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四)
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四)
已二、释为成办彼誓愿显示方便之教授分二:庚一、正释教授;庚二、修教授义。
庚一、正释教授分二:辛一、结合;辛二、释义。
辛一、结合
论身建立:“发心与教授”。问:发心之后说教授是何因由?答:其因由者,谓已生起大乘发心欲乐境,引生得一切相智,需要获得教授实修,应当了知是所为故,名为前后结合。附说差别,是说初生起菩提心时的菩萨,能如实希求已生的菩提心,及由此成为自己生法故,以护持所得的功德利益,为现前增长故而开示教诲者名为教授。
辛二、释义分二:壬一、总示教授;壬二、别释难通达。
壬一、总示教授有十种
颂曰:修行及诸谛,佛陀等三宝,不耽著不疲,周遍摄持道。
五眼六通德,见道并修道,应知此即是,十教授体性。
一、“修行”:教授修行自性,开示二谛。
二、“及诸谛”:修行所缘境,开示四谛。
三、“佛陀等三宝”:修行所依,开示三宝。
四、“不耽著”:断除贪著恶事,开示不怯弱。
五、“不疲”:对治退屈,开示不疲劳。
六、“周遍摄持道”:对治自轻懈怠,开示摄持。
七、“五眼”:教授修行不依仗他,开示五眼。
八、“六通德”:教授修行一切功德圆满之因。
九、“见道”:教授修行究竟之因。
十、“并修道”:教授修行究竟之因。
总此十种教授:“应知此即是,十教授体性。”
观察抉择听闻教授有五种:
一、听闻大乘教授的所依身:总之,能听闻大乘教授有未入声闻道补特伽罗的菩萨,已得大乘上品资粮道能亲闻佛的教授。如是初发大菩提心时的菩萨,能如是希求无上菩提,如《庄严经论》云:“得静虑神通,现前修行者,往一切世间,于无量诸佛,供养故听闻。”是说亲自听闻胜应化身佛的教授,亦有未入道的补特伽罗,如《道智经》云:“诸天子,未发无上正等正觉菩提心者,当发无上圆满正等正觉菩提心。”
二、依何因听闻:若已得大乘上品资粮道,依法流三摩地即能亲闻胜应化身佛的教授,如《疏》云:“由以下诸道亲见佛,及于闻佛说法的粗障碍一般皆能净治,能亲闻胜应化身佛的教授,特别是生起止观双运三摩地者,是法流三摩地的定相。但彼之因要具足在多劫中积集资粮;戒律清净;大乘种性具足;多闻;一般需要远离种性四种过失所缘。”(一缘烦恼过失,二缘熏修过失,三缘依止恶友过失,四缘衰损贫困不自主过失。)
三、听闻何境:经中所说住十方诸佛,是说宣说大乘法者有:佛、菩萨、及未入道的善知识、声闻、独觉有多种。
四、教授的体性:为大乘发心,所求方便宣说不错的大乘语者,是大乘教授的定相。可分为:教诫大乘之教授,谓已得功德为令增长,是教诫大乘教授的定相。及随教典说法的大乘教授,谓先未得功德为令新得故,是随教开示大乘教授的定相。
五、界限:若就得大乘发心为缘,从大乘资粮道乃至佛地。
第一、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一·教授修行自性
第一、修行自性,开示二谛之教授。
释世俗谛及胜义谛为修行的自性,即是开示二谛之教授。释彼经义,谓“修行”。就词义门释,是显示菩提差别,教授般若与教授方便二种,是故此处分析二谛有七种:一、二谛的差别事(事物本特征、属性或状态依存之处。);二、数决定;三、各各差别自性;四、释名;五、观察一与异;六、了知的利益;七、不了知的过失。
一、二谛的差别事:二谛的差别事者,谓是所知境(任何事物均可为有情之心,及至佛心所,皆可了知的共同境界),即是彼故。
二、数决定:于所知境决定为二谛数者,如《父子相会经》云:“如来说证悟世俗胜义二谛者,亦当了知世俗胜义二谛此中尽已。”
三、各各差别自性分二:一、胜义谛,二、世俗谛。
(一)胜义谛:谓由自己亲证的现量境,以息灭二现为方便所证的境,即是胜义谛的定相(有内心外境分别存在的感觉,名二现)。于彼胜义谛若就空所依事分有:二十空,十八空,及十六空等。但唯除言诠,体性作用无有差别者,谓所破彼等唯破谛实,于无遮[3]同一类故。唯于胜义若就言说正理门分有:有境(内心)胜义和境胜义二种。
初有境胜义者,就言诠正理分有:异门胜义和非异门之有境胜义二种。初如通达无我之理智比量,是说由理智比量的所量境,如芽无谛实,为异门胜义,因为未制伏胜义谛有二现的戏论。二如见胜义谛的圣者根本智,是说圣者根本智前息灭彼等二现一切戏论相,说明非异门胜义。
