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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思鹏:《佛教三字经》新注 四谛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6日
来源:   作者:唐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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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思鹏:《佛教三字经》新注 四谛

 

  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成佛以后,初到鹿野苑为修苦行的憍陈如、阿湿婆、十力迦叶、跋提、拘利五比丘说四谛法,五人听了,漏尽意解,成阿罗汉。如来灭度时亦以四谛法为最后的垂示。此四谛法是声闻人观理、修行的中心法门,同时也是大乘人成就佛道的理论基础。这四种法真实不虚,所以名谛;又唯是圣人无漏智慧的亲证亲知,所以又名四圣谛。

  曰苦集  曰灭道  四谛法  须寻讨

  1、苦谛:谓业所引生众苦,名苦。此有一苦、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六苦、七苦、八苦乃至无量诸苦之说。

  一苦者:一切有情随业牵引,流转生死,彼此无别,故名一苦。《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云:“谓有一苦,依无差别,流转之苦。一切有情无不皆堕流转苦故。”另外,一切有漏杂染之法,皆是无常破败不净之法,故亦称为苦,所以一苦中还有“有漏皆苦”之说。

  二苦者:谓世俗谛苦和胜义谛苦。生老病死诸苦,是世间一般常人皆能了知的,此是世间共许的真实之苦,故称世俗谛苦;一切五取蕴苦,非世间智所能了知,唯出世间胜义后得智才能了知,此是出世间共许的真实之苦,故称胜义谛苦。《杂集论》卷六云:“如说二苦,谓世俗谛苦,胜义谛苦。何者世俗苦?何者胜义苦?答:生苦乃至求不得苦,是世俗谛苦,世间智境界故。略摄一切五取蕴苦,是胜义谛苦,由安立真如门,出世智境界故。”

  三苦者:谓苦苦、坏苦、行苦三种。因生、老、病、死等诸苦,其体是苦,说为苦苦。世间诸乐,不真不常,生灭变坏,名曰坏苦。诸有为法,迁流变化,运动不息,说名行苦。此三种苦,初依苦受立,次依乐受立,后依舍受立,故依三受而立三苦。《显扬圣教论》卷十云:“由依三受相差别故,建立三苦相,谓苦苦相,坏苦相,行苦相。由此相故,佛说诸受,皆名为苦。谓于苦受及顺苦受处法,当知建立最初苦相;于乐受及顺乐受处法,当知建立第二苦相;于不苦不乐受及顺此受处法,当知建立第三苦相。由不了知此第三相,能为常等颠倒生因。若能了知,为无常等无倒生因,及能发起涅槃乐欲。又由了知不了知第三苦故,于前二苦,亦了不了应知。”

  四苦者:谓爱别离所生的“别离苦”;弃舍众同分死所生的“断坏苦”;从此以后,数数死生,展转相续的“相续苦”;以及永不能般涅槃法者的“毕竟苦”。也有说“生、老、病、死”名为四苦的。

  五苦者:谓贪著名利、饮食、男女等的“贪欲缠缘苦”;无慈无悲,愤恨恼害的“嗔恚缠缘苦”;精神昏昧低沉,甚或高度抑制的“昏沉睡眠缠缘苦”;内心掉动不安,追悔所作的“掉举恶作缠缘苦”;更有于事于理或于三宝怀疑不信的“疑缠缘苦”。也有说“生、老、病、死、爱别离”为五苦的;或者说“天、人、畜生、饿鬼、地狱”为五苦的。

  六苦者:谓造极重恶业,招感三塗的“因苦”,以诸恶因,而得世间恶趣的“果苦”;希求世间财利地位的“求财位苦”;求得财位,唯恐丢失,而常看守的“勤守护苦”;虽获财位,终不满足的“无厌足苦”;以及财位世乐变坏不常,终无所得的“变坏苦”。如是六种,总说为苦。

  七苦者: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虽复希求而不得苦。

  八苦者:谓生、老、病、死、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略摄一切五取蕴的八苦;或说:寒、热、饥、渴、自逼恼、他逼恼、不自在、一类威仪多时住的另一八苦。广说如《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及《杂集论》卷二中。

