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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卷十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智敏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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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卷十

  第二者如是欲求成佛犹非满足,应须进趣成佛方便。又此方便须无错谬,于错谬道,任何励力终不生果,如欲构乳而扯牛角。若虽不错然不圆满,纵多励力亦不生果,犹如种子及水土等,随缺一缘亦不生芽。故如《修次中篇》云:「若于错因殷重修习,虽极长时终不能获所欲得果,譬如从角而构牛乳。若不修行①一切因者,亦不生果,如种子等随缺一缘,亦不发生芽等果故。故欲得果,当依无错一切因缘。」若尔何为圆满无错因缘耶,如《毘卢遮那现证菩提经》云:「秘密主,一切种智者,从大悲根本生,从菩提心因生,以诸方便而至究竟。」其中大悲如前已说,菩提心者谓世俗胜义二菩提心,方便者谓施等圆满,是莲花戒大师所说。

  ①一切因:具足圆满之因。

  支那堪布等,于如此道颠倒分别,有作是云:「凡是分别,况恶分别,即善分别亦能系缚生死,其所得果不出生死。金索绳索皆是系缚,黑白二云俱障虚空,黑白狗咬皆生痛苦,是故唯有无分别住是成佛道。其施戒等为未能修如是了义愚夫而说,若已获得如是了义,更修彼行,①如王为农,得象求迹。」和尚于此引八十种赞叹无分别经②根据成立,此说一切方便之品,皆非真实成佛之道,③毁谤世俗、破佛教之心藏,破观察慧思择无我真实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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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如王为农得象求迹:如同国王更作农务,既得象已,复求象迹。

  ②根据:作为依据。

  ③毁谤世俗,破佛教之心藏……故亦远离胜义道理:支那堪布说一切方便品皆非真实成佛之道,毁谤了世俗谛。遮破佛所教示之心要(根本),即遮破观察分别慧,思择无我性空之理,亦即远离胜义谛理。

  故亦远离胜义道理,任何胜进终唯摄于奢摩他品,于此住心执为胜道,是倒见中最下品者。

  莲花戒大菩萨以净教理已善破除,宏扬如来所爱善道,然由圣教将近隐没,能以了义无垢教理,判决正道圆满扼要,诸善士夫亦尽灭亡。又诸有情多是薄福,虽于正法略有信仰,然其慧力最极羸劣,故现仍有轻毁行品持戒等事,于修道时弃舍此等,宛如和尚所教而修。又有一类除不毁谤方便而外见解道理,许和尚说而为善哉。又有余者①弃舍观慧,全不思惟,意许和尚修法为善。此等之道,②全未接近修空方所,纵许修空,然若说云已得无倒空性之义,无谬修习,有修证者唯当修空,不当更修世俗行品,或说行品不须执为中心,多门修习,③亦与一切圣教相违,唯是违越正理之道。

  ①弃舍观慧:弃舍分别观察之慧。

  ②全未接近修空方所:尚不成为修空性之品类。

  ③亦与一切圣教相违,唯是违越正理之道:《略论释》(七三一页):“宗喀大师详说此类诸理,大要在从与经教相违,与理趣相违,与自语相违,三方面破斥。”本书三相违眉批以拉卜楞寺格西意,然经教相违中必有理趣相违,而理趣相违不必涉及经教相违,文中错综交出,大致如此也。

  以诸大乘人所应成办,是为无住大般涅槃。其能不住生死者,是由①觉悟真实义慧,依胜义道次甚深之道,智慧资粮智慧支分之所成办故。不住寂静般涅槃者,是由了悟尽所有慧,俗谛道次广大之道,福德资粮方便支分之所成办故。如《秘密不可思议经》云:「智慧资粮者,谓能断除一切烦恼;福德资粮者,谓能长养一切有情。世尊,以是因缘,菩萨摩诃萨当勤修习福智资粮。」《圣虚空库经》云:「由慧智故而能徧舍一切烦恼,由方便智故而能不舍一切有情。」《圣解深密经》云:「我终不说一向弃背利益众生事者,一向弃背发起诸行所作者,能得无上正等菩提。」②《无垢称经》云:「何为菩萨系缚解脱,若无方便摄取三有是为菩萨系缚,若以方便趣向三有是为解脱。若无智慧摄取三有是为菩萨系缚,若以智慧趣向三有是为解脱。③方便未摄慧为系缚,方便所摄慧为解脱。慧所未摄方便为缚,慧摄方便是为解脱。」如是广说。是故欲得佛果,于修道时须依方便智慧二分,离则不成。④《伽耶经》云:「诸菩萨道略有二种,何等为二,谓方便智慧。」《祥胜初品》云:「般若波罗蜜多者是母,善巧方便者是父。」《迦叶请问经》云:「迦叶,譬如⑤大臣,所保国王则能成办一切所作,如是菩萨所有智慧,若由方便之所摄持,能作一切诸佛事业。」故当修习完具施等一切方便,具一切种最胜空性。仅以单空,于大乘道全无进趣。《宝顶经》云:「应披慈甲住大悲处,引发具一切种最胜空性而修静虑。何等名为具一切种最胜空性耶,谓⑥不离布施,不离持戒,不离忍辱,不离精进,不离静虑,不离智慧,不离方便。」如经广说。《上续论》中释此义云:「此诸能画者,谓施戒忍等,具一切种胜,空性为王像。」谓如有一善能画首,不善画余,有知画手不知余等,集多画师画一王像,若缺一师亦不圆满。国王像者譬如空性,诸画师者譬如施等。施等方便若有缺少,则同缺头残手等像。

  ①觉悟:通达。《略论》作“证悟”也。

  ②《无垢称经》:即《维摩诘经》。

  ③方便未摄慧为系缚……慧摄方便是为解脱:《略论释》(七二六页):“无大悲与菩提心所摄之慧,即系缚于解脱(涅槃)一边。有大悲与菩提心所摄慧,即得无住涅槃之解脱。无通达空性之慧所摄之方便,即系缚于生死边。反之则得无住涅槃之解脱。”

  《道炬论》:“般若离方便,方便离般若,俱说为系缚,故二不应离。”

  又:“除般若度外,施波罗蜜等,一切善资粮,佛说为方便。”

  ④《伽耶经》云:『诸菩萨道略有二种,何等为二,谓方便智慧。』:

  《略论释》(七二六页):『昔藏王菩提光问阿底峡,方便与慧,只修一分可否?阿底峡于是造《道炬论》以答之,云:‘离慧度瑜伽,不能尽诸障。为无余断除,烦恼所知障,故应具方便,修慧度瑜伽。般若离方便,方便离般若,俱说为系缚,故二不应离。’藏王再问,何者为方便?何者为慧?故此论又云:‘除般若度外,施波罗蜜等,一切善资粮,佛说为方便。由修方便力,自善修般若,彼速证菩提,非单修无我。徧达蕴处界,皆悉无有生,了知自性空,说名为般若。’』

