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史概说:第四章 南北朝的佛教 教团的发展与儒道二教 第一节 法社…
中国佛教史概说:第四章 南北朝的佛教 教团的发展与儒道二教 第一节 法社…
──教团的发展与儒道二教
第一节 法社‧义邑‧僧祇户‧佛图户
佛教在南北两朝的活动情况,有些不同。江南的佛教,因庐山慧远的白莲社,遂由贵族社会高蹈的思想议论,而发展为义学,此为形成法社的特色。法社的社友,要遵守社诫,也就是法社节度的制定,必须持戒和修道。从慧远的〈法社节度序〉、〈外寺僧制度序〉、〈比丘尼节度序〉的撰作,可知当时除了白莲社,尚有类似的法社存在。此时的山林佛教,也有了发达的迹象,那是另一面重于修道的方外佛教。
然由于北方五胡的国王,欢迎佛教中的神异方术,信仰热烈,国王大臣以迄一般民众,风行建塔寺、造佛像,因此而有义邑在民间产生。所谓义邑,是由众多的在家人为邑子,僧人为邑师,指导邑子而成佛教的团体,这样的结合,可由许多造像的铭文等处见到。数十百位邑子,在化主邑师的劝导下,建造释迦、弥陀、弥勒、观音等像,将此功德为求各自的父母、妻子、自己以及家族的现世利益和来世的愿望,这种佛像的开光法会,称为邑会。从僧传中也可见到,当时弥陀信仰者,可举的有法旷、慧度、僧显、慧宗、昙鉴、慧通等,也有愿生兜率的倾向而发展成为弥勒信仰,例如道安及其门人为始,又有僧辅、智俨、道法等。又由于观音信仰之利益的普遍,故有念观音而使病愈之杯度、祈求航海安全之法纯、念观音而得妙音之帛法桥等。这样的佛教,其特色大约是在浸透于一般社会的信仰。
另有作为北朝佛教的特色者,即是僧祇户及佛图户的流行。由于北魏昙曜于西元四七六年,向孝文帝奏请而创立的僧祇户,而将新成为北魏领土的山东地方平齐郡的郡户,所应纳于国库的税收,改纳于僧曹,由僧曹管理,施舍给穷困者,以及维持官设的佛寺和造寺、法会等的事业费,特别是在饥馑灾荒之际,用作赈济。又有佛图户,是将犯了重刑的犯人,以及官之奴婢,移入佛寺管理,服清扫环境及寺田之耕作等杂役,同时接受佛教的感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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