  其他九苦、十苦乃至无量诸苦,《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中皆有广说,恐繁不赘。

  如上一苦、二苦乃至七苦、八苦,总以苦乐舍及其所引生的贪嗔痴为根本而形成。是故诸苦彼此关联,互作增上,并非各各孤立,不相连束。

  苦谛有四行相:无常、苦、空、无我。广辩其义者,如《杂集论》卷六。

  2、集谛:集积烦恼、业、生诸杂染法。烦恼者:烦扰身心,恼害有情,使自他不得安隐,不得解脱,故名烦恼。此有根本烦恼六、小随烦恼十、中随烦恼二、大随烦恼八的二十六种。因烦恼能缠缚身心,恼害有情,故烦恼生时,身体粗重,心不寂静,障碍善法,造诸恶业,由业牵引,感世间苦果,生死门中,长期流转,不得出离。业者:由烦恼作增上,能生诸业。业有思业、思已业。何谓思业?即福业、非福业、不动业三种。感三善道之业,名福业;感三恶道之业,名非福业;感色无色二界之业,名不动业。何谓思已业?即身业、语业、意业三种。又身语意三业有善或不善之不同。不善者,即十不善业:谓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嗔恚、邪见。善者,即十善业:谓不杀生而放生、不不与取而布施、不欲邪行而戒淫、不虚诳语而说诚实语、不离间语而说和合语、不粗恶语而说柔顺语、不杂秽语而说庄严语、不贪而离五欲,不嗔而生慈悲、不邪见而生正见。此十善、恶,前三是身业,中四是语业,后三是意业。除善恶业外,还有修世间离欲道所造的不动业。又业有共业、不共业、强力业、劣力业四种。又业有律仪业、不律仪业、非律仪非不律仪业三种。又业有顺乐受业、顺苦受业、顺不苦不乐受业三种。又业有顺现法受业、顺生受业、顺后受业三种。又业有黑黑异熟业、白白异熟业、黑白黑白异熟业、非黑白无异熟业能尽诸业四种。生者:以烦恼、业为增上,而生世间苦果。苦有多种,如上苦谛中已说。又生有四种:谓差别、艰辛、不定、流转。差别者:如《瑜伽师地论》卷九云:“生差别者,当知复有五种:一、界差别,二、趣差别,三、处所差别,四、胜生差别,五、自身世间差别。”艰辛者:《瑜伽》卷九云:如薄伽梵说:汝等长时驰聘生死,身血流注,过四大海。所以者何?汝等长夜,或生象、马、驼、驴、牛、羊、鸡、鹿等众同分中,汝等于彼多被斫截身诸支分,令汝身血,极多流注。如于象等众同分中,人中亦尔。又复汝等于长夜中丧失无量父母、兄弟、姊妹、亲属。又复丧失种种财宝,诸资生具,令汝涕泪,极多流注,如前血量,如血涕泪。如是当知所饮母乳,其量亦尔。如是等类,生艰辛苦无量差别应知。”不定者:《瑜伽》卷九云:“生不定者:如薄伽梵说:假使取于大地所有一切草木根茎枝叶等,截为细筹,如四指量,计算汝等长夜展转所经父母。如是众生曾为我母,我亦长夜曾为彼母;如是众生曾为我父,我亦长夜曾为彼父。如是计算,四指量筹,速可穷尽,而我不说汝等长夜所经父母,其量边际。又复说言:汝等有情自所观察,长夜展转成就第一极重忧苦,令得究竟。汝等当知我亦曾受如是大苦。如苦,乐亦尔。又复说言:我观大地无少处所,可得汝等长夜于此处所,未曾经受无量生死。又复说言:我观世间有情,不易可得长夜流转不为汝等若父、若母、兄弟、姊妹、若轨范师、若亲教师、若余尊重、若等尊重。又复说言:若一补特伽罗,于一劫中所受身骨,假使有人为其积集,不烂坏者,其聚量高王舍城侧广博胁山。”流转者:《瑜伽》卷九云:“云何生流转?谓自身所有缘起,当知此即说为流转。”

  集谛有四行相:谓因、集、生、缘。谓一切烦恼和业,是能引发后有的习气因,是名因相。由诸有情所积集的惑业习气,在人天等有情类中,能为相似的形貌种类的平等现起因,是名集相。又由业烦恼的力量能使各别有情内身相续,生起无量的品类差别,是名生相。又一切有情身心中,虽然同时具有三界五趣四生的种子,但现在世唯生于此界此趣此生中,而非余界余趣余生,皆为业烦恼为助缘生此差别,是名缘相。