二境胜义者,有异门境胜义和非异门境胜义二种:初如芽与无我聚义,二如由芽谛实空的空性。如《总义论》云:“如无谛实的无遮胜义事,如无谛实芽聚之非遮[4]者,安立为顺胜义,须知辨别境与有境二种故。”
《二谛论》云:“已破于生等,真实相顺故,我许是胜义。”《中观庄严论》云:“胜义相顺故,于此名胜义,真中离戏论,聚等是解脱。”《中观光明论》云:“如是无生,此与胜义相顺故,名为胜义,非是真胜义,真胜义者谓真性超越一切戏论故。”是说此中所说的主要义,是以有境为缘所说,及附带以境为缘所说有二种。初分有境亲胜义,及顺有境胜义二种。初者,于谁观见前就灭除一切二现戏论,尚未通达现证真如之理智者,是有境亲胜义。以真如总义以为方便,通达的理智比量者,虽能断除自己心前实执戏论,但由不能断除二现戏论,虽是顺有境胜义,但不是有境亲胜义的境。第二者,芽无谛实者,谓在通达芽无谛实之理智比量前,虽是能断除实执戏论的胜义,但在彼理智比量前,不是能断二现戏论的亲胜义,而在圣者根本定体性前,乃是远离二现戏论的胜义,及是顺胜义。
(二)世俗谛:以自己现证的现量,就有二现门所通达,是世俗谛的定相。《入行论》云:“世俗与胜义,许此为二谛,非胜心行境,许心是世俗。”于彼若就言诠正理门分,有正世俗与倒世俗二种。正世俗与倒世俗随其一种,能作自显现境的心,非似现,一般世间人不能通达,是正世俗的定相,譬如色与虚空等。(对内外缘起道理,进行正确思维,从十善而生起因果)如《无尽慧经》云:“云何世俗?谓世间名言,名言文字语言所表。”《入中论》云:“痴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现为谛,能仁说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彼色与虚空随其一种,非如是现,一般世间人能通达,自性在名言中有,随一皆由量堪能破除,是倒世俗的定相。譬如镜中的面貌影像及补特伽罗的我等。如《二谛论》云:“似现有作用,能故不能故,是正非是正,二世俗差别。”彼《释》云:“于识显明境相,如有显现境相,如是显现有作用(有为法),当知有虚妄与不虚妄之差别者,如水等及阳焰等,通达正与不正。”如《入中论》云:“有患诸根所生识,待善根识许为倒。”又云:“无患六根所取义,即是世间之所知,唯由世间立为实,余即世间立为倒。”
四、释名:瓶的法性(有法),说汝是胜义谛的因由者,谓胜义心不错乱,有圣者根本(定)智现见前以为谛的因由,作如是说故。瓶(有法),说汝是世俗谛的因由者,谓在世俗心根识前为谛,由虚妄义作如是说故。根识(有法),说汝是世俗心的因由者,谓由能障见真如心,作如是说故。
五、观一与异(多):总则,对于一有:一事(事物)、一体、一自性、一义、一反体。对于异有:异事、异体、异自性、异义、反体同一。已破一的异等说有多种,此中于一体,相反为异,如所作与无常处者,谓无谛实与世俗中有,二为一体,相反是异故,因为虽在世俗中有,但与谛空非异体(世俗有不异谛空体,即世俗不异空体),虽然谛空,但世俗中有(谛空不异世俗有体),非异体故,因谛空有即是世俗中有是一体,世俗中有即是谛空一体故。如《般若心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释菩提心论》云:“离世俗者异,彼即非所缘,说世俗空性,唯空性世俗,若无定不生,如所作无常。”《疏》云:“二谛若是一,当成《解深密经》中所说的有四种过失(损害),若是异体,亦成四种过失,于一体,相反是异。”是说《解深密经》是唯识师自宗所许二谛是一有四损害(过失),若是异体亦有四种损害,故成立二谛一体,相反立为异。如是在中观处,中观师自宗,对二谛一体,相反成立为异。譬如离法界,即非如是法,因为法界者,如《辩中边论》说:“法界无作故。”所以一切法由谛实空说为空性。
六、了知的利益:由于了知二谛现象,则具有殊胜利益,因为于佛语义不迷惑,并能积集广大二种资粮,是趣向佛功德殊胜海的彼岸故。如《二谛论》云:“了知二谛相差别,则不愚迷能仁语,积集一切资粮已,圆满趣向世彼岸。”《入中论》云:“世俗真实广白翼,鹅王引导众生鹅,复承善力风云势,飞度诸佛德海岸。”《释菩提心论》云:“知诸法性空,通达因果理,甚奇中甚奇,希有中希有。”