  《道炬论释》第八章:“波罗蜜多与四摄,四无量及七觉支,十法行及余善业,圣七法财六随念,献曼达与造塑像,绕佛等等皆方便,为圆满报化身因。独般若度是智慧,而彼即是法身因。”

  ⑤大臣所保国王:大臣依王、护王。

  ⑥不离:《略论释》(七二七页):“谓已得之义”,已得布施等诸度功德也。

  又若执谓,唯应修空余不应修,世尊亲为敌者而善破斥。谓若果尔,则①菩萨时多劫行施,护尸罗等,悉成坏慧,未解了义。《摄研经》云:「弥勒,若诸菩萨为欲成办正等菩提,修行六种波罗蜜多。然诸愚人作如是说,菩萨唯应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何须诸余波罗蜜多。此是思惟,破坏诸余波罗蜜多。②无能胜,此作何思。前为迦希王时,为救鸽故自肉施鹰,岂慧坏耶。弥勒白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弥勒,我昔修行菩萨行时,修集六种波罗蜜多相应善根,是诸善根有损我耶。弥勒白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无能胜,汝亦曾于六十劫中正修布施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尸罗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忍辱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精进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静虑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般若波罗蜜多。彼诸愚人作如是说,唯以一法而证菩提,谓以空法,此等未能清净诸行。」故若说云,有空解者不须励力修方便分,是谤大师昔本生事,为是未解了义之时。设作是念,由种种门修施等行,是未获得 坚固空解,若有空解即此便足,是大邪见。此若是实,则已获得无分别智,③证胜义谛大地菩萨,及诸特④于无分别智获得自在八地菩萨不须修行,然此非理。《十地经》说:「于十地中虽各各地,于施等行别别增上,然于余行非不修行。」故一一地中说皆修六度或修十度,此等经义,无能胜尊、龙猛、无着,皆如是释,定不可作余义解故。

  ①菩萨时:佛因地时。

  ②无能胜:慈氏菩萨。

  ③证胜义谛大地菩萨:登初地以上之菩萨。

  ④于无分智获得自在八地菩萨:《略论释》(七二八页):“以八地(菩萨)于无分别慧获自在,不但入空时,即在后得,见一切相皆无实执,故自八地至成佛最速。”

  特八地位灭尽一切烦恼,安住寂灭一切戏论胜义之时,诸佛于彼作是劝云:「唯此空解不能成佛,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故。当观①我身及智、土等,此无量德,我之②力等,汝亦非有,故当精进。又当思惟,未能静寂诸有情类种种烦恼之所逼恼,亦复不应弃舍③此忍。」尚须修学菩萨诸行,得少三昧便生喜足,弃舍余德,诚为智者所轻笑处。如《十地经》云:「佛子,若有菩萨安住菩萨此④不动地,诸佛世尊于此安住法门之流,发宿愿力,为令善修如来智慧,作是教言,善男子,善哉善哉,当随证悟一切佛法,此虽亦是⑤胜义法忍,然汝尚无我之十力及无畏等圆满佛法。为徧求此圆满佛法故,当发精进,亦不应舍此法忍门。善男子,汝虽得此静寂解脱,当思此诸异生凡夫未能静寂,起种种惑、种种损恼。又善男子,当念宿愿,饶益有情,不可思议智慧之门。又善男子,此乃诸法法性,随诸如来出不出世,然此法界恒常安住。谓一切法空性,一切法不可得性,非以此故差别如来,一切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法性。又善男子,当观我身无有限量,无量智慧,无量佛土,无量成办智,无量光明轮,无量清净音声,汝亦当如是修。」《十地经》又说:「譬如大船入大海已,顺风所吹一日进程,未入海前励力牵行,纵经百年亦不能进,如是已至八地不待策励,须臾进趣一切智道,若未得入此地之前,纵经亿劫励力修道,亦不能办。」故若唱言有速疾道,不须修学菩萨行者,是自诳自。

  ①我身及智、土:我之身相及智慧、刹土。

  ②力等:十力、四无畏、大悲、三念住。

  ③此忍:八地之证。

  ④不动地:即八地。

  ⑤胜义法忍:即“寂灭一切戏论胜义(空性)”。

  设谓非说不须施等,然即于此无所思中完具施等,不着所施能施施物,具无缘施,如是余度亦悉具足。经中亦说一一度中摄六六故。若仅由此便为完足,则诸外道心一境性奢摩他中,亦当具足一切波罗蜜多,于住定时亦无如是执着故。特如前说声闻独觉,于诸法性无分别时,应成大乘,具足一切菩萨行故。若因经说,一一度中摄六六度,便以为足,若尔供献曼陀罗中「①具牛粪水即是施」等文,亦说具六唯应修此。②故见摄行,方便摄慧者,譬如慈母丧失爱子,忧恼所逼,与诸余人言说等时,任起何心,忧恼势力虽未暂舍,然非一切心皆是忧心。如是解空性慧,若势猛利,则于布施礼拜旋绕念诵等时,缘此诸心虽非空解,然与空解势力俱转,实无相违。如初修时若菩提心猛势为先,入空定时,其菩提心虽非现有,此力摄持亦无相违,故于如此名③无缘施。若全无舍心则不能施,如是于余亦当了知,方便智慧不离之理,当知亦尔。又经宣说福资粮果,为生死中身及受用长寿等事,亦莫误解。④若离智慧善权方便虽则如是,若由此摄持,亦是解脱、一切智因。⑤如《宝鬘论》云:「大王总色身,从福资粮生。」教证无边。又汝有时说一切恶行一切烦恼恶趣之因,皆能变为成佛之因,有时又说施戒等善增上生因,是生死因非菩提因,应当令心正住而说。

  ①具牛粪水即是施:《略论释》(七三O页):“如执经文一一度摄六度,即此为足,则供曼遮时涂牛粪等亦摄六度,亦经有明文(涂牛粪,即前讲供曼遮时所用之牛身五物。亦摄六度者,谓涂牛粪水即是施。作此涂施者,即是净戒。谓以香水洗染麦等使之清净故。又谨慎选择去其莠,即属于忍。作此事业者,即属精进。一心专注即属禅供。以明了观想,即属慧度)。岂可仅修曼遮即能成佛。”

  ②故见摄行:《广论》自释:“如是解空性慧,若势猛利,则于布施礼拜旋绕念诵等时,缘此诸心虽非空解,然与空解势力俱转,实无相违。”

  方便摄慧:《广论》自释:“如初修时若菩提心猛势为先,入空定时,其菩提心虽非现有,此力摄持亦无相违。”

  《略论释》(七三O页):“在自宗心要尚有要着,成佛以后,方便与慧同时俱行,未成佛者名为一流。修空时,空性显现而方便则不现。修方便时,方便显现而空性即不现。仅能如上文所谓以余势互相摄持。必至成佛,始能刹那同缘二谛。”

