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密宗>> 藏秘>>正文内容

云增·耶喜绛称大师:菩提道次第师师相承传 (二十六)持律大师塔玛巴的历史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来源:   作者:云增·耶喜绛称大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云增·耶喜绛称大师:菩提道次第师师相承传 (二十六)持律大师塔玛巴的历史

  根据宗喀巴大师所著赞颂中的颂句说:“全持律藏师,当推塔玛巴。”

  在这样赞词中所赞的持律大师塔玛巴,他系内邬大师的得意弟子。他在青年的时代,总对于生死轮回的一切法,就生起厌离;特别是观见着俗家是许多烦恼和罪行的生处,他也就摆脱俗家而出家。他特别如法依止大持律师侠弥?默朗楚称(义为愿律),对于律部四教所有的一切句义,他都学习到善巧精通的程度。关于律中所说的根本和支分,粗重和轻细的一切制戒,他都按律实行,如法守护,以此持律大师的美名,为大众所称赞。他来到内邬大师的座前之后,心行两方面都如法地依止内邬大师,而听受了整个圆满的诸佛所趣唯一的大道——《菩提道次第修学导释》,随即精修而获得修验,于是他对具缘的其他人士,也广弘菩提道次第教义。当他住持堆隆塔玛寺的时候,他广弘律部的讲轨,由此因缘传出了他的族系中人——后一塔玛巴(称“后一”是与他有所分别),伯清多须(义为大吉祥金刚銮),及持律大师坝底?爵色(义为怙子)等许多持律的善巧精通人士。特别是胜士化身的(那时没有呼图克图的称号)桑结温(义为佛子),也来塔玛巴座前亲近,向他学习律部达到善巧精通后,对难以数计的具缘人士,广弘戒学。由以上因缘,讲律、轨则的事业,获得很大的成功。因此,宗喀巴大师也作赞颂说:“全藏律藏师,当推塔玛巴。”这位持律师塔玛巴的真实名讳叫作迦瓦?达生(义为盛师子)。持律师塔玛巴所传出的《菩提道次第导修释义》,在妥扎地区得着广大的弘扬。初由妥扎,大堪布朗喀生根(义为虚空师子)来到持律师塔玛巴座前亲近听受了整个圆满的由衮巴瓦传来的《菩提道次第导释》,继后大堪布朗喀生根将所受的菩提道次第教法传给大堪布朗喀嘉补(义为虚空王),复由朗喀嘉补传给大堪布生根桑波(义为师子贤),由生根桑波再传给大堪布嘉色桑波(义为佛子贤),再由嘉色桑波传给妥扎?大成就者南喀坚赞(义为虚空幢,系宗喀巴大师所依上师中之一)。妥扎?朗喀生根的史事,现在随即叙述。至于由大堪布朗喀嘉补传到妥扎?大成就者南喀坚赞之间的四位上师的史事,将在下面叙述由善知识慬哦瓦所传出的噶当教授派的各位上师史事的时候,那时再来叙述。

  持律师塔玛巴的详细史记,还没有见着,因此,将来获得的时候,是应当补充在本著中的。由以上塔玛巴史事说来,我们对于菩提道次第意乐修心的所有人士,应当忆念持律师塔玛巴的功德而祈祷求加持,并且在修菩提道次第的时候,废弃所有制戒,依其他一种法门,徒劳无益地去寻觅那无根据的枝叶琐事,而说是在修心,这是不应当的。应当郑重地把戒学作为佛教的根本来建立起道之根本。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