七、不了知的过失:若愚迷二谛现象者,是诸多过失的生源处,如《迦旃延那教授经》云:“迦旃延那,何故此世间多贪著有及贪著无,由彼贪著有无为缘,则有生老病死,忧悲愁叹,众苦损恼,由错乱业不得解脱。”佛经是说,耽著谛实有,及执世俗无,由是以增益[5]损减[6]恶见为缘而受种种痛苦故。又如《中论》云:“不知彼等谛,彼二相差别,于佛圣教法,不见甚深性。”《入中论》云:“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歧途。”清辩论师说:“无正世俗梯,欲上真性舍,向上攀登者,不堪为智者。”
有说:一切法非有,非无,亦有亦无,亦非有亦非无是究竟真性。如《经》云:“一切非有、非无、亦有亦无、亦非有亦非无。”又如《宝积经》云:“迦叶,有者是一边,无者第二边,永断彼二边者,即名为中道。”不合道理。
经初义是说:一切法胜义中非有无谛实,名言中非无彼亦无谛实,胜义中有与名言中无,二者俱亦无谛实,二者俱非亦无谛实义。第二义者,谓见真实有则是常见,见名言中无是显断见故。若不尔者,一切法(有法),应是有故,不是无故,定遍,因为若不是由自性无,必须是由自性有,如《回诤论》云:“若遮无自性,当成有自性。”
论义是说:有诸菩萨摩诃萨,真实中不见菩萨摩诃萨等经(有法),是开示修行自性者,谓不超越二谛境,就有境心处以方便智慧双运门来修习,开示是经的词句故。“设若此南瞻洲”等经(有法),是开示修行不共殊胜者,因为唯一是为自己与小乘作意意乐不共修行所证受。
第二、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二·开示四谛
第二、修行所缘开示四谛之教授
释苦等四谛。
释彼经义,谓“及诸谛”,彼即就词义门释,是说于色等苦果由自性空。此分:别释与略义二种。
一、别释分四:
(一)苦谛果:经云:“若学色空是名学,乃至学一切相智或不学即不见真实。”经义是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及十二缘起结合二十空。如《十万颂》、《一万八千颂》中说,若学此等七种空性是名为学。《摧难论》中说,蕴、界、谛、缘起、一切法、有为及诸无为法皆由自性空七种,释《般若经》义。是说于色等苦果自性空,及与般若波罗蜜多真如体性为一性。其义谓色自性空等经(有法),是教授苦谛,是为教授破除于彼苦谛实执所知境故,是经词义故。
(二)集谛因:经云:“色生有法或色灭有法真实中皆不见,乃至一切相智性空,性空者即一切相智。”释彼经义,谓集谛性空及以色等因不异性,色等者非集、非灭、非杂染、非清净的(有法)。其义是说色生(有法)或经(有法),是教授集谛,是为教授破除于所断集谛的实执故,是经词义故。
(三)灭谛果:经云:“何以故,舍利子,空性者不生不灭,非杂染非清净,不增不减,非过去非现在非未来。乃至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若如是学者是名为学。”释彼经义,谓灭谛性空,远离生灭杂染清净增减等者,谓无色乃至亦无无明生,亦无无明灭,无佛亦无菩提。其义谓空性不生等经(有法),是教授灭谛,是为教授于所得灭谛破除实执故,是经词义故。
(四)道谛因:经云:“复次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如是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我施波罗蜜多是名为学或不学,真实中皆不见,乃至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如是学者,是名学般若波罗蜜多。”释彼经义,谓于道于施等波罗蜜多,及我或内空等者,谓外空等,前际,后际彼此具足非不具足修行,道的体性皆以无分别而为方便,教诫出离。是教授道谛,是为教授破除道谛在身中的实执故。
二、略义此中分六:一、释名;二、数决定;三、次第;四、各各自性;五、一与异;六、认识十六差别法。
(一)释名:说四谛的因由,谓圣者所见住十六差别法,唯诸圣者是谛,如实修行观见了知,诸凡夫众生不能如实了知及如实见故,名为四圣谛,是说唯是圣者所见谛故。
(二)数决定:四圣谛数决定的因由者,谓但希求解脱所抉择为主要,故决定为四种故。于所抉择为主,有抉择杂染品为主要的苦集二谛故,抉择清净品为主的灭道二谛故,是于生死流转与还灭的因果关系决定有四。