  ③无缘施:《略论释》(七三一页):“故无缘之施,非谓于能施所施之物绝不作意,乃谓布施时为从前修空力量所摄,一面在施,一面不离通达自性空之力量。于此有先后之分,先修空,后修布施,则修空勇猛力势即能真实摄持布施。反之,先修方便菩提心,后修空性亦然。如虽修空性而不勇猛,后行布施,仅能谓空性不离,不能谓真实摄持。其真实摄持者,布施时,境虽是有,而由了空之慧达其非为实有,不过因缘和合假名安立之有。如是乃为真实以慧摄方便。”

  ④若离智慧善权方便虽则如是,若由此摄持,亦是解脱一切智因:若离智慧,福资粮果则为生死中身相及财物受用、长寿等事之因,若不离慧,则又是解脱及一切种智之因。

  ⑤如《宝鬘论》云:“大王,总色身,从福资粮生”:《宝鬘论·摄菩提资粮品第三》:“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

  《略论释》(七三一页):“此即指慧摄之方便言,亦即是答大乘和尚身语二业不能成佛之说。”

  又如经说:「着施等六,是为魔业。」《三蕴经》说:「堕所缘故而行布施,由①戒胜取守护戒等,如是一切②皆悉忏悔。」《梵问经》云:「尽其所有一切观择,皆是分别,无分别者,即是菩提。」于此等义亦莫误解。

  ①戒胜取:《略论》作“执戒为胜”。

  ②皆悉忏悔:《略论》:“皆当忏悔。”

  初经义者,谓于①二我颠倒执着,所起施等未清净故,说为魔业,非说施等皆是魔业。若不尔者,六度俱说静虑般若,亦当许为是诸魔业。

  ①二我:人我、法我。

  第二经义亦于颠倒执着所起未清净者,作如是说,非说不应修习施等。若不尔者,说堕所缘而行布施,则不须说堕所缘故,理应总云行施当悔,然未作如是说故。《修次下编》如是回答,理最切要。若倒解此,则一切行品①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许为有相故。

  ①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皆为补特伽罗相执或法我相执。

  又若舍心念舍此物,及防护心防此恶行,如是等类诸善分别,一切皆是执着三轮法我执者。则诸已得法无我见,于一切种理应断除,如瞋慢等不应习近。又诸分别念此为此,一切皆是分别三轮法我执者,则思①知识所有功德,及思暇满,死没无常,诸恶趣苦,净修归依,从如此业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学②行心所有学处。一切皆思此者为此,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患③而引定解。

  ①知识:善知识。

  ②行心:行菩提心。

  ③而引定解:以思惟引生定解。

  如于此等增长定解,当是渐增诸法我执,又法无我增长定解,此道定解渐趣微劣。行见二品违如寒热,故于二品①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②故如果位,安立法身为所应得,及立色身为所应得,二无相违。于如是道时二我相执所缘之事,虽微尘许戏论永离,引发定解,及于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失,引发定解,二须无违。此复依赖因位正见,决择二谛之理。故以教理决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于自本性无少自性立胜义量,与因果法各各决定无少紊乱,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况为能损所损,实互为伴。获此定解,其后乃为③证二谛义,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此理于毗钵舍那时,兹当广说。

  ①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无生猛利恒常决定了知之地位矣。

  ②故如果位……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本论的因位、道时、果位即基、道、果,或称体、道、果,或称境、行、果。

  《略论释》(七三三页):“以见害行,以行害见,不堕于常,必堕于断,不但不能成佛,反为堕恶趣因。阿亚得瓦(即圣天,亦即提婆,着《四百颂》者)云:‘着常则堕畜生,着断则堕恶趣。’是故欲求得果位时,于色法二身不相违,则于修位时,于二我相所缘之事,一面定解其无微尘许实有自性,一面于从此生此之功过得失,亦生定解,二者互不相违。再切言之,果位时得法身即得色身,得色身即得法身,二身互用。无我空慧为得法身因,而无我空慧之流同时即为得色身因。方便行为得色身因,而方便行之流同时即得法身因。空慧固得法身因,但如单修空慧不知方便,不但不得色身,即法身亦不能得。因基、道、果一贯(即境行果),修道位时,须真俗二谛(智慧方便)双融。修道之先,是为基位。于基位时之见,即应抉择二谛之理而以教理证之,即于世出世一切法之本体中,抉择其无少许自性,成立胜义量,次于因果法各各决定,毫无紊乱,成立因果名言量。此二量不但能生起,又能互助,则何有彼此相损之害。于此决定,始为通达二谛,得佛真意。”(此段以下,极精要。)

  ③证:《略论》作“通达”。

  第三经义,其经文时正是观择①生等之时,故说施等真实无生。言分别者,显其唯是分别②假立,非说施等不应习近而应弃舍。是故乃至未成佛前,于此诸行无不学时,故须学习六度等行。此复现在当由至心励力修行,诸能修者策励而修,暂未能者当为愿境,于能修习此等之因,集聚资粮,净治业障,广发大愿,是则不久当能修行。若不如是行,执自不知及不能行,谓于此等不须学者,自害害他,亦是隐灭圣教因缘,故不应尔。《集经论》云:「观察无为厌有为善是为魔业,知菩提道而不寻求波罗蜜多道,是为魔业。」又云:「③若诸菩萨离善方便,不应勤修甚深法性。」④《不可思议秘密经》云:「善男子,如火从因然,无因则灭,如是从所缘境,心乃炽然,若无所缘,心当息灭。此诸善巧方便菩萨,般若波罗蜜多徧清净故,亦能了知息灭所缘,于诸善根不灭所缘,于诸烦恼不生所缘,安立波罗蜜多所缘,亦善观察空性所缘,于一切有情以大悲心,亦观所缘。」此中别说无缘有缘,当善分别。如是烦恼及执相缚当须缓放,学处之索则当紧束,当坏⑤二罪,不当灭坏诸善所作。学处系缚与执相缚,二事非一,护律缓放与我执缚缓放,二亦不同。一切种智由多因成,仅一一因非为完足。获妙暇身,本当从其种种门中而取坚实,若说一石惊飞百鸟,修道一分不修余者,当知是⑥遮二资粮门不善恶友。

  ①生等:八不胜义。

  ②假立:假安立。

  ③若诸菩萨离善(巧)方便,不应勤修甚深法性:《略论释》(七三五页):“意即以菩萨当离二边,若弃方便,缺于悲等,而修法性,即堕入寂边,是为菩萨险处。”

