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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歌仁波切:菩提道次第广论·奢摩他 第40讲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来源:   作者:雪歌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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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歌仁波切:菩提道次第广论·奢摩他 第40讲

 

  《广论奢摩他40》

  讲授: 雪歌仁波切2008-09-05

  思惟、目的是利益遍满虚空的如母有情众生,无论如何一定要得到所能获得的果位之中,究竟圆满的佛果珍贵宝。就得到佛果方面而言,方法应当是纯正的佛法,这个纯正的法应该是完整的、没有错误的,而且次第应当是没有错乱的,具足这些条件的就是道次第,如此对道次第来进行闻思,产生这个动机来听闻教法。

  首先,心要能够专一安放在所缘对境上,此时要齐备二种特色,在齐备二种特色的情况下,心完全安放在所缘的对象上面,已经安放在所缘的对象上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呢?沉掉会产生,过一段时间之后昏沉和掉举会出现。

  沉掉如果产生,首先要去认识它,这个要由正知分析把它辨明清楚,如果要透过正知去分析辨明清楚,那事先前面就要先了解沉的性相是什么?掉举的性相是什么?这些要先了解清楚,然后才能够运用正知,如同自己所了解的性相一样去分析,沉有没有出现?掉举有没有出现?如果分析清楚了,发现它出现了之后,才能进行排除的活动,把它排除掉,把这个顺序了解后就知道大纲要分成二项。

  心已经安放在所缘的对境之上,后面要做什么事情?后面要做的事情就是二项,即当沉和掉举产生的时候,应当要做什么事情?沉和掉举已经离开了(没有了)应当要做什么事情?就分成这二项。

  如果沉和掉举产生的时候,当然要进行排除的工作,把沉掉排除掉。假设沉和掉举没有产生,就不能再进行排除的工作,因此要分成这二项。首先第一项,如果不能认明清楚沉和掉举,应当要怎么做?再过来是已经认明清楚了,可是我不努力把它排除掉的话,这也不对啊!应当对治的方式是什么?这个要先了解。

  前面谈到沉和掉产生的时候,当然我要进行对付的工作,把它排除掉,假设我不对付它,那就不对了。但是沉和掉已经没有了,我又进行对付的工作那也不对,这个时候不要用对付的工作。

  首先第一项沉和掉产生的时候,我应该怎么作?这里要先分成二项,就是产生的时候,当然我要先用正知把它界定、辨明清楚,已经辨明清楚后,当然我要用对治的方式把它排除掉,所以这里就要先讲沉和掉的性相是什么?先作一个抉择。

  之后就谈到,在禅修的时候能够了知沉掉有没有产生的正知,要怎样产生呢?现在就谈到第二项。P367倒数第二行,正知云何生耶。要去检查分析沉和掉有没有产生,当然要靠正知,而正知怎么产生呢?现在谈到这个段落。

  P367L6于正修时生觉沉掉正知之方便者,一直到倒数第二行,正知云何生耶的前面,这整个段落算是一个衔接的段落,这个段落要讨论的是一定要产生正知,正知非常重要,一定要有,原因何在呢?这个段落都要说明原因,为什么一定要产生正知,这是说明原因的。为什么当作一个衔接的段落呢?因为实际上这整个段落正式要讲的内容是正知如何产生?用什么方法可以产生正知?这是这个段落要讨论的主题。可是先要说明为什么要产生正知?它为什么重要?原因何在?用这个段落来作说明。说明之后马上就想到原来正知这么重要,非要产生不可,但是怎么产生它呢?实际上这个段落的主题思想,是用什么方法来产生正知。但是先用这段落来衔接说明它非常重要是、有原因,重要的原因是什么?做了说明之后马上想到,那有什么方法来产生正知呢?接下来就衔接到倒数第二行,正知云何生耶,怎么产生正知呢?因此前面这一段当作是一个衔接的段落。