  3、灭谛:谓以智慧简择诸法性相,断灭了惑、业、苦等诸有漏法,证得了有余依无余依二涅槃果,故名灭谛。

  《集论》以十二门分别灭谛。谓相、甚深、世俗、胜义、不圆满、圆满、无庄严、有庄严、有余、无余、最胜、差别。

  灭相者:谓灭所依真如彰显,能灭圣道究竟,所灭烦恼永灭,是为灭相。

  甚深者:不灭诸行而证寂灭,是为甚深。《摄论·彼果断分》云:“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尔时由此证,生死即涅槃。”此多从无住涅槃言。

  世俗者:以世间道摧伏种子所得灭,故世尊方便说为涅槃。

  胜义者:谓以无漏智慧永拔一切杂染种子所得灭。

  不圆满者:谓三乘有学所证涅槃。

  圆满者:谓三乘无学所证涅槃。

  无庄严者:谓二乘一分解脱所证涅槃,未有无量功德之所庄严。

  有庄严者:谓二乘及诸大乘具分解脱所证涅槃,此有三明六通等无量功德之所庄严。

  有余者:谓烦恼灭尽(世间因灭)所证的有余依涅槃。

  无余者:谓依灭(世间果灭)所证的无余依涅槃。

  最胜者:谓佛菩萨大智大悲平等运用所证得的无住大涅槃。

  差别者:谓无余依涅槃界中永断、永出、永吐、永尽、永灭、永没一切烦恼、宿业、有漏五蕴等世间杂染诸法。

  灭谛有四行相:谓灭、静、妙、离。《集论》卷五云:“如是灭谛总有四种行相差别。谓灭相、静相、妙相、离相。云何灭相?烦恼离系故;云何静相?苦离系故;云何妙相?乐净事故;云何离相?常利益事故。”

  4、道谛:即修此出世圣道,由道能通往涅槃城故。道谛又称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菩提分法。品是品类差别义,也就是有三十七种品类差别法,依之修学,能到涅槃彼岸,故名三十七道品。又菩提是觉义,也就是智慧菩提果;分是因义,意谓修此三十七法是成就声闻、独觉、如来三类菩提的殊胜正因,故称三十七菩提分法。此有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道支七类。四念住者:谓观身不净(以离贪欲),观受是苦(发出离心),观心无常(破我执),观法无我(破法执)。

  云何名身念住?依《瑜伽》说身有三十五种,如内身、外身、根所摄身、非根所摄身乃至劣身、中身、妙身、幼身、少身、老身。依身作增上,住循身观,引生闻思修三慧,由此智慧,于一切身、一切相、正观察、正推求、随观随觉,故名观身。念住者:《瑜伽师地论》卷二十八云:“谓依身增上,受持正法,思维法义,修习作证。于文于义修作证中,心无忘失。若审思维,我于正法,为正受持,为不尔耶?于彼之义,慧善了达,为不尔耶?善能触证彼彼解脱,为不尔耶?如是审谛安住其念,名为念住。又为守护念,为于境无染,为安住所缘,名为念住。”广说如彼。

  云何名受念住?此中有身受心受之不同。身受者:受谓乐、苦、不苦不乐、乐身、苦身、不苦不乐身的诸身受。心受有:乐有爱味、苦有爱味、不苦不乐有爱味、无爱味、依耽嗜、乐依出离、苦依出离、不苦不乐依出离的诸心受。此中乐受为坏苦,苦受为苦苦,不苦不乐受为行苦。是为观受是苦义。

  云何名心念住?谓心有贪、嗔、痴、无贪、无嗔、无痴、略、散、下、举、掉、不掉、寂静、不寂静、定、不定、善修、不善修、善解脱、不善解脱二十种心。心无定性,生灭无常,达此理者,名为观心无常义。

  云何名法念住?法有若贪、贪毗奈耶、若嗔、嗔毗奈耶,若痴、痴毗奈耶、若略、若散、若下、若举、若掉、若不掉、若寂静、不寂静、若定、不定、若善修、不善修、若善解脱、不善解脱,是为建立黑白品类染净二十种法。此中诸法,无有实体,本性是空,于中无有我我所可得,是为观法无我义。

  此中观身不净,能入苦圣谛;粗重不净之身,为世苦果。观受是苦,能入集圣谛;苦以烦恼业因作增上而形成。观心无常,能入灭圣谛;无常故空,空则无我,无我即是涅槃。观法无我,能入道圣谛;于染净法,审谛观察,远离愚迷,即入道谛。