  ④『《不可思议秘密经》云』一段文:《略论释》(七三六页):『‘火从因燃,心从缘起。’须有所缘,乃能生起三昧耶之定心。不但定如此,慧亦如此。要有所缘乃能燃起定火。亦要有所缘乃能燃起慧火。即如观心,亦即以心为所缘。如无所缘,即无正知正念。若无正知正念,即无有定。以正念云者,即念所缘故。在诸善巧方便菩萨,已经证般若波罗蜜者(即已通慧者),对于所缘何者当息,何者不当息,如实了知。于当息者,如实有自性所缘即息之。于不当息,如善根所缘,即不息。换言之,即通达中观空性之菩萨,知无自性实有之所缘后,于善根所缘如大悲、菩提心、布施等,亦了知其无有实性,故能安立施等诸度,亦能善观诸度别别无有自性,而于一切有情亦能以大悲心观为所缘。于当缓者缓之,当紧者紧之,当坏者坏之,不当坏者即不坏。如烦恼及相缚当缓,学处当紧,性遮二罪当坏,诸善所作则不当坏。以学处缚与执相缚不同,律仪缓与我执缓有别也。西藏谓‘让佐’,为自然解脱。‘让西’,为自坏,须当善解。我执缓,律仪不缓。罪性自坏,乃真自坏。非如汝所谓一切不思,囚禁其心,乃为自然解脱。莲花戒大师谓,修空性时先加抉择,后住于胜义空性见,对于其余实有诸见则不观察,不作意,亦是所许。至支那和尚之不加抉择,将心一味拘集,成为呆板,不起分别,认为修空,则是所破。”

  ⑤二罪:性、遮二罪。

  ⑥遮二资粮门不善恶友:遮二资粮门之不善恶友。

  又大小乘,亦是修时学不学习无边资粮,曰少分乘及曰小乘,二是异名。少分义者是一分故,现在劣果饮食等事,尚须众多因缘成办,而于士夫第一胜利,欲修成佛,反计一分而为完足,极不应理,①果随因行,是诸缘起法性尔故。《悲华》于此密意说云:「少分成少分,一切成一切。」《如来出现经》云:「若诸如来出现于世,非一因缘,何以故,最胜子,诸如来者要以十亿无量正因,乃能成办。何等为十,谓以无量福智资粮圆满正因。」乃至广说。《无垢称经》亦云:「诸友伴,如来身者从百福生,从一切善法生,从无量善道生。」如是广说。龙猛菩萨亦云:「若佛色身因,如世间无量,尔时法身因,如何而可量。」如是方便智慧,以六波罗蜜多总摄修学者,如前所说是诸密咒与波罗蜜多二所共同。诸大咒典释诸②宫殿及中诸尊,尽其所有,③一切皆是内心德时,数数说为六波罗蜜多,三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圆满波罗蜜多道故。故除少数补特伽罗差别,④以诸欲尘为正道等与波罗蜜多所说,略有取舍,当知诸余唯是共学。若以上说而为种子,善思惟已,非一分道、于全分道未获定解,则不能知大乘总道。故具慧者,当于此发坚固定解,由多门中渐增大乘种性堪能。

  ①果随因行:即下《悲华经》密意所说:“少分(因)成少分(果),一切(因)成一切(果)。”

  ②宫殿:曼荼罗。

  ③一切皆是内心德:如大威德九首者,表大乘九部契经,手三十四及身口意者,表道品三十七,足十六表十六空等。

  ④以诸欲尘为正道:指金刚乘行者。

  第三解释学习学处次第分二:一于总大乘学习道理,二特于金刚乘学习道理。 初中分三:一净修欲学菩萨学处,二修已受取佛子律仪,三受已如何学习道理。  今初

  律咒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仪,不可听闻所有学处。此不同彼,此诸学处先当善知净修相续,次乐受者,乃可授与诸律仪故。①如《菩萨地》云:「欲受菩萨净戒律仪,先应为说菩萨法藏②摩怛履迦。其中所说菩萨学处及犯处相,若慧观察自思择已至心爱乐,③非为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如受戒法,彼亦应受,亦应授彼。」故先了知诸所学处,为作意境。若于学处至心爱乐,修欲学已,次受律仪则极坚固,是善方便。此及下文二处宣说,文恐太繁,当于后释。

  ①『如《菩萨地》云』一段文:《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又诸菩萨,欲授菩萨菩萨戒时,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菩萨学处,及犯处相,令其听受。以慧观察自所意乐,堪能思择受菩萨戒,非惟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以受戒法,如应正授。”

  ②摩怛履迦:《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一:“论议者,谓诸经典循环研核摩怛理迦。且如一切了义经皆名摩怛理迦,谓于是处世尊自广分别诸法体相。又于是处诸圣弟子已见谛迹,依自所证无倒分别诸法体相,此亦名为摩怛理迦。即此摩怛理迦,亦名阿毗达磨。犹如世间一切书算诗论等皆有摩怛理迦,当知经中循环研核诸法体相亦复如是。又如诸字若无摩怛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经等十二分圣教若不建立诸法体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无杂乱宣说法相,是故即此摩怛理迦亦名阿毗达磨。又即依此摩怛理迦所余解释诸经义者,亦名论议。”

  ③非为他劝:《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作“非惟他劝”。

  第二者初当如何正受道理,受已无间于根本罪及恶作罪防护道理,设有毁犯还出道理,《戒品释》中已广决择。未受律仪定须先阅,如彼当知。

  第三分三:一何所学处,二其中能摄诸学道理,三于此如何学习次第。 今初

  若广差别虽无边际,随类略摄,于六度中尽摄菩萨诸应学事,故六度者摄菩萨道一切扼要大嗢柁南。四摄亦即摄于其中,摄施易知,爱语者是依六度教诫所化,利行者是安立他于所教义,同事者是自亦同所化行故。又二资粮及三学等,亦摄菩萨一切正道。然如六度所引解了,诸余能摄则不能尔,故以六度为能摄事最为第一。

  第二分二:一正义数量决定,二兼说次第决定。  今初

  佛薄伽梵略说六度总嗢柁南,①最胜绍尊②如佛密意而为开解,解释如是重要因相,令发定智,即此数量决定道理。若于此理获胜定解,则执六度修持为胜教授,故当得定解。其中分六。

  ①最胜绍尊:慈尊。

  ②如佛密意而为开解:指《现观庄严论》。

  一观待增上生数决定者。谓圆满菩提广大行者,必须转经无量生世,此复进道若无圆满德相之身,如现在身略有少相,纵勤修行实难增进,故须①身德一切圆满。又须具足所受用财,能受用身,同受用伴,凡所作业悉能成办,四种圆满。又此盛事亦多变为烦恼之缘,故须不随烦恼力转,此犹非足,尚须对于诸取舍处,能善分辨无倒进止。若不尔者,犹如②竹蕉结子便枯,骡孕自死,即彼盛事而为害故。若有智慧,知是往昔妙业之果,更勤修③因令渐增长,若无智慧,受尽先果而不增新,④后苦起首。故于余生感六盛事,非为⑤无因,⑥不平等因,其⑦随顺因定为六度。故于现法,当修当习当多修习六到彼岸,以殊胜因能感如是殊胜果故。此是现前增上生果,身圆满等究竟增上生者,唯佛地有。如《庄严经论》云:「受用身眷作,圆满增上生,恒不随惑转,诸事无颠倒。」

  ①身德一切圆满:参阅《广论》卷五(本书三O二页):“(比丘身)圆具德相,能修种智,胜所依者。”