  正知云何生耶?接下来就讨论这个问题,正知产生的方法要靠什么?方法有二个,p367倒数第二行修正知重要一因,那表示还有其他的原因,这只是重要的一个原因,所以这是第一个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来产生正知,现在讲的是第一项。再过来还有第二个原因,p368L2余一因者,是正知不共修法。产生正知的原因要讲二项,现在要讲第一项,前修念法,即修正知重要一因。这里开始要讲第一项,一直讲到p368L2余一因者的前面为止,这是第一个原因。即修正知重要一因,以若能生相续忆念,由此开始要讲方法,重要的因素要怎么做,讲了之后还要用《入菩萨行论》《辨中边论释》来作支持的根据。

  首先解释重要的原因,p367倒数第二行,前面修忆念的方法,实际上就是修正知重要的一个原因,因此这里要从忆念和正知因果关系来作说明,以若能生持续忆念,即能破除忘境流散,如果内心忆念的力量很强大的话,那把观修的所缘对境忘掉了,心思散乱而离开了,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所以就能破除掉。因为这种情况不会发生、能够破除掉之故,因此昏沉和掉举已经产生了很久仍然混然不知,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亦能遮止沉掉生已久而不觉,所以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

  因此之故,当新产生沉和掉的时候马上很容易察觉了、就能够知道了。这个意思是指沉和掉一来的时候很容易知道,为什么呢?因为平常不是这样子,所以现在如果沉和掉出现会成为一种新的情况,因此内心立刻就可以察觉它,很容易去了知它。

  譬如假设二十四小时内心都在沉和掉之中,现在如果沉掉出现了,如何去察知它呢?没有办法,不可能知道嘛!因为大概不是一个新的情况,不会有一个新的感受,因为始终都在沉掉里面,所以现在要去认识它、察知它,实在是很困难。因为二十四小时都在昏沉和掉举之中,所以沉掉有没有产生,没办法知道,因为都在里面,因此没办法知道。

  现在假设忆念的力量非常强大,因此二十四小时差不多都不在沉和掉里面,因为都有忆念的力量很强大,维系在所缘上面,如果这样偶尔沉掉才出现,那会变成内心一个新的情况,这个新的情况一出现,当然马上会有新的感受,很容易察觉得到。所以假设忆念的力量很强大,念力很强大的话,当然要去察觉沉掉就很容易了。

  这个部分自己切身的经验也很容易了解的,就自己禅修的经验看一看,假设在念力不存在的情况下,沉和掉会持续很久,但是在念力齐备的情况之下,沉掉就算产生也非常短暂,这个自己切身经验观察一下就很容易了解了,真的是这个样子(确实是这个样子)。

  底下又谈到,又觉失念之沉掉,与觉未失念之沉掉,二时延促观心极显。觉失去忆念的沉掉以及觉未失忆念的沉掉,这二种段落时间短或长很明显,自己观察自己的内心切身的经验就会知道。在没有念力的情况之下,沉掉都要很久,有念力的情况下很容易察觉,一下子就结束了。就表示念力存在的情况下,正知很容易产生。因此沉掉就算出现,也不会太长,时间延和促(长和短)就很容易知道了,这个是切身经验就可以知道了。

  故《入行论》密意说云:「住念护意门,尔时生正知。」入行论考虑到前面的内容故如此开示。前面的情况就是p367倒数第一行,故生沉掉极易觉了,前面谈到很多原因,不过结论就是这个样子。前面倒数第二行,若能生持续忆念…,故生沉掉极易觉了。中间的段落我们就跳过去,中间段落有一个因果关系存在,即如果有持续的忆念,忆念的力量强大的话,那忘掉对境、心思流散不会发生,因为这个事情不会发生之故,因此沉掉产生很久也不会察觉,这种情况也不会发生。所以只要新的情况(沉掉)出现,马上就容易觉了,所以这其实只有「若能生持续忆念,故生沉掉极易觉了」这样就可以明白了解。