  此四念住,《瑜伽》卷二十八、《辩中边论》卷二、《集论》卷六,广辨其义,此不详述。

  四正勤者:又名四正断。谓已生恶令其断,未生恶令不生;已生善令增长,未生善令其生。此四中前二是所治,后二是能治。前二应遮止,后二应开许。

  此四正勤,总以精进为体。学人于此止恶修善之事,理应精勤用功。

  《辩中边论》云:“已说修念住,当说修正断。颂曰:已遍知障治,一切种差别,为远离修集,勤修四正断。论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类差别,今为远离所治障法及为修集能对治道,于四正断,精勤修习”。

  于此四正断广说其义者,如《瑜伽》卷二十九、《显扬》卷二、《杂集论》卷十中。

  四神足者:谓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观神足。“神”谓神妙难测、通用无滞之义。即欲、勤、心、观四种三摩地。“足”谓后后诸法,精勤修习,无间无断,至成就位,能为彼法之所依止。此中四三摩地是其自体,欲、勤、心、观是其助伴。

  何谓欲神足?欲是希望为性,希望殷重方便,触心一境性。

  何谓勤神足?勤是策励为性,策励方便,发起正勤,触心一境性。

  何谓心神足?心即止,亦即定,谓持心一处,不散如如,触心一境性。

  何谓观神足?观即慧,谓由简择修习八种断行,触心一境性。八种断行者:谓欲、精进、信、安、正念、正知、思、捨。

  五根者:谓信、勤、念、定、慧。根谓根门,亦即增上之义。此五根是二十二根中的一分。信等五法,依之而生,故名五根。

  何谓信根?信有实、德、能三义。即信三宝是真实,信三宝有功德,信自己有能力成就三宝功德。(此依《成唯识论》说)《显扬》卷二云:“由世间道,令心清净洁白无秽,离随烦恼,得住不动。从是以后,求谛现观,修习方便,为永断随眠故,为得彼对治故,起增上信。”又信有四:谓以三宝为正信的核心,以因果为正信的准绳,以解脱为正信的归宿,以智慧为正信的眼目。具此诸义,是名为信。

  何谓勤根?于止恶修善之事,努力精勤用功。《显扬》云:“谓依信根,增进勇猛,与信俱行。”

  何谓念根?于曾习境明记不忘为念。《显扬》云:“谓依正勤,明了不忘,与彼俱行。”

  何谓定根?于所观境,专注一趣,心不散乱,如如不动,谓之定。《显扬》云:“谓依念根,心住一境,与彼俱行。”

  何谓慧根?于所观境,简择为性,令心不迷,谓之慧。《显扬》云:“谓依等持根,简择诸法,与彼俱行”。

  五力者:谓信、勤、念、定、慧。

  问:为何五根、五力同为信、勤、念、定、慧呢?

  答:《俱舍论》说下品名根,上品名力;可屈伏名根,不可屈伏名力。《大智度论》说:“软智心得名根,利智心得名力。”《瑜伽师地论》说:增上义名根,难伏义名力。总之,依信等五根,而生信等五法,而此五法,产生了一定的力用,故名五力。

  七觉支者:谓择法、精进、喜、舍、安、念、定。

  《辩中边论》云:“此支助觉,故名觉支。”《瑜伽师地论》云:“诸已证入正性离生补特伽罗如实觉慧,用此为支,故名觉支。”

  何谓择法支?择谓简择,法谓诸法,以智慧简择诸法性相、因果、体用,令其如实通达明了,故名择法。

  精进、念、定三支,义与五力中同。

  何谓喜支?此有二义:一者见众生离苦得乐,破迷开悟,心生欢喜。二者,以择法为先,通达实相,智常证理,受用法乐。具此二义,故名为喜。

  何谓舍支?舍谓行舍。心常平等、正直、无功用住,是之谓舍,也就是不取诸相义。

  何谓安支?安谓轻安,远离粗重,身心轻安,令心调柔安和。

  此七觉支,止观二品所摄。谓择法、精进、喜三支,观品所摄。安、定、舍三支,止品所摄。念一支,摄于二品中,因念是调节止观,令其平等的,故遍行于六支中。

  七觉支中择法是觉,又是支,故称择法支,后六是支,非觉。《大毗婆沙论》一百四十一卷云:“问:何故此七名觉支耶?答:觉谓究竟觉,即说无生智,或如实觉,即无漏慧。七为彼分,故名为支。择法亦觉亦知,余六是支非觉。”

  八道支者: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定、正念。此八道支,又名八支圣道。

  《瑜伽师地论》云:“问:何因缘故名八支圣道?答:诸圣有学,已见迹者,由八支摄行迹正道,能无余断一切烦恼,能于解脱究竟作证,是故名为八支圣道。”