  ②竹:竹苇。蕉:芭蕉。

  ③因:善因。

  ④后苦起首:后则从始咸苦。

  ⑤无因:无因而生。

  ⑥不平等因:不平等因生。不平等因者,如数论外道执有自性,唯能生他,非从他生。

  ⑦随顺因:圆满财由施因生;身由戒因生;伴由忍因生;业由进因生;不为惑缚,由定因生;诸取舍处,能善分辨,无倒进止,由慧因生。

  以如是身学菩萨行,菩萨唯有二所作事,谓正引发自利利他。是故二观待引发二利数决定者。其修利他,先须以财而作饶益。此若损恼有情而施亦无所济,善遮①损他及②所依事,利他极大,③故须尸罗。若不能忍他作怨害,报一报二,戒难清净,故戒究竟须耐怨害忍。由不报复,能免众多他所造罪,他若信乐堪令行善,故是最大利他。自利者,谓以慧力得解脱乐,若心散乱不能得此,故须静虑令心住定,堪能如欲安住所缘。有懈怠者不能生此,故须昼夜发勤精进无有劳倦。此即彼等一切根本,故修二利,六度决定。如云:「勤行利有情,④修舍不害忍,住脱及根本,一切自利行。」此中利他,非一切种,言住脱者,心住所缘,是静虑行迹,解脱生死是慧行迹,若辨此二则于寂止,不致误为毗钵舍那。如是自许甚深持心,亦仅是此静虑一分,故于六度圆满之体,当求定解。

  ①损他:身语七。

  ②所依事:意三。

  ③故须尸罗:善遮损他及所依事,则善护他意。利他极大,故须尸罗。

  ④修舍不害忍,住脱及根本,一切自利行:舍指施,不害指戒,住指止(定),脱指胜观(慧),根本指精进。“必须先以精进为根本,精进同为利他前三度及自利后二度之根本。”“此中利他,非属圆满,以自定慧所得解脱,仅使自解脱,未能使他同解脱。故即前三度,虽属利他,亦为自利,故可说六度,皆为自利。故颂云:‘一切自利行。’”

  三观待引发圆满一切利他数决定者。先以财舍除其匮乏,次于有情①不为损恼,且忍怨害,于助他事发起精进而无厌离,依于静虑,以神通等引摄其意,若成法器,次依智慧善说断疑,令解脱故,六度决定。如云:「②不贪及不害,耐怨事无厌,引摄善说故,利他即自利。」此二颂说修自他利,不可不依六度,若于引发自他利理,获得定解,则能殷重修习六度。

  ①不为损恼:且更护持他人。

  ②不贪:即前文“先以财舍”。

  不害:即前文“次于有情不为损恼”。

  耐怨:即前文“且忍怨害”。

  事无厌:即前文“于助他事发起精进而无厌离”。

  引摄:即前文“依于静虑,以神通等引摄其意”。

  善说:即前文“若成法器,次以智慧善说断疑”。

  四观待能摄一切大乘数决定者。谓已得财位无所贪着,及于未得不希求故,于诸财位能不顾恋,有此则能守护学处,受戒敬戒,①依情非情所生众苦,能堪忍故,不起厌患,修善所作勇悍无厌,修奢摩他无分别瑜伽,及毗钵舍那无分别瑜伽,以此六事摄尽一切能趣大乘,此由六度次第引发,无须更多。如云:「不乐着受用,极敬,②二无厌,③无分别瑜伽,诸大乘唯此。」由是因缘,欲入大乘弃舍六度,实为相违。

  ①依情非情所生众苦:依有情和非情所生众苦。

  ②二:忍辱和精进。

  ③无分别瑜伽:观无常、空、苦、无我等皆为无分别瑜伽。心住静虑所缘,不为他法所乱,心住胜义所缘,亦不为他法所乱,如是专注一境,不为他乱,即无分别。

  五依一切种道或方便数决定者。谓于已得境界受用,无贪欲道或方便者,谓行惠施,由修能舍离彼贪故。诸未得境为得彼故功用散乱,防护方便谓持净戒,由能安住苾刍律仪,一切事业边际散乱悉不生故。不舍有情方便谓能堪忍,不厌怨害一切苦故。增善方便谓发精进,由发精进善增长故。净障方便谓后二度,静虑伏惑,般若能净所知障故,故六度决定。如云:「①不贪诸境道,余防为得散,不舍有情增,余二能净障。」又不随已生欲尘散乱自在转者,谓无贪施。若先未生预遮灭者,则须尸罗,防护无义非义散乱。恶行有情数多易遇,由此因缘退舍利他,能对治者,谓当修习有力堪忍。②净善众多长时修作,令增长者,要由思惟此胜利等,发起恒常猛利勇进。暂伏烦恼,须修静虑。灭烦恼种及所知障,谓须般若。此于六度,能与最大决定知解。

  ①不贪诸境道,余防为得散,不舍有情增,余二能净障:不随已生之五欲尘境所生之散乱自在而转者,应修无贪施;为防止未生之欲尘欲想求得故而产生之散乱预先遮止者,则修尸罗。造恶有情数量极多,甚易值遇,由此因缘,退舍利他,能对治者,当修有力之忍辱,善法众多应长时修。皆令增长者,要由思惟此胜利等,发起恒常猛利勇进。暂伏烦恼,须修静虑。灭烦恼种及所知障,谓须般若。

  ②净善:无漏善。

  六观待三学数决定者。戒学自性即是戒度,此要有施不顾资财,乃能正受,是戒资粮。既正受已,由他骂不报骂等忍耐守护,忍是眷属。静虑心学,般若慧学,精进徧通三学所摄,故六度决定。如云:「依三学增上,佛正说六度,初学摄前三,后二摄后二,一通三分摄。」如是当以何等胜身,圆满何等自他二利,安住何乘,由具几种方便之相,修行何学,能满能摄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诸学者,当知即是六波罗蜜,总摄菩萨一切修要大嗢柁南,乃至未得广大定解应当思惟。

  又初不令超出生死,其因有二,谓贪资财及着家室,能治此者谓施及戒。设暂出离,不能究竟而复退堕,其因有二,谓①由有情邪行众苦,长修善品而生厌离,能治此者谓忍及进。以耐众苦及他怨害,经无量时犹如一日,善知修习勇悍之法,若多修练发起忍进,则能对治退堕之因极为扼要。非但修此菩萨诸行,即现在时修诸善行,于少艰辛忍力薄弱,于所修道无大勇悍,以是因缘初入虽多,然于中间能不退者,实不多见,皆由未修忍辱精进教授所致。又于中间虽未退转,然有二种失坏之因,谓心散乱不住善缘,及坏恶慧。对治此者,谓静虑般若,佛说散心修念诵等无大义故。若于内明法藏之义无简择慧,虽于粗显取舍之处,亦起错误颠倒行故。此一依断除所对治品能治增上数量决定。二依能成办一切佛法根本扼要数决定者,谓初四度是定资粮。以此四种能成不散静虑度故,依此因缘若修妙观则能通达真实义故。三随顺成熟有情增上数决定者,②与前所说第三义同,此是圣者无着所许,如狮贤论师所立而说,对于六度引发定解,最为切要。