  考虑到这个情况,故《入菩萨行论》针对这一点作了这个开示,「住念护意门,尔时生正知。」如果安住在忆念之中,守护自己内心的时候,正知很容易产生,就是前面的句子,p367倒数第二行,如果内心有持续的忆念,故生沉掉极易觉了,极易觉了就是正知,产生沉掉的时候很容易察觉,察觉的力量当然就是正知,所以有持续忆念,如果忆念的力量强大,正知就很容易产生了,这个刚好就是《入菩萨行论》所谈到,住念护意门,尔时生正知。正知就很容易出现了,可见忆念的力量很重要,如果忆念持续存在的话,正知就很容易产生了,这是从《入菩萨行论》作一个支持的根据。

  《辨中边论释》(世亲所写),里面是引用无着的句子。《辨中边论释》云「言(即引用别的书的内容)正知者由念记言,觉沉掉者,谓安住念始有正知,是故说云(指别的经文有这样谈到)由念记言。」所谓的正知是指忆念不忘失,如果忆念不忘失就很容易了知沉掉,这是引用别的经文。所以安住在忆念之中,很容易就具足正知,有的经文就谈到,如果不忘失忆念的话,就很容易产生正知,就引用这么一个经文来谈到。

  再来是余一因者(又另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是正知不共修法,前面谈到产生正知ㄧ个重要的原因是靠忆念,经由念力本身就容易产生正知,已经讲完了。再过来是纯粹就正知自己来讲,怎样产生正知,从正知自己的角度来考虑,不共的修法是指这个意思。

  即令心缘佛像等所取之相,或缘能取明了等相,次如前说于修念中,行相要嘛是所取对境的行相,要嘛就是能取内心的行相。次如前说于修念中,是指忆念的力量也存在,就前面谈到的方式,修忆念的时候念力已经存在了,在念力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再去观察内心,于其它的对境已经散乱开了还是没有散乱开,这样去维持住这个心,这是修正知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

  关于这一点是根据《入菩萨行论》云「数数审观察身心诸分位,总彼彼即是守护正知相。」前面有谈到一个部份要稍微了解一下,即令心缘佛像等所取之相,或缘能取(执)明了等相,这里谈到二个所取和能执,通常「所取」指的是对境,这是缘取对境的一个行相。或者「能执」是指有境本身。所以经常用取和执这二项,唯识宗最常用此,唯识宗的空性是指取执、它质为空之空性,「取」就是指所取的对境,「执」就是心识本身,它质是不同的材质,不同的质料,这是空的、没有的。这是指就所取的对境和能执的内心本身,他们是本质完全不相同,是无关系的其他者,这种情况是空的、是没有的,不是这个样子的,这就是唯识宗讨论到的空性。

  这里讲的取是对境(对象),执是心识本身。在安止的段落谈到,要缘取一个所缘对象来观修,可以缘取佛像,因此这里谈到佛像,譬如缘取释迦摩尼佛像来当作我要观修的对象,这个也可以,这种情况就是所取。缘取一个对境来当作对象,但是有时候可以缘取自己内心明晰的部份当作所缘的对象来观修,这个也可以,所以内心明晰的部份也是可以缘取的,这里谈到或缘能取明了等相,缘取内心明白了解,那个「明」是指明晰,「了」是了解,缘取内心明白了解(明晰了解)这个部份,来当作对象,这个也可以。

  假设缘取内心明晰的部份,那是配合密咒乘的禅修方式,如果缘取佛像是缘取所取的对境,这纯粹只是显教乘门禅修的方式。不过如果缘取内心明晰的部份,就又有二种情况,一个是内心世俗谛的方面,一个是内心胜义谛的方面。

  如果就内心胜义谛的方面来讲,是指内心自性本身它是空性的,空性的部分去讨论的的话,就是内心胜义谛的部份。其次如果内心世俗谛的部份来讲,首先内心本身是一个神识,因此神识它有一个明白了解的能力存在,这个部分并没有讨论到内心空性的部份,就心本身而言它是一个心识,它有一个明白了解的能力,它能够认识清楚,这是内心一个特色,所以缘取内心这个特色,内心本身是一个神识,它有一个明晰了解的能力,专注在这个特性上,这是就内心世俗谛方面来缘取的,这跟空性的意义没有关系。

