚认识,“因而有宗教观念和神秘主义的萌芽……也有朴素唯物主义观念和无神论观念的萌芽”。其神灵崇拜也只是属于宗教神灵崇拜的萌芽状态。在白族的图腾崇拜中,人们以自然物为自己的祖先,“这是对人类起源的一种朴素的自然论观点,带有反宗教的倾向”,但人们又认为图腾物有某种超自然的神秘性质,“因此又包含着神灵观念的萌芽”。白族的英雄崇拜神化了英雄,就包含有宗教的成分。但对人自身的能力和作用的崇拜,也“包含着人能战胜自然灾害的观念,此应是后来‘重人事’、‘人定胜天’等无神论思想的萌芽”。

  进入阶级社会后,白族的原始崇拜已逐渐演化为宗教,即巫教和本主崇拜。巫教是原始崇拜向人为宗教过渡的初期形态,这主要是崇拜鬼神,迷信巫术。南诏初期,一度奉巫教为国教。此后衰落,为古代白族土生土长的民族宗教本主崇拜所取代。所谓“本主”即本境之主,是本地区的主宰神。本主崇拜的内容非常复杂,有的是自然神灵,有的是为民除害的英雄人物,有的是烈女、孝子。本主崇拜虽是白族特有的宗教,但它并不排斥白族地区的其他宗教,而是在和其他宗教融合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它首先是与原始巫教残余的结合,此后又与佛教、道教等逐步融合。但本主崇拜的对象并不是令人畏惧的神灵,而是人们热爱、尊敬的历史人物和祖先。本主并不弃绝和否定现实物质生活,也不超越和鄙弃七情六欲。因此,本主崇拜虽然有祈求神灵保佑的消极因素,但它并不使人们消极悲观,寄希望于天国或来世,而是“激励人民向大自然斗争,向社会现实中的邪恶斗争”。“本主崇拜中就包含有否定宗教的思想倾向”。此外,杨国才说,白族本主信仰中还反映了一定的伦理观念。如本主神话中被神话的英雄,或被人化的自然力,在神话中被歌颂,在本主庙坛上被赞美、膜拜。他们的品格和业绩就一代代传下来,勤劳、勇敢、智慧、不惜牺牲,成为白族人民的道德理想和道德规范。进入阶级社会后,封建伦理道德的“忠孝节义”、“三纲五常”等观念也体现在本主信仰中,约束着人们的行动。这有其封建糟粕的一面,但也有一些具有现实意义的东西。总之,白族本主信仰和白族先民的伦理观念浑然一体,作为白族历史上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代表了本民族的一部分思想意识,体现了一定的伦理道德观念。

  大约在唐代,即公元八九世纪的南诏初期,佛教开始传入白族地区。最早传入的是佛教密宗,白族称之为“阿叱力”(梵语译音,意译为“导师”、“上师”等)。伍雄武先生说,阿叱力教的特点,首先在于其僧人有家世。他们除诵经、作佛事外,也“读儒书,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事”。他们并不出世,而是积极干预政治。其次,由于佛教密宗本来就强调法术、咒语,阿叱力教与当地的巫术、原始崇拜结合后,密咒、巫术的特点就更为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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