  ①由有情邪行众苦:由他有情怨害所生众苦。

  ②与前所说第三义同:即《广论》卷十(本书五四一页):“观待引发圆满一切利他数决定。”

  第二兼说次第决定分三,一生起次第者,若能布施,于诸资财不顾不贪,则能受戒,若具尸罗,善防恶行,则于怨害而能堪忍,若有忍耐,不厌难行,退缘微少,能发精进,若能昼夜发勤精进能发正定,心于善缘堪能安住,若心定者乃能如实通达真实。二胜劣次第者,前前微劣,后后殊胜。三粗细次第者,前较后者易转易作,故相粗显,后较前者难转难作,各较自前故为微细。《庄严经论》云:「依前而生后,安住胜劣故,粗显微细故,说如是次第。」

  第三学此次第分二:一初于总行学习道理,二特于后二波罗蜜多学习道理。初中分二:一学习六度熟自佛法,二学习四摄熟他有情。初中分六:一 学习布施, 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静虑,六般若道理。初中分四:一布施度性,二转趣发起布施方便,三布施差别,四此等略义。  今初

  ①《菩萨地》云:‘云何施自性,谓②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所有无贪俱生之③思,及此所发能舍施物身语二业。」谓善舍思,及此发起身语诸业。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不待于他舍所施物,捐除众生所有贫穷。若不尔者,现有众多贫乏众生,过去诸佛所行布施,当非究竟,是故身语非为主要,唯心为主。谓自所有身财根善,一切悭执皆悉破除至心施他。又非唯此,即诸舍报亦施有情,由修此心到极圆满,即满布施波罗蜜多故。如④《入行论》云:「若除众生贫,是施到彼岸,现有贫众生,昔佛如何度。⑤一切有及果,⑥心与诸众生,说名为施度,以是施即心。」故修布施波罗蜜多,现无财物可施于他,当由多门引发舍心渐令增长。

  ①《菩萨地》:《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九。

  ②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于自身(内)、财(外)无所顾惜,能施一切所应施物。

  ③思:意业。

  ④《入行论》:《入行论·守护正知品》卷五。

  ⑤一切有及果:有谓施物(身、财、善根),果谓施果。

  ⑥心与诸众生,说名为施度:修此舍心。经说以此清净舍心,即能圆满施度。

  第二者唯尽破除身财悭悋,犹非布施波罗蜜多。悭是贪分,小乘罗汉并其种子无余断故,故非唯除悭执施障,须由至心发心施他一切所有。此须修习摄持过患,惠施胜利,故当宣说。《月灯经》云:「此腐烂色身,命亦动无主,如梦如幻化。愚夫由贪此,造极重恶业,而随罪恶转,不智被死乘,当往那洛迦。」此说身不洁净,命常动摇如悬岩水,身命俱是随业自在,无我主宰,观其虚妄犹如梦幻灭除贪着。贪若未除则随贪转,造大恶行而往恶趣。《修无边门陀罗尼经》云:「诸有情斗诤,根本为摄持,故于境断爱,断爱得总持。」①《集学论》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刹那灭,若以无常身,垢秽常流注,得常净菩提,岂非获无价。」《本生论》云:「无我易坏无坚身,众苦无恩恒不净,此身若能饶利他,不生欢喜非聪睿。」虽勤守护无坚实身,然定须舍,若思施他能办众多自他义利,未能如是净修其心,当自思择我诚愚痴,故当发心施他身等。②《入行论》云:「③舍一切涅槃,我心④修灭度,一切终顿舍,施诸⑤有为胜。」《摄波罗蜜多论》云:「资财无常现可见,若能任运起大悲,当知布施极顺理,犹如他物寄自舍。若施由此无恐怖,⑥置于自家生怖畏,无足共他恒须护,若施无此诸过失,由施能生他世乐,不施现法亦生苦,人间诸财如流星,定无不舍诸财物。诸未施财无常灭,由施反成有财库,饶利有情所惠施,诸财无坚亦有实。若能惠施智者赞,此诸愚夫乐集财,摄持终无不离散,由施恒感诸盛事。由舍不起染污执,悭非圣道生烦恼,若施即是道中尊,圣呵余者为恶道。」

  ①“《集学论》云”一段文:《略论释》(七五六页):“《集学论》前四句示人须看穿身心无可贪着。意谓不执此身而能舍之,则可得常净菩提,不能则不得。若不于此努力,则无可努力处。”

  ②《入行论》:《入行论·受持菩提心品》卷三。

  ③舍一切涅槃:能舍一切,则得涅槃。

  ④修灭度:修行,唯 求无住涅槃。

  ⑤有:有情。为胜:由是能成佛故。

  ⑥置于自家生怖畏:财物五家所共。

  随修大小一切善根,至心回向成办有情,现前究竟广大利乐而行布施,则由依于一一有情得尔许福,速当圆满福德资粮。如①《宝鬘论》云:「如所说福德,假说有色相,尽殑伽沙数,世界难容纳。②此是世尊说,正因亦现成,有情界无量,欲利亦复然。」又能障碍舍心增长, 增长悭贪能令舍心未生不生,已生退失,所有眷属及诸资财,先已有者不应摄持,若他施与亦不应受。《摄波罗蜜多论》云:「由何增长悭悋过,或能不令舍心增,③虚诳摄持为障碍,菩萨应当尽断除。若诸能障惠施心,及障真正菩提道,如是财宝或王位,皆非菩萨所应取。」如是行时,若由悭心贪着资具,应念能仁舍一切有而证菩提,我亦誓愿随佛学习。我将身财一切善根,于有情所先已惠施,若我今者仍贪资财而受用者,如同诸象为日所逼,入水洗沐至干岸已,于地滚倒,见土沾身仍下水洗,次复如前,如是思已当修无贪。即前论云:「应念诸佛殊胜行,当自立誓思随学,为除贪着摄持故,以善分别观察心。我身已施诸众生,施身果法我亦舍。我若反贪诸外物,如象洗垢非我理。」如是多思能舍胜利,若能引发广大欢喜,及多思惟摄持过患,若能引发极大怖畏,则能任运生惠施心。

  ①《宝鬘论》:见《宝鬘论·菩萨共学品第五》(一二三页)。

  ②此是世尊说,正因亦现成,有情界无量,欲利亦复然:成立彼福德无量,有教证,世尊于《长寿吉祥授请问经》、《三昧王经》、《无尽慧经》等经中所说故。又证明的因,此中亦有,因为所饶益的众生界是无量,欲作饶益的福德,当与彼众生同样是无量。

  ③虚诳:无明。

  如是修习慈悲之心,及善思惟诸佛菩萨传记等后,亦当引发能舍之心。发起道理者,如①《入行论》云:「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②善,为利诸有情,故当无惜施。」谓身、受用、善根三法,为所缘境,思惟惠施一切有情。如是若于一切所有破我所爱,③数数修习施他之心,是名菩萨。如《摄波罗蜜多论》云:「此等一切是汝物,于此我无我所慢,数数观察此希有,随行正徧觉功德,谁有此德名菩萨,难思胜士佛所说。」现在力弱,胜解未熟,④意乐将身已施有情,不当真实施彼肉等,然于身命,若不净修能舍意乐,由未修故后亦不能惠施身命,《集学论》中作如是说,故从现在当修意乐。