  这里讨论的是内心缘取明白了解等相,是指内心世俗谛这个部份的特性,不是指胜义谛这个部分的特性。内心无论如何它是一个心识,神识它有一个明白了解的能力,这个部份可以当作显宗禅修的方式,但是假设内心明白了解的能力更加细分,到了最微细内心的时候,那又是属于密咒乘门的实修方式。

  前面已经讲了正知的产生,要靠二个原因,由此能生沉掉将生了知正知,因此之故前面已经谈过二项,之后「由此」是指第二项,就是不共的修法,由此能生沉掉将生了知正知,用第二种方式会产生正知,是讲沉掉即将要产生的时候,就能够察觉的正知,靠着第二种方式就可以产生的。

  「由修念法」是指前面那种方式,第一种正因,透过强有力的念力,会产生正知,所以修念法是指前面那种方式(第一种正因),是遮散后所起忘念(是遮除已经涣散之后所起的忘念),这二种情况应善辨别,要区分清楚。

  这样应该可以了解,至尊仁波切做了一个清楚明白的区分,就是正知之所以产生要靠二个原因,一种靠着忆念的力量来引发正知,这是第一种原因,第二种是作为察觉沉掉(侦查力量)的正知,它是如何产生?产生的方式是什么?明白把它区分清楚,如此做了一个开示。把二种情况做了详细说明之后,最后至尊仁波切就说,应善辨别。就是要好好的、明白的把它区分清楚,意思就是不能把它混为一谈,引发正知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把这二个全部混在一起,或是没有次第关系,或是全部混杂在一起,或是忘了一项、不齐备等等,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已经讲了正知产生要二个原因,而且二个原因也都把它明白讲解区分清楚,所以要能应善辨别。

  不能妥善把它区分清楚而作实修,就会有不好的效果。前面谈到正知产生的二个原因,一个是作为侦查的力量的正知如何产生,一个是依靠念力的力量而产生的正知又是怎么来做。这二种原因要详细说明,把它区分开来。如果把二者都混杂在一起,意思是指这是一个原因如此来产生正知,这是一个不共原因来产生正知,这是由念力而生出来的,这是作为侦查用的正知,这些都不了解,只知道正知,把这二种原因全部混杂在一起,不能够区分清楚的话,现在作实修者很多人都是这个样子的。

  若不尔者,「尔」是指前面应善辨别,如果不能够妥善的辨别清楚,辨别生正知的二种原因,杂一切心全无分别,把这二个原因全部混杂在一起,不能够区分清楚,如今后人修习而修,就像现在很多人都这样来作禅修,全部把它混杂在一起,不能够区分清楚、也不了解,因此就这样来作禅修,如果这样禅修,由混乱因,三摩地果恐亦如是。就是因的部份含含混混,果的部份也是含含混混,因为禅修的时候,二种正因的内容不能区分清楚,所以含含混混,这样去作实修,以后生出的等持也是含含混混的,不是很纯净的,也仅仅只是这个样子呢!这个就是不能够把它分辨清楚,它的毛病弊端就会这个样子。

  「故」就是结论、所以,就表示应善辨别很重要,如果不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故应顺大论细慧观察修验抉择,应当自己要作实修的时候,实修的方式、实修的内容一定要根据大论详细所作的开示内容,好好的进行抉择,这是极为重要的,要靠大论所开示的内容,把要禅修的内容好好的谨慎作抉择、明白清楚,然后再进行实修。不应唯恃耐劳,只靠着自己精进努力,对于所要修的内容怎么作,这些都没有作抉择,也没有经由大论做详细的分析,就靠自己精进努力埋头苦干就实修了。

  如果这样就如摄波罗蜜多论云「独修精进自苦边,慧伴将护成大利。」如果单独只是靠精进来作实修,最后只会有很多的劳累痛苦而已,如果有胜慧陪伴一起的话,这个实修才会有很大的成效。