对于生死,谓能系缚的因为集谛,已系绑的果为苦谛,决定有二。于清净,谓能解脱生死的方便为道谛,解脱的果体为灭谛,决定有二种故。
(三)次第:就因果义理次第相顺,应先说集谛与道谛,应后说苦谛与灭谛,因为苦谛自因是从集谛所生,而灭谛由道谛力所得故。此中就有境内心现证次第相顺为次第,如此显示的因由者,谓先缘生死总别过患,极善思维后,必须生起欲离苦之心。若彼心已生,能不能离苦,于苦有因无因,思维彼因是常是无常,即能考察于集。若加如是观察,即能觉知十二缘起支内的业与烦恼二者是为苦因后,由此生起欲断苦因之心,故先说苦谛,第二说集谛。若见能断除集,当见能作证灭谛,于作证灭谛皆依道在身中而作修习,所以灭谛在第三时说,道谛第四时说故。譬如初有某病,欲了知病,随后欲断除病因,其后欲解除彼病,然后乃出现依药。如《宝性论》云:“病者应知病因者应断,所得乐住如药者应依,苦因灭彼苦因如是道,应知应断应证而应依。”
(四)各各自性分二:一、略示;二、广释。
1、略示:圣谛有四者,如《集论》云:“云何抉择谛,圣谛有四种,谓苦集灭道。”
2、广释四谛:
(1)若是杂染品谛,皆是无常、苦、以另外的我空、及成为自性补特伽罗的无我,由四种为缘而分,是苦谛的定相。若分,有不净情与器二种世间。如《集论》云:“何为苦谛?谓由有情生与生处亦应了知。于此分苦苦、坏苦和遍行苦三种,初苦苦,如病痛等受,二坏苦,如从贪爱食香味的受,三遍行苦,如五取蕴。”
(2)集谛:何为集谛?谓从因、集、生、缘四种为缘而分,是集谛的定相。若分:有业集谛和烦恼集谛二种,如《集论》云:“何为集谛?谓烦恼及由烦恼为缘所生的业。”
1业集谛分为:由生死轮回所摄的福业、非福业和不动业三种。
初福业有能引生人中的业、及能引欲天的业二种。初引生人中的业,有能引生四大部洲人中的业四种,二能引生六欲天的业有六种。
二非福业,有能引生三恶道的业三种。
三不动业,有能引生色界和无色界和业二种。第一能引生色界的业分:初禅、二禅、三禅、四禅能引生的业有四:初禅能引生梵众天、梵辅天和大梵天的业三种。二禅能引生少光天、无量光天和极光天(光音天)的业三种。三禅能引生少净天、无量净天和遍净天的业三种。四禅能引生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见天、善现天和色究竟天的业有八种(加无想天为九种)。第二,能引生无色界的业有四:谓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及能引生三有顶非想非非想的业四种。
2烦恼集谛:谓有六根本烦恼和二十种随烦恼二种。初六根本烦恼者,谓贪、瞋、慢、有烦恼之无明、有烦恼之恶见、及有烦恼之疑六种。二随烦恼者,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骄、无惭、无愧、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及不正知有二十种。
六欲天: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天。
(3)何为清净品的谛?谓以灭、静、妙、离四相为缘而分,是灭谛的定相。若分有从实假各各不分为缘,谓有甚深灭、语表灭、胜义灭、未圆满灭、圆满灭、无庄严灭、有庄严灭、有余灭、无余灭、及殊胜灭十种。如《集谛》云:“云何灭谛?谓甚深、语表、胜义、未圆满、圆满、无严、有严、有余、无余、及殊胜。”初如大乘圣者身中的灭谛,二如暂断世间道欲烦恼现行的断,三如圣者身中的灭谛,四如小乘有学身中的灭谛,五如小乘阿罗汉身中的灭谛,六如单从般若分解脱的有余涅槃,七如从二俱分解脱的无余涅槃,八如单从般若分解脱住有余涅槃声闻阿罗汉的灭谛,九如从二俱分解脱住无余涅槃声闻阿罗汉的灭谛,十如无住涅槃。若略有语表和胜义灭合为二种。假名者与是其它诸法性相。
(4)何为清净品谛?谓以道、理、行、出四相为缘而分,是道谛的定相。若分若以眷属为缘,有资粮等五道。初二是假名者,后三是性相。如《集论》云:“何为道谛?由何道遍知苦;永断集;作证灭;及修道者此略摄为道的性相。五道者谓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和究竟道。”