  ①《入行论》:《入行论·受持菩提心品》卷三。

  ②善:善根。

  ③数数:恒常。

  ④意乐:心意所乐。

  《集学论》说,如是至心于有情所,已舍衣食及房舍等,若受用时当作是念,为利他故受用此等。若忘此心,爱着自利而受用者,是①染违犯。若无爱着,或忘安住缘利一切有情之想,或贪利益余一有情,②非染违犯。于已施他,作他物想,为自受用成不与取,③若价满足,犯别解脱他胜处罪。此中有说,以是回施一切有情,待一有情价不能满,故无他胜。有余师说,于一一有情,皆施全物,前说非理。余者又云,虽已施他他未摄受,故无他胜。其④密意者,谓于人趣至心回施,他亦了知,执我有时,作他物想为自利取,若价满足可成他胜,故说是为他部之义,亦不应理。若谓受用他有情物作利他事,由作是念而受用者悉无违犯。《集学论》云:「以有主财护有主身,若由是念受用无罪,仆使恒时为主作业,非自有财以为存活。」设作是念,此诸资具已施有情,他未听许用当有罪。无如是过,即前论云:「譬如有仆善勤主事,主因病等其心狂乱,虽未听许受用无罪。」⑤现于有情一切不施,以心惠施实为欺诳,故如此修全无坚实,⑥莫生不信。即前论云:「⑦若有一类于如是行,诸菩萨前,未见实施而不信解,不应道理。当知舍心最希有故,于此道理,有起疑惑,不应道理。」

  ①染违犯:(前菩萨戒已说),由烦恼而犯(重)。

  ②非染违犯:(前菩萨戒已说),无烦恼而犯(轻)。

  ③若价满足:满五钱。

  ④密意:正确的见解,此自宗之见。

  ⑤现于有情一切不施……故如此修全无坚实:此为外难。

  ⑥莫生不信:此为论主答。

  ⑦若有一类于如是行,诸菩萨:以心惠施之诸菩萨。

  第三布施差别有三:一总一切依当如何行,二观待别依所有差别,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  今初

  初中①具六殊胜,一依殊胜者,依菩提心,由此发起而行布施。二物殊胜者,总诸施物无余行施,若于别物而行施时,亦应不忘总施意乐。三所为殊胜者,为令一切有情现前安乐、究竟利义而正惠施。四善巧方便殊胜者,经说②无分别智之所摄持,初发业者,当③以通达法无性慧之所摄持。五回向殊胜者,回向施善于大菩提。六清净殊胜者,④《摄大乘论》说,灭烦恼障及所知障。具足六种波罗蜜多者,如行法施,防止声闻独觉作意,是名持戒,于种智法信行堪忍,忍恕他骂,为令法施倍复增长,发起欲乐是名精进,心专一趣不杂小乘,回向此善于大菩提,是名静虑,了知能施所施受者悉如幻化,是名般若,具足六种力最强大,此是《八千颂广释》所说。

  ①具六殊胜:《摄大乘论》卷七:“此六种相云何可见,由六种最胜故。一由所依最胜,谓菩提心为所依故。二由事最胜,谓具足现行故。三由处最胜,谓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为依处故。四由方便善巧最胜,谓无分别智所摄受故。五由回向最胜,谓回向无上正等菩提故。六由清净最胜,谓烦恼所知二障无障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罗蜜多耶?设波罗蜜多是施耶?有施非波罗蜜多,应作四句。如于其施,如是于余波罗蜜多亦作四句,如应当知。”

  《世亲释》:“以何等相施等得名波罗蜜多,由诸世间及声闻等亦有施等,是故决定应说其相。谓六最胜为施等相。所依最胜者,谓菩提心为所依止。事最胜者,谓无有一于内外事具足现行,唯有菩萨能具现行。处最胜者,谓以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为处。方便善巧最胜者,谓三轮清净,是此中所取方便善巧,由无施物施者受者三分别故。如是无分别智所摄施等,得名波罗蜜多。回向最胜者,谓以施等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清净最胜者,谓至佛果施等方净,尔时解脱烦恼所知二种障碍所集起故。”

  ②无分别智:修相应慧。《杂集论》卷十四:“云何观无戏论无分别相,谓于所缘不起加行。此复云何,若诸菩萨,遇随顺教,观察诸法,若性若相,皆不真实。由此观察串习力所持故,不由加行,于如实无戏论界一切法真如中,内心寂定,如是乃名无戏论无分别智。”

  《摄大乘论世亲释》卷八:“此中意说无分别智名增上慧。此复三种。一、加行无分别智,谓寻思慧。二、根本无分别智,谓正证慧。三、后得无分别智,谓起用慧。此中希求慧是第一增上慧。内证慧是第二增上慧。摄持慧是第三增上慧。今且成立无分别智,由唯此智,通因果故。其寻思智,是此智因,其后得智,是此智果。所以成此,兼成余二。”此中无分别智,指内证法无性之智,即根本无分别智。

  ③以通达法无性慧:闻思相应慧。

  ④《摄大乘论》:参见注①《摄大乘论》卷七及《世亲释》。

  第二者,总之经说在家菩萨应修财施,出家菩萨应行法施。《菩萨别解脱经》云:「舍利子,若有在家菩萨,以七珍宝充满殑伽沙数诸佛国土,供养如来应正等觉,舍利子,若有出家菩萨,开示宣说一四句颂,此所生福极多于彼。舍利子,如来未许出家菩萨修诸财施。」《 集学论》说,此中密意障碍闻等,谓遮出家特集财宝而行布施,若无妨害自善所作,由宿福力多所获得,当行财施。霞惹瓦云:「我不为汝说施功德,我是宣说摄持过患。」是于出家辛勤追求,集积财宝而行布施,令其净戒多生疮尤①不喜之语。

  ①不喜之语:智者不喜之语。

  施性差别有三,法施者,谓无颠倒开示正法,如理教诲工巧等明,世间无罪事业边际,①令受学处。无畏施者,谓从王贼等人间怖畏,狮虎鲸等非人怖畏,水及火等大种怖畏救护有情。

  ①令受学处:数令受持学处。

  财施分二:一实舍财施,二唯意乐施。初中分三:一 舍财道理,二若不能舍当如何行,三习近对治布施障碍。初中分四:一惠施何田,二何心惠施,三如何行施,四施何等物。  今初