  正知的产生靠二种方法(二因),第一个原因是靠着念力而引发的正知,其次是作为侦查方式的正知,这是讲正知怎么产生靠什么原因?这里还谈到它的功效,作为侦查方式的正知有何功效呢?沉掉还没有产生之前能够分辨明白清楚,沉掉还没有来之前,就能够了解清楚,这是作为侦查方式的正知。

  由念力产生的正知,是指沉掉出现的时候,马上就能够抓到它,马上就能够察觉(知道)呢!可见它的功效各自各自不同,因此要把它区分清楚,这前面也谈到过,把它区分清楚非常重要呢!

  作为由念力产生的正知,沉掉出现马上就能够察觉,而且由忘失所缘对境形成的散乱,这种毛病也不会产生。这个就谈到作为侦查方式的正知,它的用处、功效在哪里?由念力产生的正知,它的功效、用处在哪里?所以各自各自不同的。

  在实修的时候,这个区分非常重要,因为如果能够把它区分清楚的话,禅修的时候,就能够观察现在到底缺少哪一个能力?这个能力不足的部分应该怎么去加强它?用什么方式可以使它产生?这些才能够知道嘛!才能够去看看自己的实修是怎么样子的调整更加进步。

  现在所谈的这些内容完全都不知道,变成实修的时候是含含混混的,因为实修的次第也不知道,数量也不知道,二种正因的功效、利益是什么也不知道?如果这样去作实修的话,就很容易形成一个后果,就是劳而无获,故言独修精进自苦边,亦即实修到最后非常劳累不堪,但是没有任何成效,劳而无获。

  我们现在的实修,大概非常肯定都是这样作实修的,含含混混作实修,没有办法把它区分清楚。这样做的话一个小时、二个小时、今天实修或是实修一周、持续一个月、持续一年,含含混混之故,常常都是劳而无获,这里谈到不可以这个样子。因为如果这个样子,只会自己吃亏,发了很大的心血劳力,不过到最后没有什么成效,所以是劳而无获。

  忆念和正知的讨论,不是只有在安止的段落才需要的,实际上在广论道次第的学习也都非常重要的,即一定要有大论作为根据,对于论典里词句的意义要没有颠倒,正确了解它的意义,了解了之后才能够作实修,实修才不会错误。

  对于广论的讲说者、学习者,也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在解释说明的时候,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而不是根据对论典的意义,有一个正确的了解,然后把所了解的内容说出来。如果这样作可能会使别人我爱执更加严重、烦恼更加严重,可能有这种危险。

  自己学的时候是看广论,禅修也应该是禅修里面的内容,应该是这个样子。可是等到讲说的时候,却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各种各类随便乱讲、脱口而出,如果是这种样子的话,就二边不一样了,这可能会发生一个危险,即把对方引导进入颠倒的道路,使他的内心我爱执还要更加严重,烦恼还要更加严重,因此这里为什么谈到,即使是讲说无论如何一定要根据大论的内容,这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已经讲完第一个大纲,即如果不能认明沉和掉,要靠什么来对治?这个分成二项,首先要抉择沉和掉的性相,以及在观修的时候能够察知沉和掉是要靠正知,正知如何产生?这二个都讲完了。即不能够认明清楚沉和掉,对治的方式是什么?这个讲完之后要讲第二项,即已经认明清楚沉和掉,认明清楚之后,应当是要发力气,把沉和掉排除掉。假设不发力气把它排除掉的话,那怎么办呢?还要做一个讨论,还有一个对治的方式。

  P368L9第二修习知已为断彼故对治不勤功用,修习正念正知之法,若如前说善修习已,前面都已经讨论过啦!按照那个方式妥善的去禅修,妥善的产生忆念和正知之后,生起有力的忆念和正知,靠前面的方式可以产生,由有威力的正知就算是极细的沉和掉皆能觉了,必无不知沉掉之过。所以不能察觉沉和掉的过失根本就不会产生。