(五)一与异:灭谛及余三谛,已破其一即是异,苦集二谛相反是异并不相违,因为集谛悉是苦谛故,彼与道谛相违者,因为若是道谛,必定不是杂染品谛,故道谛与苦不相违者,谓声闻修道身中的未知根、已知根的受,披二俱是苦故。
(六)认识十六种差别法分二:一认识十六种颠倒,二认识与彼相违的十六种行相。
1、认识十六种颠倒:于苦谛有四颠倒者,谓执取蕴常乐我净等故;于集谛有四颠倒者,谓执苦无因、执唯从一因作、执大自在天他心变化施舍所作、执自性常分位变异等故。于灭谛有四颠倒者,谓执本无解脱、仅于某一有漏(殊胜)差别执为解脱、仅灭某一苦的差别(殊胜)执为妙解脱、虽有尽苦但执为退转等故。于道谛有四颠倒者,谓执本无解脱道,证无我的智为解脱道执为不合理,于静虑的某一差别(殊胜、特点)执为解脱道,执无有毕竟能尽苦的诸解脱道故。如《释量论》云:“谓依于四谛,执乐我我所,十六种颠倒,增益起偏爱。”
二、认识与彼相违的行相:取蕴(有法),是无常,暂时生故;是苦者,谓是随业烦恼自在故,以另外的我空行相者,谓无有另外主宰的我故,无我之行相,谓无自在的我体故。十二缘起支内的业与爱(有法),名因的行相者,是自苦果的根本故。集的行相者,是数数能生自苦果故。生的行相者,谓是猛烈能生自苦果故。三有之爱(有法),名缘的行相,谓是自苦果的助缘故。由对治力毕竟能尽苦的离系(有法),是灭的行相者,谓是永断苦的离系故。静的行相者,谓是永断烦恼的离系故。妙的行相者,谓是利乐体性的解脱故。离的行相者,谓是不退转的解脱故。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有法),名道的行相者,谓是能趣向解脱道的住种性故。理的行相者,为正对治烦恼需要故。行的行相者,谓是心之真理修行不颠倒故。出的行相者,谓是能究竟尽苦之道故。
第三、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三·开示三宝
第三、释修行所依开示三宝之教授
“佛陀等三宝”是说开示教授三宝为修行的所依境。此中分《般若经》中所说之理,及由论释之理二种。今初佛宝,如《般若经》云:“复次舍利子,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不作一切相智行,如是于真实中不见色性。”二如《论》释经义云:“佛陀等三宝,此是就经的词义门而释,于佛与佛陀。”
此分:别释与略义二种。
一、别释:分教授佛宝、教授法宝、教授僧宝三种。
一)教授佛宝:如《般若经》云:“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乃至“菩萨。一切相智者谓菩提,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精进”。经义是说,于佛陀与菩提以清净相一性,为修行佛法相一切相智皆不可得,不行于色等,当如是能缘所缘平等性。其义是说,“于色不作一切相智行”等经(有法),是教授佛宝,是为破除于彼佛宝真皈依处执为谛实故而教授,是经的词义故。
二)教授法宝:如经云:“复次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真实中不见色有法,真实中不见色无法”乃至“不生恶慧心”。《论》释经义,谓于法由三智性所摄,由体、对治以及所有一切行相所摄的一切法皆无自性。其义是说,“不行色有法”等经(有法),是教授法宝,是为破除作证彼法宝执为谛实故而教授,是经的词义故。
三)教授僧宝:除以上所说诸大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所余已,“具寿舍利子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安住般若波罗蜜多,从何处没来生此间、从此没当生何处。佛告具寿舍利子,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安住此般若波罗蜜多,有从余佛国土没来生此间,有从覩史多天没来生此间。”《论》释经义,所摄于此僧伽属于佛宝,除阿罗汉,由有住三果四向之差别,七圣位菩萨及麟喻独觉合为八种,由于有利钝根等之差别,说为趣入无生二十种住圣位菩萨有学不退僧。其义是说菩萨摩诃萨“从何处没而生此间。”等经义(有法),是教授僧宝、是为破除于彼僧宝修行善友执为谛实故而教授,是经的词义故。