  何谓正见?谓诸圣者在一切缘生法上,或通达实我是空,或通达实法是空,远离一切遍计所执,悟入如《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所说的总空性相,是名正见。《法华经》云:“吾自成佛以来,种种因缘,种种譬喻,广演言教,无数方便,引导众生,令离诸著。”在一切染净缘生法上,远离执著,是名正见。从大乘言;既通达因果规,又通达无我律,这是理论上的正见;既大悲度生,又大智离相,常行不取不舍,悲智等运的菩萨行,这是行持上的正见;既观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又观众生有苦,大迷不觉,于是不住涅槃以度生,不住生死以大觉,自由自在,无住而住,是为果位上的正见。此诸正见,一以贯之,是为圆满之正见。

  何谓正思维?如顺观十二缘起,可以通达世间因果规律,逆观十二缘起,可以通达出世因果规律,明白染净因果规律而不迷。在思维法义时,随顺生智,随顺破执,随顺解脱,随顺中道,如是思维,名正思维。

  何谓正语?说和合语、诚实语、柔顺语、庄严语,是为正语。广说乃至为了度化众生,假借语言文字,方便善巧宣说诸法离言实性,是为正语。

  何谓正业?修十善业,是为正业。广说乃至行四摄六波罗蜜多,是为正业。

  何谓正命?依于正业,所获财物,养活身家,是为正命。出家之人,勤修三字,四事(衣、食、住、行)如律,是为正命。

  何谓正勤?于断恶修善,舍染趋净事中,精勤用功,是为正勤。

  何谓正念?于修止之中,远离昏沉、掉举二随烦恼,令心不沉没,不掉举,是为正念,也就是令心一境性,念无念念,是为正念。

  何谓正定?谓或依声闻藏法为所观境,或依菩萨藏法为所观境,专注其中,如如不动,心不散乱,是为正定。《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佛陀言善求止时云:“如我为诸菩萨所说法假安立,所谓契经,应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菩萨于此,善听善受,言善通利,意善寻思,见善通达,即于如是善思维法,独处空闲,作意思维。复即于此,能思维心,内心相续,作意思维。如是正行多安住故,起身轻安,起心轻安,是名奢摩他。”是为真正的正定。

  此八正道,摄于三学中。正见、正思维、正勤,慧学所摄;正语、正业、正命,戒学所摄;正念、正定,定学所摄。《瑜伽》于此三学,称为三蕴。如该论卷二十九云:“彼于尔时最初获得七觉支故,名初有学见圣谛迹。已断永灭见道所断一切烦恼,为余修道所断烦恼。为断彼故,修习三蕴所摄八支圣道。此中正见、正思维、正精进,慧蕴所摄。正语、正业、正命,戒蕴所摄。正念、正定,定蕴所摄。”又正勤一种,通于三学;正念一种,调节三学。并非定如前说。

  七觉支与八道支的差别,《瑜伽》说:七觉为见,八圣道中正语、业、命唯立修道。余法通于见修。

  道谛有四行相:谓道、如、行、出。《杂集论》卷十云:“何故名道相?因此寻求真实义故。所以者何?由此圣道,是诸圣者,证真义路,是故名道。何故名如相?以能对治诸烦恼故。所以者何?一切烦恼皆不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何故名行相?善能成办心,令不颠倒故。所以者何?心不觉悟真实道理,于无常等法,起常等颠倒,善能修治此颠倒心,令离颠倒,觉真实义,是故名行。何故名出相?趣真常寂故,所以者何?由此圣道能趣出离究竟常寂,是故名出。”,

  如上所讲苦、集、灭、道四谛,它说明了世出世间染净因果规律。其中苦为世间果,集为世间因,灭为出世间果,道为出世间因。学人于此四谛首先应知苦、断集、慕灭、修道,次应苦已知,集已断,灭已证,道已修,如是方能真正解脱。

  问:何故四谛唯有四种?

  答:如是四谛普摄一切染净因果差别,此为世尊所说。

  问:为何四谛先苦乃至后道如是次第?

  答:由是世间诸病、病因、病愈、良药四种,四谛亦尔。《瑜伽》卷九十五言四谛譬喻相云:“复次,苦谛如诸疾病,集谛如起病因,灭谛如病生已而得除愈,道谛如病除已,令后不生。诸有病者诣良医所,但应寻求尔所正法。诸有良医亦但应授尔所正法,是故更无第五圣谛。诸佛如来拔大爱箭无上良药,亦但宣说尔所正法。”是故如来宣说四谛如是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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