  然彼生已,忍受不修破除功用。问题是沉和掉已经产生之后,应当用对治把它排除掉,可是现在不运用对治把它排除,就会形成等持(三摩地)最大的一个过失,因为若心成习,如果养成这样一个习惯,远离沉掉的等持就不能产生。这个意思是指一定要依止对治,把沉和掉排除掉,前面说由正知故已经察觉了,察觉了之后一定要用对治的力量把沉和掉排除,假设不能运用对治排除沉和掉就会有这些毛病了。

  一样的道理,平常我们学习佛法的时候,应当把所学习到法的内容,立刻付诸行动而作实践,把所了知的法放在内心上,把这个法跟自己的内心结合在一起,运用这个法来作实修、来作实践,这样去改变自己的内心,应该是要这样子作,立刻付诸实践。

  就像这里谈到的,由正知察觉沉和掉之后,当然立刻把它排除,但是现在不作,让沉掉继续下去,就会非常严重,会形成一个恶劣的习惯。假设学习佛法之后,佛法内容已经了解了,但是不把所了解的内容运用在内心去作实修,就不能发挥功效了。

  这种情况就是只了解佛法的内容,但是不重视将佛法运用在内心上而作实修,这样会变成一个坏习惯。就像现在谈到沉掉已经产生了,但是不重视把沉掉排除掉,就是跟这个情况相类似的,这里谈到若心成习,就是指成为一个恶劣的习惯。成为一个坏的习惯就是指前面谈的毛病不知道,透过方法学习忆念和正知之后,已经知道毛病,但是就算毛病已经知道了,可是又不把毛病排除掉,继续处于毛病之中,所以会变成一个恶劣的习惯。

  知道佛法,是要用佛法的内容来改变自己的内心,把心和法结合在一起而作实修,但现在不作,即佛法学习了也知道了,可是又不去作,这样会变成一个坏的习惯,就像这里谈到的,如果坏的习惯养成之后远离沉和掉的等持不可能产生,因为不排除沉和掉,所以西藏口语有此说法,装油的皮口袋,油就不可能再使它柔软了,一般来讲皮革涂上油会变成很柔软了,但是假设皮做成一个袋子,里面是装油的,如果已经变成很僵硬了,之后在涂油会柔软吗?它不会柔软了,因为它常常装油,它已经变成僵硬再涂油没有效果了。

  如果一个人了解佛法之后,可是不运用佛法来实修,调伏自己的内心,内心变得非常的顽劣,然后为了调伏内心的顽劣,告诉他你要学习这个佛法、学习那个佛法,对他能不能发挥效果呢?不能发挥效果。因为当你跟他说你要学这个法、要学那个法的时候,他懂的佛法比你还多呢!因为他已经听很多了,可是听过这个法,他不重视把法跟自己的内心配合在一起,调伏自己的内心,不这样作。

  虽然知道了,但是不去作,这就称为法棍。即佛法他了解很多,但不重视用佛法来调伏自己的内心,这种情况之下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调伏他的内心,为什么?因为调伏内心的方式只有佛法,可是佛法又不能来调伏内心的时候,就没有任何其他的方式可以调伏内心了,就会形成这个毛病,这个就是一个恶劣的毛病,这时候没办法再改变了。

  这种例子很多,譬如有一个人生了某种病,这种病只有一种药可以治疗的话,但是他的体质对这种药过敏,会便成毒,那就无药可救啦!,因为这个药就是要治这个病,可是药又变成毒,当然就无药可救了。佛法是调伏自己的内心,可是对这个人而言学习佛法之后,佛法使他的内心变得更加顽劣,那就无药可救了,因为佛法对他已经没有用处了,就变成法棍。跟这个情况相类似,意思即指这个恶劣的习惯不能养成,现在沉掉的产生都已经察觉了,可是又放任它根本不把它排除掉,如果这样养成一个坏的习惯,将来远离沉掉纯真的等持当然不可能产生。