二、略义,谓开示教授三宝
观察此处经义,可分为三种:一依《宝性论》中所说规则;二依《大乘庄严经论》中所说轨则;三受持修行之次第轨则。
一)依《宝性论》中所说轨则分四:一、辨别不共三宝;二、释皈依总建立;三、释世俗皈依和胜义皈依之差别;四、释宝的名义。
(一)辨别不共三宝:谓具有八种无为等功德的究竟皈依处,是佛宝的定相。其差别分为世俗佛宝和胜义二种。世俗佛宝,如佛的报、化二种色身;胜义佛宝,如佛的法自性身和智慧法身。如《宝性论》云:“自性圆满住,是为胜义身,诸仙称号身,波罗蜜圆处”。立量云:佛宝(有法)具有八种功德。1、远离生灭的无为功德;2、息灭有功用行的任运成就功德;3、于内心自显现境不是由似现能诠声及分别心所能如实通达的功德;4、如所有智和尽所智的功德;5、大悲心的功德;6、势力作用功德;7、自利功德;8、利他功德。如《宝性论》云:“无为任运成,非他缘能证,智悲势力具,二利具足佛。”此若略说,可摄为二。初三种是自利功德,后三种是利他功德,如《宝性论》云:“初三句自利,后三句利他。”
无思等八种功德随一具足的圣者身心中的清净谛(四清净:自性清净、所缘清净、成办清净和证得清净。)是法宝的定相。其差别,从言诠正理门可分为世俗法宝和胜义法宝二种。初世俗法宝,如十二部契经;二胜义法宝,如灭谛与道谛。立量云:大乘法宝(有法),具有八种功德。1、非由四句分别心所能如实思维的功德;2、无有业及烦恼随一种类的功德;3、无有非如理作意分别的功德;4、道体障碍及不共法悉皆清净的功德;5、显示如所有智和尽所有智的功德;6、具有能对治(能对治烦恼等方法)、所对治(实执障碍和烦恼等)的功德;7、具有远离所有贪著的灭谛功德;8、具有谁能远离贪欲的道谛功德。如《宝性论》云:“无思无二无分别,清净显明对治品,谁能离所有贪著,彼即二谛相有法”。此若略说,可摄为二。初三种是灭谛的功德,后三种为道谛的功德。如《宝性论》云:“二离贪者灭,道谛清净摄。”
具有解脱智八种功德随一的圣补特伽罗,是僧宝的定相。其差别,从言诠正理门可分为世俗僧宝和胜义僧宝二种。初世俗僧宝与圣补特伽罗是一义;二胜义僧宝,如(圣者身心中的)灭谛与道谛。立量云:大乘僧宝(有法),具有八种功德。1、如所有智的功德;2、尽所有智的功德;3、内智明处的功德;4、5、6、三种随其自己根性贪、着、劣三种随类悉皆清净的三种功德;7、智功德;8、解脱功德。如《宝性论》云:“如尽所有内,智观清净故,圣者不退众,无上功德体。”此若略说,可摄为二。初三种摄为智明处功德,后三种摄为解脱功德。
(二)释皈依总建立:如《宝性论》云:“学佛教法义,三乘作用三,三胜解增上,建立三皈依。”其义,立量云:总的说来,佛经中所说三皈依的建立(有法),是有所为(目的、宗旨)的,因为是诸菩萨趣入大乘道,自己所得佛果的皈依处;其余众生身心中修行所摄的佛是因的皈依处;以及其余声闻独觉二种种性亦是因的皈依处;虽然未入道,但能信解恭敬供养佛宝,作诸殊胜事业为增上,是为建立皈依佛宝。已入独觉种性道所得的果位,及虽然未入道,但能信解正法作诸殊胜事业为增上,是为建立皈依法宝。已入声闻种性道所得的果位,及虽然未入道,但能信解僧宝作诸殊胜事业为增上,是为建立皈依僧宝故。以三种正因成立:佛宝是两足尊之殊胜;法宝是离诸贪欲之殊胜;僧宝是和合众的殊胜故。
(三)释世俗皈依和胜义皈依之差别。此分世俗皈依及胜义皈依二种。
1、世俗皈依。如《宝性论》云:“断故妄法故,无故有畏故,二种法圣众,终非胜皈依。”其义,立量云:由所化众生身心中所摄的十二分教(有法),非究竟皈依,因为现证教义究竟时犹如船筏所应舍故。又如《大乘庄严经论》云:“由知义诸法,正理如船筏。”又如《宝性论释》云:“法者有二种,谓教法及证法,此中教法者谓言说经等教法,由名句文声所摄,彼是为了现证道的究竟故,犹如船筏。”立量云:有学圣者身心中的道谛(有法),非究竟皈依处,因为在自己的观见前,似现远离一切自性垢染,实则尚未远离一切垢染,是虚妄的有法故。又有学圣者身心中的道谛(有法),非究竟皈依处,因为从有垢染分位至远离垢染分位尚须异转,是无常法故。又如《宝性论释》云:“证法者谓由有因果二种差别,此谓道谛和灭谛,因为由谁与谁名为所应证,此中道者属有为相,名为有为相所属,此中道者属有为相,彼即是虚妄的有法故,若法是虚妄的有法,彼即非谛,凡非谛者彼即是无常,若是无常彼即非皈依处。”