  略有十种,一诸亲友于自有恩,二诸怨敌谓作损害,三中庸者俱无恩怨,四有德者谓具戒等,五有过者谓戒犯等,六劣于己,七与自等,八胜于自,九者富乐,十者贫苦。

  *又实物布施,对境分十:《略论释》(七五八页):“(一)对亲应以无贪心施。(二)对仇应以无瞋,具慈心施。(三)对中庸应以欢跃柔和心施。(四)对具戒功德有情,应以欢喜恭敬心施。(五)对无功德有情,应以悲心施。(六)对卑位有情,应以无轻毁心施。(七)对尊位有情,应以无忌妒心施。(八)对等己有情,应以无较量心施。(九)及(十)对自他富贫时,应离不知足,而以悲心施。(未登地菩萨有贫时,登地菩萨即无贫时。)”

  意乐分二。初当具足何等意乐者,一缘所为事谓作是念,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二缘所施物,谓于自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当念菩萨一切所有,于有情所先已施故。三缘行施田,为善知识,谓于来乞未乞诸田,应念此等满我布施波罗蜜多,当具如是三种意乐。《摄波罗蜜多论》云:「乞者现前诸佛子,为增菩提资粮故,当于自物住他想,于他应起知识想。」施一一物,念为如是如是而施,缘所为事意乐,广说如《妙手问经》及《摄波罗蜜多论》,应行了知。如前所说缘田意乐,于一切境皆应起故,是总意乐。别意乐者,于诸怨害以慈意乐,于诸有苦以悲意乐,于诸有德以喜意乐,于诸有恩以舍意乐而行惠施。又于诸田当住舍心,行善施果,亦当回施乞等有情,特于苦田当住悲愍。如月称云:「施谓离悭贪,于①诸器非器,平等心等施,此施施者净,悲施及施果,二俱施来求,此施无悭悋,善士所称赞。」《无量功德赞》云:「若见诸贫劣,众生有求心,无悲希果报,寻余有德器,意坏虽行施,②等同诸乞丐,故尊由大悲,布施诸乞者。」

  ①诸器非器:是法器(具戒等功德)与非法器(有犯戒等过失)。

  ②等同诸乞丐:谓为求果报故,对有德之人而行布施,非由悲心出发,这样的行施等同乞丐,有所求故。

  次当断除何等意乐中,一无恶见取意乐者,谓念布施全无果报,及念杀害而行惠施以为正法,或①计瑞相吉祥而施,或念唯由布施圆满,便证世间出世离欲,莫如是施。二当无高举意乐者,谓不毁求者,不为胜他,亦不施已而起憍慢,谓我能施,余则不尔。《清净业障经》说:「若诸异生行布施时,于诸悭悋便生不信,他发愤恚而堕地狱,故于布施而为障碍。」又说:「守护戒时毁訾犯戒,令多有情起不信心,他由不信而堕恶趣,住忍等时毁訾安住此等逆品,故障戒②等。」故当如《无量功德赞》说而行。如云:「汝③闻慧大时,未尝自赞叹,余少德众生,亦曾高恭敬,自住功德时,④取自微恶行。」三当无依止意乐者,谓不望名称而行惠施。四当无怯弱意乐者,谓施前欢喜,施时心净,施后无悔,闻诸菩萨广大施时,莫自轻蔑恐怖退弱,增长勇悍。五当无背弃意乐者,谓于亲怨及诸中庸不随朋党,悲心而施。六当无望报意乐者,谓非望他报恩而施,观诸众生缺乏安乐,爱火所烧,无除苦力本性苦故。七当无希望异熟意乐者,谓不希望后世异熟身财圆满,观一切行悉无坚实,无上菩提有胜利故,非破现前希此诸果,是破唯以三界身财为所欲得。复次八当无邪命意乐,谓念行施为国王等知其能施,而起敬事,不应虑贫而不行施。又于乞者无欺诳心,不喜忿恚,⑤心行散乱,乞者来作种种邪行应无厌患,虽见乞者欺诈等过,⑥无宣布心,从别别施生⑦别别果,深忍而施,不为他动。

  ①计瑞相吉祥而施:计,设想。《广论译释》:“瑞相及吉祥时说,建立其缘起,在将来获得此等果报等而行布施。”

  ②等:忍等。

  ③闻慧:资粮位相应者闻慧。

  ④取自微恶行:要仔细观察自己的微小恶行。

  ⑤心行散乱:应一心求大菩提。

  ⑥无宣布心:宣布揭发乞者过失之心。

  ⑦别别果:各别的布施,各别产生各别的果。究竟果者,圆满报身报土。

  如何行施分二。不以何等加行而施者,谓不速与,稽留乃与,令起烦恼,然后乃与,令行非法或违世间道理之业而后施与,先誓与此,后减少给,或给下劣,①数恩而与,一时能与而为渐次少少相给。②自为国王夺他妻子而为惠施,逼取父母奴辈等财而与余者,由能损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自懒惰住教他行施,于来求者呵责嗤笑,旁言轻弄,粗言恐吓而后给与,违越佛制学处而施,不能如有资财而施,长时积集然后顿施,是为应断,故当舍离此等加行。又诸菩萨见积集施,其施有罪;见随得施,其施无罪。谓若积集然后顿施,福并无多,及于集时,退却众多求资具者,令生嫌恨,后施诸余未求者故。《菩萨地》中所说此等极为重要,谓见集时生长悭等众多烦恼,护等劬劳,障多善行,多于中间发生损失,不能毕竟惠施事故。

  ①数恩而与:《略论释》(七五九页):“不应数恩而施(谓前屡施于汝,令彼生惭)。”

  ②自为国王:自居高位。

  当以何等加行而舍者,谓舒颜平视,含笑先言,随对何田,皆应恭敬。亲手应时,于他无损,耐难行苦而行惠施。此等果者,如《谛者品》云:「由恭敬施感亲友等而为敬重,由舒手施感得承事,由应时施感一切事应时成办。」又云:「不损他施感得坚固资财,由忍苦施感知心眷属。」《俱舍论》说:「舒手惠施得广大财。」坚固资财者,如《俱舍释》说:「他于资财不能障难,火等无毁。」又助他施加行者,谓若自有可施财物,见有悭悋,曾未少施,应往其家,欢喜安慰如是告言,我家现有广大资财,我为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希欲乞者,若有求者与汝会过,莫令空返,可取我财惠施彼等,或是将彼引到我所,我行惠施当生随喜,彼财无减即便欢喜,能如是行,如是令彼渐种能除悭垢种子,由渐修习自施少财,依下无贪进得中品,依中无贪进得上品。如是若自亲教、轨范、弟子、助伴,是悭贪性不能惠施,或虽非悭,然无资财,与彼资财令于三宝树修布施,自己不作,由此因缘自所生福弥更弘多,令余一类调伏烦恼,圆满一类善法乐欲,摄受有情,成熟有情。如是若自现无资财,应以工巧事业之处集财惠施,或于他所宣正法语,令诸贫者及悭悋者悉乐惠施,或诸求者教往俱信富饶之家,①躬诣其所随力随能助其惠施。又于施物择胜妙施,及将所备可施财物②圆满惠施。

  ①躬诣其所:自亦躬诣其所。

  ②圆满:施心、加行、对象一切圆满而行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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