  到目前为止谈的是不运用对治的话,会产生什么毛病,所以运用对治实在是非常有必要,必要的原因何在?就前面谈的如果不作会有这些毛病,即远离沉掉的等持就不能够产生了,此即不运用对治就会有此过失,这些已经了解了。

  了解之后就知道要运用对治,所以「故」就是一个结论,故生沉掉为断彼故。如果产生沉和掉为断彼故,对治不行应修作行功用之思。为了把沉和掉断除之故,所以不排除沉掉这个毛病应该怎样去对付它呢?即对治的方式?对治什么呢?对治不行即不进行对治(不进行排除的工作),这个毛病要去除掉,应修作行功用,所以不作行的对治就是修作行。作行指的是什么?就是思。我们内心去思惟对境,就称为思,用思这种方式来把不作行去除掉。

  应修作行功用之思,思是指思心所,即去思惟对象的思,通常谈到业和思心所是同义词,在十二缘起分支的第二项就称为行,即此作行,作行就是能引业。行是第二个分支,常常讲行为,就是作某一件事情,也就是业,所以能引业就是这个作行。

  举个例子而言什么叫做作行呢?经常举的例子即思心所,这里也谈到应修作行,功用就是发力气的,即此思心所,观于这部份讨论要分成二项,首先要界定清楚什么称为思,心所里的思是什么意思?要先界定清楚,「明」是界定清楚,已经界定清楚之后,要说明如何运用心所的思去把沉和掉灭掉,这是一项。再过来要说明清楚沉和掉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因此摄类学和心类学应当要学一些些,因为这里谈到思的时候是思心所,心所里面的一个部份,所以要了解心所,到底有哪些心所?思心所的特色是什么?心所分成那么多个,也会把它分成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类型中思这个心所是属于什么类型?把心所分成不同的类型,就表示它们有不同的作用,这个思心所是属于什么作用,这些学习过心类学就容易明白了解。假设没有学习过,都曾经跟大家谈过了,心类学、摄类学多多少少要学一些,否则的话这些内容不太容易了解的,如果这些内容不太容易了解的话,要说明什么是思心所的话,可能是自己猜测,天马行空随便讲一讲。除此之外,对于思心所的内容要准确了解非常困难,除非把摄类学、心类学学一学,不然的话要了解思心所是有点困难。

  同样的道理,这里谈到作行,作行是业,就是十二缘起的第二个分支行,在业力因果的理论就会讲到业,业又分成有漏的业、无漏的业。业有的是能引的业,有的是圆满的业,有的是定受报的业,有的是不定受报的业,业又分成好多种,所以心类学,俱舍论里业力因果理论,这些都有必要好好学一学。

  假设这些都有学,有基础的话,学习下士道的内容,谈到业力因果的部份,可能就比较容易了解了,假设这些都没有学过,去学习广论仅仅单独学习广论,学习到下士道,想要把下士道的内容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其实非常困难,所以无论如何大家要把摄类学、心类学这些其他的论典,对广论的学习有帮助的其他论典一定要好好的学习,因为在学习广论上都很有帮助、很有功效、很有用处的。

  此中分二:(一)正明其思灭沉掉法,(二)明能生沉掉之因。第一项如集论云「云何为思」这要界定什么是思,要说明思心所的性质、作用是什么?因为思心所,有如此作用之故,我是不是可以运用它来灭除沉掉?怎么去运用它呢?又进一步来说明。

  正明其思灭沉掉法,如集论云「云何为思」这是第一项。灭沉掉法,是为断沉掉发动心已。这是第二个大纲,就是灭沉掉法,其中界定思心所那个部份,如《集论》第一行至第三行,这里面还要分成二项。

  如集论云「云何为思」这是一般来谈思心所是什么意思?它的性质作用是什么?再过来第二行,此中是说,这是个别来讲思心所,所以界定思心所的部分又可以分成二段,前面那一段是指一般来讲思心所是什么样子的内容,这个讲完了。特别就现在这个灭除沉掉的部分来讲,这个部分的思心所又是什么内容?分成二段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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