立量云:无余涅槃(有法),非究竟皈依,因为仅以无烦恼及苦差别显示故。如《宝性论释》云:“若不属道谛的灭法,如声闻理趣,如灯断灭,仅以无有烦恼及苦而无有显示者都不堪为皈依或非皈依处。”立量云:第十地者、声闻、独觉、诸阿罗汉(有法),非究竟皈依处。因为有所知障的怖畏故。如《宝性论释》云:“僧者具有三乘之名易于了知,然彼常有怖畏,尚有所学寻求出离皈依,不是趣入圆满无上正等菩提。”问:有何怖畏?答:阿罗汉虽然断尽三有但习气未断故,未尽恒常相续一切想,即住于怖畏想中,譬如执剑的刽子手欲来害己,是故彼等并非毕竟无有出离,皈依者谓是正理寻求皈依。
2、胜义皈依。问:何为胜义皈依?答:有,唯独佛陀乃是究竟皈依故。因为佛陀是二谛究竟功德法的所依故。如《宝性论》云:“趣入于胜义,皈依唯佛陀,能仁法身故。”然于究竟皈依不全为三宝,何以故?全为三宝者谓三皈依圆满所显的僧,彼僧若成佛时乃成为彼僧皈依的究竟故。如《宝性论》云:“虽众究竟故。”又如《金鬘论》(宗喀巴大师的《现观庄严论疏·金鬘论》)云:“虽众究竟故,谓于究竟皈依,是为断除于三宝全与不全之疑的邪分别故所说。”
(四)释宝的名义。立量云:三宝(有法),说汝是稀有珍宝是有因由的,因为与如意宝一样有六种法相似,作如是说故。六种法相似者,谓出现世间稀有、明净无垢、具有通慧等势力、善思维诸庄严殊胜、诸功德最胜、及不随贪瞋所转变故。如《宝性论》云:“真实世稀有,明净及势力,能庄严世间,胜上不变等。”是说宝有至宝、真实之义,为最上稀世之珍。1、由于未积集福德智慧资粮者而不能见,故是稀有;2、本非染浊之法,故是明净无垢;3、能成办自他利益,故是有势力;4、是诸众生善心之因,故是能庄严世间;5、最胜第一超出世间,故是最上;6、及性非可变,故是不变,具此六德者,堪称为宝。
二)依《大乘庄严经论》中所说轨则分三:一、略示五大皈依;二、广释;三、大乘皈依成就殊胜。
(一)略示五大皈依。立量云:凡是为胜乘故而皈依(有法),名为诸皈依内最极殊胜,因为所缘遍行,修行誓愿广大,证得殊胜,映蔽声闻独觉,从差别自性门是为特别殊胜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遍行誓证及映蔽,差别自性四相别,胜乘故善皈依宝,名诸皈依最殊胜。”
(二)广释有五:1、立量云:智者佛子(有法),是遍行一切有情,因为是为度脱一切有情出离生死故。彼(有法),是遍行一切乘,因为是善巧修习三乘道故。彼(有法),是智慧遍行,因为具有善巧二种无我故。彼(有法),是涅槃遍行,因为证得三有涅槃法我空一味故。当知此处是智者菩萨所缘遍行,是为修行所摄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若向度脱诸有情,善巧遍行智慧乘,生死涅槃寂一味,当知智者此遍行。”
2、立量云:圣佛子(有法),多由欢喜希求菩提殊胜,因为彼是了知菩提功德的菩萨故。圣佛子(有法),具有修行殊胜,因为利他无有餍足的难行能真实行故。圣佛子(有法),具有所得殊胜,因为从佛至佛一切断证功德悉皆平等故,当知此是圣者菩萨的誓愿殊胜,是为修行所摄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多喜希求胜菩提,无厌难行真实行,从佛至佛悉平等,当知智者誓愿胜。”
3、对佛子(有法),具足证德殊胜,获得福德大蕴,成为三有之上师,得三有之大乐,能息灭纯大苦蕴,获得胜慧无分别智之大乐故。圣佛子(有法),具足果殊胜,因为积集众殊胜法蕴恒常身力资粮,息灭(止)二障习气,获得远离三有与寂灭涅槃边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获大福聚三有师有乐,息灭纯大苦聚胜慧乐,众胜法蕴常身善资粮,息灭习气离有寂灭边。”
4、圣佛子(有法),是映蔽声闻独觉诸众,因为胜出声闻独觉善根广大,义利广大,恒常无边相续不断,具足无尽智的功德故。圣佛子四种善法根(有法),(四种善法根:一世间善根,二出世善根,三成熟善根,四神通自在善根,以四种善根胜出声闻独觉。)具足三种作业,谓能成熟世出世间诸有情,获得自在功德,能作无余功德无尽智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智胜声闻众善广大义,恒常无边无尽智映蔽,彼善世出世间能成熟,彼获自在寂蕴无尽智。”
5、此大乘皈依(有法),体义具足,由于乐欲佛陀殊胜法,能誓愿皈依佛陀故。此大乘皈依(有法),因义具足,当知是从大悲心所生故。此大乘皈依(有法),果义具足,能获得一切相智性(或一切种智)故。作用具足,能安立一切有情利乐,利他难行无有餍足故。诸功德具足,出离所断事,显示福智二种资粮的功德具足故。其差别有二:一、粗则从语表名称所生;二、细则以法性力所得。此诸智者的皈依者,谓胜出小乘皈依最为殊胜,是为修行所摄持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乐欲佛法誓悲智,相智利难无餍足,出离诸乘德常具。”
(三)大乘皈依成就殊胜。立量云:此大乘皈依(有法),具足自利广大,成为增长无量功德故;具足利他广大,能遍满悲愍诸众生故;具足加行殊胜,能广作无等圣教大法事业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于此皈依义广大,增长无量功德故,悲愍众生意乐遍,广作无等大圣法。”
三)受持修行之次第轨则分五:一、依何境;二、依何因;三、如理皈依之轨则;四、皈依的功德利益;五、皈依后所学之次第。
(一)依何境。皈依的境者,谓诸希求解脱者,于无上究竟皈依处,是希有至宝。如《妙幢经》云:“诸遭怖畏人,多皈依山林,及皈诸园囿,皈所供树木,其皈非尊胜,其皈非第一,虽依其依处,不能脱众苦,若时有皈依,佛法及僧伽,由知苦苦集,正超越诸苦,八支圣道乐,当趣般涅槃。”如寂天菩萨《入行论》云:“故自今皈依,诸佛众生性,勤救众生事,大力除诸畏。”又如《百五十赞》云:“若谁一切过,毕竟皆永无,若是一切种,一切德依处。设是有一心,即应皈依此,赞此供养此,应住其圣教。”月称论师《皈依七十颂》云:“佛法及僧伽,是求解者依。”是故,立量云:三宝(有法),是求解脱者所应皈依处,善巧远离自己一切怖畏,解脱他一切怖畏之方便,随顺大悲心悲愍他无有远近一切而转,作一切有情皈依怙主及亲友正士故。
(二)依何因。皈依的因者,谓了知自己一切苦而生怖畏,欲远离诸苦怖畏唯有三宝乃能救护,是皈依的因圆满,从依彼皈依圆满之因生起皈依之心坚定无疑故。
(三)如理皈依之规则。皈依的规则有道体二种之别,依此二种因,系心思维三宝,令心转变唯三宝能解救一切苦难,而安住许诺誓言所显之正理,是皈依的体故。如,《入行论》云:“我由怖畏故,将自奉普贤,”这是从皈依三宝体性门,以身语意业的三皈依,其所相(事相)者如以身顶礼等。
从皈依三宝胜劣门有下中上三士之差别。下士为自己解脱恶趣苦故而皈依三宝;中士为自己解脱生死轮回苦故而皈依三宝;上士为解脱一切有情生死苦故而皈依三宝。从界限门分,有因时的皈依及果时的皈依二种。初因时的皈依,如有情身心中的皈依;次果时的皈依,如佛地的皈依。从粗细门分亦有二种,粗分谓从诸语言所表生起的皈依;细分谓由法性力所得的皈依。又粗分如由其它和尚阿阇黎等说法受持的皈依;细分如由过去生中皈依宿业的习惯势力忽然现起所生的皈依;及由通达法性色之力所生的皈依。
(四)皈依的功德利益。皈依具有特别殊胜利益。谓能摧毁一切罪堕;能圆满广大福智二种资粮;能救护一切灾害;能新得别解脱戒等功德;及已得不失坏并能令增长;能令种性醒觉;能速得无上菩提等功德利益故。如《摄般若波罗蜜多论》云:“皈依福有色,三(千)界器犹狭,如大海水藏,非握能测量。”
(五)皈依后所学之次第。皈依后所学之次第分二:一别所学,二共所学。
初别所学又分遮所学及修所学二种。初遮所学者,如《涅槃经》云:“若皈依三宝,是谓正近事,终不应皈依,诸余天神等。皈依正法者,应离杀害心,皈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二修所学,如龙树菩萨《亲友书》云:“随工巧拙木造等,智者应供善逝像。”
二共所学者,应学恒常亿念、爱惜、护持三宝比自己生命更为重要;并及应当恭敬、顶礼、供养三宝等,不信的心仅一刹那顷亦不应生,如是所作当成为一切乐善的基础故。如宗喀巴大师说:“众生怖畏生死险,孤独无伴遍漂游,因无三宝皈依处,是故至心而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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